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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

财务研究 | 谭文浩 张金楠:发行方参与战略配售能降低IPO抑价吗?

作者: 谭文浩 张金楠
来源:《财务研究》2026年第1期 2026/02/14

引用本文请复制此条目:谭文浩  张金楠.发行方参与战略配售能降低IPO抑价吗?[J]. 财务研究,2026,(1):87-100.


摘要:注册制下的一项重要制度创新,是允许IPO发行方成立专项资管计划参与新股战略配售。基于这一背景,本文手工收集了2019~2022年科创板与创业板的战略配售明细数据,实证检验了发行方参与战略配售人数对IPO定价效率的影响。研究发现,发行方参与战略配售的人数越多,IPO抑价程度越低。机制检验发现,参与人数的增加作为一种高质量信号,能够有效降低企业在IPO过程中所需承担的信息成本,从而提升定价效率。进一步分析发现,除保荐方外的其他战略配售投资者能够与发行方形成协同效应,共同提升IPO定价效率。经济后果检验发现,发行方参与战略配售的人数越多,企业上市后次年的研发绩效表现越佳。本文基于信号质量视角,揭示了发行方参与战略配售提升IPO定价效率的机理路径,为持续深化注册制改革、推动资本市场更好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了有益参考。 

关键词:科创企业;战略配售;新股定价;注册制改革;新质生产力



作者简介


谭文浩,南京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副教授。入选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学术类)、江苏高校“青蓝工程”青年骨干教师。2017年获杨纪琬会计学奖。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基金等科研项目。在《南开管理评论》《投资研究》《当代会计评论》、Journal of Business Ethics、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management and Accounting、Pacific-Basin Finance Journal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研究领域主要聚焦集团资本运营、政府治理与产业发展,亦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以及为多家企业提供管理咨询服务。
张金楠,南京财经大学会计学院硕士研究生。


文章结构框架
图片

(点击可看大图)



一、引言
提升科创企业定价效率,有助于推动资本市场更好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根据信号理论,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传递积极信号是提高定价效率的关键路径(Healy和Palepu,2001)。然而,在数字经济时代,新技术、新业态和新模式的独特性加剧了企业与外部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陈德球和胡晴,2022),显著提高了科创企业的定价难度。尤其值得关注的是,信号的发现与传递本身存在成本,而科创企业通常面临更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与融资约束问题。为了向市场传递有效信号,这类企业不得不承担更高的信息发现与认证成本。因此,如何构建高效、透明且富有吸引力的发行机制,有效降低科创企业在 IPO 过程中所需的信号成本,进而缓解 IPO 抑价现象,促进新质生产力的发展,已成为建设中国特色现代资本市场过程中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  
2019年7月22日,科创板正式开市并试点注册制,其中一项重要制度创新是允许发行人高管及核心员工通过专项资管计划参与战略配售。此后,这项制度安排随注册制改革逐步扩展至创业板,并于2023年全面注册制落地后在A股市场全面推行。为考察此项政策的实际运行状况,本文手工整理了2019年至2022年间科创板与创业板共622个①涉及战略配售的IPO样本(见图1)。其中377个样本出现发行方参与战略配售的情况,占比60.61%(若不考虑保荐方跟投,59个样本为发行方与其他投资者共同参与,318个样本仅发行方参与)。这表明发行方已成为战略配售中的一股重要参与力量,其影响有待深入检验。基于此,本文将从资本市场的核心功能——资产定价出发,深入考察允许发行方参与战略配售这一制度创新的实际效果。
有研究认为,允许发行方参与战略配售虽有助于向市场传递积极信号,但也可能引发道德风险(刘凤元和屈颜,2021)。然而,道德风险的形成通常依赖于内部人既具备实施系统性舞弊的能力,又存在相应动机。当参与战略配售的内部人为大量非管理层核心员工时,其实施舞弊的能力和动机都将显著弱化。为此,本文提出疑问:是否存在一种特定的参与模式,在有效传递积极信号的同时,尽可能地抑制道德风险,进而为提升IPO定价效率提供可行路径? 
基于上述研究背景,本文选取2019年至2022年间通过注册制在科创板和创业板上市的公司作为研究对象,基于手工收集的战略配售明细数据,实证检验了发行方参与战略配售人数对IPO抑价的影响。研究发现,发行方参与战略配售的人数越多,IPO抑价越低。机制分析表明,参与人数增加能够显著降低IPO过程中的信息成本,进而提升定价效率。进一步分析发现,当除保荐方外还有其他投资者参与战略配售时,能够与该信号形成协同效应,共同降低IPO抑价。经济后果检验发现,发行方参与战略配售人数较多的企业,在上市后展现出更佳的研发绩效。
本文的研究贡献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第一,本文丰富了注册制下战略配售与IPO定价效率关系的相关研究。已有研究指出,在注册制背景下,战略配售具有双重效应:在缓解信息不对称的同时,也可能因发行方为激励员工而刻意压低发行价格(宋顺林等,2024),甚至诱发市场非理性投资行为(何璐伶和沈烈,2023),从而在整体上制约了其对定价效率的促进作用。本文基于信号质量视角,通过考察发行方参与战略配售的具体人数,揭示其作为高质量信号的作用机制,并实证证明参与人数越多,越能有效降低信息成本,进而提升IPO定价效率。这为理解注册制下的“抑价率之谜”提供了新的经验证据与理论解释。
第二,揭示了不同类别战略配售投资者之间存在协同作用机制,深化了对该制度中异质性参与主体角色的理解。现有研究或聚焦于保荐方的单独影响(张岩和吴芳,2021;徐浩然等,2022;吴锡皓和张弛,2024),或将战略配售投资者视为同质化群体。本文则发现,除保荐方外,其他战略配售投资者能够与发行方参与行为所传递的高质量信号形成有效协同,共同缓解信息不对称,进而提升IPO定价效率。这一发现从参与主体互动的角度,为理解战略配售制度影响市场定价的内在逻辑提供了新的经验证据。
第三,为科创企业融资与市场投资者决策提供了实践启示。在“伪科创”企业难以识别而真正创新主体迫切需要融资的现实背景下,构建可信、高效的信号传递机制至关重要。本文发现,鼓励发行方参与战略配售不仅能向市场传递高质量信号,其内部激励效应也直接体现为上市后更优的研发绩效。这一机制为投资者甄别并支持优质创新企业提供了决策参考,进而有助于引导资本更精准地服务于新质生产力的培育与发展。
二、制度背景、文献回顾与研究假设
(一)制度背景
战略配售(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的简称)是IPO阶段一项关键的制度安排。该机制要求投资者在招股说明书中明确承诺按发行价认购股份,并接受较长期间的锁定,以此向公开市场传递强烈的信心信号。
在亚洲市场,与之最具可比性的是中国香港的“基石投资者”制度(刘凤元和屈颜,2021),该制度依赖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认购与锁定承诺,为发行提供信用背书,其有效性已获得全球范围内的广泛认可(Espenlaub等,2016),并在全球资本市场广泛运用。与国际市场相比,中国A股的战略配售制度在投资者范围上进行了重要拓展,将发行内部人纳入其中,并在股份锁定期、获配比例等方面设置了更为严格的限制。表1就战略配售制度与各地区类似制度的核心规定进行了对比。
在注册制改革之前,A股市场虽已存在战略配售制度,但因适用门槛较高,实际案例较为有限。2019年科创板设立后,伴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等文件出台,战略配售制度实现了两项关键创新:一是强制要求保荐方通过子公司参与跟投;二是允许并鼓励发行方高管及核心员工通过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配售。2020年创业板试点注册制时,基本沿用了该制度框架,但在跟投机制上调整为“半强制”模式,仅对未盈利企业、红筹架构企业、特殊投票权企业及高发行价的企业要求保荐方强制跟投,其他情形不作强制。
在参与流程方面,发行方参与战略配售需遵循明确的路径。首先,参与配售的高管与核心员工名单须经发行人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于招股说明书中完整披露,确保程序公开透明。随后,主承销商应当对其选取标准、配售资格等进行核查,并聘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以确认参与对象及资金来源的合规性。
在参与资格方面,政策对个人投资者设置了明确门槛②。参与者须为合格投资者,即具备2年以上投资经验,并满足以下任一财务标准: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战略配售制度的参与范围相较于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更为广泛,监事、独立董事乃至退休返聘人员均具备参与资格。因此,发行方参与人数的上升,意味着更多拥有相当经济实力与投资经验的内部人士,自愿以个人资金对公司长期价值与发展前景作出实质背书。
(二)文献回顾
影响IPO定价效率的因素众多,既有研究主要从信息不对称、行为金融以及政策制定三个视角展开探讨(宋顺林,2022)。
首先,基于信息不对称理论,企业与市场投资者之间信息的不对称导致投资者要求风险溢价补偿。其中,可能影响信息不对称的因素包括研发投入(胡志颖等,2015;杨艳萍和王林鑫,2021)、盈余质量(罗炜和饶品贵,2010)和招股说明书可读性等(周佰成和周阔,2020)等。为此,发行方需尽可能降低信息不对称,向市场传递积极信号以期获得更多的融资,其具体可行的路径包括聘请高声誉承销商(张学勇等,2020)、提升会计信息披露质量(叶彦艺等,2024)、提高专利数量(徐维隆等,2020)、聘请明星保荐人(吕怀立等,2021)、引入风险投资(Iliev和Lowry,2020)和引入境外投资者(石凡等,2008)等。
其次,在行为金融理论的视角下,发行方、保荐方和市场投资者均难以满足传统金融理论中理性经济人的假设前提。由于信息不对称、认知局限以及环境约束等因素的影响,市场参与主体实际上仅能保持有限理性。这种有限理性特征使得发行方在定价决策时能够接受一定程度的抑价发行。前景理论指出发行人考虑到首日价格上涨带来的收益,并不会因IPO抑价而不满(Loughran 和 Ritter,2002)。而A股市场投资者对次新股长期存在非理性的交易偏好,也会推高新股的市场溢价。已有研究发现,存在承销商利用市场情绪抬高发行价以获取更多收入的行为(邵新建等,2013),而市场的投资情绪越高涨,询价阶段机构投资者的报价就越高(宋顺林和唐斯圆,2016)。此外,媒体语气也可能引导和煽动投资者情绪从而影响IPO定价(汪昌云和武佳薇,2015)。
最后,在政策制定层面,监管政策是影响IPO抑价的直接因素。已有研究发现交易所问询(刘慧芬,2022)、跟投制度(张岩和吴芳,2021)、风险投资参与辅导(邱冬阳和曹奥臣,2020)等政策都会对IPO抑价产生直接的影响。
(三)研究假设
科创企业的价值创造高度依赖于研发团队所承载的人力资本,然而处于成长阶段的该类企业普遍面临严重的融资约束。与此同时,企业与外部投资者之间存在显著的信息不对称:一方面,科创板企业可能会向上操纵研发人员比例,以提升IPO的成功率(谢陈昕等,2024);另一方面,市场对核心技术人员的流失反应极为敏感(谢德仁和宋子威,2023)。这种对人力资本真实性与稳定性的双重担忧,构成了科创企业IPO过程中的核心估值障碍。在注册制背景下,允许发行方参与战略配售成为一项重要的制度安排。本文认为,其参与主体的分布特征会直接影响所传递信号的质量与可信度,从而影响IPO抑价。具体理论分析如下:
第一,基于信号传递理论,现有研究已证实员工持股计划能够传递出积极信号,对公司股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王砾等,2017)。这一信号机制在与员工持股计划具有相似激励属性的战略配售制度中同样适用。此外,与常规员工持股计划通常享有的折价优惠不同,战略配售要求员工以发行价认购,且资金必须为自有资金。这一要求显著提升了参与成本和投资风险,其产生的宣告效应远强于其他资金来源所引发的宣告效应(章卫东等,2016),从而大幅提高了该信号的质量。第二,依据激励相容理论,员工参与配售可以实现利益绑定,从而形成有效的内部激励与监督机制。尽管现有研究多集中于员工持股计划(孟庆斌等,2019;周冬华等,2019)与员工跟投(曹玉珊和万梦书,2024),但其揭示的利益绑定核心机制,对于理解战略配售的潜在治理效应同样适用。第三,从人力资源管理视角,员工参与配售能够形成对核心技术人才的锁定效应,降低其离职倾向(曹玉珊和魏露露,2019),从而缓解市场对研发团队稳定性的担忧。第四,在道德风险方面,有能力实施系统性舞弊的主要是公司高管,而非普通核心员工;其他战略投资者若要求“抽屉协议”,也需借助高管作为中介。当配售股份广泛分散于员工手中时,意味着高管自身获配比例有限,其借助该渠道谋取私人收益的动机与空间也随之降低。因此,分散的主体分布特征可以有效缓解市场对潜在道德风险的担忧。
综上,基于信号传递理论、激励相容理论与人力资源管理视角的分析表明,发行方参与战略配售的人数增加能够有效传递关于企业质量、治理结构和技术团队稳定性的积极信号,同时通过提高参与成本与分散持股结构增强信号可信度、规避道德风险,从而有助于降低IPO抑价。据此,本文提出如下假设:
H1:发行方参与战略配售的人数与IPO抑价负相关。

五、结论与启示

2019年推出的科创板注册制试点,首次允许发行方高管及核心员工通过专项资管计划参与战略配售,为企业实施长期激励提供了新型股权工具。自战略配售制度推出以来,已得到发行方的积极参与,并成为IPO筹备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基于上述背景,本文研究发现,发行方参与战略配售的人数与IPO抑价率呈显著负相关,即参与人数越多,IPO抑价程度越低。机制分析发现,参与人数的增加作为一种高质量信号,能够有效降低企业在IPO过程中承担的信息成本,从而提升定价效率。进一步研究发现,除保荐方以外的其他战略投资者能够与发行方参与形成协同效应,进一步降低IPO抑价。经济后果检验表明,参与人数与公司上市后次年研发绩效呈正相关,说明该制度不仅具有信号传递功能,也能够形成有效的内部激励机制,促进企业长期创新投入。

基于上述结论,本文从信号质量视角揭示了发行方参与战略配售的价值创造路径,并为不同市场主体提供如下启示:对拟上市科创企业而言,应积极运用战略配售机制,扩大核心员工参与范围,以向市场传递更高质量的信号降低融资成本,并借此机会通过员工持股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对于监管部门而言,其一可设定与参与人数相关联的指导性标准,激励发行方运用这一有效信号机制;其二可在优化限售期以激发参与积极性的同时,强化减持信息披露,保证事中事后监管落实到位。对投资者而言,应加强对发行方战略配售方案的细致分析,重点关注参与人员构成、配售份额分配及后续减持安排等信息,以更全面地评估企业真实价值与潜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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