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财政部《关于减轻农村税收负担问题的报告》经国务院批转下达以后,受到广大农民和干部的热烈拥护。最近财政部召开了全国农业税工作会议,研究了执行过程中需要明确的若干具体问题。本刊记者走访了主管单位的负责同志,对有关的一些问题作了如下的解答:
问:我国农业税多年来执行稳定负担、增产不增税的政策,负担一般并不算重,今年国家又提高了粮食和其它农副产品的收购价格,农民获益不少。为什么还要进一步减轻农业税收负担呢?
答:这是从加快发展农业生产,逐步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需要,并照顾我国农业发展不平衡的情况出发的。由于自然条件和其它原因,目前还有一批社队,长期低产缺粮,集体家当很少,尽管在税收上给予不少照顾,但扩大再生产的能力仍然很有限。因为他们出售农副产品的数量不多,国家提高农产品的收购价,他们也获益甚微。因此,需要运用减轻农业税收的办法,给予支持。这样做,国家财政虽然要减少一些收入,但对这些地区逐步改变生产面貌和生活状况,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集体经济,是有利的。
问:减轻农业税负担的具体办法是什么?
答:具体办法就是重新规定了农业税的起征点。这就是以生产队为单位,按照每人平均口粮多少...
财政部《关于减轻农村税收负担问题的报告》经国务院批转下达以后,受到广大农民和干部的热烈拥护。最近财政部召开了全国农业税工作会议,研究了执行过程中需要明确的若干具体问题。本刊记者走访了主管单位的负责同志,对有关的一些问题作了如下的解答:
问:我国农业税多年来执行稳定负担、增产不增税的政策,负担一般并不算重,今年国家又提高了粮食和其它农副产品的收购价格,农民获益不少。为什么还要进一步减轻农业税收负担呢?
答:这是从加快发展农业生产,逐步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需要,并照顾我国农业发展不平衡的情况出发的。由于自然条件和其它原因,目前还有一批社队,长期低产缺粮,集体家当很少,尽管在税收上给予不少照顾,但扩大再生产的能力仍然很有限。因为他们出售农副产品的数量不多,国家提高农产品的收购价,他们也获益甚微。因此,需要运用减轻农业税收的办法,给予支持。这样做,国家财政虽然要减少一些收入,但对这些地区逐步改变生产面貌和生活状况,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集体经济,是有利的。
问:减轻农业税负担的具体办法是什么?
答:具体办法就是重新规定了农业税的起征点。这就是以生产队为单位,按照每人平均口粮多少,参照分配收入水平具体核定一个起征点。凡是在起征点以下的基本核算单位(包括统一核算的大队),免征农业税。在起征点以上的生产队,因交纳农业税而使口粮水平下降到起征点以下的,也酌情给予减征的照顾。经济作物产区和城市郊区的生产队,凡是收入较高,口粮由国家供应,过去农业税一般征收代金或经济作物的,则继续征收,不实行起征点的办法。国营农场及全民所有制的纳税单位,也不实行起征点的办法。
问:为什么农业税起征点按照口粮标准确定?在计算起征点时,为什么还要参照每人平均分配收入水平?
答:按照口粮标准确定起征点,主要是考虑到:①口粮是农民最基本的生活需要,按照农民这个最基本的生活需要作为免税的标准,可以集中照顾低产缺粮地区和穷社穷队的实际困难。②用口粮这个实物标准来计算起征点,不受地区不同价格的影响,可以在全国全省范围内,用统一的尺度来衡量。既然如此,为什么在计算起征点时还要参照分配收入水平呢?这是因为目前许多农村人民公社的生产队,既种粮食作物,又种经济作物,既搞农业,又搞付业。而经济作物和付业收入的比重,在社队之间又很不平衡。在这种情况下,单用口粮标准就不能完全反映生产队的实际负担能力。因此,计算起征点时,按照统一的口粮标准,参照当地每人平均分配收入水平(即相当于起征点口粮标准的金额)来核定是否应当免征农业税,就可以避免出现免税偏松偏紧的问题,适应各种不同地区和社队千差万别的情况。
问:起征点的口粮标准如何计算?
答:农业税起征点的口粮标准,原则上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标准由各省、市、自治区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订,并报国务院备案。一般说,水稻区比杂粮区的标准高一些;兼种水稻和杂粮的地区,要适当低于水稻地区,高于杂粮地区。这是因为稻谷是带壳的,按照去掉糠皮后可食用的大米计算,水稻区和杂粮区的口粮标准,大体上是一致的。至于计算口粮标准时,粮食产量的计算,集体留粮的扣留项目和扣留标准等,考虑到全国农村经济情况非常复杂,也交由各省、市、自治区按照《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试行草案)中有关粮食分配的政策精神具体确定。
问:既然规定了起征点,为什么在起征点以上的生产队,因交纳农业税而使口粮下降到起征点以下时,也要酌情给以减征的照顾?
答:这是考虑到有一部分生产队口粮水平超过起征点不多,交了农业税,口粮水平就要降到起征点以下。对于这部分生产队,如不酌情给予减税照顾,就可能出现这样的不合理现象:交税队的口粮水平反而低于免税队的口粮水平。因此,对这部分生产队,酌情给予减税照顾,是合理的。
问:既然减轻农业税收负担是从加快农业生产出发,为什么不再多减一些呢?
答:毛泽东同志在《论十大关系》一文中指出:“国家和工厂,国家和工人,工厂和工人,国家和合作社,国家和农民,合作社和农民,都必须兼顾,不能只顾一头。无论只顾那一头,都是不利于社会主义,不利于无产阶级专政的。”党的三中全会的公报也指出:城乡人民的生活必须在生产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改善,我国经济目前还很落后,生活改善的步子一时不可能很大。我们在执行减免农业税负担的时候,必须按照毛泽东同志的指示和党的三中全会精神,在国家财力允许的范围以内,来正确处理和安排。片面强调一方面是不对的。
问:按照起征点减免农业税,要办那些手续?
答:免征和减征农业税,要由生产队据实申报,公社进行审核,然后报经县革命委员会批准。经批准免税或减税的生产队,要发给免税或减税的通知书。在审批过程中,财政部门要按照政策规定,认真进行调查计算,广泛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然后报请革命委员会审核。
问:执行起征点办法,财政部门要做好那些工作?
答:农业税实行起征点,是一项新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级财政部门,特别是县级财政部门,要紧紧依靠党委,加强领导,切实贯彻政策,把国家核准减免的农业税额,逐级落实到生产队。要同粮食、农业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工作。在计算审核减免税额时,要坚持走群众路线,从实际出发。应当减免的农业税额,要抓紧在征收入库前落实下去,尽量避免退税。需要退税的,一定要有严格的手续。要加强检查,发现减免不当和克扣挪用农业税减免款的,要坚决纠正制止。要做好宣传,讲清实行起征点的目的和意义。要帮助免税的生产队制定规划,奋发图强,努力搞好生产,积极创造条件,改变生产面貌,改善社员生活状况,为国家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