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导航 > 正文
分享到:
【打印】

相关推荐

主办单位:中国财政杂志社

地址:中国北京海淀区万寿路西街甲11号院3号楼    邮编:100036    电话:010-88227114

京ICP备19047955号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0967号

程丽华:充分发挥财政监管职能作用 促进积极的财政政策提质增效更可持续

2021/03/04

2020年是监管局全面履行新职责的重要一年。总的来看,各监管局在近年转型的基础上,已经按照新的职责要求“动起来”“干起来”了,履行属地财政监管的职能作用初步显现,转型向全面纵深逐步推进,工作有了良好的开端。


迎难而上,2020年财政监管工作取得新成效

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也是各监管局积极作为的一年。财政监管工作面临疫情冲击、时间紧、任务重等诸多困难,各监管局在部党组的领导下,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狠抓政治机关建设,统筹谋划党建与业务工作,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是围绕“实”字,全力保障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各监管局迅速行动积极作为,按照部党组统一部署,将全力支持疫情防控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核心工作。扎实开展调查研究,深入推进财税政策落实,做好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优惠贷款贴息审核等工作,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等资金需求。这是我们2020年打的一场硬仗、一场漂亮仗。

二是突出“快”字,迅速开展直达资金监控。各监管局第一时间落实部党组关于直达资金监控的部署要求,围绕着直达资金机制,发挥监管职能作用,不仅监督财政资金及时直达、拨付到市县,同时也监督资金真正惠企利民。依托动态监控平台,监控直达资金1.7万亿元,涉及项目34万多个,对409个县区开展现场监管,涉及资金将近3000亿元,为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尽快落地见效提供了坚实保障。

三是注重“质”字,助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各监管局提高扶贫资金日常监管质量,共对88个县1365个扶贫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情况进行抽审,修订或制定管理制度28项,有效提升了扶贫资金的安全性。

四是聚焦“严”字,强化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各监管局严防死守,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全面核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情况,强化对地方政府违法违规举债问题线索核查,切实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监管。

五是紧扣“全”字,深化属地中央部门预算监管。各监管局拓宽监管范围、拓展监管内容,实现对部门预算审核、执行监控、决算审核的全链条管理。审核属地1.7万家中央单位预算,核减实有人数12.9万人,有效发挥了职责作用,大幅提升了预算管理水平。

当然,监管局各方面工作取得的成绩远不止这些。需要强调的是,监管局这些工作成绩是在面临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的形势下取得的,是在自主履职机制尚不健全的情况下取得的,更加体现了大家的付出和辛勤的努力。


扎实做好2021年财政监管工作,在重点领域实现新突破

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起步之年。做好2021年财政监管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全国财政工作会议部署,充分发挥财政监管职能作用,聚焦中央重大财税政策,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加大地方政府债务监管力度,推动监管局融入财政主体业务取得实质性进展,促进积极的财政政策提质增效、更可持续。

(一)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不断提高党建工作质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党的领导是财政监管事业取得成功的根本保证,要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党的领导贯穿于财政监管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一是持续加强党的建设。这些年在部党组的领导下,在人事教育司的具体指导下,监管局党建工作越来越规范、质量逐步提高,政治机关意识空前增强。各监管局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以增强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积极探索创新监管局党建工作由地方党委领导、部党组加强指导的双重管理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地方党委就近就地和部党组推进党建与业务融合的优势,凝心聚力推动监管局党建工作质量不断提高。

二是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各监管局要加强党员干部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坚持严字当头,把党的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把纪律要求传导到底,把责任落实到位。持续巩固拓展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成果,坚持纠“四风”、树新风,督促党员干部自觉抵制歪风邪气、树立新风正气。

三是强化监管局干部队伍建设。各监管局要继续突出政治标准选人用人,加强对优秀年轻干部的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切实用好各年龄段干部,有序开展监管局职务职级晋升工作。加强干部交流培养,逐步打通监管局与部机关、部属单位之间的干部双向交流渠道,扩宽干部队伍出口。有针对性地加强教育培训、学习研讨,提高干部素质和履职能力。

(二)在新管理机制下,持续推进监管局转型。当务之急是要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统筹协调指导作用,研究解决阻碍监管局发展的跨司局、跨部门、跨地方的综合性、基础性、交叉性问题,加快推动职能转型,促进监管局稳定发展。

一是狠抓机制落实。及时了解监管局遇到的困难,统筹考虑部内司局工作需求,合理确定议题,提交联席会议审议,贯彻落实会议决议要求,切实推动解决监管局履职面临的突出问题,能解决的要帮助解决,不能解决的要做好解释说明,务求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在做好2020年监管局综合考核工作的基础上,充分听取监管局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考核办法,形成一个综合的评价报告提交部党组,提高考核结果的科学性、准确性。

二是完善制度建设。按照指导意见分工要求,尽快研究制定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监管、地方财政运行分析评估等监管办法,抓紧出台2021年监管局工作指引,加强分类指导,为监管局自主履职提供制度保障。

三是统筹工作安排。按照分类实施、控制总量的原则,强化工作统筹力度,研究下达2021年监管局工作要点,适当压减部内司局委托安排的一次性、临时性工作事项,合理安排监管局工作任务。

同时,各监管局要在联席会议机制领导下,加强与部内司局协同配合,全面压实履职责任,主动梳理工作中的堵点、难点,及时向部联席会议办公室反馈,结合监管工作实际主动思考,抓深抓细各项职责落实,实现在部内司局指导下的自主运行,不断提升工作实效。

(三)聚焦财政中心任务,扎实做好监管工作。2021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繁重,要结合监管局职能,在稳步开展中央重大财税政策落实、部门预决算监管、监督检查、服务代表委员等工作的同时,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加强直达资金监控,确保资金精准高效落地。各监管局要按照“扩大范围、完善机制、严格监管、强化支撑”原则要求,进一步完善监管工作机制,紧盯资金流向和具体使用情况,及时督促纠正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加强信息共享,提高直达资金监管水平,为充分发挥直达机制政策效果提供有力支撑。

二是紧盯地方财政运行,督促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2021年地方“三保”压力依然较大,各监管局要把“三保”监督放到重要的位置,加大与地方财政部门沟通联系力度,建立地方财政运行状况常态化分析评估机制,按照进一步增强民生政策措施有效性和可持续性有关要求,对地方自行出台的民生政策,督促地方做好事前论证、风险评估和按程序报备等工作。关注“三保”实际标准、供养人员变化、财政资金配套、财政收入质量等情况,及时捕捉地方财政尤其是基层财政运行存在的风险点,系统地、联系地、全面地分析问题,为地方财政可持续运行提供保障。

三是抓实政府债务监管,助力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各监管局要健全统计监测机制,强化核查督查,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督促地方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提早做好项目前期准备、评估遴选等工作,避免“钱等项目”。

2021年是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具有特殊重要性的一年,“十四五”开局,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启,做好财政监管工作意义重大。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立足职能、聚焦重点、强化监管、积极作为,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本文为程丽华同志在全国监管局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略有删节。)


京ICP备19047955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09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