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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财政杂志社

2023年11月

秉持谨慎性原则 依法有序推进数据资产评估业务

作者: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韩艳 程文正 庄伟 张更华
来源:《中国财政》2024年第21期 2025/02/18
秉持谨慎性原则

依法有序推进数据资产评估业务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韩艳 程文正 庄伟 张更华

 2021年3月,“十四五”规划提出,要建立健全数据产权交易和行业自律机制,培育规范的数据交易平台和市场主体,发展数据资产评估、登记结算、交易撮合、争议仲裁等市场运营体系。2022年12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提出要推动各部门各行业完善元数据管理、数据脱敏、数据质量、价值评估等标准体系。2023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提出,要加快建立数据产权制度,开展数据资产计价研究。财政部党组高度重视数据资产管理,自2023年8月,先后印发《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关于加强数据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数据资产管理的通知》,并指导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出台《数据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为规范数据资产管理初步奠定了制度基础。

数据资产评估是推进数据要素有序流通的重要环节

 为充分反映数据的经济价值,促进数据开发利用、流通交易,数据资产评估是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通过评估揭示数据资产的价值,可以为市场各类经济主体提供价值衡量的标尺,助力数据资产有序流通。在涉及数据资产转让、出资、质押融资等经济行为,以及企业数据资源信息披露、减值测试等以财报为目的的评估时,都会涉及数据资产评估。《关于加强数据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公共数据资产权利主体在相关资产交易或并购等活动中,应秉持谨慎性原则扎实开展可研论证和尽职调查,规范实施资产评估,严防虚增公共数据资产价值。无论持有数据资产的主体是企业还是行政事业单位,都应在数据安全法和个人信息保护法等基础上,遵循财务会计管理、资产评估管理等共性要求,对其持有的数据资产进行规范管理,避免资产流失及公共安全风险。

相关单位应依法开展数据资产评估业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等法律法规,对应当依法进行资产评估的经济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明确规定,涉及国有资产或者公共利益等事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评估的,应当依法委托评估机构评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规定,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合并、分立、改制,转让重大财产,以非货币财产对外投资,清算或者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应当进行资产评估的其他情形的,应当按照规定对有关资产进行评估。《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规定,为正确体现国有资产的价值量,保护国有资产所有者和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国有资产占有单位存在资产拍卖、转让,企业兼并、出售、联营、股份经营,与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开办外商投资企业,企业清算等情形的,应当进行资产评估。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应当合理选择资产配置方式,资产配置重大事项应当经可行性研究和集体决策,资产价值较高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并履行审批程序。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对无法进行会计确认入账的资产,可以根据需要组织专家参照资产评估方法进行估价,并作为反映资产状况的依据。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进行转让、拍卖、置换、对外投资等,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

 数据资产作为非货币财产出资,将行政事业性国有数据资产进行转让、拍卖、置换、对外投资等,以及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资本控股公司以数据资产对外投资,或合并、分立、改制等过程中涉及数据资产的,都应当依法进行数据资产评估。

为数据资产入表提供专业支撑

 根据《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企业对数据资源进行评估的且评估结果对企业财务报表具有重要影响的,应当披露评估依据的信息来源,评估结论成立的假设前提和限制条件,评估方法的选择,各重要参数的来源、分析、比较与测算过程等信息。这些要求披露的信息在《数据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中有详细的操作要求,资产评估机构根据《数据资产评估指导意见》出具的数据资产评估报告可以为企业数据资源信息披露提供专业依据。从后续计量来看,一是无形资产类数据资源使用寿命不一定随着时间产生磨损,使用寿命可能不确定,会涉及减值测试。减值测试时可以借助资产评估报告确定资产的可回收金额。二是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需要对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进行计量。存货类数据资源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也会涉及到评估。此外,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对合并对价的分摊也可能涉及数据资产评估。

数据资产评估实践情况

 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产评估业务报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资产评估机构应将出具的全部资产评估报告向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进行备案,价值类咨询报告自愿进行备案。经资产评估行业业务报备管理系统查询,自2023年10月至2024年6月,已有64份备案的数据资产评估报告。资产评估行业目前承担的与数据资产入表相关的工作包括:一是为项目入表范围、应用场景的确定提供专业意见;二是协助企业进行“与该资源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成本或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等资产化条件(能否入表)的判断;三是辅助参与数据盘点和脱敏、权属认定、合规审查、成本归集等工作;四是评估数据资产价值,为财务报告附注披露提供参考,提升财务信息质量;五是承担入表后以质押融资为目的的资产评估委托项目。

值得关注的问题

 一是应规范评估使用。根据《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符合资产确认条件的数据资源应以实际成本入账。相关媒体报道中存在“评估入账”等与相关要求不符的提法,对此应加强对相关业务的监管,规范评估使用,避免引发风险。

 二是应加强对数据质量评价报告的质量监管。数据资产质量是数据资产价值的重要影响因素,目前出具数据质量评价报告的主体多样,对于数据质量评价报告的质量尚无有效监管。《数据资产评估指导意见》规定,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当关注数据资产质量,并采取恰当方式执行数据质量评价程序或者获得数据质量的评价结果,必要时可以利用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数据质量评价专业报告或者其他形式的数据质量评价专业意见等。根据资产评估行业业务报备管理系统显示,出具数据质量评价报告的主体涉及咨询公司、数据类公司、信息技术类公司、会计师事务所、数据资产登记评价中心、科研院校等,出具的报告形式各异。应加强对报告相关主体的监管,规范数据质量评价报告的出具。

 三是地方应关注数据相关规定。“xx省数据条例草案”、“xx省数据流通交易促进条例”、“数据资产省级地方标准”等规定,部分存在混淆数据资产评估概念、方法以及多头管理等问题,对资产评估机构开展数据资产评估业务容易造成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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