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企业在材料核算工作中,经常会发生材料已经验收,而当月(指到月末)尚未付款的采购业务。根据财政部1981年国营工业企业会计科目使用说明中规定:对于尚未付款的收料凭证,应分别材料科目,抄列清单,并按计划成本暂估入帐,借(增)记“材料”科目,贷(增)记“应付购货款——暂估应付帐款”科目,下月初用红字作同样的记录,予以冲回,下月付款时,借(增)记“材料采购”科目,贷(减)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在一个企业中,特别是象我们公司这种地处边疆、交通不便的联合性企业,由于种种原因(托收的延误,供货单位结算不及时,或采购人员未在当月报帐等),每到月底(结算期末),物资已经到达仓库,而货款没有支付的,有相当多的笔数。如果根据上述的会计处理,在实际工作中会存在这样几个问题:
1.材料验收入库,财务上的处理以收料清单做帐,下月初冲销,实际是一笔“虚帐”。这样,在材料明细帐登记上就与仓库帐卡的验收入库时间不相符合,材料核算动态的反映就不真实了。
2.收料凭证(供应部门的材料验收单)要等到付款的月份,才能作借(增)记“材料”科目的正式附件,否则,材料验收单一直要压在财务部门,不能做帐。
3.每次要在...
企业在材料核算工作中,经常会发生材料已经验收,而当月(指到月末)尚未付款的采购业务。根据财政部1981年国营工业企业会计科目使用说明中规定:对于尚未付款的收料凭证,应分别材料科目,抄列清单,并按计划成本暂估入帐,借(增)记“材料”科目,贷(增)记“应付购货款——暂估应付帐款”科目,下月初用红字作同样的记录,予以冲回,下月付款时,借(增)记“材料采购”科目,贷(减)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在一个企业中,特别是象我们公司这种地处边疆、交通不便的联合性企业,由于种种原因(托收的延误,供货单位结算不及时,或采购人员未在当月报帐等),每到月底(结算期末),物资已经到达仓库,而货款没有支付的,有相当多的笔数。如果根据上述的会计处理,在实际工作中会存在这样几个问题:
1.材料验收入库,财务上的处理以收料清单做帐,下月初冲销,实际是一笔“虚帐”。这样,在材料明细帐登记上就与仓库帐卡的验收入库时间不相符合,材料核算动态的反映就不真实了。
2.收料凭证(供应部门的材料验收单)要等到付款的月份,才能作借(增)记“材料”科目的正式附件,否则,材料验收单一直要压在财务部门,不能做帐。
3.每次要在下月初用红字冲销,对于借(增)记“材料”这一科目,一笔业务必然会发生三次记帐(蓝,红,蓝:即第一次蓝字,估价入帐,第二次红字冲销,第三次付款时从材料采购科目转入),这样,给记帐工作也带来麻烦。而且,其中若干项数的材料,不一定在下月就会付款,则需再次估价(不估价,库存数当月就不符),到第三个月初又予冲回,如此一估一冲反复记帐,直到付款的月份为止,帐务处理就会相当烦琐。
因此,我认为用红字冲回“暂估应付帐款”的帐务处理方法,在实际工作中使用是不妥当的,我们公司的具体处理方法是这样的:
①材料到达验收入库,根据“材料验收单”,以计划成本入帐,同时建立“暂估应付款”明细帐。当月的会计分录是:
借(增):原材料
贷(增):应付购货款——暂估应付帐款,
②付款时(付款月份不一定在下月)的会计分录是:
借(增):材料采购
贷(减):银行存款
③清理暂估应付帐款,已经付款的作如下分录:
借(减):应付购货款——暂估应付帐款
贷(减):材料采购
实际支付货款与计划成本估价的差异转入价差,暂估应付帐款科目的贷方余额(即未冲销数)为验收入库而未付款的材料。
这样处理,我们觉得对这项经济业务的全过程反映得比较全面和系统:
1.“材料验收单”在第①个会计分录中作为附件,是材料入库的有效凭证,这样在财务处理上是一笔实际的经济业务,下月初不冲销,财务明细帐与仓库帐卡,在材料收入时间上相符。
2.“应付购货款——暂估应付帐款”科目,以其借方发生额表示已付款业务,其贷方余额为暂估料价,作为企业的债务,动态比较清楚。
3.每月不用红字冲回,使“原材料”科目避免了一蓝、一红、一蓝的记帐,有利于克服记帐工作中的烦琐和混乱。
为了使“暂估应付帐款”帐务清楚,这里要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必须按材料项目建立暂估明细帐卡,在付款时逐笔核销;分次付款的,需要分次核销,做到余额清楚。暂估料价明细帐格式见次页:
第二,在以材料计划成本核算的企业,材料入库按计划成本入帐,实际付款以发票支付,其价格差异每月从材料采购科目转入材料成本差异科目,用以反映出采购成本的升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