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刊讯:最近,财政部根据《国营工业企业原材料、燃料节约奖试行办法》的规定,以(86)财会字第15号文,对国营工业企业原材料、燃料节约奖的会计处理问题作出如下规定:一、帐务处理1.在“基本生产”科目下增设“原材料和燃料节约奖”成本项目,核算按照规定计入成本单项提取的原材料、燃料节约奖。按照规定提取原材料、燃料节约奖金时,借(增)记“基本生产”科目(“原材料和燃料节约奖”,下同),贷(增)记“专用基金-职工奖励基金”科目。
企业按照规定从企业奖励基金中扣回多提的节约奖时,借(减)记“专用基金——职工奖励基金”科目,贷(减)记“基本生产”科目。
2.企业当月准备发放的原材料、燃料节约奖,应自“专用基金——职工奖励基金”科目转入“应付工资”科目,借(减)记“专用基金——职工奖励基金”科目,贷(增)记“应付工资”科目。
3.企业发放原材料、燃料节约奖时,借(减)记“应付工资”科目,贷(减)记“现金”科目。
4.实行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浮动办法的企业按照规定提取原材料、燃料节约奖时,借(增)记“基本生产”科目,贷(增)记“工资基金——工资及工资增长基金”科目。结转本月准备发放的原材料...
本刊讯:最近,财政部根据《国营工业企业原材料、燃料节约奖试行办法》的规定,以(86)财会字第15号文,对国营工业企业原材料、燃料节约奖的会计处理问题作出如下规定:一、帐务处理1.在“基本生产”科目下增设“原材料和燃料节约奖”成本项目,核算按照规定计入成本单项提取的原材料、燃料节约奖。按照规定提取原材料、燃料节约奖金时,借(增)记“基本生产”科目(“原材料和燃料节约奖”,下同),贷(增)记“专用基金-职工奖励基金”科目。
企业按照规定从企业奖励基金中扣回多提的节约奖时,借(减)记“专用基金——职工奖励基金”科目,贷(减)记“基本生产”科目。
2.企业当月准备发放的原材料、燃料节约奖,应自“专用基金——职工奖励基金”科目转入“应付工资”科目,借(减)记“专用基金——职工奖励基金”科目,贷(增)记“应付工资”科目。
3.企业发放原材料、燃料节约奖时,借(减)记“应付工资”科目,贷(减)记“现金”科目。
4.实行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浮动办法的企业按照规定提取原材料、燃料节约奖时,借(增)记“基本生产”科目,贷(增)记“工资基金——工资及工资增长基金”科目。结转本月准备发放的原材料、燃料节约奖时,借(减)记“工资基金——工资及工资增长基金”科目,贷(增)记“工资基金——应付工资”科目。发放原材料、燃料节约奖时,借(减)记“工资基金——应付工资”科目,贷(减)记“现金”科目。
二、会计报表
1.企业的会工11表“商品产品成本表”补充资料(一)中的“节约奖”,是指企业当月已经发放的原材料、燃料节约奖。
2.企业的会工12表“主要产品单位成本表”中“工资”项目下增列“原材料和燃料节约奖”成本项目(3-1行),反映企业按照规定提取计入成本的原材料、燃料节约奖。
3.企业的会工13表“生产费用表”中,按照规定提取的原材料、燃料节约奖,仍包括在“工资”项目(5行)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