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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与会计
时间:2020-05-29 作者:江苏省泰县饮食服务公司 ★丁荣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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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最近,在财税大检查中,发现一些单位对总帐会计编制的记帐凭证未经复核就进行了登记帐簿的做法。《会计法》第二章第十二条规定:“会计机构根据经过审核的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按照会计制度关于记帐规则的规定记帐。”会计人员编制的记帐凭证一定要经过认真审核,确定无误后,才能登记帐簿。总帐会计编制的记帐凭证怎能例外?
为此,建议在本企业会计机构中选择一会计业务水平较高、执行制度原则性强的同志,对总帐会计编制的记帐凭证进行复核;在只有总帐会计和现金会计两名会计人员的小型企业就由现金会计来完成这项工作。审核后加盖印章,以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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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