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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 全面推进财政发展改革

时间:2021-06-23 来源:中国财政2013.02半月刊总第631期
作者:谢旭人 财政部部长

一、2012年的财政工作和5年的基本总结

2012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财政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扎实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着力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促和谐,促进经济平稳健康运行。各方面财政工作都取得了新的成绩。

(一)促进经济保持平稳增长

加大结构性减税力度。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地区扩大到9个省(直辖市)和3个计划单列市。提高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对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扩大政策覆盖范围。扩大物流企业营业税差额纳税试点范围,对物流企业自有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半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对蔬菜和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批发、零售免征增值税。降低部分进口商品关税,促进增加能源资源产品、先进设备和关键零部件进口。清理取消了253项涉企收费项目。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资金支持力度,强化中小企业融资性担保体系建设,改善中小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的融资环境。完善相关财税政策措施,增加财政补助规模,提高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扩大居民消费。加大中央基建投资力度,进一步优化投资结构。加快出口退税进度,稳定出口退税政策,支持劳动密集型和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产品出口。这些措施减轻了企业和居民负担、扩大了国内需求、促进了出口稳定增长,对遏制经济增速下滑起到了重要作用。

(二)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取得明显成效

加快实施科技重大专项。加大对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和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开发的支持力度,大幅提高了国家(重点)实验室及科研机构的基本运行保障水平。启动实施科技惠民计划,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加快重点节能工程建设,扩大了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实施范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范围覆盖到国家确定的牧区半牧区县。支持实施天然林保护等林业重点工程。积极发挥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促进低碳发展的作用。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推进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落实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财税政策,增加对地方均衡性转移支付规模,提高了财力薄弱地区落实各项民生政策的保障能力。

(三)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有力

推进农田水利建设,在东北四省区启动实施了“节水增粮行动”。支持完成5400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2.7万公里中小河流河段治理任务。支持推广应用旱作农业技术、耕地保护技术。深入推进农业综合开发,加快中低产田改造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步伐。完善产粮(油)大县奖励政策,奖励水平进一步提高。增加对种粮农民的补贴,拓宽政策覆盖范围。稳步提高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和玉米、大豆、油菜籽临时收储价格,加强粮油市场调控。推动财政支农项目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对接。加大涉农资金整合统筹力度,资金使用效益继续提高。实施农村金融奖补政策,扩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范围并提高了补贴比例。完善财政综合扶贫政策体系,提高农村贫困地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深入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全面完成农村义务教育化债,开展了清理化解乡村垫交税费等公益性债务试点。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顺利启动,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试点稳步开展。农村各项社会事业加快发展。

(四)保障和改善民生取得新进展

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4%。学前教育加快发展,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扩大到所有农村学生。健全中央高校预算拨款制度,启动提升高校创新能力“2011计划”。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体系。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40元。加快以县级医院为重点的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长效补偿机制基本建立,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健全。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全覆盖。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增至月人均1700元左右。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完善。健全促进就业的政策措施,城镇新增就业大幅增加。大幅增加财政投入,实施一系列税费优惠政策,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加快推进。制定实施了支持文化改革发展的财税政策措施,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家书屋等重点文化惠民工程,保障博物馆、图书馆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推动文化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强化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

(五)财税体制改革继续深化

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制定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办法,全面建立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继续扩大、收益收取比例提高。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试编范围覆盖到社会保险法规定的各项基金。部门预算制度改革覆盖到县级,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覆盖到县以上各级预算单位及有条件的乡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制度改革覆盖到各级政府及所属预算单位,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初步建立。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积极开展权责发生制政府财务报告试编工作,健全预算会计制度体系。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完善增值税制度。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运行平稳。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稳步推进。清理整合了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六)财政管理进一步加强

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观念和绩效要求贯穿于财政工作的方方面面,进一步提升财政管理水平。预算法修订工作取得进展。颁布实施了车船税法、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细化预算编制,预算年初到位率继续提高。狠抓预算支出执行管理,2012年12月份全国公共财政支出占全年支出的比重继续下降。扩大基本支出定员定额试点,制定了总预算会计管理基础工作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出台涵盖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发挥县乡财政就地就近实施监管的优势,保障了各项民生政策的有效落实。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规范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妥善处理存量债务,落实偿债责任。继续推进中央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行政经费以及地方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金财工程应用支撑平台实现了省市县三级贯通,基于平台的业务应用不断深化。积极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政府公共投资预算执行情况等重大检查,保障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有效落实。认真组织开展开发区财税政策执行情况、地方政府性债务、中央行政事业单位预算资产财务管理情况等专项检查,重点加强对教育、“三农”、社保等民生资金的检查和调研。全面清理整顿地方财政专户,强化对会计、金融的监督检查,整顿和规范财经秩序。全面推开对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的综合财政监管,财政专职监督机构和专员办就地监管作用进一步显现。

(七)财经对外交流与合作不断拓展

成功举行第四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框架下经济对话、中美城市经济合作和投资会议、第七次中欧财金对话、第四次中日和中俄财长对话等双边财经交流与合作活动,深化了我国与世界主要经济体的政策协调和互利务实合作。积极参与二十国集团和金砖国家机制下的宏观经济政策协调与合作、亚太经合组织财金合作、亚欧财金合作、东盟与中日韩财金合作、中亚区域经济合作等多边财经交流与合作,维护我国和发展中国家整体利益。加强与外国政府有关机构、国际金融组织的贷款和知识合作。扎实开展金融稳定理事会各层面的工作,推动国际金融监管改革。各项多双边和区域关税谈判稳步推进。政府采购协议谈判进展顺利。会计、审计准则建设与国际趋同取得新进展,国际会计监管合作进一步加强。

创先争优活动取得显著成效。全面开展“财政精神”提炼活动。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稳步开展对专员办和部属事业单位的巡视工作,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提高。其他财政工作也都取得了新的进展。

回顾过去的五年,财政发展改革取得了很大进展,公共财政体系不断健全。一是国家财力进一步增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提供了有力保障。二是财政宏观调控作用有效发挥。根据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适时将稳健的财政政策转为积极的财政政策,并与货币政策等协调配合,财政宏观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和灵活性不断提高,完善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宏观调控体系,不仅有效应对了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促进了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也为长远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三是财政保障和改善民生成效明显。持续加大对民生领域的投入,财政民生保障机制进一步健全,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和均等化程度明显提高。财政用于“三农”的投入逐年增加,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得到较好落实。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4%,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实现。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面建立,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基本形成,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制度框架不断完善。全民医保基本实现,城乡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初步建立,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显著提高。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快推进,供给量明显增加。文化体制改革全面推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加快发展。四是财税制度进一步健全。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比较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全面建立。政府预算体系框架基本形成,预算外资金全部取消。增值税转型改革全面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运行平稳并不断推进,消费税制度逐步完善,成品油税费改革顺利实施,个人所得税制度不断健全,内外资企业税收制度实现统一,房产税、资源税改革稳步推进。进一步规范了国家与企业和个人、中央与地方以及部门之间的分配关系。五是财政管理水平全面提高。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深入推进,财政管理更加规范,财政监督更加强化,管理绩效进一步提升。践行“为国理财、为民服务”财政工作宗旨,财政干部队伍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不断提高,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能力进一步增强,较好保障了财政职能作用的发挥。六是国际财经话语权和影响力逐步提升。着眼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服务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整体外交战略,务实开展全方位的对外财经交流与合作,我国在国际财经事务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增强,较好维护了我国和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利益。

回顾近些年的财政工作,我们进一步积累和丰富了新时期推进财政发展改革的有益经验。一是坚持服务大局、推动科学发展。牢固树立科学发展理念,服务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在注重发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的同时,努力发挥财政促进经济稳定增长、优化经济结构和调节收入分配的职能作用,以及在应对突发事件中的财力保障和政策支持作用,积极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二是坚持以人为本、保障改善民生。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和公共财政“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理念,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财政发展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自觉处理好促进经济发展和调节收入分配等各种关系,加大财政再分配调节力度,支出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倾斜,向社会事业发展薄弱环节倾斜,向困难地区、基层和群众倾斜,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三是坚持深化改革、完善体制机制。牢固树立“改革开放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由之路”的理念,把改革创新精神贯彻到财政发展改革各个环节,敢于善于用改革的办法去解决发展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着力深化财税改革,形成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体制,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四是坚持强化管理、提高财政绩效。牢固树立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理念,一手抓建章立制,一手抓管理执行,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扎实推进管理基础工作和基层建设,严格财政资金监管,强化财政监督,有序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切实增强执行力,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五是坚持建设队伍、提升干部素质。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和队伍建设是基础建设的理念,按照业务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要求,切实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水平,为推动财政发展改革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和组织保障。

回顾近些年的财政工作,我们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财政发展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2013年财政工作总体要求

党的十八大报告,描绘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蓝图,为党和国家事业进一步发展指明了方向。财政是党和政府履行职能的物质基础、体制保障、政策工具和监管手段。党的十八大关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部署,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目标,都与财政工作密切相关,对更好发挥财税政策作用、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增强财政保障能力、加强财政管理等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并明确提出要加快改革财税体制,健全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完善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的公共财政体系,构建地方税体系,形成有利于结构优化、社会公平的税收制度。建立公共资源出让收益合理共享机制。

(一)当前的经济财政形势

我国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经济社会发展具备很多有利条件和积极因素。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极大地鼓舞和坚定了全党全国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心和决心,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精神。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过去10年,我国社会生产力、人民生活水平、综合国力都迈上了一个大台阶,市场机制和宏观调控不断完善,为我们更好地把握战略机遇、应对各种挑战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新的科技革命正在酝酿突破,世界经济增长格局持续调整,有利于我国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国内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深入推进,将为扩大内需、发展实体经济提供广阔的市场空间;加快科技创新、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将不断增强经济发展的协调性和可持续性;坚持不懈地深化改革开放,将有力激发经济发展的活力和动力。这些都将为明年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经济发展面临的困难仍然较多,各种挑战不能低估。从外部环境看,全球仍处于应对金融危机的状态之中,真正走出危机仍需时日,世界经济增长低迷状态还将延续,这些将通过多种途,影响我国经济发展。从国内挑战看,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仍然突出,经济增长下行压力和产能相对过剩的矛盾有所加剧,企业生产经营成本上升和创新能力不足的问题并存,消化过剩产能和稳定就业之间存在两难选择,等等。

从财政看,收支矛盾将十分突出。收入方面,国际经济形势存在较多不确定性,国内经济运行还面临不少困难,企业利润下降,结合税制改革实施结构性减税政策,都将减少一些收入。财政收入增长将会较低。支出方面,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尤其是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农业水利等支出需求较大,稳定经济增长和调整经济结构、深化改革等都需要增加财政投入,财政支出压力较大。

综合分析,我国经济发展的基本面是好的,空间和潜力很大。同时,国际经济低迷和国内面临困难相互叠加,短期因素和长期问题相互影响,周期性波动和结构性矛盾相互交织,对宏观调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把握好宏观调控的方向、力度和节奏,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着力提高针对性、灵活性和有效性,扎实做好各方面工作。

(二)财政工作指导思想和政策要点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是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的重要一年。根据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2013年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主题主线,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深化财税制度改革,推动国民收入分配格局调整,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坚持统筹兼顾原则,加强财政科学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贯彻落实上述指导思想,2013年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要结合税制改革完善结构性减税政策,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地区和行业范围,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和产业结构升级,支持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清理取消不合理、不合法的收费项目,降低偏高的收费标准,减轻企业负担。要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突出重点,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加大对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保障性安居工程、公共文化等的支持力度。增加农业水利的投入。促进贫困地区、民族地区等发展,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和城镇化建设。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控制行政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努力降低行政成本。要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保障科技重大专项顺利实施,支持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等,推动企业技术创新。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推进节能减排,加快发展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支持实施重点生态保护工程,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和林业补贴政策。要加强财政科学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进财政绩效管理,强化财政监督制衡,提高预算公开性和透明度。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防范财政金融风险。

三、2013年财政工作主要任务

(一)加强和改善财政宏观调控,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结合税制改革完善结构性减税政策。加快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适时扩大试点地区和行业范围。落实好支持小微型企业发展的各项财税政策。完善稳定出口政策,降低能源、资源、原材料等产品的进口关税,对先进技术设备和关键零部件实施较低的进口暂定关税。落实好其他各项税费减免政策,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推动经济结构调整。

着力扩大国内需求。完善促进就业的政策措施,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增强居民消费能力。加大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实施力度,扩大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应用推广规模,支持文化、体育、健身等消费,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养老、康复等服务机构,促进消费结构升级。大力支持商贸流通体系建设,改善居民消费环境。积极发挥政府投资的带动作用,保持合理的中央基建投资规模,调整优化投资结构,主要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农业水利、城市管网等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等民生工程、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等领域。落实好鼓励引导民间投资的财税优惠政策。

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保障科技重大专项顺利实施,大力支持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社会公益研究。发挥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的作用,扩大科技惠民计划试点范围,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和支撑产业发展。推进区域科技创新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深化科技经费管理改革,加强对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使用的监督和综合绩效评价,促进科技资源合理规划布局和共建共享共用。

加强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推进重点节能工程建设,启动先进环保产品、环境服务业推广工作。完善以奖代补机制,推动企业节能技术改造。加大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实施力度,推广风机、水泵等4类工业节能产品。扩大园区循环化改造等试点范围,促进循环经济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支持新能源汽车科技研发和产业化发展,加快发展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推动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污水管网建设及设施运行,支持开展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示范。启动新一轮农村环境集中连片整治。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适当提高部分项目补助标准。继续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工程,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并提高补偿标准。加大对自然保护区、湿地及良好湖泊的保护补助力度。扩大国有林场改革试点范围。健全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支持草原生态保护后续产业发展。加强碳关税政策研究,发挥好清洁基金创新资金机制作用。

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落实好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减轻中小企业负担。整合现有各项专项资金,扩大资金规模,并向小微企业和中西部地区适当倾斜。扩大面向中小企业的融资性担保业务规模并降低收费标准,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促进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

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围绕提质增效加快改造传统制造业,促进产能过剩行业兼并重组。完善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财税政策体系。推动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发展壮大。

增强区域发展的协调性。支持深入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促进各地区发挥比较优势。加快培育各具优势的城市群,增强小城镇公共服务和居住功能,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继续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贫困地区的扶持力度。进一步增加对地方均衡性转移支付规模,提高财力薄弱地区落实各项民生政策的保障能力。

(二)完善强农惠农富农财税政策,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

巩固农业基础地位。提高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水平,进一步扩大覆盖面。加强中小河流治理、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健全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实施产粮(油)大县奖励政策。增加农业综合开发投入,以粮食主产区和产粮大县为重点,继续加强中低产田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实施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创新完善扶持政策,大力支持农业合作化、产业化和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支持实施种业等重大农业科技工程和推广防灾减灾稳产增产关键技术,推进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努力提高主要农产品单产水平。加大畜牧业发展扶持力度,推进全国“菜篮子”产品生产基地能力建设。推动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创新和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与支农项目对接。深入推进涉农资金整合统筹,推动省及省以下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增加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品种,落实和完善农村金融奖补政策。

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完善粮食风险基金政策,规范资金使用范围。稳定农作物良种补贴政策。增加农机购置补贴规模,稳步推进农机报废更新试点。健全农资综合补贴政策,落实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积极推进种粮大户补贴试点,逐步扩大补贴试点范围。健全主要农产品补贴和收储制度,稳步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加大中央和省级财政对贫困地区的一般性转移支付以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支持培育特色优势产业,提高贫困地区自我发展能力。

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加大中央和省级财政对贫困地区的一般性转移支付以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支持培育特色优势产业,提高贫困地区自我发展能力、

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深入推进乡镇机构改革。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扎实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加强对已建成项目的后续管护。清理化解乡村垫交税费债务,开展清理化解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试点,启动普通高中债务化解试点。扩大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范围。推进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试点。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制度。

(三)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推动教育事业加快发展。严格落实财政教育经费法定增长要求,重点加强教育经费使用管理。支持农村学前教育加快发展。提高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着力提升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水平。落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支持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推进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改革。继续完善中央高校预算拨款制度和中央财政支持高校发展政策体系,支持“985工程”、“2011计划”等重大项目实施。全面落实国家资助经济困难学生政策,促进教育公平。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支持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推动各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相互衔接。巩固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重点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健全鼓励社会力量办医的政策措施。适当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扩大免费服务范围。推动实施重大疾病防控等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扩大城乡医疗救助范围,尤其是对特殊困难人员的医疗救助。推进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强化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巩固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成果,研究建立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制定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办法。稳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适当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适时调整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继续做好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开展特困移民解困试点。深入推进厂办大集体改革,做好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相关工作。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和完善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财税政策,加强农民工和转岗失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继续实施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

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中央财政将继续大力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增加相关基础设施配套投入。地方各级财政也要落实资金来源渠道,特别是要按规定将土地出让收益和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实施相关税费减免优惠政策,切实降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成本。通过投资补助、贷款贴息、资本金注入等支持方式,引导银行贷款、社会资金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要按照工程进度及时拨付资金,保障预算执行进度。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着力支持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加快推进棚户区和农村危房改造,扎实推进游牧民定居工程。

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继续支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深入推进纪念馆、图书馆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开放。积极推动公共文化资源整合和共建共享。支持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继续加强红色文化资源、文物保护重点工程、水下文化遗产和大遗址文物保护。研究设立国家艺术基金,支持文化艺术创作和优秀文化产品生产。鼓励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增强重点媒体国际传播能力。加快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培育骨干文化企业。推动文化科技创新和文化传播体系建设。加强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探索建立现代企业出资人制度与主管主办制度有机衔接的工作机制。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巩固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成果。改进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促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同时,完善灾前防御与应急救灾相结合的财税政策,大力支持玉树、舟曲完成灾后恢复重建。

(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强财经对外交流合作

健全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优化转移支付结构,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清理归并部分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加快形成统一规范透明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继续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均衡省以下财力分配。健全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进一步增强县级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保障能力。

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健全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制度,建立并强化预算监督制衡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加强政府性基金支出项目库建设,提高基金预算年初到位率。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逐步提高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2013年将首次向全国人大报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要以此为契机推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完善预算公开机制,规范预决算公开内容和程序。积极推行预算绩效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和公务卡制度改革,完善国库集中收付运行机制。深入推进政府会计改革,加快建立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

推进税收制度改革。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地区和行业范围,抓紧研究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在全国试点的方案。推进资源税改革,扩大资源税从价计征范围。

深化财经对外交流合作。开展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框架下经济对话,深化两国全面经济合作。发挥对欧财经交流与合作平台作用,推动中欧、中英、中德、中法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发展。加强与主要新兴经济体政策协调,扎实推进金砖国家在财金领域的务实合作。积极参加二十国集团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推动国际经济体系朝着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积极参与东亚财金合作、亚太经合组织财金合作、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以及中亚区域经济合作等机制,努力为我国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深化与国际金融组织的全方位合作,建立新型的合作关系。积极稳妥开展关税谈判和政府采购协议谈判。深入参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和审计准则的制定。做好金融稳定理事会各层面工作。积极参与气候变化融资国际谈判和气候变化资金机制建设。

(五)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财政管理绩效

完善财政法律制度体系。继续做好修订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注册会计师法工作。积极推进环境保护税法、资产评估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立法工作。开展财政立法后评估,进一步提升财政法律制度建设和运行质量。稳步推进财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继续加强财政执法监督,深化财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加强财政“六五”普法中期督导。改善财政涉外法律服务,规范财政涉外法律管理。

提高预算管理水平。上级财政要进一步提高转移支付预算指标提前下达的规模和比例,地方各级财政要完整编报上级财政的各项补助收入。加强基本支出管理,推动项目滚动预算编制。逐步开展对重大项目的预算评审。强化预算支出执行管理,尽早将预算安排的财政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和单位,加快本级各部门、各单位预算批复进度和转移支付资金下达进度,提高预算支出的及时性、均衡性、有效性和安全性。加快结转项目执行,及时清理并按规定使用项目结余资金。完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规范财政专户管理,推进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建设。健全中央单位批量集中采购制度并逐步推开。建立完善预算执行预警机制,在中央部门积极开展全年用款计划编报工作。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扩大绩效目标覆盖范围,提高绩效监控的针对性,开展重点绩效评价,拓展评价结果应用,推进绩效信息公开。做好企业使用财政性资金绩效评价工作。

强化“两基”建设。完善基本支出标准体系,加快推进项目支出定额标准建设。健全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体系。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预算管理,从严控制新增资产数量和经费,强化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使用状况的考核。修订企业会计准则,全面推行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加强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修订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建立完善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全面推进事业单位会计改革,推动建立社会保险基金会计体系。抓好审计准则的实施,建立健全相关改革领域的配套审计指引制度。强化乡镇财政监管职责,对本级和上级财政安排的资金以及其他部门、其他渠道下达的财政性资金实行全面监管。

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深化国债管理制度改革,提高国债市场运行效率。强化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坚决制止一些地方政府及所属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融资平台公司违法违规融资或担保承诺行为。完善统计报告制度,尽快建立债权债务人对账机制,及时全面掌握以企业为平台举借的政府性债务情况。抓紧建立地方政府债务规模管理和风险预警机制,将地方政府债务收支纳入预算管理,逐步形成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切实防范财政金融风险。积极利用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加强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项目管理,将国际金融组织赠款纳入预算管理。强化主权外债项目和地方政府外债风险管理。

推进财政管理信息化建设。深化财政转移支付项目综合管理系统应用,完善财政收支统计分析系统,建设地方预算执行数据中心,拓宽平台应用范围,着力实现平台由推广实施向深化应用转变。做好预算管理、国库集中收付等现有业务系统的升级优化与应用工作。加快专员办信息化建设,积极推动专员办与部内业务司(局)、地方财政等业务信息系统对接。健全网络基础设施,强化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狠抓增收节支。在落实好结构性减税政策的基础上,依法加强收入征管、应收尽收,坚决防止收取“过头税”、“过头费”。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严肃财经纪律,切实厉行节约。加强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严格控制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深入推进会议费、差旅费管理和公务接,制度改革,加强车辆编制管理,严格按标准配备车辆。继续严格控制修建装修办公楼等楼堂馆所。进一步清理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等活动。

严格财政监督。建立健全保障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重大财税政策特别是民生政策有效落实的监督检查机制。进一步加大预算监督力度,加强对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决算的日常监督,逐步建立预算监督信息共享和情况反馈机制。加强对廉政风险点及其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建立健全各级财政部门内部控制机制。强化财政监督检查成果利用,完善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财政运行机制。推进对金融机构、中央企业总部的上下联动检查和财政金融民生政策的专项检查。加大对涉及国计民生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会计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会计监管国际合作。

(六)加强财政干部队伍建设,大力改进工作作风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领导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坚持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健全决策程序,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发挥好领导班子的集体作用。强化能力建设,完善干部教育培训的考核管理机制,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努力提高干部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和业绩考核评价体系,体现符合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用人导向。加强作风建设。根据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抓好贯彻落实。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多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强“财政精神”提炼活动成果宣传,用财政系统优良传统教育引导激励广大财政干部。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优良作风,力戒奢靡之风,坚决反对大手大脚花钱和铺张浪费。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进一步改进文风会风和作风,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努力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实绩。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要求,深入推进财政反腐倡廉建设,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加强检查考核工作,严肃惩治违纪违法行为,充分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改进和创新巡视方式方法,进一步提高巡视工作水平。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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