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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配套衔接的增值税制度体系 保障增值税法顺利实施——财政部、税务总局就增值税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构建配套衔接的增值税制度体系
保障增值税法顺利实施
——财政部、税务总局就增值税法
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8月1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5年9月10日。
为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顺利实施,财政部会同税务总局研究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包括总则、税率、应纳税额、税收优惠、征收管理、附则等六章五十七条内容,既遵循增值税法的规定,又与现行增值税制度相衔接,并结合实际情况和征管需要明确具体规定。
数据显示,2024年国内增值税收入66672亿元,占全国税收收入的38.1%,是我国最重要的税收收入来源。为健全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的增值税制度,2024年12月25日,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刘怡认为,作为增值税税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征求意见稿对增值税法执行中所涉及的重点、难点、易混淆的一些技术细节,比如应税交易的定义范围、视同销售的具体情形、进项税抵扣的范围、混合销售的判定、纳税申报期限等进行了明确和细化。“实施条例的制定有助于形成完整的增值税制度体系,为2026年1月1日增值税法的顺利实施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公共收入研究中心主任梁季表示,在章节体例上,征求意见稿承袭了增值税法的基本框架,反映了增值税法实施条例与增值税法的关系,即增值税法框定了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的基本内容,增值税法实施条例是对增值税法相关条款的解释、细化和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