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国财政杂志社
地址:中国北京海淀区万寿路西街甲11号院3号楼 邮编:100036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40014 投诉举报电话:010-88227120
京ICP备19047955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0967号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署)网出证(京)字第317号
财务研究 | 王艳艳 等:规制政策的绿色创新效应——基于国有企业合规管理的准自然实验
引用本文请复制此条目:王艳艳,田静,谢瑾琛:规制政策的绿色创新效应——基于国有企业合规管理的准自然实验[J]. 财务研究,2026,(2):54-72.
摘要:本文选择2014年至2023年我国A股国有上市公司为样本,以分阶段实施的央企及地方国企合规管理指引作为外生政策冲击,研究了国企合规管理如何驱动企业绿色创新以及具体的作用机制。研究发现,合规管理指引能够有效提高企业的绿色创新水平。机制检验发现,合规管理指引主要通过增强企业环境治理的预防性动机、内部驱动力和系统性环境体系建设三条路径来提高企业绿色创新水平。异质性分析发现,在市场竞争低、外部监督强、内部治理水平高以及环境治理主动性强的企业中,合规管理指引对企业绿色创新的促进作用更加明显。拓展性分析表明,合规管理指引对企业绿色创新的质量有显著促进作用。本研究对如何更有效地推动企业构建合规管理体系以及驱动企业加强绿色转型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合规管理;绿色创新;环境管理

(点击可看大图)
(本文系“财务理论前沿2025学术研讨会”交流征文)
一、引言
在可持续发展战略加速推进的背景下,企业绿色创新已成为促进经济低碳转型的关键驱动力,对于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传统环境规制通过排污标准设定、违规罚款等手段倒逼企业绿色创新(齐绍洲等,2018;李青原和肖泽华,2020),虽然这类规制手段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企业的绿色创新水平,但是也存在政策滞后性、内在激励不足及被动响应等局限,难以为企业绿色创新提供稳定、持续的制度支持。政策滞后性会放大企业绿色创新的风险,企业研发的新技术或新产品,可能因未来政策变化而无法有效应用,进而产生高昂的沉没成本。内在激励不足导致企业缺乏持续创新的动力,更多是出于对处罚的担忧(柯劭婧等,2023),这种外部强制力难以持续,也容易导致企业仅仅满足达标,缺乏超越标准的创新动力。在这种情况下,企业侧重于单点改进而非系统性创新(Horbach,2008),从而导致绿色创新局限于特定环节。因此,如何通过制度创新激发企业绿色创新活力,成为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重要议题。
为切实防控风险,有力保障深化改革与高质量发展,国务院国资委等有关部门发布了一系列合规管理政策,着力提升企业依法合规管理水平。合规管理是指以有效防控合规风险为目的,以企业和员工经营管理行为为对象,开展包括制度制定、风险识别、合规审查、风险应对、责任追究、考核评价、合规培训等有组织、有计划的管理活动。合规管理表现出三大特征:一是合规管理将合规要求转化为企业决策的前置条件,具有事前预防性;二是合规管理通过将合规要求转化为企业自身的战略选择和核心竞争力,实现了从外部强制到内在驱动的转变,具有内在驱动性;三是合规管理强调全流程、全生命周期的风险嵌入,具有系统性。这些特征能够有效缓解传统规制对绿色创新的局限性,进而推动企业加快绿色创新。
既有研究多基于被动响应逻辑,从外部监管和处罚的视角探究其对企业绿色创新的影响,包括环保督察(孙鹏等,2024)、媒体报道(阳镇等,2023)、环保处罚(柯劭婧等,2023)等直接的外部监督压力。相比之下,合规管理作为一种将合规要求内化为企业战略的制度安排,其作用机理与传统外部监管存在显著差异,如具备事前预防性等。尽管已有研究表明合规管理能够通过晋升激励、缓解代理问题以及提升内部控制质量等途径提高企业治理水平(鄢姿俏等,2025;朱海林等,2025;赵晓梅等,2025),但其如何实现从遵规到创新的功能转换,目前仍缺乏系统性的理论和实证分析。合规管理是因制度约束抑制企业绿色创新,还是因合规前置驱动企业绿色创新,有待进一步深入研究。
本文以2014年至2023年我国A股国有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以分阶段实施的央企及地方国企合规管理指引作为外生政策冲击,运用多时点双重差分模型实证检验合规管理指引对企业绿色创新的影响。研究发现:(1)合规管理指引实施以后,政策覆盖企业显著提升了其绿色创新水平;(2)机制检验发现,合规管理指引通过提高企业环境治理的预防性动机、内部驱动力以及加强系统性环境体系建设三条路径,提高企业绿色创新水平;(3)异质性分析发现,在市场竞争低、外部监督强、内部治理水平高以及环境治理主动性强的企业中,合规管理指引对绿色创新的促进作用更加明显;(4)拓展性分析表明,合规管理指引对企业绿色创新的质量有明显的改善。
本文可能的研究贡献在于:
第一,本文进一步丰富了绿色创新的影响因素研究。绿色创新一直备受学术界关注,现有研究主要着眼于宏观政策、市场因素以及企业特质等视角(王馨和王营,2021;张玉明等,2021)。与传统规制的被动响应机制不同,合规管理作为一种治理型政策工具,通过强化企业内部治理、提升企业环境责任意识,在企业内部构建起一种长期性、结构化的激励机制,进而作用于企业绿色创新。因此,本文从合规管理视角切入,为深入挖掘绿色创新的影响因素提供了新的经验证据。
第二,本文从绿色创新的视角丰富了企业合规管理的文献研究。在管理学和经济学领域,现有合规管理的研究主要围绕企业合规经营与ESG表现等方面展开(鄢姿俏等,2025;战飞扬等,2025;朱海林等,2025),对企业环境合规行为与绿色创新激励缺乏深入探究。本文厘清了合规管理对企业绿色创新的影响效应和内在机制,进一步丰富了合规管理经济后果的文献研究。
第三,本文对推动我国绿色转型具有重要现实意义。绿色创新是贯彻新发展理念的重要抓手,如何驱动企业积极承担绿色创新主体责任、实现绿色转型,一直是监管机构的关注重点。本文通过探究合规管理对企业绿色创新的影响效应及作用机制,为监管机构推动企业完善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和提高绿色技术创新水平提供了政策参考。
二、制度背景和文献回顾
(一)制度背景
合规是指企业及其员工的经营管理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行业准则和企业章程、规章制度以及国际条约、规则等要求。合规管理本质上是通过建立制度体系等手段对企业及其员工采取一定的管理措施,以防范违规经营行为而导致企业受到经济损失、行政处罚、声誉损失等负面影响,从而有效防控合规风险。
我国合规管理制度的发展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首先,第一阶段为2006年至2013年,该阶段的企业合规管理主要集中于金融行业,政府有关部门发布了《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 《证券公司合规管理试行规定》 《保险公司合规管理指引》等政策,对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以及保险公司提出建立合规管理体系并设立合规管理部门的要求。其次,第二阶段为2014年至2017年,在此阶段,国务院国资委发布了一系列合规管理相关政策,旨在推动中央企业完善治理水平,实现合规经营。其中,2014年国务院国资委发布《关于推动落实中央企业法制工作新五年规划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中央企业大力加强合规管理体系建立。2015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全面推进法治央企建设的意见》也提出加快提升合规管理能力的要求。最后,第三阶段是2018年至今。2018年国务院国资委印发《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对企业合规管理原则、职责以及重点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并强调中央企业建立健全合规管理制度、建立合规风险识别预警机制等相关任务。2021年国务院国资委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深化法治央企建设的意见》,更是明确提出到2025年中央企业基本建立全面覆盖、有效运行的合规管理体系。2022年国务院国资委发布《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进一步要求央企从制度建设、运行机制、合规文化等方面加强合规管理工作。在央企政策引领下,各地国资委也结合地方实际积极有序地出台了地方国企合规管理指引或合规管理办法。
除持续深化中央企业及地方国有企业的合规管理外,2018年12月以来,我国有关部门也陆续出台了一些合规政策,涵盖境外经营、反垄断、涉案企业合规等,如《企业境外经营合规管理指引》 《企业境外反垄断合规指引》以及《关于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等。这些政策对企业不同领域的行为提出了合规要求,同时标志着我国企业合规管理体系的全面推广。
(二)文献回顾
1.企业合规的相关研究
近年来,企业合规管理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已成为公司治理体系中的关键环节(陈瑞华,2019)。早期,我国企业的合规义务主要体现在各类法律文件的强制性规定中,缺乏专门的合规政策和系统化的管理框架,企业内部尚未建立完善的合规管理体系(孔子禾等,2024)。监管机构对企业合规行为的约束侧重于事后的处罚和问责等监督方式,通过严格落实问责机制发挥震慑效应,倒逼企业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而确保企业达到合规要求(陈志斌,2004)。这种惩戒机制虽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约束企业的违规行为,并对同行企业起到震慑作用(张越和赵然,2023),但从长期来看,其对企业违规行为的抑制作用相对有限(吴育辉等,2024)。一旦监管强度减弱,企业预期违规收益大于违规成本时,企业的合规意愿会下降,甚至可能采取财务舞弊等违规行为以实现利润最大化(陈佳声,2014)。
除处罚性监管外,近年事后问询等非处罚性监管方式也逐渐成为资本市场的重要监管手段。例如,交易所针对具有潜在违规风险的公司发出财务报告问询函,能起到警示作用(王春峰等,2020)。与处罚性监管类似,问询监管等非处罚性监管措施同样具有溢出效应,即便未直接收到问询函的同行企业或者与被问询企业共享同一审计师的企业,也会出于预防目的加强内部合规管理,以降低未来被监管部门问询的概率(Brown等,2018)。然而,非处罚性监管对企业合规行为的长期治理效应仍存在争议(Anderson,2000)。在这种情境下,企业的合规管理行为在很大程度上可能源于外部监管压力,属于被动合规,其效果的持久性仍有待进一步检验。
而企业出于风险防范和内部治理需求而自发采取的合规管理可视为主动合规,则有着不同的效果。现有研究表明,自愿遵循公司治理规范能够明显降低企业的代理成本(Henry,2010)。主动合规经营不仅可以提升企业的内部治理水平,还能提高企业的ESG表现(郭檬楠等,2023;战飞扬等,2025)。更高水平的合规管理有助于降低审计风险和审计资源投入,从而减少审计收费并提升审计质量(廖义刚和余梁,2025)。也有学者发现,合规管理指引能通过降低管理层风险偏好、缓解第一类代理问题、提升内部控制水平,从而提高企业投资效率(Zheng等,2024)。此外,合规管理还能通过强化内部治理、提升会计信息质量赋能中央企业的高质量发展(赵晓梅等,2025;朱海林等,2025)。然而,也有学者持不同观点,认为合规管理体系的建立往往需要企业投入额外的人力成本、资金成本,如果合规管理仅停留在形式化的制度安排层面,不仅难以产生治理效益,反而可能增加管理负担并损害企业的经营绩效(Ruwanpura和Wrigley,2011)。
2.绿色创新的相关研究
绿色创新的影响因素主要可以从宏观、中观和微观三个角度来分析。从宏观制度因素来看,经典的波特假说认为,适度的环境规制能够倒逼企业进行绿色创新,推动企业采用更环保的生产技术,以降低因环境规制带来的成本压力(Porter和Linde,1995)。近年来,监管机构相继出台并完善了多项环境监管政策,例如修订环保法、环境保护税法等相关政策条款,加大了环境处罚监管力度,对高污染行业企业形成约束,迫使其发展清洁技术,实现绿色转型(王晓祺等,2020;于连超等,2021)。然而,若环境规制过于严格,企业可能面临高昂的合规成本,过高的排污费、强制停工或减产等处罚措施都会挤占企业有限的资金和时间,反而会削弱其开展绿色创新的动力,不利于企业绿色生产技术的持续发展(Testa等,2011)。从市场影响因素来看,供应商、竞争对手、投资者、消费者等利益相关者的绿色需求都会对企业形成市场压力和激励,为了吸引资本市场关注、满足消费者偏好以及提升竞争优势,企业往往会主动提升绿色创新水平,以获得市场认可和经济回报(曹洪军和陈泽文,2017;侯艳辉等,2021;熊熊等,2023)。而从企业特征来看,企业自身资源禀赋是绿色创新的重要基础。资源越充裕,企业越能够承担绿色研发的高投入和高风险。同时,管理层特质亦是绿色创新的关键因素,高能力的管理者以及具备绿色背景的高管团队,往往能够为企业制定更具前瞻性的绿色发展战略,从而有效提升企业的绿色创新水平(姚立杰和周颖,2018;卢建词和姜广省,2022)。
目前学术界关于绿色创新的经济后果主要围绕环境绩效和财务绩效展开。从环境绩效角度来看,主流观点认为绿色创新可以减少污染物的排放,提高企业的环境绩效(Huang和Li,2017;Cheng等,2025)。从财务绩效的角度来看,已有研究表明,绿色工艺创新通过提高生产效率和资源利用率,有助于控制成本,从而直接提高财务绩效(Xie等,2015)。此外,绿色工艺创新还能降低企业所面临的环境风险,避免潜在的环境处罚,从而间接提高企业财务绩效(Wong等,2012)。绿色产品创新则通过加强产品环境竞争力,推动企业销售收入增长,实现财务收益提升(解学梅和朱琪玮,2021)。然而,绿色创新对财务绩效的影响可能存在滞后效应。短期内,企业在实施绿色创新过程中可能因设备折旧、租赁支出或资源重新配置而增加成本,甚至可能挤占其他盈利活动,从而对财务绩效产生负面影响(Zaheer等,1999;王正位等,2024)。
综上所述,现有关于合规管理的文献主要围绕企业在监管处罚压力下的被动合规行为,对企业如何实现主动合规管理的机制及其经济后果的探讨仍显不足。尽管部分研究发现,强制性监管能够通过震慑效应倒逼企业开展合规经营,但依赖惩戒或问责的被动合规多具有短期效应,难以形成企业合规治理的长效机制。与此同时,部分研究发现,主动合规管理有助于提升企业的合规水平与经营绩效,但尚未揭示其是否实现了从被动应对到嵌入式风险防控的转变。同时,关于合规管理是否能够对企业行为产生持续性与长期性的影响,亦缺乏充分的经验证据。绿色创新具有周期长、价值释放慢的特征,相对于应对环保罚款及处罚而采取的短期举措,更体现出企业的主动求变意愿。因此,本文从绿色创新的视角出发,实证检验合规管理是否能够提升企业的环境风险控制能力,推动企业绿色创新水平的提升,进而揭示合规管理的内在治理逻辑。这不仅有助于丰富合规管理的经济后果研究,也为理解企业主动合规行为与长期价值创造之间的关系提供了新的视角。
七、研究结论与启示
如何推动企业绿色转型是促进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命题。本文以2014年至2023年我国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实证检验合规管理指引规制政策对企业绿色创新的影响及其作用机制。结果表明,合规管理指引显著提升了企业的绿色创新水平。机制检验发现,合规管理指引主要通过提高企业环境治理的预防性动机和内部驱动力以及加强系统性环境建设,从而提高企业绿色创新水平。异质性分析表明,在市场竞争低、外部监督严格、内部治理水平高以及环境治理主动性强的企业中,合规管理指引对企业绿色创新的促进作用更加明显。拓展性分析表明,合规管理对企业绿色创新质量有明显的促进作用。
基于本文的研究结论,得到如下启示:第一,监管层需继续强化制度引导,推动企业形成内生合规动力。本文研究发现,合规管理有助于提高企业合规经营内驱力、促进企业加大绿色创新等长期投资,加速绿色低碳转型。因此,建议继续强化企业合规管理工作的系统性和针对性,依托合规制度建设降低监管成本,提升治理效能。同时,扩大政策覆盖范围,推广央企和地方国企的合规管理经验,为加快新质生产力发展、建设世界一流企业筑牢制度基础。第二,企业应主动构建合规管理体系,持续推动绿色转型。本文研究发现,合规管理有助于提高企业的绿色创新水平,并且具有一定持续性。因此,企业应将合规管理作为长期性和系统性的战略投资,深度嵌入企业的整体发展布局之中。通过主动合规管理,帮助企业在实现规范治理的基础上,更好地承担环境与社会责任,推动企业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的协同,最终实现可持续发展。
(以上为部分节选,阅读全文欢迎订阅杂志)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0967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4001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署)网出证(京)字第3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