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山东省诸城县在撤销生产队和生产大队建制,建立村联社以后,尚有农户和县、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欠原大队款4,727.3万元,占全县农村集体积累总数的34.9%。为了加速回收这些欠款,从去年六月份开始,全县将各种无偿欠款转为有息贷款,当年就收回欠款1,533.3万元,占欠款总数的32%,有128个村已全部收清欠款。
借款转贷款的基本做法是:
1.明确范围与对象。凡自人民公社以来,农户或单位借欠原大队、生产队的各种款项、粮食(按现行定购价折款)、物资等,还没有归还的,不论是否已列入村联社帐内或帐外登记,只要能落实到人或单位,一律办理“借转贷”手续。对查无着落的,待查清后再处理。
2.合理确定“借转贷”利率。为适当照顾欠款户的利息负担,确定此项“借转贷”欠款的利息按低于银行贷款利率的10%计算。对口粮欠款、生活借支、垫支生产费用,一律按月息六厘计息;对撤队并帐时分摊的债务,因摊债原因复杂,按月息二厘一计息。
3.酌情确定还款期限,实行过期罚息。根据欠款户欠款数额多少和还款能力大小,分别确定还款期限,由欠款户订出逐年还款计划,按期到村联社付还本息。如到期不还,按过期天数以原定利率加息10%。
4.“借转贷”...
山东省诸城县在撤销生产队和生产大队建制,建立村联社以后,尚有农户和县、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欠原大队款4,727.3万元,占全县农村集体积累总数的34.9%。为了加速回收这些欠款,从去年六月份开始,全县将各种无偿欠款转为有息贷款,当年就收回欠款1,533.3万元,占欠款总数的32%,有128个村已全部收清欠款。
借款转贷款的基本做法是:
1.明确范围与对象。凡自人民公社以来,农户或单位借欠原大队、生产队的各种款项、粮食(按现行定购价折款)、物资等,还没有归还的,不论是否已列入村联社帐内或帐外登记,只要能落实到人或单位,一律办理“借转贷”手续。对查无着落的,待查清后再处理。
2.合理确定“借转贷”利率。为适当照顾欠款户的利息负担,确定此项“借转贷”欠款的利息按低于银行贷款利率的10%计算。对口粮欠款、生活借支、垫支生产费用,一律按月息六厘计息;对撤队并帐时分摊的债务,因摊债原因复杂,按月息二厘一计息。
3.酌情确定还款期限,实行过期罚息。根据欠款户欠款数额多少和还款能力大小,分别确定还款期限,由欠款户订出逐年还款计划,按期到村联社付还本息。如到期不还,按过期天数以原定利率加息10%。
4.“借转贷”利息的分配。为调动财会人员催收欠款和开展业务的积极性,对所有利息按三、七比例分配,即30%归村财会人员,70%交村联社抵顶集体提留。
5.管好用好收回的资金。对收回的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支用审批的办法。除本着发展生产,坚持“自愿互利、有借有还,信守合同”的原则开展借贷业务外,集体支用只准用于农田建设和财产购置,不准用于抵顶提留和当年费用。如有支用必须经乡镇经营管理站审批方可使用。
“借转贷”办法实行一年来,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一是巩固发展了财务整顿成果,有效地制止了干部借支挪用和滥用行政手段调用集体资金的现象。二是把分散在农户手中的集体资金迅速收集起来,采用借贷形式,用于发展村户企业,用于支持农民发展商品生产,不但管好用活了集体资金,还协助银行、信用社搞活了农村的资金流通。三是增加了利息收入,有利于减轻农民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