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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应急管理部再次预拨4亿元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 支持甘肃、青海抗震救灾工作
为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12月25日,财政部、应急管理部再次预拨4亿元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支持甘肃、青海抗震救灾,重点用于受灾群众应急救助、过渡期转移安置、遇难人员抚恤、倒损住房恢复重建等工作,确保受灾群众生活得到妥善安置,有地方住、有热饭吃、不挨冻,尽快恢复灾区生产生活秩序。
财政部要求两省财政厅抓紧将资金拨付灾区,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充分发挥资金效益,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
此前,财政部已会同有关部门下达甘肃、青海两省地震灾害救灾补助资金7亿元,加上此次预拨的4亿元资金,共下达两省11亿元,其中甘肃8.45亿元、青海2.5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