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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财政厅政府债务管理处:在高质量发展征程中积极贡献财政力量
政府债务管理是财政工作的重要内容。2024年,黑龙江省财政厅政府债务管理处全面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适度加力、提质增效的要求,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不断加强地方政府债务全流程规范化管理,充分发挥政府债券拉动投资作用,有力有效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助力龙江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
坚持改革创新
提高债券使用效益
新预算法实施以来,地方政府债券在稳定政府投资强度、弥补地方建设资金缺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管好用好政府债券成为政府债务管理的重要课题。政府债务管理处秉持解放思想、守正创新,积极探索债券管理新机制、新方法。研究建立债券资金竞争性分配机制,通过专家评审打分、现场陈述答辩、项目实地踏查等多种方式,从储备项目中择优选择项目整体成熟度高、群众期盼度强、上一年度本领域资金使用和绩效评价效果好的项目予以支持。积极引入金融机构“外脑”智库,成立筹融资咨询顾问团队,引导市县转变传统筹融资观念,深入剖析挖掘项目收入来源,合理申报债券项目需求。设立“专项债券+市场化融资”项目奖补资金,对成功发行的项目予以前期费用补助,撬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全省战略性大项目建设,为全省基础设施建设补短板、强弱项提供资金保障。
坚持底线思维
守牢债务风险底线
化债工作既是攻坚战,更是持久战。政府债务管理处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的决策部署,积极用好国家化债政策,组织高风险市县申报化债试点,集中置换重点地区高风险隐性债务,有效防范化解债务违约风险。研究设立地方债务风险化解应急备付金,统筹用于存量政府隐性债务等到期本金周转,进一步增强债务风险应急处置能力。同时,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研究制定《黑龙江省坚决遏制地方政府违法违规举债行为若干规定》,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通过综合施策,全省到期政府债务全部按期足额偿还,超额完成年度化债目标。
坚持上下联动
提升基层工作质效
政府债务管理工作上下“一盘棋”,政府债务管理处集中力量解决市县债务管理难点、堵点问题。“一市一策”开展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专题培训,采取“请进来、走出去”、“集中学、单个教”等灵活方式,着力提升市县把握政策、运用政策能力。建立并持续落实债务包联机制,对13个地市以及债务风险相对较高、预计完成化债目标有困难的市县进行多轮包联督导,通过深入一线的研究协调,推动市县落实落细各项既定化债举措,确保按计划完成政府债务化解任务。积极协调金融监管部门和相关金融机构参与债务展期重组,对标全国银行类贷款平均利率水平,帮助市县优化债务结构、降低债务成本,缓释到期债务偿付风险。
坚持规范管理
夯实债务管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