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强化统筹 增强保障
全力支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
山东省济南市财政局
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是党中央赋予山东的重大战略使命,也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项工作的总抓手。济南市财政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强化财政统筹,增强要素保障,深化财政管理改革,全力保障服务重大国家战略落实落地。 成立重大项目建设资金统筹工作专班,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规范管理”的原则,强化资金、资产、资源统筹,实现有限资源与政策目标的有效匹配,增强财政对重大战略的保障能力。一是做大做优财政收入。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和涉企奖补政策,坚持“放水养鱼”,助力企业发展,夯实财源税源基础,做大财政“蛋糕”,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保持稳定增长,2019年以来年均增长5.4%。二是用足用好专项债券。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立地方债管理模块,实现基础库、储备库、拟发行库、发行库四级项目库管理,提前进行项目策划论证,对重点项目开展“一对一”辅导,提高项目储备策划的实时性和高效性。三是积极争取政策性银行贷款。建立“七个一”项目融资服务体系,打造“区县行”融资策划服务品牌,建立政策性银行融资项目库,与全市重点项目库和专项债项目库有效衔接,推动达成融资合作,成功运作全国首笔市场化批量收购存量住房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试点项目贷款,有效缓解项目建设资金压力。四是充分发挥基金撬动作用。设立全国首只黄河主题母基金——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起步区)基金,规模为100亿元。截至2023年末,全市政府及国有企业累计出资设立基金139只,认缴总规模1198亿元,基本形成了覆盖全市重点产业领域的引导基金体系。五是深度盘活存量资产。建立全口径国有资产统计监测评价制度,强化所有权、经营权、使用权三权分置理念,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让优质资产有效运转起来、活起来。
打牢先行区建设产业基础
按照“紧盯前沿、龙头牵引、创新培育、打造生态、沿链谋划、集群发展”的产业发展要求,出台财政支持项目突破、项目深化等政策措施,不断提高财政资金投入精准度,坚定不移培育新质生产力,厚植高质量发展根基。一是支持科技自立自强。创新科技资金使用方式,小切口突破,选取部分科技项目进行股权投资改革,发挥科技创新支撑引领作用。设立天使创投基金、科技成果转化基金,鼓励企业提高创新自主性,推动科研院所和高校科技成果就地转化。构建激励与约束并重的投入保障体系,探索科技成果转化与绩效挂钩的评价机制。二是支持工业强市建设。支持工业强市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出台支持工业强市的财政政策清单,创新“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方式,设立“工业强市”资金池,围绕四大主导产业,用好财政奖补、贷款贴息、风险补偿等政策工具,塑强主导产业新优势,抢占新兴产业制高点,发挥重点产业项目带动作用,推动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三是支持民营经济发展。落实独角兽企业、专精特新、瞪羚企业财政支持政策,发挥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政策作用,助力“数字强企”,做优“济担—攀登贷”、“提振贷”等本土金融产品,强化对民营企业全链条融资支持。四是支持人才强省会战略。加大人才资金投入,重点用于高端人才项目引进扶持、各类人才补贴兑现、推动驻济高校、科研院所人才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确保人才“双30条”等各项政策落地落实,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认真贯彻财政部支持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借鉴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雄安新区建设经验,围绕优化先行区空间布局,在区县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制定完善支持区域协调发展保障措施。一是理顺财政管理体制。建立完善“基本+均衡+激励”的市对区县转移支付体系,努力实现精准“输血”、有效“造血”、通络“活血”,尽最大努力激发活力、增强能力。建立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实行差异化补助政策,实现配置更为合理、收入划分更加规范、财力分布相对均衡,增强基层公共服务保障能力。二是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完善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财政支持政策体系,促进各类要素双向流动,支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进以人为核心、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三是优先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定增强民生政策措施可持续性政策,兜住、兜准、兜牢民生底线,坚持民生支出与经济发展相协调、与财力状况相匹配,确保民生改善更加稳固、更可持续。近年来,全市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稳定在80%左右。四是加快起步区成形起势。对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实行专门扶持政策,2023—2025年,起步区范围内市级分享的财力通过转移支付方式予以全额补助,起步区范围内出让的土地,扣除中央、省级规定计提后,全额拨付起步区,保障起步区建设资金需求。市级财政统筹设立起步区建设补助资金,重点支持起步区重大基础设施、重大公益性项目等。五是完善生态文明奖补机制。落实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加强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落实,运用经济手段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助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探索将湿地纳入生态补偿范围和市级能耗指标收储交易试点,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
提升先行区建设资金效能
围绕先行区建设资金保障和监管工作,坚持向管理要效益,善于创新求变,促进财政改革管理提质增效,增强财政可持续性,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一是守牢基层“三保”。制定基层“三保”保障机制奖补政策,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足额安排“三保”预算,压实区县主体责任,加大“三保”监测干预力度,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区县,严格监管其财政支出及库款拨付。二是优化支出结构。遵循“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注重顺序、收支平衡”的原则,优先安排基层“三保”、政府债券还本付息资金,其他重点支出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视财力情况分类安排。出台涉及增加财政支出的重大政策和实施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前,进行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及时清理临时性、阶段性政策,坚决避免“常年项目固定化、临时项目长期化”,严禁出台资金规模不确定、无上限控制的敞口政策。三是加强债务风险防控。建立全市全口径债务监测机制,常态化开展区县日常风险监测评估预警,把政府债务还本付息作为考核事项,进一步压实偿债主体责任,确保债务风险可控、规模合理适度。四是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完善“事前、事中、事后”有机衔接的预算绩效管理系统,重点绩效评价情况每年两次向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报告,力争用3年左右实现一轮重点绩效评价全覆盖。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将事前评估、绩效评价结果、问题整改等与预算安排实质性挂钩。全面实施成本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市级将通过3年时间,将60%以上的财政专项资金建立支出标准。五是提升财会监督效能。发挥财会监督在规范财政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逐步建立以财政部门主责监督、部门依责监督、单位内部监督、中介机构执业监督、行业协会自律监督相结合的财会监督体系,为先行区建设各项资金安全高效运行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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