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五、世界银行贷款的专用帐户(Special Acc ount亦称特别帐户)
世界银行向借款人提供的贷款,是在贷款协定(包括信贷协定,以下同)生效后,将整笔贷款限额记入以借款人名义在世界银行开设的贷款帐户中(包括信贷帐户,以下同)。只有在发生了符合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建设所需的费用开支时,借款人才能从贷款帐户中提取相应的贷款金额。因此,有些为项目支付的款项,就得先由借款人以自有资金(外汇)支付,然后再问世界银行申请偿还,这就给借款人带来了困难。从1983年始,世界银行正式向所有借款人推荐设立专用帐户(Special Account),使用贷款周转金(Revo1ving Funds)的办法。
贷款周转金是世界银行向借款人(或项目单位,以下同)提供的一笔预付款资金。这笔资金是在贷款协定生效后,在没有任何单据或证明的情况下,应借款人的要求,预先从贷款帐户中拨付给借款人,并存入借款人专为此而在世界银行所能接受的商业银行特别开立的帐户中,这个帐户就叫做专用帐户。根据贷款协定的规定,此帐户只能存放世界银行贷款资金,不能和借款人的自有资金混在一起。借款人可从专用帐户中提取款项支付给供货厂商、合同承包商、咨询专家或支付国外考察费等(一般是小额...
五、世界银行贷款的专用帐户(Special Acc ount亦称特别帐户)
世界银行向借款人提供的贷款,是在贷款协定(包括信贷协定,以下同)生效后,将整笔贷款限额记入以借款人名义在世界银行开设的贷款帐户中(包括信贷帐户,以下同)。只有在发生了符合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建设所需的费用开支时,借款人才能从贷款帐户中提取相应的贷款金额。因此,有些为项目支付的款项,就得先由借款人以自有资金(外汇)支付,然后再问世界银行申请偿还,这就给借款人带来了困难。从1983年始,世界银行正式向所有借款人推荐设立专用帐户(Special Account),使用贷款周转金(Revo1ving Funds)的办法。
贷款周转金是世界银行向借款人(或项目单位,以下同)提供的一笔预付款资金。这笔资金是在贷款协定生效后,在没有任何单据或证明的情况下,应借款人的要求,预先从贷款帐户中拨付给借款人,并存入借款人专为此而在世界银行所能接受的商业银行特别开立的帐户中,这个帐户就叫做专用帐户。根据贷款协定的规定,此帐户只能存放世界银行贷款资金,不能和借款人的自有资金混在一起。借款人可从专用帐户中提取款项支付给供货厂商、合同承包商、咨询专家或支付国外考察费等(一般是小额的、零星的支付)。专用帐户的资金可通过偿还申请的提款程序向世界银行要求补充;在贷款期末,世界银行将执行一定的回补程序,以确保首次存入专用帐户款项的支用都有文件证明是合理的。
存入专用帐户的资金,不论是否已用于项目支出,都要从提款之日起,计付贷款利息(或手续费)。
(一)使用的货币
专用帐户使用的货币一般应该是美元或其它在国际贸易中常用的、可随时兑换的货币单位(如美元、法郎、日元、英镑、马克等)。世界银行一般只允许以一种货币单位开设该帐户,但如果借款人本国有规定,要求专用帐户的货币单位为本国货币,也可以本国货币开设帐户,或增设以本国货币为单位的专用帐户。我国使用世界银行贷款的专用帐户,都是以美元为货币单位。
(二)开户地点
专用帐户一般应该开设在被授权可经营外汇、或可用外汇进行交易的商业银行,也可以在各会员国与世界银行有业务往来的中央银行开设;还可以根据项目性质来决定专用帐户开设何处。在我国,由于只有中国银行才有权经营外汇业务及用外汇进行结算,因此所有为贷款周转金设立的专用帐户都应开设在中国银行。可根据项目需要开设在总行或分行。
世界银行没有规定专用帐户一定要开设在借款国的国内银行,但要求开户行必须是世界银行的会员国银行,而且资信是良好的。一般认为把周转金存在年利息率较高的商业银行比较适宜。
(三)限额的核定及首次存款
贷款协定生效后,借款人有权向世界银行申请将周转金金额从贷款户中提取出来,并以借款人的名义直接存入专用帐户中。但借款人必须事先通知世界银行该专用帐户开户银行的名称、地址和帐号。存入专用帐户的最高限额,一般是该项目四个月的平均开支中世界银行应负担的“份额”(不一定包括四个月内所有合理的开支)。限额也可以更改,只要项目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通过财政部向世界银行提出增加限额的要求。核定的限额通常是在贷款协定中确定的。在核定限额内存入专用帐户的款项就是首次存款。
由于我国所用专用帐户都是以美元为货币单位开设的,而世界银行提供的贷款则有美元和特别提款权两种单位,这里就存在着一个如何确定专用帐户最高存款限额的问题.
1、以美元表示的硬贷款(IBRD贷款)专用帐户的最高存款限额,即核定限额。只要累计申请金额不超过在贷款协定附表5中规定的核定限额数,项目单位都可采用提款程序Ⅲ向世界银行申请存款,不受因参加货币总库制而出现汇率损益的影响。世界银行一般都是用美元支付专用帐户的首次存款。
2、以特别提款权表示的软贷款(IDA信贷)专用帐户的最高存款限额,取决于世界银行支付日美元与特别提款权的比价。在信贷协定中规定的核定限额是以特别提款权表示的。与硬贷款周转金的申请一样,累计数额不超过核定的特别提款权数额时,项目单位可采用提款程序Ⅲ的方式,一次或几次要求将款项存入专用帐户。不必附送单据。专用帐户的最高存款限额将等于累计存入的首次存款的美元金额。假设某一贷款周转金核定限额为500,000个特别提款权,限额内首次存款于专用帐户的美元金额累计为505,000美元,该金额将作为专用帐户的最高存款限额。此后,项目单位向世界银行提出补充专用帐户里的资金时,不论特别提款权数是否超过原核定数额,专用帐户里的存款额都不允许超过505,000美元。限额内首次存款申请书及摘要表上申请金额应表述为“US$=SDR500,000”。
(四)资金的补充
专用帐户里的存款,可用于贷款协定中所规定的支出(除个别贷款项目外,所有专用帐户的资金都可以支付世界银行贷款支付的类别费用)。项目单位应根据已执行的交易的价值和数量填写偿还申请书,要求世界银行补充专用帐户中已支用的金额,同时附上必需的原始单据和文件(包括合同),以及专用帐户的开户银行(我国为中国银行)提供的月对帐单一份(复印件也可)。在采用费用报表方式向世界银行申报已从专用帐户中支出费用款时,不必附送原始单据和文件,但必须附送专用帐户开户银行提供的对帐单。一般情况下,申请补充专用帐户资金的申请书,应每月或每三个月向世界银行提交一次,或在已支用数额达专用帐户最高存款限额的一定比例(如25%或50%)时,提交一次申请书。
申请补充专用帐户资金时,应采用提款程序I,即偿还申请。摘要表可用该项目下支付信所附的格式,也可用程序I下的格式1A。摘要表里必须列示出项目单位已向世界银行申请补充的所有已从专用帐户里支付的和尚未申报的帐项的美元金额。如果实际支付给供货厂商、合同承包商等的款项不是美元,必须将支付日该种货币对美元的汇率列示在摘要表上,并将支付的美元金额列示出来。由于从专用帐户里提款,中国银行收取的手续费,也可包括在费用支出中,向世界银行申请偿还。
(五)回补手续(Recovery)
在贷款项目的资金即将用完时,周转金及其专用帐户都需要办回补手续,即对预先从贷款中支付的无文件记录的贷款资金——首次存款,提供必需的文件证明。
回补一般是在贷款未支用余额(不包括世界银行已向议付银行发出偿还协议书所承诺的金额)为首次存款(即核定限额)的二倍时开始执行。回补手续提供文件时,应按2:1的比例执行,即每3美元中世界银行只偿付其中2美元,保留有文件证明的1美元,以确保首次存款中有1美元的开支是合理的。通过多次回补,专用帐户的存款额将逐渐减少,以至最后为零。而未支用的贷款余额也将逐渐减少。例如:设:

回补的过程也可加快,或提高回补的比例,或将截止期提前等。无论采用哪种形式,世界银行将在开始回补之前用电传通知借款人。
(六)应用与管理
在支付和审查方面的基本程序并不因使用贷款专用帐户而有所改变。借款人仍要按照贷款协定的规定,事先提交合同经世界银行批准;世界银行贷款局仍要对借款人提交的各种文件、单据进行审阅,并将合同记录归档。所不同的是,对这些文件的审阅,是在项目单位已将所需款项从专用帐户中支付出去后才进行。对不符合规定的开支,世界银行将从借款人申请补充的金额中扣除,并要求借款人将该款项归还专用帐户。
世界银行对项目下专用帐户通过以下方法进行控制:1、将借款人提供的开户银行的月报表,与申请补充的摘要表中列示的所有开支进行核对。2、在贷款协定中规定对专用帐户进行审计。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