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们知道,财会人员除做好记帐、算帐、报帐、分析,管好各项资金,加强经济核算和财务管理等项工作外,还有一项重要的职责就是财务监督。
十多年来,由于林彪、“四人帮”的干扰破坏,财务监督大大削弱,财务管理相当混乱,违反财经纪律的现象十分严重。粉碎“四人帮”以后,情况虽然有所好转,但违反财经纪律的现象仍不同程度的存在。究其原因,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有些财会人员没有认真履行自己的重要职责——财务监督。
那么,为什么有些财会人员不能认真履行财务监督的职责呢?现就这个问题谈谈个人的体会和看法。我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第一、不懂或不熟悉财务制度。这里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领导不懂。就工业企业而言,真正懂财务制度或财务工作的领导实在不多,而有些领导只凭自己的主观意志办事,不征求或不采纳财会人员的意见,动不动就说什么“这是党委或常委决定的”,在这种情况下,有些财会人员顾虑重重,不敢抵制,有了问题也不向上级反映,唯命是从。二是财会人员本身不懂或不熟悉财务制度。据我所知,当前不少企业的财会人员新手较多,业务水平有限,遇到问题似是而非、无能为力。
第二、有的财会人员或会计主管人员,受不正...
我们知道,财会人员除做好记帐、算帐、报帐、分析,管好各项资金,加强经济核算和财务管理等项工作外,还有一项重要的职责就是财务监督。
十多年来,由于林彪、“四人帮”的干扰破坏,财务监督大大削弱,财务管理相当混乱,违反财经纪律的现象十分严重。粉碎“四人帮”以后,情况虽然有所好转,但违反财经纪律的现象仍不同程度的存在。究其原因,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有些财会人员没有认真履行自己的重要职责——财务监督。
那么,为什么有些财会人员不能认真履行财务监督的职责呢?现就这个问题谈谈个人的体会和看法。我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第一、不懂或不熟悉财务制度。这里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领导不懂。就工业企业而言,真正懂财务制度或财务工作的领导实在不多,而有些领导只凭自己的主观意志办事,不征求或不采纳财会人员的意见,动不动就说什么“这是党委或常委决定的”,在这种情况下,有些财会人员顾虑重重,不敢抵制,有了问题也不向上级反映,唯命是从。二是财会人员本身不懂或不熟悉财务制度。据我所知,当前不少企业的财会人员新手较多,业务水平有限,遇到问题似是而非、无能为力。
第二、有的财会人员或会计主管人员,受不正之风的影响,吃吃喝喝,拉拉扯扯,丧失原则,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甚至同流合污。自己不干净,何谈监督他人呢!
第三、有的财会人员或会计主管人员得到某些领导的一些“好处”,因而遇到问题手软,打不破情面,放弃原则,不好意思抵制。
第四、有的财会人员或会计主管人员怕得罪人,怕打击报复,怕给小鞋穿(如影响提职、升级、入党等)。
第五、现行的财政、财务制度不健全,某些规定不具体、不全面,财务监督有一定困难。
第六、对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处理不严,或根本不做任何处理,尝罚不明,挫伤了财会人员加强财务监督的积极性。
第七、上级机关或财政部门的同志长期不下来或很少下基层检查指导工作,财会人员工作好坏上级不了解,对坚持原则的好会计往往得不到表扬。
第八、据我了解,不少单位至今没有认真贯彻落实《会计人员职权条例》,就拿我们的钢铁厂来说吧,包括各分厂(矿)现有财会人员一百四十多人,只是总厂财务处有一个会计师,一个二万三千多职工的钢铁联合企业,连一个总会计师都没有,使人不能不感到奇怪。这样下去,广大财会人员怎么能有效地履行职责和行使权限呢!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想提出几点改进意见:
一、各级领导干部必须认真学习财务管理知识,对那些不懂业务而又不肯学习,党性不强,作风不正派而又屡教不改的领导干部,应在整顿领导班子时,把他们调离领导岗位。同时,各级领导干部要支持财会人员行使工作权限。对坚持原则、敢于反映情况的财会人员进行刁难、阻挠或打击报复的,上级机关要查明情况,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给以党纪国法制裁。
二、建议有关报刊记者经常深入到工矿企业或部门,采访报道一些会计人员恪尽职守、坚持原则、勇于监督、勤俭节约和廉洁奉公的先进事迹,这不仅对他们本人是一个鼓舞,也给广大财会人员树立了学习的榜样。同时也寄希望于广大文艺工作者,能尽快塑造一些模范会计的典型。广大财会人员实在缺乏这方面的精神食粮呀!
三、希望上级财政、银行等部门应当像文化大革命以前那样,经常到工矿企业等基层单位检查和指导工作。财政驻厂员的办法,我认为是行之有效的。
四、抓紧培训财会人员,不断提高在职财会人员的财务会计专业知识。
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以便工作中有章可循。
六、考核财会人员(包括提职、升级、确定技术职称等)时应把能否坚持原则、恪尽职守、廉洁奉公作为一条重要标准。
七、对某些工作失职、滥用职权、执法犯法的财会人员,应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要绳之以法。对敢于向上级机关或财政部门如实反映问题的财会人员,上级机关或财政部门要给他们撑腰、予以表扬和奖励。
八、认真贯彻落实《会计人员职权条例》,进一步调动广大财会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严格执行第十六条“会计主管人员一律由上级机关直接任免”的规定。
我想以上几条如果能够真正做到的话,必将进一步调动广大财会人员加强财务监督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