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财政新闻 > 正文
分享到:
【打印】

相关推荐

主办单位:中国财政杂志社

地址:中国北京海淀区万寿路西街甲11号院3号楼    邮编:100036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40014    投诉举报电话:010-88227120

京ICP备19047955号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0967号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署)网出证(京)字第317号

投约稿系统升级改造公告

各位用户:

为带给您更好使用体验,近期我们将对投约稿系统进行整体升级改造,在此期间投约稿系统暂停访问,您可直接投至编辑部如下邮箱。

中国财政:csf187@263.net,联系电话:010-88227058

财务与会计:cwykj187@126.com,联系电话:010-88227071

财务研究:cwyj187@126.com,联系电话:010-88227072

技术服务电话:010-88227120

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中国财政杂志社

2023年11月

财政部印发《境外会计组织境内业务活动管理办法》

时间:2024-12-18
作者:
来源:财政部会计司

财政部关于印发《境外会计组织境内业务活动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会〔2024〕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有关单位:

  为规范境外会计组织在中国境内开展业务活动,提高管理服务质效,财政部制定了《境外会计组织境内业务活动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境外会计组织境内业务活动管理办法  

财政部

2024年12月6日

1.jpg

2.jpg

3.jpg

4.jpg

5.jpg

6.jpg

7.jpg

8.jpg

9.jpg

京ICP备19047955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0967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署)网出证(京)字第3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