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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

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引 不断提升财政监督和专员办工作科学化水平

时间:2021-06-23 来源:中国财政2013.02半月刊总第631期
作者:刘建华 财政部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2012年,在财政部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财政监督和专员办工作紧紧围绕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重大财税政策和财政中心工作,健全监督机制,强化重点检查,夯实基础工作,反映重大信息,充分发挥了财政监督的职能作用。

(一)财政监督机制建设扎实推进。一是财政监督顶层设计成果显现。监督检查局就推进财政监督与专员办工作科学发展、加强顶层设计进行了全面深入的研究与探讨,先后召开27次专题会议,广泛征求各有关方面的意见,反复修改,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二是预算监督制衡机制建设进展顺利。根据财政部党组的指示和财政部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要求,结合财政监督顶层设计,从2012年4月份起监督检查局围绕预算监督制衡这一主题,加强预算管理、监督及制衡问题的研究,草拟了《关于建立健全财政部预算监督制衡机制的意见》。顶层设计与预算监督制衡机制相辅相成,构建了财政监督与专员办工作科学发展的基本框架体系,进一步明确了财政监督和专员办工作科学发展的目标、内容、措施和要求,必将对财政监督和专员办工作的长远发展发挥积极的作用。

(二)重点检查工作成效显著。2012年的重点检查工作项目是经财政部部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的。这在财政监督与专员办工作历史上还是首次,有助于提升重点检查计划的科学性、规范性。这种做法将形成制度长期执行。各专员办自行安排的监督检查任务,也经监督检查局审核备案,并正式下文予以确定。一年来,监督检查局和各专员办紧紧围绕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重大财税政策和财政中心工作大局开展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如,组织开展中央政府公共投资预算执行情况、节能减排与生态环保等公共投资领域的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有利于推动经济结构调整、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组织开展开发区财税政策执行情况及税收征管质量情况等专项检查,有利于财税政策落到实处;组织开展教育、水利、保障性住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等涉及民生资金的检查,有利于保障民生资金安全规范有效;在全国范围开展地方政府性债务的专项清理检查,对进一步摸清底数、规范管理、防范财政金融风险意义重大;及时跟踪反映营业税改增值税改革试点情况,充分发挥财政监督在决策中的参谋作用;对交通、电力、煤炭等重点行业的骨干企业开展会计监督检查,有力规范了市场经济秩序;突出“总部总行”特色,选择大型企业、金融机构总部或总行开展监督检查,自上而下,以点带面,提升财政监督的规模效应、宏观效应和震动效应。

(三)综合财政监管全面推开。一是强化对中央行政事业单位预算、资产、财务的监督检查。2012年首次采取“上下联动”方式,对科技部、国土资源部、交通运输部等6个中央部委及其基层预算单位的预算资产财务以及教育部预算追加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实现对中央预算单位全方位、全链条、全过程监督,发现了问题,提出了建议,成效显著。二是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综合财政监管顺利推进。35个专员办全面推开财政综合监管工作。为规范管理,财政部印发了一系列规章制度,明确实施方案,规范操作规程,提出具体要求。为强化基础建设,监督检查局积极做好相关业务司沟通协调,抓好综合监管业务培训,大力推进综合财政监管信息系统和相关软件的开发,确保了综合监管工作积极、稳妥、有序推进。

(四)财政监督基础建设取得突破。一是《财政部门监督办法》正式颁布实施。这是第一部规范全国财政部门监督行为的综合性规章制度,对推进依法监督、依法理财和严格执法具有重要意义。二是专员办信息化建设取得长足进步。目前,预算指标管理系统、中央国库外围管理平台、非税收入管理平台、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以及地方专款综合管理系统、部门决算审核查询信息系统等陆续向监督检查局开放,并提供国库动态监控系统的源数据。专员办财政直接支付网上申报审核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和视频会议系统已正式投入使用,行政事业单位预算资产财务检查软件开发已基本完成,即将交付使用。

2013年,财政监督和专员办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引,紧紧围绕主题主线,开拓进取,扎实推进,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一)认真落实财政监督顶层设计和预算监督制衡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预算监督工作。要进一步强化预算监督工作,把强化预算监督与健全预算监督制衡有机结合起来,加强对财税政策制定与调整的监督制衡,建立对预算编制、执行、绩效管理和评审工作的监督制约机制,完善监督成果利用、反馈和公开机制,加快建立预算监督信息共享与制衡机制,并加强对预算监督制衡措施落实情况的考核,促进建立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财政运行机制。

要进一步强化预算监督工作,把强化预算监督与健全预算监督制衡有机结合起来,加强对财税政策制定与调整的监督制衡、

(二)突出监督检查重点,提升监督检查的层次与效能。一是要保障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实施。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积极开展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重大政策和资金的监督检查,及时反映和纠正政策执行中的违规问题,规范政策执行,并着力研究构建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监督检查的长效机制。二是要保障重大财税政策,特别是民生政策的落实到位。积极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结构性减税政策实施、区域协调发展财税政策落实等重大财税政策的检查与调查,保障和促进重大财税政策的落实与完善。要重点关注涉及民生的财政政策和财政资金的实施与落实,加大检查和调查的力度,逐步推进财政绩效监督,确保财政政策发挥最大效应,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三是要保障国家经济安全。要将保障国家经济安全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加大对金融、粮食、能源等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会计监督和专项检查。

(三)加强对中央一级预算单位的预算资产财务监管,全面深化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综合财政监管。一是进一步加强对中央行政事业单位特别是中央一级预算单位的预算资产财务监管。选择环保、工信、住建、水利、文化等有代表性的中央部门,继续开展中央行政事业单位预算资产财务情况专项检查。继续采取上下联动的方式,整合监督资源,充分发挥检查的联动效应、规模效应、系统效应。二是全面深化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综合财政监管。进一步加大专员办工作任务和人员力量的整合力度,夯实专员办对驻地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的监管地位。不断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监管内容,提高服务水平,在加大专项检查力度的基础上,更加注重非现场监管方式的运用。加快财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的建设步伐,为综合财政监管提供有力支撑和技术保障。三是发挥中央部门监管的综合成效。全面掌握中央部门和基层预算单位预算资产财务管理情况,系统了解部门的文件规定、资金流向和实际操作情况,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系统梳理,上下对照,突出有代表性、倾向性的情况和问题,加强研究分析,提出系统的整改意见和建议,同时进一步健全监管成果对财政资金和项目安排的约束机制,增强综合成效。

(四)强化财政监督法制建设,保障财政监督机制落到实处。一是要用制度巩固来之不易的监督成果。将《财政部门监督办法》、加强和改进财政监督工作意见、预算监督制衡机制的贯彻落实结合起来,进一步明确工作内容、规范工作流程、强化内部控制,将工作要求变成刚性制度。二是健全完善财政监督制度。更加注重、及时总结财政监督工作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做法、经验和措施,进一步提炼上升到制度层面。监督检查局要在对现行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梳理、科学分类的基础上,研究确定专员办制度建设的方案,明确重点,并会同部分基础工作较为扎实、制度建设已经取得较大进展的专员办加强研究,尽快形成一套符合专员办实际的真正管用的制度体系。三是要进一步规范处理处罚工作。处理处罚是财政监督和专员办工作的重要手段,也是体现财政监督和专员办工作权威性、严肃性的关键所在。专员办要进一步严格处理处罚决定的落实工作,建立并落实跟踪反馈制度,全面落实处理处罚决定;对有实际困难难以立即执行的,要督促被检查单位制订整改计划,并切实加强跟踪督促;对因客观原因确实无法落实的,要报财政部。监督检查局要加强专员办落实处理处罚决定情况的统计与调查,及时通报情况,并将落实情况作为对专员办年度业务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被检查单位拒不执行处理处罚决定并涉及追回财政资金的,监督检查局要会同预算司通过暂停拨付、扣减、收回等措施坚决予以落实。

(五)切实加快财政监督与专员办信息化建设。一是摸清底数。2013年,监督检查局要制定专门工作方案,对财政部、专员办以及地方财政部门研究、开发、使用财政监督信息化平台与软件情况开展摸底清查,掌握财政监督与专员办信息化工作的真实情况。二是制定规划。按照先易后难、先内后外、“多条腿走路”的原则,研究制定财政监督和专员办信息化建设的近、中、远期规则,进一步明确每一时期的工作内容与措施,切实提高规划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近期,要着力加强专员办综合办公平台(二期)、税收征管质量检查软件和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的研究开发。三是强化落实。监督检查局要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领导,成立专门领导班子,明确工作任务,责任到处、到人,并配合有关单位加强信息平台和软件的研究、开发、升级和培训工作。近几年,财政监督和专员办信息化建设取得了实质进展,但专员办实际使用情况并不理想,运用和熟练程度也较低。因此,必须采取措施切实提高现有系统和软件的应用程度与水平,提升专员办领导和干部的信息化使用技能,把已有的平台与软件用好,同时及时反馈存在的情况和问题,提高工作的质量与效率。

(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财政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一是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央纪委及财政部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干部队伍廉政建设,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二是要着眼于廉政风险防控制度的落实,进一步规范财政政务公开、行政审批、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干部轮岗交流和防止利益冲突等方面的基础性制度规定,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建设,建立和完善考核制度。三是加大对利用监督检查权谋取私利等案件的查处力度,严惩腐败者、教育失误者、追究诬告者、保护改革者,营造支持和保护专员办干部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四是继续配备纪检组长,推动专员办纪检监察工作的深入开展。五是进一步发挥巡视制度的监督作用,继续开展对部分专员办的巡视工作。要改进和创新巡视工作方式方法,提高巡视工作质量。要充分利用巡视成果,使其成为干部提拔任用、奖惩、年终考核以及内部审计、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和参考。

(七)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要结合财政监督与专员办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工作。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专员办领导要深入检查一线、检查现场,加强与被监督单位的沟通交流,掌握第一手资料,了解第一线情况,切忌单纯地听汇报、看材料。要进一步改进会风,精简会议,提高会议实效,能不开的会议尽量不开,能合并的会议尽量合并,能开短会的坚决不开长会。目前,专员办视频会议系统已经正式投入使用,要加大视频系统的使用力度,充分发挥视频系统的作用,节约成本,提高效率。要进一步改进文风,精简文件简报,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目前,专员办上报的动态类简报与信息太多,而有实质内容、可以解决具体问题的却不多。因此,要进一步发挥简报信息反映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作用,可报可不报的要少报,少写工作业绩,多提政策建议。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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