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会计工作中,帐目结转一般有以下三种情况:一种是年度交替时,旧年度帐转入新年度帐的新旧年度结转;一种是由于会计科目的变更,而引起新旧科目间的调整结转;再一种是由于单位撤销、归并,单位之间的帐务交接结转。这些帐目的结转,在帐务上如何处理?以什么为记帐根据?旧帐怎样结束、轧平?新帐怎样建立或归并?所有这些,都应当按一定规则进行,不能马虎,不能草率从事。
一、新旧年度的帐目结转。除往来明细帐、实物明细帐由于帐户繁多、连续性较强,可不结转(但仍应于年度终了时结出余额,并在余额下划红线)外,其余明细科目和所有总帐科目,都必须结转,即按其年末余额,反方向记入有关科目的发生额栏。例如,采用增减记帐法时,增方余额,记入减方发生额栏;减方余额,记入增方发生额栏。同时在摘要栏中写明“结转下年度”。只有余额全部轧平,旧帐才算结清。结转帐务的会计凭证,是年终科目余额表。此表编制一式两份,一份作为旧帐轧平的根据;一份作为新年度建帐的根据。在新帐上,根据余额表正方向记入有关科目的发生额栏和余额栏。
二、调整新旧科目的结转。由于会计科目的变更,需要调整结转帐目时,要首先结出各个科目的余额,编制“新旧科...
在会计工作中,帐目结转一般有以下三种情况:一种是年度交替时,旧年度帐转入新年度帐的新旧年度结转;一种是由于会计科目的变更,而引起新旧科目间的调整结转;再一种是由于单位撤销、归并,单位之间的帐务交接结转。这些帐目的结转,在帐务上如何处理?以什么为记帐根据?旧帐怎样结束、轧平?新帐怎样建立或归并?所有这些,都应当按一定规则进行,不能马虎,不能草率从事。
一、新旧年度的帐目结转。除往来明细帐、实物明细帐由于帐户繁多、连续性较强,可不结转(但仍应于年度终了时结出余额,并在余额下划红线)外,其余明细科目和所有总帐科目,都必须结转,即按其年末余额,反方向记入有关科目的发生额栏。例如,采用增减记帐法时,增方余额,记入减方发生额栏;减方余额,记入增方发生额栏。同时在摘要栏中写明“结转下年度”。只有余额全部轧平,旧帐才算结清。结转帐务的会计凭证,是年终科目余额表。此表编制一式两份,一份作为旧帐轧平的根据;一份作为新年度建帐的根据。在新帐上,根据余额表正方向记入有关科目的发生额栏和余额栏。
二、调整新旧科目的结转。由于会计科目的变更,需要调整结转帐目时,要首先结出各个科目的余额,编制“新旧科目余额对照表”。举例如下:
此表也编制一式两份,一份作为旧科目的最后一张记帐凭证,据以记入各该科目的帐户余额的相反方向,轧平结清;另一份作为新科目的第一张记帐凭证,据以开立新帐。
三、新、老单位帐目结转。在老单位撤销,将帐移交、归并给新单位时,也应如同年终结转帐目一样,首先编制“科目余额表”一式两份,一份作为撤销单位轧平帐务的根据;一份移交给接收单位。接收单位入帐时,如果新老单位科目完全一致,就按前述第一项新旧年度结转办法入帐;如果科目不同,需要调整时,可比照前述第二项新旧科目结转办法,另编“新旧科目余额对照表”,据以入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