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10-25 作者:李彬, (山东大学管理学院,济南250100) 作者简介:李 彬(1983-),男,山东临沂人,副教授; 刘怡彬 (山东大学管理学院,济南250100) LI Bin, LIU Yi-bin
[大]
[中]
[小]
摘要:
近年来,伴随着企业集团化趋势的持续演进以及内部资本市场调控职能的不断强化,关联并购逐渐开始占据集团资本运营体系的重要位置,并成为企业夯实核心竞争优势的利器,如李增泉等(2005)指出1998~2002年间有59.22%的上市公司并购交易发生在上市公司与其关联方之间;鞠雪芹(2014)统计发现2006~2013年间关联并购交易额占并购交易比例平均为56%。诸多学者开始关注关联并购行为,已有文献主要集中在关联并购支持或者掏空的驱动机制以及由此带来的对其经济后果的不同认知与检验。Khanna和Palepu(2000)、Bae等(2002)、柳建华等(2008)、邓建平等(2011)等支持掏空假说,认为关联并购不仅无法起到效率促进的作用,反而可能成为控股股东转移上市公司资源的特定渠道,也就无法创造价值。但也有诸多研究佐证了支持理论,如李善民等(2013)的研究表明,关联并购能够显著提升企业的短期和长期绩效表现,即现阶段关联并购能够发挥“支持之手”的作用,同时还发现关联并购对企业绩效的提升程度呈先升后降的趋势,具有典型的“涟漪效应”。还有文献结合关联并购属性进行了更加细致的分析与挖掘,如陈健和贾隽(2013)在将关联并购进行分类的基础上指出,与主业有关的关联并购...
近年来,伴随着企业集团化趋势的持续演进以及内部资本市场调控职能的不断强化,关联并购逐渐开始占据集团资本运营体系的重要位置,并成为企业夯实核心竞争优势的利器,如李增泉等(2005)指出1998~2002年间有59.22%的上市公司并购交易发生在上市公司与其关联方之间;鞠雪芹(2014)统计发现2006~2013年间关联并购交易额占并购交易比例平均为56%。诸多学者开始关注关联并购行为,已有文献主要集中在关联并购支持或者掏空的驱动机制以及由此带来的对其经济后果的不同认知与检验。Khanna和Palepu(2000)、Bae等(2002)、柳建华等(2008)、邓建平等(2011)等支持掏空假说,认为关联并购不仅无法起到效率促进的作用,反而可能成为控股股东转移上市公司资源的特定渠道,也就无法创造价值。但也有诸多研究佐证了支持理论,如李善民等(2013)的研究表明,关联并购能够显著提升企业的短期和长期绩效表现,即现阶段关联并购能够发挥“支持之手”的作用,同时还发现关联并购对企业绩效的提升程度呈先升后降的趋势,具有典型的“涟漪效应”。还有文献结合关联并购属性进行了更加细致的分析与挖掘,如陈健和贾隽(2013)在将关联并购进行分类的基础上指出,与主业有关的关联并购能够提升公司绩效,具有支持效果,而与主业无关的关联并购则会降低组织绩效,具有掏空效果。
现有研究并未得到一致性结论,究其原因可能在于:现有文献并未厘清关联并购的战略动因及其价值创造的基本路径,在某种程度上忽略了关联并购的真实背景和价值导向;同时,现有文献多基于财务指标的并购绩效视角考察其经济后果,往往难以全面反映关联并购的价值影响。一些学者尝试还原关联并购影响组织绩效的基本路径——以协同效应作为中介进行相应的理论分析和实证检验,如Eckbo(1983)指出纳税人可以通过公司并购进行避税;唐建新等(2005)的实证研究结果表明关联交易对协同效应的影响是正面的。但上述文献多是基于整体协同、财务协同等进行论证,并未关注税收协同。而Ansoff(1965)等认为合理的避税效应是财务协同的重要构成。在我国,税务成本已成为企业运营管控的重点环节,同时也是企业提升组织绩效的关键所在。因此,税收协同效应也必然会成为关联并购的驱动因素之一,同时也会影响最终的并购绩效。
基于此,本文从关联并购的战略动因入手,将关联并购分为基于盈余管理的报表整合型并购以及基于价值提升的资源整合型并购,以明确战略驱动的机理和效果,进而分析税收协同效应以及内部资本市场的调节作用。研究发现:并非所有的关联并购均能产生稳定的税收协同效应;其中,相较于报表整合型关联并购,资源整合型关联并购的税收协同更加显著;同时,内部资本市场的有效性能够显著强化关联并购的税收协同效应。进一步分析还发现,民营企业并购、相关并购以及异地关联并购的税收协同效应更加显著。
本文主要贡献在于:一方面从税收协同这一视角证明税收政策在企业并购中“诱导效应”的现实存在,丰富了税收政策与公司并购的文献;另一方面则能够进一步拓展内部资本市场的企业集团资源配置的功能,证明其内部治理和价值创造的双重职能,并在企业运营层面还原内部资本市场的作用路径;与此同时,本文的研究结论亦表明,税收协同效应是企业并购战略与投资决策的重要权变因素,企业不仅应该关注异质性战略对其协同行为的影响,更应该基于内部资本市场为集团成员之间的税收协同行为提供组织支持。
如何持续优化税务结构和控制税务成本是企业需要关注的重要事项。并购重组是企业实现其税务战略、获取协同效应的可行选择(Bradley等,1988;李彬和潘爱玲,2015a)。因为公司并购如果规划得当,能够在某种程度上修正现有的内部契约漏洞,并增强契约弹性以获取潜在的协同效应,使企业内部资本配置尽可能地向帕累托最优状态逼近。其中,基于关联方关系的关联并购追求企业集团整体利益的最大化,更有可能有效降低并购双方利益冲突的发生概率,同时能够通过创新性的交易契约和并购后整合机制为税收协同的生成提供有利平台。具体而言,企业利用关联交易能够实现高税率向低税率的秩序转化以及对税收优惠政策的充分利用,其主要优势在于:首先,由于我国存在区域性和行业性两种差异性税收优惠政策,企业集团及其关联方可以通过跨行业和跨区域关联并购享受不同行业、不同区域的税收优惠,实现集团税收在地域以及行业维度的有效协同。其次,关联并购有助于企业充分利用税收的非对称性以及不同融资方式的差别性税收待遇而衍生的债务融资的税盾功能(Majd和Myer,1985),如在关联并购中,借由内部交易以及关联定价机制能够为集团内部根据税率高低变化而对盈亏进行针对性的布局提供更大空间。同时,由于关联并购中双方的信息不对称的程度较低,有利于识别并评估并购双方的税务特征及差异性,进而能够综合利用税收制度的弹性与差异性获取协同收益。最后,关联并购中的交易契约安排以及并购后组织架构的设计更加灵活,也有利于税收协同的秩序生成,如在关联并购中,可以通过组合不同的支付方式及不同的支付比例从而影响财务费用;可以采用不同的会计核算方式从而带来显著的业绩和税负差异;还可以在并购整合阶段,通过选择或重设子公司或者分公司的组织模式来改变企业的整体税负,从而实现有序的税收协同。此外,税务安排作为并购交易结构设计的重点事项,主并企业通常会要求在并购协议中以税务契约和税务保证的形式来防范潜在的税务责任和税务风险,而相较于非关联并购,关联并购更有助于上述或有事项与风险的防控。
H1a:其他条件保持不变时,关联并购能带来显著的税收协同效应;
H1b:其他条件保持不变时,关联并购并非一定能够带来显著的税收协同效应。
若要进一步挖掘关联并购能否带来税收协同,还需要深入剖析其特征因素,尤其是主导性战略目标对其协同行为的影响。因为在税收、战略与并购的三角关系中,战略属性不仅决定着企业并购方向,同时也会极大地影响并购后协同体系与治理机制的匹配性构建(李彬和潘爱玲,2015a)。此外,并购动因理论也明确指出,并购战略是影响并购经济后果的决定因素。因此,需要进一步梳理已有文献对并购战略的细分情况。传统的并购类型划分主要包括:按双方行业特征分为横向兼并、纵向兼并及混合兼并;按支付方式分为现金并购、股票并购及混合并购;按并购意图分为善意收购与敌意收购;按是否向目标企业股东告示分为公开收购要约和非公开收购;按目标企业资产状况分为杠杆收购和非杠杆收购;等等。但上述分类多为基于并购外部特征维度的定性解析,未能充分反映并购创造价值的路径或者方式。为此,部分学者开始以战略为导向对公司并购进行针对性的类型划分,如战略并购理论将关联并购分为产业整合型、产业扩展型和新产业构建型;叶栋梁等(2011)则根据SCP范式将关联并购分为掏空型和增值型;陈健和贾隽(2013)则将关联并购分为与主业有关和与主业无关两种类型。
本文则从协同战略的路径维度将关联并购分为报表整合型和资源整合型。其中,报表整合型战略是将公司并购视为修饰报表的一种手段,其最终目标是通过关联并购实现主要会计要素和会计科目的预设性变化,从而达到改变会计业绩的目的。在基于融资需求的经济视角和高管层个人升迁的政治视角下,企业往往倾向于做多利润型指标;而企业若以节税为粉饰报表的主动因,则多倾向于做空利润,且上述动因和盈余操纵手段在动态的时空背景下往往存在一定的交叉和混合。另外,报表整合型关联并购往往更关注并购中短期目标的实现,其长期的税务资源配置与整合能力必然存在欠缺之处。由此可知,在报表整合型战略下,关联并购可能无法带来显著的税收协同。而资源整合型战略是企业立足于增强核心竞争力和组织价值而进行的资源优化配置,最终目的是通过关联并购实现集团内部资源的二次配置,以谋求整体价值最大化。其中隐含着在关联并购之前,集团资源并未处于帕累托最优状态,也未能实现协同效应最大化的战略目标。在此背景下,出于资源整合意图而进行的关联并购更多的是要考虑目标企业是否对主并企业原有核心能力有渗透、强化和扩展的功能,同时还要重点关注并购后的整合和各方面协同效应的取得。由此可以得知,在资源整合战略的驱动下,税收协同能力作为企业财务能力的核心构成,必然会成为并购决策以及并购交易契约设置时重点考量的关键因素,资源整合型关联并购能够带来显著的税收协同效应。由此可提出假设2:
H2:在其他条件保持不变时,相较于报表整合型战略,资源整合型关联并购的税收协同效应更显著。
随着企业集团化的组织结构的顺势演进,内部资本市场作为企业集团综合利用“企业——市场”双重优势的基础平台,应该能够充分发挥内部资本配置功能,从而对外部资本市场形成有效的部分替代,有效拓宽各种税务要素的组合空间,提升税收筹划效率并最大化关联并购后的税收协同效应。首先,从经济学的角度分析公司并购与内部资本市场的关系可知,公司并购作为企业集团重塑内部资本市场的战略工具,其实质是提升内部资本配置效率的制度安排;同时,内部资本配置效率作为效率的重要部分,也是解决公司并购驱动机制的有效工具。其次,从内部资本市场与税收协同的内在关联来看,一方面从分析税收协同效应的生成路径发现,集团成员之间多样化的内部交易是税收协同产生的结构性载体,因此内部资本市场能为企业的纳税筹划提供时空因素以及可操作的交易事项;另一方面在关联并购中,借由控制权转移以及相关资产、负债等资源要素的二次组合,能够有效地帮助内部资本市场释放出更大的节税空间,尤其是跨区域、跨行业经营的企业集团。最后,税收协同收益的获取还能够从正面强化内部资本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重要性,如李彬和潘爱玲(2015b)就指出,公司并购能够在结构重塑的基础上提升内部资本市场的运行效率。因此基于关联并购税收协同所衍生的内部资本市场功能的提升,也能够进一步对其正向调节作用起到强化作用。由此提出假设3:
H3:在其他条件保持不变时,内部资本市场的存在有助于强化关联并购所带来的税收协同效应。
1.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2.变量设计
此外,为了控制其他权变性因素的介入性影响,设置如下控制变量:①根据并购年度是否存在其他重大资产重组或并购活动设置虚拟变量(Others),若存在取值为1,否则为0; ②主并企业政治关联性(Political),参照Fan等(2007)将其设为虚拟变量,若存在取值为1,否则为0; ③公司资本密集度(Intensity),采用年末固定资产净值除以总资产来衡量; ④公司并购经验(Experience),用已实施的并购次数衡量; ⑤公司治理水平(Gov),采用独立董事占比作为具体计量指标; ⑥产权属性(State),若主并企业为国有控股则取值为1,否则为0; ⑦公司规模(Size),采用样本公司总资产的自然对数表示; ⑧资本结构(Capital),用资产负债率进行计量; ⑨主并公司大股东持股比例(Big)。最后,为消除年度间和行业间差异的影响,在模型中加入年度和行业变量。总结主要变量及其计量方法如表2所示。
3.实证模型构建
首先建立关联并购特征对其税收协同效应的影响模型如下:
1.描述性统计结果分析
2.回归检验与结果分析
根据表4的回归结果发现,Related与ITS在1%水平上显著负相关,与CTS未能通过显著性检验,由此表明关联并购所带来的税收协同主要体现在所得税环节而非流转税方面。这不仅是所得税协同空间相对更大的结果使然,同时也与我国出台的诸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如2014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关于促进企业重组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同时,结合稳健性检验部分采用综合税率的回归结果不显著,可以看出,并非所有的关联并购均能带来显著的税收协同效应,假设1b得证。进一步观察异质性战略对关联并购税收协同的影响发现,Strategy与CTS、ITS分别通过了5%和1%水平上的显著性检验,并且相关系数为负,即相较于报表整合型关联并购,资源整合型关联并购能够有效降低企业的流转税负和所得税负,由此假设2成立。在表4中还能获得的其他信息有:检验关联并购的规模特征及关系属性变量发现,一方面Scale与CTS、ITS均未能通过显著性检验,由此说明并非并购规模越大,其创造协同的空间和可能性就越大,即并购规模与其税收协同行为之间并不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这与税收协同理论中强调税收非对称性、筹划空间、交易对象匹配程度等因素而非绝对规模的观点相一致。这可能是因为集团内部规模过大的关联并购往往会带来内部代理成本、整合成本以及管理成本的上升,从而会形成一定的协同障碍并对利润造成侵蚀。另一方面,Nature与ITS在5%水平上显著负相关,即相较于其他关联关系的内部并购,由于直接的股权纽带的存在,使得母子公司之间的关联并购能够更好地进行资源整合以及税收筹划。在控制变量方面,无论是全样本还是关联并购样本,Political均通过了显著性检验,这同样佐证了Wu等(2012)、李维安和徐业坤(2013)等政治关联有助于企业降低税负的观点。
3.进一步分析:关联并购产权属性、行业选择与地域特征的影响机理与后果
H4:其他条件保持不变时,相较于国企并购、非相关并购和本地并购,民企并购、相关并购以及异地并购的税收协同效应更加显著。
据此将以上关联并购特征设为虚拟变量,若属于民企并购、相关并购与异地并购取值为1,否则为0。由此构建实证检验模型如下:
根据表6所示的实证结果可知,Property与CTS、ITS分别通过了5%和1%水平上显著性检验,即相较于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利用内部关联并购进行税收筹划的效果更好,这与前述实证结果相符,同时证明了在我国,国企与民企对税收的认知态度不同,进而导致其在经营过程中税收战略与具体筹划策略方面的显著差异。在行业特征方面发现,无论是CTS还是ITS,Industry均通过了显著性检验,即与非相关并购相比,相关并购更能带来显著的税收协同效应,这不仅契合了税收筹划的技术层面,同时也与现有基于财务业绩指标进行并购绩效评价的研究结果相一致,即专业化关联并购能够显著提升并购绩效。最后在地域特征方面,Region与ITS通过了1%水平上的相关性检验,系数为-0.042,也证明了在我国目前区域性税收优惠依然占据重要地位的背景下异地关联并购在节税方面的重要性。由此,假设4得证。
4.稳健性检验
(1)采用综合税率变动值这一指标进行稳健性检验,将“综合税率(ComprehensiveTax,简称CT)”的计量方法改为“(营业税金及附加+所得税)/营业总收入”。全样本回归检验后发现,Related变量并未通过显著性检验(系数为-0.078,t值为-1.061),再次证明假设1b,即由于税制结构的复杂性和税收筹划方案的多因素性,关联并购并非一定能够带来显著的税收协同。在此基础上,Strategy与CT在5%水平上显著负相关,系数为-0.026,与前述结果相一致,即相较于报表整合型,资源整合型关联并购能够带来显著的税收协同效应。
(2)刘骏和刘峰(2014)曾指出,我国现有企业税负研究大多沿袭西方文献,将研究重心置于所得税税负研究。他们认为企业税负研究应当涵盖包括流转税在内的所有税负,由此其构建了一个基于现金流量表的企业税负衡量指标,使用“企业支付各项税费产生的净现金流出=支付的各项税费-收到的税收返还”来描述企业当期全部的税费净支出。孙晓妍和盖地(2014)也使用“(支付的各项税费-收到的税收返还)/期初资产余额”来衡量企业税负。本文参照刘骏和刘峰(2014)的做法,使用企业支付各项税费产生的净现金流出进行回归检验后发现,Related变量同样未能通过显著性检验(系数为-0.107,t值为-1.597)。与此同时,还进一步参照了Porcano(1986)、吴联生(2009)等的做法,在所得税率的测算中考虑“递延所得税”影响,将其定义为“(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息税前利润”,并以此来修正ITS变量。全样本实证发现,Related与其在1%水平上显著负相关,系数为-0.035。假设1b得以成立。
(3)将上述被解释变量用于关联并购产权属性、行业选择、地域特征对税收协同影响的实证模型中回归检验后同样发现,相关研究结论不变。以上实证结果限于篇幅,不再具体列示。
本文以我国上市公司关联并购为样本实证检验其税收协同效应,并进一步分析异质性战略与内部资本市场的调节作用。研究发现:并非所有的关联并购均能产生稳定的税收协同效应;其中,相较于报表整合型关联并购,资源整合型关联并购的税收协同更加显著;同时,内部资本市场的有效性能够显著地强化关联并购的税收协同效应。进一步分析发现,民营企业并购、相关并购以及异地关联并购的税收协同效应更加显著。上述研究成果不仅能够从税收协同这一视角证明税收对公司并购的“诱导效应”,同时还能提供公司战略性税收筹划方案设计与影响因素方面新的经验证据。当然由于样本细分的问题,本文暂时未能进一步细分基于不同盈余管理目标的报表整合型关联并购的税收协同效应,也未将母子公司关系、组织文化以及内部的税收竞争等重要因素纳入研究模型之中,这也是后续最重要的研究议题。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