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财政新闻 > 正文
分享到:
【打印】

相关推荐

主办单位:中国财政杂志社

地址:中国北京海淀区万寿路西街甲11号院3号楼    邮编:100036    电话:010-88227114

京ICP备19047955号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0967号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署)网出证(京)字第317号

投约稿系统升级改造公告

各位用户:

为带给您更好使用体验,近期我们将对投约稿系统进行整体升级改造,在此期间投约稿系统暂停访问,您可直接投至编辑部如下邮箱。

中国财政:csf187@263.net,联系电话:010-88227058

财务与会计:cwykj187@126.com,联系电话:010-88227071

财务研究:cwyj187@126.com,联系电话:010-88227072

技术服务电话:010-88227120

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中国财政杂志社

2023年11月

地方 | 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区与自治区本级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时间:2024-02-22
作者: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区与自治区本级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4年1月22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自治区财政厅

各位代表:

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全区与自治区本级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提请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查,并请自治区政协委员和其他同志提出意见。

一、全区和自治区本级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三年新冠疫情防控转段后经济恢复发展的一年,也是我区高质量发展迈出新步伐的一年。在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自治区人大、政协有效监督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全区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强大动力,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聚精会神促发展、扑下身子抓落实、集中攻坚打硬仗,加力提效实施精准、可持续的积极财政政策,全力推动经济回升向好、各方面发展展现新气象。在此基础上,全区各级财政运行总体平稳,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83.8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7%,比2022年决算数增长5.7%(下同)。其中:税收收入1081.99亿元,增长16.3%,主要原因是受2022年增值税大规模留抵退税政策影响导致基数较低,以及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大额缓税在2023年入库推动税收增加;非税收入701.81亿元,下降7.3%,主要原因是2022年全区各地盘活国有资产资源导致一次性非税收入基数较大。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102.58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7%,增长3.6%。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83.8亿元加上中央补助收入4169.92亿元(含税收返还233.93亿元和转移支付收入3935.99亿元)、上年结余收入574.92亿元、调入资金157.39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0.25亿元、一般债务收入1430.78亿元,收入总计8247.05亿元。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102.58亿元加上上解中央支出53.21亿元、调出资金60.5亿元、年终结余569.8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92.93亿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168.03亿元,支出总计8247.05亿元,收支平衡。

2.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27.82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8%,增长4.3%。收入未完成年初预算,主要原因是市场有效需求不足导致财税收入增长未达预期,预算缺口通过中央补助资金予以足额弥补。其中:税收收入258.87亿元,增长32.6%,增长原因与全区相同;非税收入68.96亿元,下降42.1%,主要原因是2022年一次性非税收入基数较大。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66.52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4%,增长3.2%,完成年初预算较高的主要原因是年度预算执行中中央新增下达转移支付资金和新增政府一般债务限额,相应增加本级支出。

备注:支出总计中包含的调出资金(0.05亿元),因金额太小,无法在上图中显示。

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27.82亿元加上中央补助收入4169.92亿元、市县上解收入91.42亿元、上年结余收入46.14亿元、调入资金32.85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0亿元、一般债务收入1430.78亿元,收入总计6218.93亿元。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66.52亿元加上上解中央支出53.21亿元、补助市县支出(含对市县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下同)3472.32亿元、调出资金0.05亿元、年终结余99.9亿元、债务转贷支出1124.63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0亿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22.3亿元,支出总计6218.93亿元,收支平衡。

3.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预备费执行情况。自治区本级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11亿元,支出11亿元。其中:学思想拼经济稳增长惠民生“六个攻坚行动”支出7.44亿元,疫情防控支出2.96亿元,自然灾害救灾支出0.6亿元。

(2)补助市县支出执行情况。自治区对市县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支出合计3472.32亿元、增长5.1%,较自治区本级支出增幅高1.9个百分点。其中:税收返还与上年持平,一般性转移支付增长8.6%,专项转移支付下降11.1%;一般性转移支付占转移支付的比重提高2.5个百分点,转移支付结构进一步优化。中央补助资金4169.92亿元,扣除自治区安排对市县补助资金3472.32亿元后,其余697.6亿元由自治区本级统筹安排使用。

(3)“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执行情况。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以下简称“三公两费”)共支出5.43亿元,较年初预算节约2.72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6%,主要原因是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两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17亿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9亿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35亿元,会议费支出0.71亿元,培训费支出3.01亿元。

(4)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执行情况。2022年年末自治区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0亿元,经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审查批准,2023年年初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20亿元统筹使用,2023年中央补助资金未动用部分和预算资金结余合计80亿元按规定补充到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计2023年年末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为80亿元。

(5)基层“三保”保障情况。从2023年1月起,全区各市县全面实施“三保”资金专户管理,“三保”资金统一划入“三保”资金专户后再安排支出,切实保障“三保”支出在财政库款保障中的优先顺序。2023年市县“三保”年初预算2407.66亿元,执行数为2512.58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4%,总体上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80.66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9%,下降20.8%,主要原因是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导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持续减收。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502.53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7%,下降21.2%,主要原因是收入短收和大幅下降后减少支出安排。加上转移性收支、债务收入和还本支出,收入和支出均总计3081.03亿元,收支平衡。

2.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4.95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7%,增长34.4%。未完成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部分专项债券项目单位经营收入未达预期。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19.31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7%,下降33.5%。完成年初预算较高的主要原因是年度预算执行中自治区本级在限额内发行专项债券并进行预算调整后,增加安排自治区本级支出;降幅较大的主要原因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锐减、自治区本级留用的专项债券额度压减,导致相关支出较上年减少。加上转移性收支、债务收入和还本支出,收入和支出均总计1943.24亿元,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1.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4.32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8%,增长3.2%。完成年初预算较低的主要原因是市场行情低迷导致部分企业无法按时上缴利润收入。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6.55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7%,下降38%,主要原因是上年结余收入大幅减少,以及加大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力度后相应减少支出安排。加上转移性收支,收入和支出均总计58.65亿元,收支平衡。

2.自治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自治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1.48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1%,完成年初预算较低的原因与全区相同;增长71%,主要原因是企业上缴利润收入增加。自治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9.66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5%,下降4.1%,完成年初预算较低和下降的原因与全区相同。加上转移性收支,收入和支出均总计22.55亿元,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551.17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4%,增长11.4%。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332.9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1%,增长9.7%。收支相抵,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当年收支结余218.27亿元,加上上年结余2198.09亿元,年末滚存结余2416.36亿元。

2.自治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自治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181.6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2%,增长14.8%。自治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072.05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7%,增长11.2%。收支相抵,自治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当年收支结余109.56亿元,加上上年结余915.78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025.34亿元。

(五)自治区本级预算调整情况。

经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第四、第六次会议审查和批准,自治区人民政府依照财政部下达的限额举借债务,结合实际调减自治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安排,相应对自治区本级财政预算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增加482.8亿元。其中:一般债券收入增加439.19亿元,政府外贷收入增加43.61亿元。相应增加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482.8亿元,主要用于偿还存量债务以及保障教育、卫生健康、保障性安居工程、学青会场馆、北部湾国际门户港、机场等民生和重大项目建设。

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增加866.2亿元,全部为专项债券收入。相应增加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866.2亿元,主要用于偿还存量债务、支持农合机构改革发展和保障高速公路、铁路、产业园区等重大项目建设。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方案:自治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减少6.74亿元,相应减少自治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6.74亿元,主要原因是预计收入减少,并相应减少国有企业改革和资本性支出等。

(六)政府债务举借、安排使用和偿还情况。

1.政府债务限额情况。

2023年全区政府债务限额11793.3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5395.45亿元,专项债务限额6397.9亿元。分级次情况如下:自治区本级政府债务限额3241.25亿元,市县政府债务限额8552.1亿元。

2.政府债务余额情况。

截至2023年年末,全区政府债务余额11551.5亿元,其中:自治区本级政府债务余额3087.94亿元,市县政府债务余额8463.56亿元。全区和自治区本级政府债务余额均控制在限额以内。

3.新增政府债券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2023年全区发行新增政府债券1245.19亿元,主要用于产业园区、乡村振兴、“四建一通”农村公路、铁路、收费公路、医疗卫生、义务教育、高等学校等重大项目。其中:自治区本级安排使用215.66亿元,转贷市县1029.53亿元。

4.再融资债券发行情况。

2023年全区发行再融资债券1962.06亿元,用于偿还到期政府债券本金和存量债务。其中:自治区本级使用296.11亿元,转贷市县1665.95亿元。

5.政府债券还本情况。

2023年全区政府债券还本1383.42亿元。其中:自治区本级政府债券还本303.11亿元,市县政府债券还本1080.31亿元。到期政府债券本金均已如期偿还。

6.政府债券付息情况。

2023年全区政府债券付息支出328.06亿元,政府债券利息支出率4.3%。自治区本级政府债券付息支出103.56亿元,政府债券利息支出率7.5%。全区政府债券付息负担总体可控,未发生政府债券违约行为。

7.未来政府债券到期情况。

全区政府债券2024年到期本金684.95亿元,2025年到期本金658.94亿元,2026年到期本金945.73亿元,2027年到期本金865.47亿元,2028年到期本金909.19亿元,2029年及以后年度到期本金7355.19亿元。到期政府债券本金主要通过安排预算资金和发行再融资债券偿还,还本风险总体可控。

各位代表,以上报告的2023年预算执行数均为快报数,具体执行情况见预算执行草案,最终执行结果以决算数据为准。

(七)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以及自治区人大决议情况。

一年来,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自治区人大预算决议和审议意见要求,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深化预算管理改革,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财政保障。

1.积极财政政策加力提效,支持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一是全面落实退税减税降费政策。优化实施和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根据国家授权出台减免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和顶格减免高校毕业生、脱贫人口、退役士兵就业创业相关税费等政策。全年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超300亿元,为各类市场主体减轻负担、雪中送炭。二是全力推进开源增收。成立全区财源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区财源建设电视电话会议,将财源建设指标纳入财政工作管理绩效考核等考评体系,高位推动全区财源建设工作,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三是统筹支持实施“六个攻坚行动”。通过统筹预备费、盘活存量资金等渠道筹措资金50.31亿元,支持学思想拼经济稳增长惠民生“六个攻坚行动”,将相关资金纳入直达资金专户管理,强化资金动态监控,助力全区经济运行向好修复。四是助推重大项目建设和扩大有效投资。筹措资金213.93亿元,支持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农村公路等公路运输事业发展,加速完善全区公路网络建设。筹措资金36.2亿元,支持重点铁路项目建设、南宁国际铁路港发展,推动全区形成“北通、南达、东进、西联”高速铁路网络。筹措资金37.25亿元,支持民航重大项目建设、全区客货运航线培育拓展,助力南宁机场国际货邮吞吐量突破8.5万吨。筹措资金83.37亿元支持水运建设,其中争取中央补助资金50亿元支持世纪工程平陆运河项目建设。筹措资金17.28亿元加快环北部湾广西水资源配置工程等重大水利项目建设。五是积极推进工业振兴和制造业转型升级。筹措下达工业振兴相关资金100.62亿元,重点支持南宁新能源汽车、钦州石化产业项目、柳州上汽通用五菱“一二五”工程等全区重大产业项目建设,促进新旧动能加速转换。发行产业园区专项债券231.22亿元,支持重点培育产业园区加快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和承接产业转移。下达科技创新相关资金24.63亿元,大力支持重要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等重大科技项目。六是大力促进恢复和扩大消费。安排6.31亿元支持线上线下促消费,开展大宗消费等6大板块主题活动,联动14个市、各重点企业开展多场促消费活动,深入挖掘消费潜力,全面活跃消费市场,推动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明显回升。七是强化财金联动助企纾困。优化“桂惠贷”贴息政策,安排财政贴息资金撬动金融机构投放贷款2815.98亿元,惠及经营主体13.43万户、降低融资成本53.53亿元。政府性融资担保直保机构支持担保贷款投放415.18亿元,惠及新增担保户4.31万户。推出主粮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为761.57万户次提供风险保障2876.21亿元,保障金额同比增长9.6%。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出资10.39亿元参与投资10支产业基金,带动其他资本实缴出资46.14亿元,实现投贷联动总规模超过100亿元。八是全面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统筹安排政府债券资金14.11亿元,支持西部陆海新通道、北部湾国际门户港基础设施提升第一批重点实施项目,切实打通基础设施断点、堵点;统筹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等10.08亿元,支持开展招商引资、外经贸提质增效、自贸区重大项目建设,以招商引资新成效为广西融入新发展格局蓄势聚能,推动外贸外资高质量发展;统筹口岸基础设施建设等资金6.88亿元,支持加强通关便利化建设,大力提升口岸服务水平;统筹安排财政资金1.11亿元,支持第20届中国—东盟博览会顺利举办,推动开放合作加速拓展。

2.持续加大投入稳基础,推动民生保障水平得到新提升。坚持民生投入只增不减,全区各级财政民生支出4849亿元、占比稳定保持在八成左右,持续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扎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一是推动乡村振兴高标准实施。筹措中央和自治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88.6亿元,比上年增长6%,自脱贫攻坚以来连续八年保持正增长,在全国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考核中连续7年获得“A”等次。全力支持实施巩固脱贫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2.43万个,重点支持联农带农富农成效明显的乡村产业项目,统筹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二是推动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统筹一般公共预算资金458.58亿元,支持各层次教育高质量发展,其中:完善学生资助体系,安排各类学生资助资金75.73亿元,受益学生431.8万人次;筹措资金22.71亿元支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现县级全覆盖的历史性突破,全区431.48万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全部吃上营养餐,有效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水平。三是推动社会保障多层次完善。筹措资金31.27亿元实施“就业暖心·桂在行动”专项服务,支持市场主体稳岗扩岗,促进高校毕业生、农民工、脱贫人口、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全力维护就业稳定大局,全区累计实现城镇新增就业39.9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11.84万人。筹措资金293.41亿元提高相关退休人员养老金,筹措资金102.77亿元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46元。筹措资金288.5亿元夯实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政策覆盖4403万城乡居民,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达到71.7%。发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28.72亿元,惠及低保对象283.5万人、特困救助供养对象26.6万人。支持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8.6万户,保障性租赁住房新开工6.58万套,向2.5万户符合条件的住房保障家庭发放租赁补贴,推动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加快建立。四是推动建设健康广西。筹措资金135.63亿元,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健全完善公共卫生服务、疾病预防控制、普惠托育与妇幼保健服务、基层医疗卫生运行、中医药壮瑶医药等全方面医疗卫生服务保障体系,推动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广西医院等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防城港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建设等取得突破性进展。五是推动基本公共服务高水平提升。加快推进为民办实事工程,累计下达资金818.6亿元,完成年度资金筹措计划的107.4%。筹措资金122.16亿元,服务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广西和法治广西,人民群众安全感提升至98.54%。六是推动打造文化旅游体育强区。全区统筹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2.7亿元。加快建设广西世界旅游目的地,支持打造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支持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广西段)等一批重大文化旅游项目建设,健全文化和旅游高品质服务体系,拉动文旅消费升级,促进文化旅游深度融合。设立广西艺术基金,创新优秀文艺作品扶持方式,推动繁荣社会主义文艺。支持实施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等文化惠民工程,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多渠道筹措资金,保障第一届全国学青会圆满举办,积极支持体育强区建设。

3.注重提质增效添活力,支持绿色低碳转型走出新路子。一是支持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累计投入生态保护补偿资金70.08亿元,推动广西生态保护补偿由“强基”“扩面”到“提质”“换档”不断升级。财政生态保护补偿基本覆盖森林、湿地、耕地、渔业资源、自然保护区等重要生态系统,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政策覆盖全区73个县(市、区),40个国家级和自治区级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呈现稳中向好的态势。在玉林市、桂林市、南宁市、百色市的16个县级行政区,九洲江、漓江和右江等3个流域(河段)开展跨省(区)、跨市县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试点工作。二是支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统筹污染防治相关资金超15亿元,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支持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三大攻坚战,加强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推进漓江、九洲江、南流江、钦江等重点流域综合治理攻坚,支持49个县(市、区)实施农村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项目60个,确保广西水环境质量全国领先。支持土壤调查监测、耕地土壤污染源头治理、农用地安全利用、在产企业绿色化提标改造等22个项目实施,土壤污染防控稳中向好。三是支持筑牢南方生态安全屏障。投入16.4亿元实施漓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工程、世界寿乡河池市东巴凤革命老区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广西南方丘陵地带(南宁)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等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修复重大工程,支持森林群落向稳定的顶级群落方向演替,生物多样性提高,森林覆盖率保持稳定,消除地质环境隐患,减少水土流失面积,解决区域内存在的红树林生态系统、珊瑚礁生态系统退化以及沿岸防护林带受损严重等主要生态问题。四是支持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多渠道筹措资金8.67亿元,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和科技发展专项资金1.8亿元,支持开展绿色低碳领域科研项目99项。筹措大气污染防治资金2.83亿元,支持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1285蒸吨、生物质锅炉深度治理20蒸吨、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298万吨、工业炉窑综合整治20台、挥发性有机物企业治理3个。下达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预算0.24亿元,支持风电、光伏、生物质发电等项目建设,增加可再生能源消纳,降低能源领域碳排放。落实强制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加大绿色产品采购力度,2023年全区节能节水产品、环保产品采购金额占同类产品比重均超97%。

4.着力防控风险保运转,夯实安全发展基础实现新进展。一是稳妥化解债务风险。制定化债方案并获国务院批复实施,积极争取623亿元再融资债券用于支持全区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发行再融资债券1962.06亿元,有效缓释债务风险和减轻付息压力。扎实推进全口径债务风险化解,通过发行再融资债券和预算安排等方式确保法定债务不出任何风险;通过统筹安排各类财政资金、依法依规核减核销等方式稳妥推进隐性债务存量化解,全区存量隐性债务余额显著下降;统筹资金提前完成上报国务院的政府拖欠企业账款清欠任务。通过加大自筹资金及资产变现力度等方式,牢牢守住重点地区债务不“爆雷”的底线。二是切实保障基层“三保”。加强对市县“三保”预算编制审核,全面实行“三保”资金专户管理,防范挤占挪用“三保”资金,优先保障“三保”预算执行到位。强化对基层“三保”资金支持,自治区下达市县补助资金合计3472.32亿元,有效保障基层财政平稳运行。三是有效防范财政支付风险。持续加强财政库款监测管理,科学安排库款调度,将各级库款保障水平维持在合理区间。严把支出关口,严控无预算、超预算支出,继续加大对市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和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平衡监控,切实保障财政库款运行和资金拨付的安全性、规范性。四是积极配合处置金融等领域风险。新增拨付广西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本金9亿元,累计注入44亿元资金,支持打造广西金融控股集团,进一步优化国有金融资本布局,推动在实业资本与金融资本之间建立风险隔离墙。拨付35亿元资本金支持组建广西农商联合银行,发行84亿元专项债券补充全区21家农合机构资本金。五是支持处置应急突发事件。累计筹措补助资金6.47亿元,支持处置安全生产、洪涝、地质灾害、极端干旱和森林火灾等应急突发事件,全力做好应急救灾财力保障,支持配合做好自然灾害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5.围绕强化监管守底线,维护财经秩序运行彰显新力度。一是强化财会监督。出台广西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实施方案,构建“五位一体”的全区财会监督体系,健全“纵横贯通”的协调机制。强化财经纪律约束,聚焦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防范债务风险、政府过紧日子等重点领域,累计开展各项检查核查15项。二是强化执行监控。强化财政资金支付风险事前防控,有效发挥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的威慑、警示、纠偏作用。精简工作流程,加快财政资金审批和拨付,建立健全直达资金专户管理机制,全区纳入直达机制管理的资金累计完成支出1687.11亿元,实现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确保资金直达基层、惠企利民。三是强化预算约束。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加强“三公两费”管理,全区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两费”预算执行数比新冠疫情前的2019年决算数下降31.4%。优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减少“点对点”支持,更多引入竞争性分配机制,更好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四是强化采购评审监管。推动预算单位完善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建设,加强招标现场视频实时监控,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持续完善财政投资评审制度,深度融入预算管理体系,进一步强化评审结果运用,切实加强财政投资评审风险防控。

6.紧盯优化机制促改革,健全现代财税体制再上新台阶。一是持续完善财政管理体制。出台进一步推进自治区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为下一步建立健全权责配置更为合理、收入划分更加规范、财力分布相对均衡、基层保障更加有力的自治区以下财政体制和推动建立县级财力长效保障机制奠定了基础。二是持续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创新自治区本级预算编制方式改革,聚焦10个重点领域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专班集中分配重大项目建设资金,实现集中力量办大事,进一步增强预算对中央和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关键领域发展的保障能力。深入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实现零基预算改革全区全覆盖。三是持续推进预算绩效改革。将社会保险基金、政府债券、政府购买服务、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等专项领域纳入预算绩效管理范围,推动绩效管理横向全面覆盖“四本预算”所有财政性资金,纵向全面延伸至各级预算部门及资金使用末端的项目实施单位,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覆盖体系,打通预算绩效管理“最后一公里”。四是持续提升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实效。对90多项新增重大政策和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进行审核。组织对所有区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700多个重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4423条。对100多个项目绩效运行情况进行重点监控,并对工业振兴、全区城市背街小巷整治改造提升2项重大政策项目实施财政监控。对所有自治区本级支出和74项中央转移支付资金进行全面绩效自评,对121个重点项目开展部门绩效评价,对工业振兴、乡村振兴、文化旅游等20多项重大支出政策和项目开展财政绩效评价,涉及资金超过1000亿元,推动修订相关资金管理办法7项。五是持续推进税费制度改革。完成陆路启运港退税试点政策执行情况评估,并在此基础上向财政部提出扩大陆路启运港退税试点政策实施范围申请。六是持续强化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监管。积极推进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改革,推动广西农商联合银行获批筹建,出台改革工作方案、履职正负面清单及考核评价办法、专项债券资金管理办法等系列制度。

人大代表建议落实情况:在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及闭会期间,自治区财政厅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278件、占建议总数的42.8%,全部高质量按时办理完成。自治区财政厅在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过程中,深入调查研究,加强服务和沟通,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落实人大代表们提出的各项意见建议。比如,在办理重点建议《关于管好用好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推动广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时,自治区财政厅主动谋划、尽力争取,在均衡性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疫情防控财力补助、中央车购税补助资金等多项转移支付资金方面得到中央大力支持。同时,通过狠抓中央转移支付绩效评价问题整改等工作,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管理,切实提升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绩效。又如,在办理《关于支持市与城区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建议》时,自治区财政厅综合吸纳各方面关于财政体制改革的意见建议后,按程序研究出台进一步推进自治区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计划用3至5年时间进一步理顺自治区以下政府间财政关系。从与人大代表沟通以及“议案建议系统”反馈情况来看,人大代表们对自治区财政厅办理人大建议工作满意度较高。

各位代表,2023年面对严峻复杂形势,我们顶住外部压力、克服内部困难,开拓进取、真抓实干,保障了全区财政平稳运行、财源建设提质提速、财政收支恢复增长、财金联动效应放大、风险化解稳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深化、治理效能持续提升。这些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习近平总书记举旗定向、掌舵领航,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根本在于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的有力指导,得益于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和悉心指导,得益于各级人大、政协的依法监督和关心帮助,得益于各级各部门的理解支持和共同努力。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区财政工作仍存在收入增长基础不稳,质量仍有待提高;财政支出需求旺盛,财政收支平衡日趋紧张;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仍有提升空间,财会监督有待进一步增强等问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听取代表的意见建议,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二、全区和自治区本级2024年预算草案

(一)2024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

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和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全区经济形势,2024年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这个战略任务,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全力服务保障自治区党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以及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四项行动”、九个重点领域工作落实,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加大财政宏观调控力度,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并适度加力、提质增效,用好财政政策空间,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政策效果。坚持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严控一般性支出,强化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持续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狠抓财政管理,提升财政治理效能,加强财会监督,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全口径地方债务管理,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切实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增强财政可持续性。积极谋划推进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解放思想、创新求变,向海图强、开放发展,不断增强凝心聚力建设新时代壮美广西的内生动力,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广西篇章提供坚实财力保障。

2.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和主要措施。

2024年预算编制工作坚持三个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确保预算工作体现党和国家意志,切实提高财政工作的政治性、大局观,做到习近平总书记有指示、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有部署、财政必有落实。二是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为统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1+4”重点工作和突出抓好的九个重点领域工作安排预算,全面保障年度资金需求,全力助推重大战略任务落实。三是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益导向、改革导向,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精准性,推进财政资金整合和集中使用,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保障财政运行更加平稳健康,持续增强财政服务和保障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在此基础上,预算编制工作重点采取以下四项措施:

(1)科学编准编实预算。深刻认识当前财政经济形势,在始终坚定信心的同时,做到准确把握环境变化,结合全区实际合理确定预算收支规模。特别是针对土地出让收入持续大幅减收的问题,指导全区各级财政部门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编准编实财政收支预算,原则上土地出让收入及其调入一般公共预算使用的资金预算数不得超过上年执行数,严禁虚编收支预算,确保做到量入为出、收支平衡。

(2)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始终坚持过紧日子的思想,进一步加强财政资源科学统筹和合理分配,切实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体制优势。自治区组建农业、新型工业化、服务业、科技、教育、新型城镇化、培育一流区直企业、中国—东盟产业合作区、就业、安全等10个重点领域工作专班,集中研究分配重点项目建设资金超600亿元,推动各业务主管部门主动跨前一步、围绕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超前研究和系统谋划中心工作,实现财政资金跨部门统筹整合使用,确保预算安排与自治区党委研究确定的重点工作部署有效衔接。

(3)深化零基预算改革。从编制2024年预算开始,推动零基预算改革实现全区各级各部门全覆盖,所有预算支出均以零为基点,一切从实际需要与可能出发,逐项审核各项支出预算安排的必要性、合理性及其开支标准、支出金额,全面清理存量资金和政策,打破基数概念和支出固化格局。对一次性实施、超出政策规定标准或低效无效的项目支出,一律清理盘活用于保障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等基本民生支出和重大决策部署落实。

(4)发挥杠杆撬动作用。持续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改进竞争性领域的财政资金分配方式,减少行政性分配,引入市场化运作模式,逐步与金融资本相结合,引导带动社会资本增加投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牵引撬动作用。2024年从自治区本级竞争性领域相关财政资金中安排政府投资引导基金60亿元,在按照市场化模式投资运作时,积极支持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并尽可能向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支持全力做好强产业文章,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

3.财政政策导向。

(1)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主要是加强财政资源统筹,组合使用专项债券、增发国债以及税费优惠、财政补助、财政贴息、融资担保等多种政策工具,适度扩大财政支出规模,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保持适当支出强度,释放积极信号。除加强财源建设增加收入外,积极争取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增发国债资金和新增政府一般债务限额,并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其他政府预算调入部分资金,确保财政总的支出规模有所增加,更好发挥扩大有效需求、促进经济循环的作用,形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必要支撑。合理安排政府投资规模,发挥好带动放大效应。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优化自治区本级预算内投资的投向结构,着力提高政府投资效率,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和撬动作用,激发更多民间投资。积极争取新增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及时发行并强化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管理,加大重点领域补短板力度。加大均衡性转移支付力度,兜牢基层“三保”底线。继续加大对市县转移支付力度,并向困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倾斜,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力度进一步加大。同时,完善监管机制,督促指导市县管好用好上级补助资金,培植涵养财源,增加自有收入,在增强自我发展能力、提高财政自给率的基础上兜牢兜实“三保”底线。优化调整税费政策,提高精准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按照中央部署落实好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重点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同时,继续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坚决防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

(2)积极的财政政策“提质增效”。主要是推进财政管理法治化、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把同样的钱花出更大的成效,同时加强与其他宏观政策协同联动,更好发挥财政政策效能,着力提升支持高质量发展的效果。提升过紧日子落实效用,坚持精打细算,勤俭节约办一切事业,把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实现集中财力办大事。提升财政支出效用,用好有限的增量资金,下大力气盘活、调整存量资金;到期的专项资金、财政政策按规定开展绩效评估,将低效、无效的资金腾出来用于保重点。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规范财政收支行为,用好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提高预算执行质量。提升监督管理效用,严肃财经纪律,严格规范财政收支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财政法规和管理制度,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一切按照制度和规矩办事。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深入开展财政承受能力评估,筑牢各类财政金融风险防线,确保财政行稳致远。提升政策协同效用,使财政与货币、就业、产业、区域、科技、环保等政策保持取向一致、同频共振,放大政策组合效应。

(二)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代编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837亿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长3%;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6180亿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增长3%。这一安排是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合理确定预算收支规模”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自治区党委对建设新时代壮美广西迎来“国家支持力度、开放发展重大机遇、激动人心的宏大场景、凝聚力向心力”前所未有的有利局面以及高质量发展“期望大好、机遇大好、前景大好”的综合研判,在全面分析全区财政经济形势、财政收入结构、经济增长和减税降费政策等增减收因素以及“十四五”规划总体目标后提出的,既充分考虑了实施积极财政政策、落实重大决策部署和民生政策、债务还本付息等刚性支出需要,也考虑了国家新出台税收优惠政策、2023年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税和各地一次性非税收入规模仍然较大等影响因素,总体上符合积极稳妥、合理确定的原则。

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37亿元加上中央补助收入3440.41亿元、上年结余收入569.8亿元、调入资金131.57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2.66亿元、一般债务收入451.91亿元,收入总计6583.35亿元。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180亿元加上上解中央支出53.21亿元、调出资金36.59亿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313.55亿元,支出总计6583.35亿元,收支平衡。

2.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346亿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长5.5%。其中:税收收入274.5亿元,增长6%;非税收入71.5亿元,增长3.7%。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189.48亿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增长10.6%,增幅较高主要是因为中央提前下达我区平陆运河建设补助资金70亿元、自治区本级一般债券付息支出增加13.44亿元。

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46亿元加上中央补助收入3440.41亿元、上解收入75.15亿元、上年结余收入99.9亿元、调入资金12.9亿元(其中: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调入11亿元,从一般债券项目单位调入还本付息资金1.9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0亿元、一般债务收入451.91亿元,收入总计4506.27亿元。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89.48亿元加上上解中央支出53.21亿元、补助市县支出2888.58亿元、调出资金5.09亿元、债务转贷支出297.24亿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72.66亿元,支出总计4506.27亿元,收支平衡。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预备费12亿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增加1亿元、增长9.1%,占比符合1—3%的法定要求;安排“三公两费”7.34亿元,总额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减少0.81亿元、下降1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49亿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27亿元,公务接待费0.7亿元,会议费1.37亿元,培训费2.51亿元。

3.自治区本级重点领域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统筹安排330.95亿元支持开展服务壮大实体经济推动高质量发展行动,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

一是安排34.13亿元支持科技创新和人才发展,加强科教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支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强化创新平台建设,加大技术改造和产品升级力度,突出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以科技创新引领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推动产教科融合发展,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壮大发展新动能。其中:安排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20亿元、科技发展专项资金7.63亿元,支持推动创新型广西建设,提高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安排人才发展专项资金6.5亿元,支持推进自治区“1+N”人才发展示范区建设,全力保障自治区人才引进和培养、重大招才引智活动和其他重大人才事项等。

二是安排212.01亿元支持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壮大实体经济推动高质量发展,集中优势资源打造体现广西特色和优势、具有较大规模和较强带动力的支柱产业,支持实施新一轮工业振兴三年行动。其中:统筹安排工业振兴补助资金150亿元,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推动以制造业为重点的产业转型升级,深入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安排服务业发展相关资金9.87亿元,加快推进服务业扩量提质,促进消费提振扩容升级;安排“桂惠贷”财政贴息资金24亿元、金融发展相关资金28.14亿元,持续发挥财金联动机制的撬动作用,大力构建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推动金融业高质量发展。

三是安排84.82亿元支持推动发展方式、产业体系绿色转型,厚植生态优势,加快推进美丽广西和生态文明强区建设,争创美丽中国先行区,筑牢我国南方重要生态屏障。其中:安排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36.77亿元;安排支持绿色产业发展相关资金31.68亿元,支持林业等绿色产业发展和建设文化旅游强区,重点支持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和大健康旅游产业发展,加强世界遗产和历史文化传承保护等经费保障;安排支持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相关资金16.37亿元,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绿色支撑。

——统筹安排433.5亿元支持开展深化产业园区改革发展行动,持续扩大对内对外开放。

一是安排26.68亿元支持区域发展和对外开放战略,持续扩大高水平对内对外开放,积极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场经营便利地和服务建设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其中:安排北部湾经济区发展专项资金13亿元、西部陆海新通道海铁联运物流补助资金7.7亿元、北部湾国际门户港建设资金1.95亿元、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资金1.02亿元等。

二是安排106.82亿元支持交通水利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建设,全面提升西部陆海新通道基础设施通达和服务能力,提升江铁海多式联运能力和自动化水平。其中:安排平陆运河集团注册资本金20亿元、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专项资金17亿元、环北部湾广西水资源配置工程6.2亿元(此外通过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1.8亿元)、其他重大水利项目24.28亿元、机场建设和航线培育18.1亿元、铁路建设资金10.3亿元、公路建设资金10.95亿元。

三是计划安排产业园区专项债券资金300亿元,支持重点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加快发展,为深化产业园区改革发展和取得实效打好基础。

——统筹安排290.47亿元支持开展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行动,推动城乡协调发展。

一是安排48.25亿元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扎实推进以人为核心、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推动区域协调发展走深走实。其中:安排新型城镇化和县域特色产业发展资金20亿元、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12.69亿元、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9.03亿元、城乡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6.19亿元等。

二是安排242.22亿元支持乡村振兴,扎实推进现代特色农业发展,全面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强化支持农业科技和改革双轮驱动,加大对制糖等企业技改的支持力度,拓展农民增收致富渠道,增强脱贫地区内生发展动力,加快建设农业强区,推动乡村振兴不断取得实质性进展、阶段性成果。其中:安排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76.75亿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17.95亿元、自治区农田建设补助配套资金16.11亿元、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14.85亿元、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7.44亿元、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助资金4.22亿元等。

——统筹安排32.79亿元支持开展深化新时代兴边富民行动,提升边境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

一是安排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27.54亿元,由边境地区统筹安排使用,不断提升边境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

二是安排8个边境县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3亿元、智慧口岸建设资金2.25亿元,解决边境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突出短板问题,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同时,其他相关转移支付资金和产业园区专项债券资金在分配时持续加大向边境地区的倾斜支持力度。

——统筹安排419.18亿元支持民族团结和民生改善同向并进,扎实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建设。

一是安排141.75亿元支持教育事业发展,支持逐步提高高校生均财政拨款水平,支持高等教育发展、一流学科建设、普通高中建设和职业教育“双高计划”建设等,全面推动广西教育高质量发展,全力支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是安排179.35亿元支持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重点支持健全就业促进机制,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实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制度,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救助等制度,着力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其中:安排自治区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36.92亿元、自治区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27.1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30.98亿元、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补助资金7.14亿元、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35.56亿元、就业补助专项资金5.43亿元等。

三是安排36.3亿元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持续推进健康广西建设。其中:安排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14.2亿元、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广西医院相关项目资金8.43亿元、医药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资金1.45亿元、中国—东盟医疗保健合作中心项目资金1.29亿元等。

四是安排61.78亿元支持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巩固发展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良好局面,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广西、平安广西,坚决守好祖国“南大门”。其中:安排20.8亿元支持深入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守住安全稳定底线,确保大局和谐稳定;安排民族地区转移支付资金40.87亿元,支持民族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各族人民一家亲的浓厚氛围。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1.代编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899.04亿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长2.1%。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900.31亿元,下降8%,主要由于2024年中央提前下达的新增专项债务限额较2023年减少,相应减少支出安排。加上转移性收支、债务收入和还本支出,收入和支出均总计2372.94亿元,收支平衡。

2.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77.91亿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长19.9%,主要考虑彩票公益金收入和车辆通行费预计大幅增长等因素。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7.91亿元加上中央补助收入29.48亿元、上解收入12.14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7.83亿元、调入资金47.17亿元(其中:从一般公共预算中调入5.09亿元,从项目单位调入专项债券还本付息资金42.08亿元)、专项债务收入650.77亿元,收入总计835.3亿元。

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252.59亿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增长45.9%,主要由于彩票公益金收入和车辆通行费收入增加后相应增加安排支出。加上转移性支出、债务还本支出,支出总计835.3亿元,收支平衡。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1.代编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62.99亿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长16%,主要原因是自治区国有企业利润收入增加。加上中央补助收入0.33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73亿元,收入总计65.05亿元。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35.12亿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下降26.3%,主要原因是收入预算数较上年年初预算数大幅减少后,按照以收定支原则相应减少支出安排。加上调出资金29.93亿元,支出总计65.05亿元,收支平衡。

2.自治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自治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35.71亿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长66.3%,增长原因与全区相同。加上中央补助收入0.33亿元、上年结余收入0.55亿元,收入总计36.6亿元。

根据以收定支原则,自治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25.27亿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下降15.1%,下降原因与全区相同。加上补助市县支出0.33亿元、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使用的资金11亿元,支出总计36.6亿元,收支平衡。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1.代编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情况。

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2709.72亿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长6.2%,主要考虑缴费人数和缴费基数按正常幅度增长;支出安排2491.53亿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长6.8%,主要由于享受待遇人数和待遇标准按正常幅度增长。收支相抵,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当年收支结余218.18亿元,年末滚存结余2634.55亿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当年收支结余112.86亿元,年末滚存结余883.75亿元。

2.自治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情况。

自治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267.66亿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长7.3%;支出安排1137.38亿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长6.1%,原因与全区相同。收支相抵,自治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当年收支结余130.27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155.61亿元。

(六)政府债券收支预算、安排使用和还本付息情况。

1.新增政府债券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方面:安排自治区本级一般债券收入153.95亿元。相应安排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6.45亿元,主要用于体育、交通、公共卫生、教育等领域;转贷市县支出77.50亿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和老旧小区改造、教育、交通、公共卫生、水利等领域。

政府性基金预算方面:安排自治区本级专项债券收入241亿元。相应安排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0亿元,主要用于高速公路、铁路、产业园区等重大项目建设;转贷市县支出191亿元,主要用于交通、产业园区、公共卫生等领域。

2.政府债券还本付息预算安排情况。

全区2024年到期政府债券本金684.95亿元,通过组织发行再融资债券626.48亿元和各级预算安排资金58.47亿元偿还。2024年计划发行再融资债券中,再融资一般债券276.91亿元(自治区本级使用65.38亿元、转贷市县211.53亿元),再融资专项债券349.57亿元(自治区本级使用93.38亿元、转贷市县256.19亿元)。

全区2024年应付政府债券利息446.92亿元,全部通过各级预算安排资金偿还。全区政府债券到期本息预算已全额保障。

3.财政中长期可持续性。

从偿债计划安排来看,一般债券本息由各级财政统筹当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上级补助资金、调入资金等一般公共预算财力,以及发行再融资一般债券安排偿付;专项债券本息由各级财政动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对应项目的专项收入(如:车辆通行费收入、公立医院诊疗费和住院费收入等),以及发行再融资专项债券安排偿付。随着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后劲不断增强,全区各级财政实力将逐步壮大,同时政府债券项目收益将逐步显现,全区财政可以实现可持续发展。

(七)预算草案批准前安排支出情况。

在本次人民代表大会批准2024年自治区本级预算草案前,我们按照预算法相关规定,加快安排2023年结转项目支出,并安排2024年需要及时支付的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项目支出。预计共安排支出约100亿元,主要用于1月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养老保险金发放、必要的保运转支出、需按合同支付的款项、上年结转项目支出等。

以上预算安排的具体情况见预算草案和自治区财政预算阅读指南。

各位代表,现在报告的2024年全区预算是代编的预算草案,是一个指导性的方案,待各市县预算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我们将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汇总后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备案。

三、2024年财政重点工作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全区各级财政部门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充分发挥财政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全力支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广西篇章。

(一)以更大力度扩财源,增强财政保障能力。

一是纵深推进财源建设。充分发挥全区财源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机制作用,高位推动各级各部门牢固树立财源意识,将税收贡献率、财政资金投入回报率等效益指标作为产业发展和招商引资政策制定的重要参考因素。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推动相关转移支付、产业类专项资金和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向产出效益好、产业带动能力强的园区和项目倾斜。支持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加快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积极保障服务壮大实体经济推动高质量发展,打造更多优质稳定财源,提高经济发展税收贡献率。全力支持扩大有效需求,尤其是积极扩大有效益的投资、引导和激活民间投资、大力激发有潜能的消费、推进文化旅游深度融合发展,推动形成消费和投资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二是加强收入综合征管。建立综合治税制度机制,研究推动财税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常态化、制度化的税费共治、信息共享协调机制。落实好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用好国家财税优惠政策,规范不当干预市场的税费政策,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支持和促进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发展壮大,充分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不断提振经营主体信心。严格非税收入征缴,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虚收空转行为,稳步提高财政收入质量。

(二)以更实举措惠民生,持续增进人民福祉。

一是大力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乡村全面振兴的战略部署,持续加大乡村振兴相关资金投入,支持乡村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促进农民增收,确保2024年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支出的比例不低于45%,确保中央和自治区衔接资金支持产业的比例分别达到65%和50%以上。学习运用财政支持“千万工程”经验,支持抓好“三农”工作,提升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能力,支持实施现代特色农业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有序推进乡村发展和建设,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二是全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落实就业优先政策,更加突出就业优先导向,持续加大就业创业支持力度。做好困难群众救助、残疾人权益保障、退役军人抚恤等各项特殊群体保障政策,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持续加强社保基金管理,强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功能,织密扎牢社会保障网,筑牢兜实基本民生底线,切实提高人民生活品质,扎实推进共同富裕。三是努力完善医疗卫生保障制度。持续推进健康广西建设,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改革和“三医”联动改革,继续引导市县发展普惠托育服务,支持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积极支持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中国—东盟医疗保健合作中心、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等项目建设。四是着力发展教育文化体育事业。足额保障教育投入,确保“两个只增不减”,推动教育现代化和人口高质量发展。落细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全覆盖工作,保障全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每人每天能够享受5元营养膳食补助。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积极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重点支持用好广西艺术基金、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等工作。支持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推动全民健身运动广泛开展,推进新时代体育高质量发展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五是倾力助推生态文明建设。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支持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持续推进跨市县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加快推进漓江流域等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建设,推进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和广西世界旅游目的地建设,守护好美丽山水。完善生态文明制度机制建设,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六是加力推动城乡融合、区域协调发展。支持落实新型城镇化战略要求,促进城镇体系完善、支撑城乡融合发展,支持深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持续推进新时代兴边富民行动。完善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机制,加大对欠发达、财力薄弱、财政运转困难地区的补助力度,激励和引导经济实力强、发展基础好的地区加快发展,更好促进全区统筹协调发展。七是合力抓好为民办实事工程。筹措资金798亿元,支持实施社保惠民、就业惠民、健康惠民、科教惠民、安居惠民、农补惠民、生态惠民、文体惠民、巩固脱贫惠民、交通惠民等十大为民办实事工程,在高质量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

(三)以更高站位保重点,全力服务中心大局。

一是强化重大项目财力保障。进一步把准中央预算内基建投资、专项债券资金的投入方向和工作要求,加强项目谋划储备,提高项目策划质量,提升争取中央预算内基建投资的竞争力,提高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积极支持环北部湾广西水资源配置工程、合湛铁路等重大项目建设,促进有效投资扩量增效。积极争取并管好用好增发国债资金,统筹用好各级救灾资金,切实加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二是优化产业振兴和科教创新扶持政策。支持传统优势产业提质增效、新兴产业加快崛起,推动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加快建设以制造业为主体的现代化产业体系。落实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财政支持政策,带动更多企业专注细分市场、走专精特新之路。把科技创新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支持实施科教振兴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力落实各级财政科技支出责任,确保财政科技投入符合法定占比要求,集中推动一批“尖锋”等特色优势产业转型升级。三是实化融入新发展格局举措。全力支持扩大对内对外开放,以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场经营便利地为重要抓手,整合财政资源保障西部陆海新通道港口、公路、铁路等关键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平陆运河、黄桶至百色铁路等重大交通项目,推动北部湾国际门户港扩能优服,高水平共建西部陆海新通道,提升西部陆海新通道运行质效;支持实施向海经济建设海洋强区三年行动计划,支持中国—东盟产业合作区和防城港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建设,打造我区承接东中部地区和国际产业链关键环节、关键企业转移的阵地,全面融入国内大循环,提升我区在全国统一大市场中的地位;支持继续办好中国—东盟博览会,持续深化与东盟务实合作,服务构建更为紧密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和具有战略意义的中越命运共同体,把广西的独特区位优势更好地转化为开放发展优势。支持稳定扩大传统消费、培育壮大新兴消费,助力住宿、餐饮、旅游行业持续复苏,激发消费活力。支持实施服务业扩量提质三年行动,推动服务业品质化、数字化、融合化,培育一批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示范项目。支持实施“工贸强基”工程,推动外贸外资优结构稳增长。大力支持培育一流国有企业,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提升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四是优化财政金融协同联动机制。持续优化“桂惠贷”政策实施,提高政策精准度。鼓励财政资金以“拨改担”方式发挥担保的金融杠杆作用,增强担保机构金融供给能力,切实缓解企业融资难题。加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推动广西农合机构改革化险和地方金融机构改革发展,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统筹用好财政补助、专项债券、政府性投资基金等,以多元化、市场化方式支持工业发展,更好发挥财政资金和政府投资基金引导带动作用,重点支持牵引带动能力强的制造业项目。五是细化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建设措施。加大财政预算保障力度,确保少数民族自治县在民族地区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中的增幅不低于全区平均水平,将财政资金资源聚焦聚力“四个家园”建设,推动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巩固发展全区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良好局面,继续在民族团结进步上走在全国前列、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四)以更准导向强绩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不断提升资金使用效益。持续加快支出进度,健全预算执行全过程动态监控机制,重点关注资金分配下达的及时性和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加快大额专项资金、民生资金、专项债券资金和直达资金支出进度。强化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力争做到“应评尽评”,切实将财政投资评审结果作为预算安排依据。二是不断深化绩效管理改革。探索建立制度完善、链条完整、深度覆盖的专业领域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不断扩大专业领域绩效评价的深度和广度。强化沟通联系,健全预算绩效与人大、审计、纪检、机关绩效等部门监管结果衔接,提高监督的整体性、协同性和联动性。三是不断健全事前绩效评估机制。推动事前绩效评估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提高预算安排的科学性、精准性。积极探索完善政策和项目整体绩效目标管理模式,引导财政中长期规划与各类业务规划、政策整体绩效目标、项目年度目标的有效衔接,抓好对重大政策和项目重点跟踪监控。四是不断强化绩效结果运用。推动绩效结果与政策调整、管理优化、预算安排、政府考核、监督问责等方面深度挂钩运用,提高绩效结果运用的实质性和实效性,真正发挥绩效“指挥棒”作用,对绩效好的项目优先保障、绩效一般的项目改进完善、低效无效的项目取消计划,确保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五)以更快步伐促改革,健全现代预算制度。

一是站位全局推动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针对新时代新征程财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聚焦财政服务保障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广西篇章、提升财政管理效率等关系财政改革发展的长远问题开展深入研究,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坚持系统思维、问题导向、先立后破,积极稳妥谋划并推进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二是加快推进自治区以下财政体制改革。落实进一步推进自治区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出台改革配套政策措施,指导和推动各设区市加快研究出台对城区财政体制改革方案,加速研究解决部分城区财政运行困难问题。研究建立自治区本级财政事权清单和自治区本级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清单,清晰界定自治区以下各级财政事权,合理确定自治区以下各级财政承担的支出责任,切实提升基层财力保障水平。三是持续推进预算管理改革。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研究扩大实施范围,强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功能作用,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不断健全收支管理,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升资金效能。持续优化直达资金管理机制,完善国库资金调度机制。加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盘活力度,加快建立健全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本监管体系。加快推进政府向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购买服务。扎实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将政府债务、资产、绩效等业务逐步纳入一体化系统管理。四是加强改进政府债务管理。强化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管理,扩大专项债券投向领域和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分配进一步向项目准备充分、使用效益好的地区倾斜。加强对专项债券项目申报工作的培训和指导,严格专项债券投向领域负面清单管理,优化专项债券项目预审工作机制及中介机构尽职调查管理制度,提高专项债券项目储备质量。严把专项债券项目成熟度、合规性、平衡能力三道关口,提高发债项目质量,建立专项债券项目滚动管理机制,提高专项债券发行科学性、精准性。建立政府债券资金专户管理机制,合规高效支出政府债券资金,全流程监控反馈政府债券项目实施情况。开展专项债券项目全生命周期绩效管理,切实提高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五是健全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坚持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把艰苦奋斗、厉行节约作为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和长期方针,健全过紧日子制度,把牢预算管理、资产配置、政府采购、投资评审等关口,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大力压减“三公两费”,把更多财政资源腾出来用于民生支出。六是稳步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在财政管理法治化、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上下功夫,深入推进财政法治体系建设,加强会计和国有资产管理,完善财政投资评审机制,强化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持续推动财政管理规范高效再上新台阶。此外,积极配合深化其他重点领域改革,全力做好机构改革相关单位的经费保障工作。

(六)以更严要求防风险,确保财政稳定运行。

一是兜牢市县“三保”底线。始终将基层“三保”摆在财政工作的最优先位置,巩固完善“县级为主、市级帮扶(兜底)、自治区兜底”的三级保障机制,进一步压实县级主体保障和市级帮扶管理责任。加快建立范围清晰、标准明确、动态调整的“三保”清单制度,完善“三保”预算审核机制,督促市县编准编实“三保”预算。加强“三保”资金专户管理,库款优先保障“三保”支出,强化动态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持续加大财力下沉力度,完善保障与激励并重的转移支付制度,对“三保”及刚性支出保障压力较大的市县加大补助力度,引导市县及时处置盘活国有资产资源,增强市县公共服务的保障能力,确保市县“三保”不出问题。二是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严格落实化债方案,加大存量隐性债务化解力度,坚决防止新增隐性债务,健全化债长效机制。督促市县通过压减一般性支出、盘活存量资金资产资源、资产证券化等方式,拓宽化债资金来源,完成化债计划。加强专项债券项目收入归集,研究制定专项债券本金提前偿还、专项收入缴库管理、专项债券项目资产登记等制度,探索建立偿债备付金制度,确保专项债券本息按时偿还、不出风险。推进融资平台公司转型发展,防范国有企事业单位“平台化”,把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嵌入项目决策和立项管理流程,清除新增隐性债务上项目的“土壤”。开展违规举债专项监督,用好审计、巡视、财会监督等检查结果,推动问责结果常态化公开。鼓励金融机构不抽贷、不停贷、减息置换存量债务。三是防范化解财政支付风险。将稳妥消化财政暂付款作为重中之重,强化暂付款监测管理,加强库款管理,压实市县暂付款管理主体责任,指导市县通过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和统筹当年可用财力等方式消化暂付款。严格预算约束,严控除化解债务风险和应急救灾外的无预算、超预算拨款,加强土地出让收支预算执行的监测和管控,严控新增财政暂付款。四是持续加大财会监督力度。落实好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完善财会监督体系和工作机制,抓牢抓实重点领域监管工作,扎实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切实提升财会监督效能,坚决维护财经秩序,推动中央和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五是切实加强财政干部队伍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精神,在思想上、作风上、能力上、纪律上勇于自我革命,着力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清廉财政机关建设,防范财政领域各类廉政风险,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的财政干部人才队伍,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务实的工作作风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此外,积极保障安全生产、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等重点工作,大力支持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全力配合做好其他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工作,促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各位代表,财政工作使命光荣、任重道远。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自治区党委坚强领导下,严格按照本次大会的决议和要求,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时不我待的责任意识,不折不扣、雷厉风行、求真务实、敢作善为抓落实,为推动高质量发展、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广西篇章作出新贡献!


京ICP备19047955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0967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署)网出证(京)字第3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