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编辑同志:
《财务与会计》1986年第12期刊登了孙荣桂同志的“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全年平均总值的简易计算法”一文(以下简称“孙文”)。笔者认为“孙文”所列公式是不全面的,是不可取的。现见提出来与孙荣桂同志商榷。
一、全年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额并不等于年末固定资产折旧余额减年初固定资产折旧余额。故“孙文”公式不成立。
按“孙文”所列公式为,

笔者认为这两者之间是不相等的。因为引起折旧发生额的变动,不仅仅是计提固定资产折旧;还有其他因素。如:有偿或无偿调入、调出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严;清理报废的固定资产等。在上述各项经济业务发生时,都有可能增加或减少已提折旧,使折旧余额发生变化。因此,只有在没有上述因素或剔除上述因素的情况下,全年应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额才等于年末固定资产折旧余额减年初固定资产折旧余额。如有上述因素存在,则两者之间是不相等的。因此,按“孙文”公式计算,其结果与按1985年“制度”规定的公式所计算的结果是不可能一致的。
二、不能对固定资产折...
编辑同志:
《财务与会计》1986年第12期刊登了孙荣桂同志的“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全年平均总值的简易计算法”一文(以下简称“孙文”)。笔者认为“孙文”所列公式是不全面的,是不可取的。现见提出来与孙荣桂同志商榷。
一、全年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额并不等于年末固定资产折旧余额减年初固定资产折旧余额。故“孙文”公式不成立。
按“孙文”所列公式为,

笔者认为这两者之间是不相等的。因为引起折旧发生额的变动,不仅仅是计提固定资产折旧;还有其他因素。如:有偿或无偿调入、调出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严;清理报废的固定资产等。在上述各项经济业务发生时,都有可能增加或减少已提折旧,使折旧余额发生变化。因此,只有在没有上述因素或剔除上述因素的情况下,全年应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额才等于年末固定资产折旧余额减年初固定资产折旧余额。如有上述因素存在,则两者之间是不相等的。因此,按“孙文”公式计算,其结果与按1985年“制度”规定的公式所计算的结果是不可能一致的。
二、不能对固定资产折旧提取额起核对作用。在实际工作中,由于计算上的差错或人为的因素,折旧提取额都可能出现误差。审计部门、财政和税务等部门在进行会计监督时,可以通过应计提折旧全年平均总值×折旧率是否等于应计提的折旧额这个平衡关系来进行核对,从而发现误差并加以纠正。若按照“孙文”公式进行简化,就容易掩盖错误,从而影响了折旧提取的真实性。故“孙文”公式是不可取的。
笔者认为还是按照1985年“制度”规定的公式来进行计算,不容易出差错。如果从每月编制的应提折旧计算表中直接摘取当月应计提折旧固定资产原值,并做好逐月登记台帐工作,到年终计算起来还是较为方便的。 读者:程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