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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财政杂志社

2023年11月

中国财政 | 财政专户管理提质增效的实践探索与路径研究

作者: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财政局 斯琴格日乐 申艺杰
来源: 2026/02/12

为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立足财政专户管理实际,探索构建契合地方特色、体系相对完整、操作切实可行的管理优化路径,为保障财政资金安全规范运行、提升资金使用效益、服务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包头市财政专户管理运行现状

当前,包头市财政专户管理工作稳步推进,在制度建设、流程规范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整体呈现制度化、程序化发展态势。

(一)账户管理:依规推进全周期管控。包头市财政专户的开立、变更与撤销等关键环节,均严格遵循省级财政部门初审、符合条件后统一报财政部核准的管理流程。各项操作均以《财政专户管理办法》为基本遵循,以上级核准为前置条件,逐步形成了从申请发起、逐级审批到备案归档的闭环管理程序,保障了账户设立的合规性与必要性。

(二)资金管理:双系统协同支撑运行。专户资金支付管理构建了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为核心、非税收入管理系统为补充的运行格局。社保资金、教育收入、粮食风险基金、外贷资金及代管资金等财政专户资金的拨付通过一体化系统完成;非税收入管理中,业务部门负责非税收入管理系统的具体业务审核,国库部门承担核实用印等审核工作,实现了业务操作与财务监管的相对分离与有效衔接。

(三)核算管理:推进集中统一改革。包头市财政局自2025年起推行财政总会计核算改革,将原由业务部门负责的各类财政专户核算职能统一划转至国库部门,并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开展集中记账与核算工作,有力提升核算标准统一性与财务监督集中度。

面临的主要挑战

尽管包头市财政专户管理已形成基础运行框架,但在管理精细化程度、流程协同效率、系统适配性等方面仍存在提升空间,主要面临以下几类挑战。

(一)流程与效率层面:部分环节运行不够顺畅。账户开立、变更、撤销等事项仍较多依赖纸质文件流转与逐级人工审批,流程链条偏长、弹性不足,在应对紧急资金拨付或政策性补贴发放时,时效保障能力有待提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内部审批流程优化后,部分代理银行对支付指令的处理不够及时,影响资金支付“最后一公里”效能。

(二)信息与监管层面:协同衔接存在薄弱环节。部分旗县区财政专户撤销后未及时向上级完成备案,导致市级财政部门难以实时、全面掌握全市专户动态,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监管的全面性与及时性;岗位人员流动可能引发核准书等关键档案在保管方面的风险,给后续核对与管理造成不便;账户印鉴、对账联系人等基础信息在部分银行变更流程相对繁琐,更新不及时的情况偶有发生,存在账户信息失准风险。

(三)系统与核算层面:技术性与规范性有待提升。非税收入管理系统偶发运行异常情况,部分模块缺乏标准化审核逻辑,增加了对账工作量,也存在账实不符的潜在风险;现有一体化系统账套设置侧重通用性与标准化,对各级财政部门社保基金、政府代管资金、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等专户资金的管理特殊性考虑不充分,制约了核算精细化水平;一体化账户管理模块对财政专户事项的操作规范有待进一步明确。

(四)权益与认定层面:资金保障与性质确认存在难点。专户定期存款到期后部分银行缺乏自动划回功能,仍然需要线下人工办理,受银行系统升级等客观因素影响,可能出现资金滞留情况;财政专户开立核准书与银行账户缺乏唯一对应关系,导致后期办理法人变更、开户行变更时,难以有效证明专户性质,影响业务办理效率。

(五)银行协作与对账层面:标准化与协调机制有待加强。财政专户管理涉及多家代理银行,各银行在资金对账方式、信息交互格式及对接流程上有一定差异,增加了对账工作的复杂性与协调成本。实践中,个别银行存在分行与经办支行职责衔接不够清晰、业务重复或对接主体不统一等现象,影响了对账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此外,针对代理银行的日常服务评价与考核机制尚不健全,尤其对于因银行系统运行稳定性或人员操作规范性不足可能引发的电子数据发送差错问题,缺乏有效的制约和应对措施,财政部门对代理银行的监管有待进一步提升。

(六)责任与协同层面:机制建设仍需完善。核算权集中后,传统“谁的业务谁记账、谁负责”的责任链条发生变化,部分审计责任主体不够清晰,缺乏成熟的协同应对机制,不利于问题快速处置与责任界定。

优化策略与实施建议

财政专户管理优化是一项涉及流程再造、系统升级、机制完善、人员协同的系统性工作,需要统筹兼顾、稳步推进。

(一)优化流程设计,提升管理运行效能。以深化财政管理改革为导向,提升账户开立、变更、撤销审批效率,积极推行标准化的“线上申请+电子流转+限时办结”办理模式,为紧急资金拨付等特殊需求设置绿色通道,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开展账户管理专项梳理规范工作,完善内控管理体系,推动账户管理与财政核心业务深度融合,全面提升财政专户管理精细化水平;建立财政与专户代理银行常态化协同机制,明确支付指令处理时限要求,将资金拨付效率纳入银行考核评价体系,多措并举提升银行服务质量;针对定期存款管理,与合作银行协商优化服务方案,探索建立到期提醒与自动划转机制,减少人工干预,同时加强资金到期前核查,防范资金滞留风险。

(二)强化信息管理,筑牢风险防控防线。建立全市财政专户信息动态管理台账,明确各旗县区专户开立、变更、撤销事项的报送标准及时限,联合金融机构定期开展财政专户账户情况专项抽查,将抽查结果纳入旗县区财政工作年度考核体系,以刚性约束实现全市专户信息“一本账”管理;规范关键档案管理,建立核准书等资料的电子化归档与查阅制度,保障管理连续性;完善一体化账户管理系统中专户操作指引,明确操作步骤与备案要求,消除操作歧义。

(三)完善系统功能,提升适配与支撑能力。加强与技术服务单位、上级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非税收入管理系统优化升级,修复数据重复传递漏洞,规范业务审核标准,提升系统稳定性与标准化;结合不同类型专户资金管理特点,优化一体化系统账套设置,增加个性化核算字段与辅助核算项,满足精细化管理需求;积极学习各地财政专户管理的成熟做法,统一规范专户会计核算标准,细化各类资金核算规则,有效避免科目使用不规范、不统一的现象。

(四)健全机制建设,明晰责任与保障权益。制定财政专户管理责任清单,明确各方在账户管理、资金支付、核算监督等环节的职责边界,消除责任模糊地带;建立业务部门与国库部门常态化沟通机制,通过业务培训、联席会议等方式,提升各环节业务办理人员专业水平,促进核算与业务深度融合;聚焦财政专户性质认定难题,建议上级财政部门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健全财政专户账户管理机制,着力实现账户与备案书的一一对应。

(五)规范银行协作,健全对账协调与考评机制。推动与代理银行协同完善财政专户资金对账机制建设,明确统一的对账周期、数据规范与对接责任主体,减少因多头对接或对账方式不规范导致的财务信息安全和对账效率问题。鼓励银行优化对账程序,提升电子化对账水平。进一步健全代理银行服务考评体系,将资金结算时效、对账质量、系统稳定性及应急响应能力等纳入综合评价范畴,并完善相应激励与约束措施。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在协议中明确银行在系统运维、操作规范方面的责任,建立问题响应与联动处置机制,共同防范因服务环节不畅导致的运行风险,保障财政专户资金安全高效运转。

(六)强化监督考核,构建长效管理体系。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立财政专户资金动态监控机制,设置资金流转异常、利率执行偏差等预警指标,实现风险早发现、早处置;健全财政专户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对账户审批、资金支付、核算对账等关键环节实行不相容岗位分离,加强内部审计与专项检查,防范廉政风险;定期对财政专户管理情况进行自查自评,总结经验成效,梳理突出问题,持续优化管理措施,形成“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完善制度”的闭环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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