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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财政 | 基层财政法治的平衡之道
近年来,财政部部署推进财政科学管理试点,将法治化建设作为核心抓手,推动财政管理从“经验驱动”向“规则引领”转型。江西省赣州市会昌县紧跟部署,出台一系列财政管理制度,构建全流程管控体系,在财政科学管理法治化建设中取得显著成效。本文结合会昌县财政管理实践,思考探索一条既坚守法治底线、又贴合基层实际的财政科学管理法治化路径,为基层财政高质量发展注入法治动能。
基层财政科学管理法治化的
核心内涵与实践矛盾
(一)核心内涵
基层财政科学管理法治化,其核心是“刚性约束与灵活实践相结合、规范管理与提质增效相统一”。它以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为根本遵循,将法治思维贯穿预算编制、资金分配、使用执行、绩效评价、监督问责全链条,通过健全制度体系、明确权责边界、强化刚性约束,实现财政资源配置最优化、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同时,立足基层实际,兼顾政策落地的灵活性与可操作性,避免“一刀切”的管理模式,让法治既有力度,又有温度,真正服务于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实践中面临的核心矛盾
基层财政科学管理法治化的推进,本质上是破解矛盾、平衡利益的过程。结合会昌县实践来看,当前主要面临三重突出矛盾,这也是基层财政法治化建设的核心痛点,更是推动创新的重要契机。
一是制度刚性与基层灵活履职的矛盾。上级财政管理制度强调刚性约束,明确规定资金使用范围、审批流程、问责标准,旨在规范权力运行、防范廉政风险;但基层工作千差万别,部分项目存在突发性、特殊性,若严格按照刚性制度执行,可能导致项目推进滞后、民生需求无法及时满足。例如,会昌县部分乡镇应急项目、民生微项目,因审批流程繁琐、刚性要求严,可能出现“合规性优先、实效性不足”、“只对程序负责、不管结果好坏”的现象。如何在坚守法治底线的同时,赋予基层合理的灵活履职空间,成为基层财政法治化建设的首要矛盾。
二是绩效法治约束与地方发展诉求的矛盾。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财政法治化的重要内容,要求“花钱必问效”,对低效无效资金坚决扣减、收回;但基层面临乡村振兴、民生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等多重发展任务,部分项目短期内难以体现成效,若单纯以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资金安排的唯一依据,可能制约地方长远发展。会昌县在实践中发现,部分农业产业扶持项目、乡村基础设施项目,前期投入大、见效周期长,绩效评价中容易被判定为“低效”,如何平衡绩效法治约束与地方发展诉求,避免“唯绩效论”,成为基层财政法治化建设的重要难题。
三是数字化赋能与传统管理模式的矛盾。数字化是提升财政法治管理效能的重要手段,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的推广应用,旨在实现资金全流程可追溯、可监控;但基层财政干部年龄结构、专业素养参差不齐,部分干部仍习惯于传统记账、审核模式,且数字化系统更新快,往往还没熟悉新系统的操作,更新的系统又来了,导致出现“系统有功能、执行不到位”、“数据有记录、监管无实效”的现象,制约了基层财政法治化水平的提升。
会昌实践——在矛盾中破局
在创新中前行
(一)构建“制度筑基+源头管控”的平衡体系
会昌县坚持“刚性制度不松、精准施策不僵”,既严格落实上级财政法律法规筑牢法治底线,又通过源头管控机制破解“一刀切”管理难题,实现合规性与实效性的有机统一。
一方面,健全“1+N” 刚性制度框架,夯实法治管理根基。以《会昌县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为核心,配套出台《会昌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会昌县事前绩效评估暂行办法》、《会昌县预算绩效管理结果应用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形成覆盖财政资金全生命周期的制度体系,将县直部门、各乡镇全部纳入绩效管理与法治管理范围,明确资金审批、使用、监督、问责的全流程刚性标准,从制度层面划定财政管理的法治红线。
另一方面,创新“事前绩效评估+项目预算评审”双联动模式,从源头平衡刚性约束与基层实际需求。2022年起,会昌县改革财政资金审批流程,对县政府转办的部门资金请示,率先由财政绩效中心开展事前绩效评估与预算评审,通过资料核查、实地论证、询价核算等方式,对项目必要性、合规性、预算合理性进行全面审核,对非必要项目建议暂不实施,对预算虚高项目坚决核减资金,对确需实施的民生、重点项目精准核定保障方案。2022年以来,累计审核资金请示件151件,涉及金额1.89亿元,核减不合理资金1.1亿元,核减率达58%,既坚守了“过紧日子”的刚性要求,又避免了“重合规、轻实效”的机械管理,精准保障了县域重点项目、民生项目顺利推进。
(二)构建“全周期闭环+差异化评价” 的绩效法治体系
会昌县打破“唯短期绩效论”的惯性思维,坚持“绩效刚性约束与地方发展需求相平衡”,构建全流程绩效管控体系,让绩效法治既守住刚性底线,又服务县域长远发展。
一是筑牢全周期绩效管控闭环,强化法治刚性约束。构建“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评价、结果应用”四位一体的绩效管控机制,将绩效法治贯穿资金运行全生命周期。事前以绩效评估作为项目入库、资金安排的前置条件,未通过评估的项目一律不安排预算;事中严格落实“预算执行进度与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双监控”要求,2024年对全县1264个项目开展全覆盖监控,涉及金额52.68亿元,对绩效目标偏离、执行进度滞后的问题督促限期整改;事后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独立绩效评价,将评价结果报送县人大常委会审查,刚性落实结果应用。2022年以来,对评价结果为“中”的5个部门整体按5%比例扣减次年业务经费,对1个同类项目按5%比例扣减预算,对2个效益指标未达标的项目暂停拨款,对19个自评复核不合格项目扣减年度考核分值,形成完整的法治管控闭环。
二是创新差异化绩效评价机制,兼顾长远发展需求。针对不同类型项目特点,会昌县按民生保障类、产业发展类、基础设施类三大类,分类设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民生类项目重点评价群众满意度与政策落地成效,产业类项目重点评价长远带动效益,基建类项目重点评价工程质量与长期使用效率,从制度上避免“一刀切”的评价偏差。其中,县属国企赣优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开展的政府投资项目优化工作,虽有短期资金投入,但累计完成县内16个政府投资项目优化,节省投资近0.53亿元,平均优化率约10%,通过差异化评价体系获评优秀等次,实现了绩效刚性约束与长远发展效益的有机统一。
三是规范容错纠错机制,平衡刚性要求与基层实际。会昌县建立“绩效结果与预算安排刚性挂钩+合规容错纠错”机制,对绩效优秀的项目优先保障资金,对绩效一般的项目督促整改,对因政策调整、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客观因素导致绩效未达标的项目,严格按照财政绩效管理规定履行合规容错程序,不盲目问责,重点指导优化方案,在坚守绩效法治底线的前提下,保障县域重点产业、民生项目可持续推进。
(三)构建“系统赋能+能力提升”的数字化支撑体系
会昌县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为核心,推动数字化监管与传统管理模式深度融合,让数字化真正成为财政法治管理的有效支撑。
一是用好系统核心功能,筑牢数字化法治防线。全面落实上级财政数字化监管要求,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实现财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监控全流程线上可追溯、可核查,重点用好系统智能预警、绩效监控两大核心功能,建立“预警触发—即时核实—限期整改—闭环销号”工作机制,2024年累计处理系统资金使用预警 529条,涉及金额1.89亿元,第一时间纠偏纠错,实现资金违规行为早发现、早处置,从技术层面筑牢财政资金合规使用的法治防线。
二是开展分层分类培训,补齐基层能力短板。建立“集中培训+常态化学习”的全链条培训机制,每年常态化开展预算绩效管理、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应用等业务培训,2024年累计培训相关人员530余人次;针对系统应用能力较弱的基层干部,安排业务骨干开展实操指导,通过工作群推送操作教程、常见问题解答,循序渐进提升基层财政干部的数字化应用能力与法治素养。
持续推进基层财政科学管理
法治化的创新路径
结合会昌县的实践探索与思考,针对基层财政法治化建设中的矛盾与短板,应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导向,从制度完善、理念提升、队伍建设、技术赋能四个方面发力,推动基层财政科学管理法治化持续提质增效。
(一)完善“刚性+弹性”制度体系,破解制度与实践的矛盾
一方面,细化完善刚性制度,明确权责边界。对标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结合基层实际,进一步细化财政资金管理、绩效评价、监督问责等配套制度,明确弹性机制的适用范围、操作流程、责任主体,划定“弹性边界”,防止“弹性滥用”,确保基层灵活履职不越界、不违规。另一方面,建立制度动态优化机制,定期开展制度执行效果评估,广泛征求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结合财政改革新形势、基层实际新变化,及时修订完善制度,让制度更贴合基层实际,实现“刚性约束”与“灵活实践”的有机统一。
(二)树立“法治+发展”融合理念,破解约束与需求的矛盾
一是强化法治理念培育,通过常态化培训、案例警示教育等方式,提升基层财政干部的法治素养,让干部牢固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理念,坚守法治底线;二是树立科学发展理念,引导干部正确认识绩效约束与发展需求的关系,摒弃“唯绩效论”、“唯发展论”的片面思维,将绩效评价与地方长远发展、民生保障结合起来,构建“短期绩效与长远效益”并重的评价体系;三是完善容错纠错机制,明确容错纠错的适用情形、程序标准,为基层干部大胆履职、创新工作提供保障,让干部在坚守法治底线的前提下,敢于担当、善于作为。
(三)加强“专业+数字”队伍建设,破解技术与传统的矛盾
一是优化基层财政队伍结构,通过公开招聘、人才引进等方式,充实年轻干部、专业干部,提升队伍的专业素养和数字化应用能力;二是完善培训体系,开展“法治+数字”复合型培训,重点培训财政法律法规、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应用、大数据分析等内容,提升干部的综合能力。
(四)深化“数字+法治”融合赋能,提升管理效能
一是进一步优化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功能,拓展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应用,实现资金运行全流程智能监控、风险自动预警、绩效自动评价,提升财政法治管理的精准度和效率;二是打通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信息壁垒,实现数据共享、业务协同,构建“全方位、全链条”的数字化监督体系,形成监督合力;三是推动财政信息公开数字化,通过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公开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绩效评价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让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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