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国财政杂志社
地址:中国北京海淀区万寿路西街甲11号院3号楼 邮编:100036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40014 投诉举报电话:010-88227120
京ICP备19047955号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0967号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署)网出证(京)字第317号
申学锋:农业新质生产力赋能乡村全面振兴的财政路径
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因地制宜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农业新质生产力是包含全新质态要素的农业生产力。当前我国正在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财政支持农业新质生产力赋能乡村全面振兴,要以科技创新引领先进生产要素集聚,支持在劳动力、劳动资料、劳动对象等方面持续改革创新,为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和农业强国建设夯实基础。
农业新质生产力赋能乡村全面振兴的总体思路 生产力是人类创造财富的能力,生产力理论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新质生产力是指劳动者、劳动资料、劳动对象及其优化组合的跃升,是新时代党领导下先进生产力的具体表现形式。具体到农业新质生产力,其基本内涵包括三个层面:劳动力方面,农业劳动力除了数以亿计的传统小农户,还有规模可观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这些高素质、创新型主体掌握现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等新技能,会逐渐替代传统小农户成为推动乡村振兴最活跃的主力。劳动资料方面,传统农业工具逐步被智能农机、无人机耕作、智慧设施农业等规模化、数字化农业装备所取代,化肥农药、饲料农膜等传统农资逐渐被生物饲料、生物肥药、可降解农膜等新农资替代。劳动对象方面,由于新技术的应用,农业生产对象突破常规耕地和动植物品种等自然资源的有限性约束,通过数字化管理的高标准农田、生物技术改良的种子等,向高产优质耐逆动植物品种跃升。 农业新质生产力赋能乡村全面振兴,就是以农业科技创新为引导,通过农业劳动力、劳动资料、劳动对象的形态跃迁,提升农业全要素生产率,推进实现乡村全面振兴。乡村振兴的核心是解决农业农村农民生产生活方式的现代化问题,财政支持农业新质生产力赋能乡村全面振兴,总体上就是要助力打造智慧农业、绿色农村、新型农民。 一是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发展智慧农业。创新是新质生产力的基本内核,基于科技创新的智慧农业是培育农业新质生产力的重要抓手。发展智慧农业,需要一大批科技人才,目前我国高水平农业科学家比例为0.05‰左右,农业科技创新人才较为缺乏。为此,要大力支持农业教育科研机构,培养自立自强的农业科技人才,推进种子研发、农机智能化等农业核心技术的自主化和高端化,支持设施园艺、畜禽养殖、水产养殖、农产品物流等农业产业的智能化控制、精准化运行、无人化作业,提升农业全要素生产率。 二是推动发展方式转变,建设绿色乡村。绿色发展是农业新质生产力的应有之义。要支持新型环保建材如轻质混凝土、生态板材等广泛应用于农村建设与生产,减少对传统资源的消耗。推动太阳能、光伏等新能源逐渐应用于乡村能源供应系统,降低碳排放和环境污染,促进乡村经济绿色发展。支持以生态农业、有机农业、绿色旅游等为代表的农村新业态创新发展,推动农村产业结构优化和绿色发展深入实施。 三是强化技能培训,培育新型农民。人的振兴是乡村振兴的关键。劳动者是生产力最活跃的要素,也是加快形成农业新质生产力的关键要素。要支持构建一整套知识培训体系和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体系,通过完善的教育培养机制,接续培育掌握“新农具”、会干“新农活”的适应农业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新型农业劳动者。以城乡融合发展为契机,运用各种财税政策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参与乡村振兴,尤其是吸引本籍优秀人才回乡创业就业,发挥其在乡村振兴中的“头雁”作用。 财政支持农业新质生产力赋能乡村全面振兴的基本路径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论述,是马克思主义生产力理论的重大创新,为因地制宜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指明了方向。财政支持农业新质生产力赋能乡村全面振兴,就要将农业新质生产力的一般理论应用到乡村振兴战略,围绕劳动者、劳动资料、劳动对象等关键要素,统筹资金资源,发挥政策合力,推动从根本上破除制约乡村振兴的各种瓶颈。 (一)培育科技创新型农业劳动者,鼓励其在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上发挥“头雁”作用。乡村振兴,人才缺乏是突出短板,特别是农业科技人才。要瞄准加快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发挥农业科研机构、人员数量众多优势,支持农业科研资源力量统筹,提升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整体效能;支持实施乡村振兴人才支持计划,完善乡村人才培育和发展机制,运用财税政策保障“三支一扶”计划、科技特派员、特岗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的乡村振兴人才“留得住”。支持推广科技小院、专家工作室等扎根农村助农惠农模式,推动高端农业科技下沉到农业生产一线,激励各类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带头在联农带农、农业绿色生产、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等方面发挥作用。 (二)提升农业装备等劳动资料水平,科技赋能改造智慧农业生产工具。在乡村振兴过程中,最关键、最急需的生产资料就是科技赋能的农业生产装备。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一号文件多次提出要大力发展智慧农业。我国智慧农业起步较晚,农业装备的无人化、自动化、智能化水平仍有一定提升空间,人工智能、数据、低空等技术应用场景也亟待在农业领域拓展。要立足农业科技自立自强,加大农机智能制造装备“卡脖子”关键技术的攻关力度,加快国产先进适用农机装备等研发应用,全面提升农机北斗自动导航、智能监测终端、精准作业控制系统的水平,在设施园艺业、区域化林果业等领域大力发展无人驾驶拖拉机、植保无人机等智能农机装备,推动农机装备高质量发展。 (三)做好创新大文章,提升耕地、种子、农村基础设施等劳动对象的科技含量。耕地方面,支持在农业生产中应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卫星遥感等新技术,提高耕地的标准化、规模化水平;支持耕地质量提升,深入推进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农业防灾减灾能力建设,稳步推进盐碱地综合利用试点。种子方面,支持重大农业科研平台发挥作用,加快作物品种、畜禽品种等关键性领域的核心技术攻关,开展重大品种研发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推动我国种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农村基础设施方面,支持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支持实施“数据要素×现代农业”行动,充分发挥数据要素乘数效应,加快推进遥感、气象、土壤、灾害、农作物病虫害等数据与农业生产的融合应用。 (四)构建多元化投入机制,为农业新质生产力赋能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强支撑。2025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五年过渡期的最后一年,过渡期结束后的“十五五”时期,是加快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并赋能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历史节点,要着力构建以财政资金为引导、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共同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助力农业新质生产力“三要素”即农业劳动者、劳动资料、劳动对象及其优化组合转型升级。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发挥财政资金“主渠道”功能,在农业劳动者、劳动资料、劳动对象转型升级方面建立中央与地方协同发力的投入机制。以农村改革和科技创新为动力,引导研发经费投向“三农”领域基础研究,统筹推进农业领域国家科技创新中心和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鼓励各类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将科研成果转化为科技应用项目和高科技产品。瞄准农业高质量发展大方向,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鼓励金融资本在农业新质生产力发展过程中发挥应有作用,逐步构建政银保担协同发力的农业新质生产力赋能乡村全面振兴长效支持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