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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财政杂志社

2023年11月

姚蓓军:扛起财政新使命 谱写发展新篇章

作者: 宁波市财政局局长 姚蓓军
来源:原载于《中国财政》2023年第4期 2023/03/15

扛起财政新使命

谱写发展新篇章

宁波市财政局局长 姚蓓军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宁波市财政部门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按照浙江省委省政府、宁波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支持“港产城文”融合发展,推进“六大变革”,打造“六个之都”,为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和共同富裕先行市贡献财政力量。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当好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示范者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了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点举措,提出“健全现代预算制度,优化税制结构,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为新时代新征程财政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要强化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制度支撑和财力保障,着力构建与中国式现代化相适应的现代财税体制。我们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持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强改革系统集成、协同高效。一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大预算收入统筹力度,严格预算编制管理,规范预算支出管理,增强财政预算完整性,积极构建资源统筹、政策协同、绩效导向、可持续发展的预算管理格局,持续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促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各项任务落地见效。二是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建立健全“权责配置更为合理、收入划分更加规范、财力分布相对均衡、基层保障更加有力”的市以下财政体制,进一步增强市级统筹管理能力。指导区(县、市)全面启动与乡镇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推动“全市一盘棋”集中财力办大事,为宁波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和市域现代化先行提供坚实保障。三是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加速绩效管理扩围升级,推动全领域绩效管理深度覆盖,强化绩效结果运用,提高财政资源的使用效益,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四是严守财政风险底线。坚决遏制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落实违法违规举债问责制度,完善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长效机制,加大债务化解力度,守住安全底线。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地位,进一步加大均衡性转移支付力度,推动更多财力下沉,增强基层政府和财政困难地区保障能力,防范基层财政运行风险。五是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强化国有金融资本经营情况监督,开展动态统计监测和运行分析,提升监测监管质效。




提升财政政策效能,当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推动者



我们要不折不扣扎实贯彻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各项部署,进一步完善财政支持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的政策举措,推动解决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问题。一是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建立财政收支高质量可持续运行机制,把握组织收入主动权,扩大财政支出规模,加快财政支出进度,以财政收支稳增长来助力经济平稳运行在合理区间。全面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进一步巩固和拓展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成效,发挥减税降费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二是强化政策统筹协同。梳理整合农业、制造业、外贸、人才、住房、金融等各领域现有财政扶持政策,促进政策联动和精准落实。全面梳理整合现有财政产业政策,支持现有产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大绿色生产、智能制造等方面的技术改造投入,增强核心竞争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三是全力支持科技创新驱动。进一步提升重大科创平台管理水平,加强高新技术企业支持力度,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强人才引进,营造企业创新发展的良好环境。四是系统推进财政资金“拨改投”改革。着力发挥财政资金的牵引和撬动能力,促进财政资金精准投向重点领域和关键行业,带动社会资本扩大有效投资,推动关键领域创新能力提升和相关行业创新发展。




增进民生福祉水平,当好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先行者



我们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循序渐进、久久为功,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支持就业、教育、养老、医疗、社会保障、住房等领域财税政策,推动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在推进高质量发展中推动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一是聚焦七张“浙里甬有”幸福民生品牌,加大共同富裕财政支持力度,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完善与经济发展阶段和财力水平相适应的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标准体系。二是坚决兜牢基本民生底线。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持续加大教育、卫生、医疗等民生领域财政资金投入。加快构建覆盖“养老、医疗、教育、生育”等领域财政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完善“一老一小”公共服务保障水平。支持常态化疫情防控,加快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需求。三是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优化财政补助形式,促进医疗、养老等领域公共服务优质供给,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需求。持续推进“薪资保”、“稳业保”、“灵活保”等组合式财政支持稳就业政策性金融产品,强化对市场主体和就业群体的兜底保障。




深入推进党的建设,当好践行“两个先行”的模范生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全面推进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使我们党坚守初心使命,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我们要增强以政领财、以财辅政意识,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围绕浙江省第十五次党代会提出的“两个先行”部署,积极营造有利于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进一步调动和发挥财政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实现党的二十大确定的目标任务而团结奋斗。一是全面学习宣传二十大精神,凝聚奋斗进取力量。推进领导干部示范学、处级干部专题学、党员干部全面学、青年群体创新学的分层分类学习活动。按照“五个牢牢把握”要求,借助“三会一课”、“财政学堂”等形式,原汁原味学、全面系统学。同时,组织好、开展好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二是扎实贯彻二十大精神,促进学习成果转化。要把党的二十大报告作为新时代新征程上财政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纲领,把学习贯彻二十大精神与抓好当前各项财政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提升财政部门抓关键、补短板、防风险的能力水平。三是继续推进“规范管理、效能提升”三年行动,按照“一年全面推进、两年深化提高、三年效能提升”的目标,根据三年方案任务分工安排,稳步推进“五大专项行动”和“三个基础工程”,进一步完善财政管理体系、夯实财政治理基础、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四是增强五种意识,提高五种能力。以党的二十大报告为引领,全面增强大局意识、法治意识、责任意识、争先意识、风险意识,提高学习能力、专业能力、统筹能力、变革能力、协作能力,为铸造现代化财政管理新格局、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奉献宁波财政干部的聪明才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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