摘要:
目前,在理论界和实际工作中,某些同志对定额流动资金与非定额流动资金的划分提出异议,认为这种划分已失去现实性。理由是:“由于商品经济的发展,很多企业的产销计划主要决定于自身,因之流动资金就难以确定定额。国家也不再供应资金,而改为由银行贷款,‘定额流动资金’已名存实亡”(见《财务与会计》1986年第八期冯恭祺文)。对于上述观点,不敢苟同,故谈一点自己的看法。
首先,上述观点有片面性,经不起推敲。
1、把全部流动资金项目区分为定额流动资金与非定额流动资金两部分,是为了核定流动资金定额的需要,而流动资金定额的核定是受到多种因素影响的,其中企业本年度的生产经营计划则是主要依据。在以前,国家为企业下达的指令性计划,就是企业的生产经营计划,而现在企业是参照国家指令或指导性计划,根据市场变化请况,自行编制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从加强企业生产管理的角度看,企业自行编制的生产经营计划优于国家指令性计划,因为企业可以根据本企业具体请况,安排供应、生产和销售活动。所以,目前核定流动资金定额的依据仍然存在,企业完全有可能对流动资金实行定额管理。
2、认为流动资金供应渠道发生变化,由“双轨制”变为银行全...
目前,在理论界和实际工作中,某些同志对定额流动资金与非定额流动资金的划分提出异议,认为这种划分已失去现实性。理由是:“由于商品经济的发展,很多企业的产销计划主要决定于自身,因之流动资金就难以确定定额。国家也不再供应资金,而改为由银行贷款,‘定额流动资金’已名存实亡”(见《财务与会计》1986年第八期冯恭祺文)。对于上述观点,不敢苟同,故谈一点自己的看法。
首先,上述观点有片面性,经不起推敲。
1、把全部流动资金项目区分为定额流动资金与非定额流动资金两部分,是为了核定流动资金定额的需要,而流动资金定额的核定是受到多种因素影响的,其中企业本年度的生产经营计划则是主要依据。在以前,国家为企业下达的指令性计划,就是企业的生产经营计划,而现在企业是参照国家指令或指导性计划,根据市场变化请况,自行编制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从加强企业生产管理的角度看,企业自行编制的生产经营计划优于国家指令性计划,因为企业可以根据本企业具体请况,安排供应、生产和销售活动。所以,目前核定流动资金定额的依据仍然存在,企业完全有可能对流动资金实行定额管理。
2、认为流动资金供应渠道发生变化,由“双轨制”变为银行全额贷款,流动资金定额就不复存在的观点,仍然没有摆脱那种把产品统购统销,资金无偿拨付与流动资金定额管理联系在一起的旧观念、旧框框。决不是单纯由于国家财政无偿拨付一部分流动资金的缘故,企业核定流动资金定额才成为必要,因为二者之间并没有什么因果联系。企业核定流动资金定额有下列目的:一是为了弄清企业正常生产所需要的最低额度的周转资金数量,以便选择合适的资金来源渠道,保证供应。二是防止企业在筹集资金时有宁多勿少,有备无患的思想;在资金使用上不讲计划,不讲节约,不讲效益。通过核定流动资金定额,就使企业有一种资金管理的紧迫感和内在的推动力,有利于促进企业以少的资金占用完成生产经营计划。
其次,持上述观点的人忽视了流动资金定额部分所具有的资金运动特点,颠倒了流动资金定额的客观存在与资金管理制度、供应方式之间的主次关系。定额流动资金是指企业生产所必需的储备资金、生产资金和成品资金。企业所核定的定额流动资金占用额,称流动资金定额,它是保证企业正常生产所必需的合理的最低限度的资金计划占用量。定额流动资金实际占用数超过计划数的部分,称超定额流动资金。它是季节性、临时性原因造成的资金占用。非定额流动资金是指流通领域中的结算资金和货币资金。虽然定额流动资金与非定额流动资金都是企业生产所必需的资金占用,但定额流动资金项目中的定额部分的资金在其运动中具有特殊性,表现在:
1、资金占用时间的长期性。流动资金定额部分是企业的铺底资金,它从企业投产起长期占用,除非企业破产清理才退出生产经营过程,因而它是资金运动中长久占用的资金形态,是企业的长期性资金。非定额流动资金项目中的结算资金,是属于应及时清理的资金;货币资金主要是现金和银行存款,是处于两次周转间歇阶段的资金。超定额流动资金则是临时性、季节性资金。它们占用的时间都较短,是企业的短期性流动资金。
2、资金占用数量的稳定性。流动资金定额部分在企业流动资金总额中占相当大的比重,且运动形式具有继起性和并存性特点,在储备、生产和成品阶段均同时有一定数额的占有。只要企业供、产、销变化不大,这部分生产必需的最低数额的资金,就总是保持在一个相对稳定的数量上。非定额项目的流动资金和超定额流动资金在企业流动资金总额中所占比重很小,数量也不稳定,无法确定其经常占用量,而且它们受主观因素影响较大,需要量忽高忽低,具有波动性特点。
3、资金运动的增值性。产品的生产过程创造价值,产品的流通过程实现价值,生产领域中的流动资金定额部分是资金增值的中心环节,在其自身运动中使资金价值增值。而流通领域中的非定额项目的流动资金,则是成品资金再转化为储备资金过程中的补充资金。因而资金管理应本着在保证资金良性循环的前提下,尽可能地扩大生产领域中的资金占用控制并缩小流通领域中的资金占用。也就是说,流动资金的定额部分才是资金管理的重点。
如同流动资金与固定资金要采取不同的管理方法一样,正是因为流动资金的定额部分与其它部分相比具有不同的特点,才有必要对它们区别对待,分别管理。这也是流动资金实行定额管理的根据。总之,资金运动具有的特点决定资金的管理方法,流动资金的管理制度和资金的供应方式要适应资金运动的特点。所以,资金管理制度的变化,资金供应方式的改变,不能否定流动资金定额的客观存在,不能抹杀定额流动资金与非定额流动资金的界限。
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区分定额流动资金与非定额流动资金,实行流动资金定额管理还有下列现实意义:
一是企业筹资决策的需要。既然流动资金的定额部分是长期性的资金占用,就必须与长期的资金来源相对应。随着企业生产规模的扩大,对这部分长期性流动资金需求的增加,流动资金的定额部分就呈一条向上倾斜的直线。这就要求企业必须及时地补充流动资金,以维持固定资金与流动资金比例的平衡。这是企业正常生产的前提条件。
二是企业投资决策的需要。企业在进行固定资产项目投资时,必须同时安排好流动资金的铺底部分(即定额部分)。这就是说,固定资产的投资额中要包括铺底的流动资金数额,鉴于两者都是长期性投资,应该从同一资金来源渠道,采用统一的筹资方式一并落实。可以根据新增的预计生产能力,核定一个流动资金定额的增加量。
三是落实资金管理责任制的需要。大多数工业企业内部实行流动资金的归口分级管理体制,把流动资金定额按资金占用的各种形态(材料、产成品、在产品等)进行指标分解,根据用、管、算相结合的原则,归口落实到供应、生产和销售部门。各归口部门将负责分管的资金定额,再分解落实到仓库、车间、班组甚至个人等基层环节,实行分级管理。从而使资金管理的责与权相统一,使资金管理与生产技术管理相结合,与岗位责任制、考核奖惩制度相结合。所以,正确地核定流动资金定额是实行流动资金归口分级管理责任制的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