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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部门连续15年“晒账本”:让大家看得到、看得懂、受监督
7月25日,中央部门集中向社会公开2024年度决算,这是中央部门决算连续第15年公开。为使公众能够看得到、看得懂、受监督,中央部门在各自门户网站公开2024年度决算,同时财政部网站“中央预决算公开平台”专栏也予以集中转发。
优化提升决算公开工作
持续推进现代预算制度规范透明
中央部门决算公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是提升预算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也是健全现代预算制度的必然要求。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预决算公开工作,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均将“规范透明”明确作为现代预算制度的基本要求,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完善预算公开和监督制度”。
财政部相关司局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财政部会同中央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健全现代预算制度”为目标导向,以钉钉子精神落实改革任务,顺利完成部门决算草案编报、审核、批复等工作。6月27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2024年中央决算。落实预算法规定,财政部已于7月17日完成对中央部门的决算批复工作。7月25日,中央部门依法依规集中向社会公开了2024年度决算,这是中央部门决算连续第15年公开。
中央财经大学财税学院教授白彦锋表示,连续15年中央部门决算公开,不仅极大地提升了中央决算透明度,也很好发挥了对地方决算公开的带动作用,成为牵引我国现代预算治理整体水平提升的重要抓手。
部门决算公开内容包括部门概况、9张部门决算公开表、部门决算说明和专业名词解释等4个部分。其中9张公开表分成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反映所有预算收支口径的3张收支总表,即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能看到财政拨款和其他收入等各项经费来源和支出用途;第二个层次,其余6张表分别反映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是根据决算报表数据,将本年收支与预算数或上年数作对比,并说明增减原因。同时,在这部分还能看到“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以及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等内容。
聚焦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
持续推进绩效信息公开
绩效评价是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关键环节,也是对全年预算执行效果的检验。财政部有关负责人介绍,2016年以来,在全面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的基础上,财政部组织中央部门逐步建立健全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常态化机制,不断拓展绩效评价范围,逐步提升绩效评价质量,加强评价结果应用,持续推进绩效信息公开,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取得了明显成效。
单位自评。单位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单位自评是对财政资金使用效果的直接反馈,也是落实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主体责任的具体体现。近年来,财政部组织中央部门对本级项目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并加大自评结果抽查复核力度,推动提升自评结果的客观性和真实性。今年随同中央决算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送的项目绩效自评表的数量增长到743个,比上年增加27个,更加充分地展示了预算资金的产出和效果,有利于促使各部门重视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有利于提升政府部门的公信力和透明度。
部门评价。部门评价是指预算部门根据相关要求,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方法,对本部门的项目组织开展的绩效评价。近年来,财政部持续推动改进部门评价工作,督促部门加大对重点民生支出和体现核心职责的事业发展类项目评价力度,原则上以5年为周期,实现部门评价重点项目全覆盖。
财政评价。财政评价是财政部门对预算部门的项目组织开展的绩效评价。按照突出评价重点、坚持问题导向、优化评价标准等原则,2025年财政部共确定55个项目开展财政重点评价,聚焦科技教育、产业发展、应急救灾、公共服务等关键领域,覆盖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今年财政部选择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随同2024年中央决算报告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参阅。今年提交的绩效评价报告涵盖教育、科技、卫生健康、农业农村等多个领域,涉及教育部、水利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生态环境部等中央主管部门。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原副院长、研究员白景明认为,建立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常态化机制可以有效推动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方面帮助及时发现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支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做出有针对性的及时有效的改革决策;另一方面,统筹配置财政资源使支出政策和资源配置与国家的重大战略相衔接是财政管理改革的核心目标之一,通过绩效评价可以看到财政支出是否能实现这些重大目标,抓住财政管理改革的牛鼻子。
细化政府采购支出公开
维护公开公平公正
政府采购是财政支出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为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自政府采购法实施以来,财政部督促指导各预算单位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包括采购项目意向公告、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预算金额、采购结果、采购合同等在内的政府采购项目信息。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要求,2016年以来,财政部推动以部门为单位随决算向社会公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公开内容既包括整体情况,也包括各部门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情况,主要有政府采购支出总额以及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分项金额,政府采购合同授予中小微企业金额以及授予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占政府采购支出金额的比重等。2022年,进一步细化政府采购合同授予中小企业情况,公开货物支出、工程支出和服务支出授予中小企业分别占比,推动各部门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今年是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连续第10年向社会公开,有力维护了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
白景明认为,近年来,政府采购支出公开的突出变化就是反映政府采购落实宏观调控政策的情况更加细化,更能反映政策效果。比如对中小企业的支持是政府采购的重要内容,通过政府采购支出公开,可以看到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效应,看到中央部门是不是率先垂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