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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与会计
时间:2020-05-29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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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按财政部和国家建委印发的《建筑安装企业会计制度》中规定:“会计凭证必须有接受凭证的单位名称或职工姓名。”这是审查凭证是否有效的关键。但是,当前有些单位签发凭证不写单位名称或职工姓名,使财会人员无法审查。遇到比较多的是医院签发的医疗费收据。到医院理疗、化验、透视、换药和新疗法等都是撕给一角、二角、四角等印好票面的固定收据,心电图检查每次二元,就撕给四角的五张,既不注明医疗项目,也不记患者姓名,使人无法判断医疗费是谁的。企业实行劳动保险,职工本人报全费,直系供养家属报半费,非供养家属不报。收据上无姓名这就难免有不该报的报了、使国家扩大了开支。建议各部门都执行国家统一规定,签发符合规定要求的原始凭证,以堵塞这个漏洞。
吉林省建二公司 李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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