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期刊内容推荐 > 正文
分享到:
【打印】

相关推荐

主办单位:中国财政杂志社

地址:中国北京海淀区万寿路西街甲11号院3号楼    邮编:100036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40014    投诉举报电话:010-88227120

京ICP备19047955号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0967号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署)网出证(京)字第317号

投约稿系统升级改造公告

各位用户:

为带给您更好使用体验,近期我们将对投约稿系统进行整体升级改造,在此期间投约稿系统暂停访问,您可直接投至编辑部如下邮箱。

中国财政:csf187@263.net,联系电话:010-88227058

财务与会计:cwykj187@126.com,联系电话:010-88227071

财务研究:cwyj187@126.com,联系电话:010-88227072

技术服务电话:010-88227120

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中国财政杂志社

2023年11月

财务研究 | 乔琳 綦好东:非国有股东网络与国企数字化转型

作者: 乔琳 綦好东
来源:《财务研究》2026年第1期 2026/02/05

引用本文请复制此条目:乔琳,綦好东. 非国有股东网络与国企数字化转型[J]. 财务研究,2026,(1):31-47.


非国有股东网络与国企数字化转型

乔 琳  綦好东

摘要:本文选取2007~2022年A股国有上市公司数据,实证检验了非国有股东网络对国企数字化转型的影响及其作用机制。研究发现:非国有股东网络有助于促进国企数字化转型,其作用机制主要是通过增强企业高管创新意识、降低企业超额雇员率以及提高企业敏捷响应度实现的。异质性检验发现,当地区数字经济发展水平较高、企业资源配置效率较低和研发投入力度较小时,非国有股东网络对国企数字化转型的影响更为显著。在混改背景下,本文揭示了非国有股东网络影响国企数字化转型的内在作用机理,为政府和企业相关决策提供了实证参考。

关键词:非国有股东;股东网络;数字化转型



作者简介


乔琳,管理学博士,山东财经大学中国经济研究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先后在《财贸经济》《改革》《当代财经》《财务与会计》等期刊发表论文多篇。参与或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省部级科研项目多项,出版学术专著1部。

綦好东,曾任山东财经大学副校长,现任山东财经大学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山东财经大学国有资本研究院院长、山东财政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山东省人民政府督学、山东省决策咨询委员会专家、中国会计学会常务理事。在《管理世界》《中国工业经济》《南开管理评论》《会计研究》《光明日报》等报刊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4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1项、重点项目1项及一般项目1项,出版学术专著5部。


文章结构框架
图片

(点击可看大图)



一、引言

数字化转型是我国企业提升竞争力、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也是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的必然选择。国有企业作为引领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中坚力量,其数字化转型的加快推进,将有助于促进技术创新、新产品培育、新模式推广和新业态发展,推动我国产业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2020年8月,国务院国资委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的通知》,强调要促进国有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增强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然而,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面临双重挑战:一是国企自身资源与市场优势易使其高管创新意识不强(吴非等,2021b)、市场应变能力较弱;二是政策性负担(如超额雇员)造成的资源挤占(耿云江和马影,2020)等问题,会直接削弱数字化转型的资源投入。因此,如何有效推进国有企业的数字化转型已成为学术界和实务界共同关注的重要课题。 

自我国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以来,国企混改进程持续推进,有效化解了阻碍国企发展的诸多矛盾。作为改革的突破口,混改通过引入非国有股东完成股权结构多元化调整,很大程度上实现了“1+1>2”的治理成效。但截至目前,学术界对于混改中非国有股东治理机制的探究多着眼于股权治理和高层治理等视角,而探讨非国有股东网络的研究略显不足。借鉴马连福和杜博(2019)的定义,本文的非国有股东网络,是指以非国有股东共同持股上市公司所形成的产权关系为纽带的社会网络。该网络能凭借其信息优势与社会资本,对企业产生“网络治理”效应(何瑛等,2023)。当前,数字化转型已成为企业创新变革的重要突破点,而非国有股东网络如何利用自身优势克服阻碍数字化转型的各种不利因素,进而推进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值得深入探究。

已有文献从不同视角探讨了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影响因素以及非国有股东网络对企业行为的影响。在企业数字化转型影响因素方面,现有研究认为,高管特征(Zhu等,2024;孙永磊等,2025)、股东异质性(Yan等,2023;任乐等,2024)、金融化(黄大禹等,2022)等均为重要的内部影响因素。而宏观政策(吴非等,2021a;王海等,2023)、政府补贴(余典范等,2022;刘明慧等,2025)、法律保护(Huang和Gao,2023;甄红线等,2023)、要素保障(Liu等,2024;苏敬勤等,2025)等则为重要的外部影响因素。但关于非国有股东网络的研究相对较少,且主要专注于其对国有企业并购绩效(何瑛等,2022)、投融资行为(何瑛等,2023;何瑛和李文江,2024)等的影响,这为本文研究提供了契机。

为此,本文选取2007~2022年A股国有上市公司数据,实证检验了非国有股东网络对国企数字化转型的影响及其作用机制。本文可能的贡献有:第一,丰富了非国有股东网络经济后果的研究。目前有关非国有股东网络的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主要关注其对企业并购绩效和投融资行为的影响。本文基于混改背景,从社会网络视角出发,研究非国有股东网络对国企数字化转型的影响,是对现有研究的有益补充。第二,拓展了国企数字化转型的驱动因素研究。现有研究大多将非国有股东视为同质化主体,或仅关注其持股比例等静态属性。本文引入“网络”这一结构性、动态性的分析视角,揭示了非国有股东并非孤立地发挥作用,而是通过其错综复杂的关系网络,对国企数字化转型产生独特且系统性的影响。第三,基于信息资源优势和治理效应视角,分析检验高管创新意识、超额雇员率和敏捷响应度发挥的中介效应,在一定程度上打开了非国有股东网络影响国企数字化转型作用机理的黑箱。


二、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一)非国有股东网络与国企数字化转型

在数字经济时代,数字化转型是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途径。作为具有颠覆性创新特质的技术变革,企业数字化转型不仅需要充足的技术资源和资金支持,也需要管理者的全力推动和投入(罗进辉等,2024)。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日益成熟和国企混改的深入推进,拥有多元社会网络关系的非国有股东被引入国企,在企业内部形成多维度耦合关系,进而影响国有企业的经营决策。制度经济学理论认为,非正式制度是影响经济主体行为的重要力量,其能够通过与正式制度形成互补的机制促进组织间的合作与交易(North,1990)。其中,社会网络便是这类非正式制度的重要载体,它由代表个体或组织的“节点”与代表彼此关系的“纽带”交织而成。而非国有股东网络,正是社会网络在公司治理领域的具体体现——该网络以各非国有股东为“节点”、以彼此之间的多元联结为“纽带”,通过非正式渠道对企业的战略决策产生着不可忽视的影响。

已有研究表明,非国有股东网络具有资源优势和信息价值,会影响企业的投融资与经营决策(何瑛等,2022;何瑛等,2023)。从信息资源效应维度来看,非国有股东的多元社会网络有助于跨企业资源与信息的整合共享(罗栋梁等,2024;高心仪等,2025)。该网络实质上是将分散于不同行业、不同市场主体的非国有股东拥有的异质性知识、技术洞察与市场信号,通过共同的产权纽带进行有效的汇聚与整合。这一网络显著地拓展了企业的“信息视野”,使其能够更早捕捉到前沿数字技术的发展趋势与潜在市场应用前景。从治理效应维度来看,非国有股东网络嵌入了强大的“网络规范”力量,这有效弥补了正式治理机制在国企中的潜在不足,为数字化转型营造了更为有利的环境。在传统公司治理框架下,非国有股东往往在国有企业中处于相对弱势地位(何瑛和李文江,2024),其监督制衡作用可能难以充分发挥。而基于社会关系构建的非国有股东网络体系,形成了非正式却具有约束力的社会规范与声誉机制。鉴于国有企业容易出现高管短视行为(蔡贵龙等,2018)、超额雇员(耿云江和马影,2020)等问题,这种“网络规范”无形中强化了非国有股东群体的集体行动能力与话语权,使其能够对上述问题形成更为有力的制约,进而推动企业开展更深层次的“自主治理”优化,间接但有力地扫清了数字化转型道路上的诸多障碍。基于以上分析,本文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1:非国有股东网络有助于推动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

(二)高管创新意识的中介效应

高管创新意识是企业高管团队对企业创新活动的整体认知(黄珊珊和邵颖红,2017),其强弱直接关系到企业创新决策的推进,从而影响企业数字化转型。非国有股东网络能够激发高管创新意识。首先,在信息效应层面,非国有股东网络是重要的外部知识传递渠道(何瑛等,2023)。该网络有效降低了高管在数字化决策中面临的信息不对称,使其能更清晰地洞察技术发展趋势与市场机遇。这种持续的外部信息输入,潜移默化地改变了高管对创新风险的评估,使其从过度关注失败后果转向综合权衡风险与机遇,从而显著激发高管推动数字化转型的意愿与决心。其次,在治理效应层面,该网络强化了非国有股东的监督能力与一致行动力(乔琳,2025),能够更有效地识别和抑制管理层的短视行为,使其更加专注于企业长期竞争力与创新价值。被强化的高管创新意识直接转化为推动数字化转型的切实行动,引导企业更果断地进行数字技术投资与组织变革,从而在数字经济时代构筑持续竞争优势。基于以上分析,本文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2:非国有股东网络通过增强管理层创新意识,进而促进国企数字化转型。

(三)超额雇员率的中介效应

政策性负担容易导致超额雇员,不仅直接推高劳动力成本、引发预算软约束,还会深层次侵蚀企业的经济效率与价值创造能力(耿云江和马影,2020),大量本可用于数字化投资的稀缺资源被低效运营所占用。要破解这一问题,仅靠国企内部动力往往不足,而嵌入企业股权结构的非国有股东网络,恰能凭借其独特的治理效应,为问题的缓解提供关键外部推力。紧密的非国有股东网络增强了非国有股东的集体行动与协同治理能力(乔琳,2025),通过网络的信息传递渠道,非国有股东能更及时地识别雇佣冗余问题,并直接作用于企业的雇佣决策,从源头上减少了政策性超额雇员现象(杨德明和赵璨,2016)。企业超额雇员的减少,直接为数字化转型创造了有利条件。一方面,国有企业超额雇员的减少不仅能为高层次创新人才提供更多工作机会(于瑶和祁怀锦,2024),还能减少企业经营活动现金流出(谢德仁等,2023),为数字化转型提供宝贵资金支持。另一方面,超额雇员率的降低有助于减少组织冗余,进一步提升企业运营效率(张霖琳等,2015)。这能够使企业轻装上阵,更灵活地实施数字化所需的流程再造与组织变革。基于以上分析,本文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3:非国有股东网络通过降低企业超额雇员率,进而促进国企数字化转型。

(四)敏捷响应度的中介效应

敏捷响应度是企业管理层根据现有内外部变化情况,进行迅速决策应对,从而把握机会实现企业成长的能力(Lu和Ramamurthy,2011)。数字化转型的不确定性本质,要求企业快速适应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并采取相应的策略。在内外部环境不确定性较高的情况下,高敏捷响应度能够帮助企业快速识别机会和威胁,从而更快开展行动、调整计划和战略以适应环境(马潇宇等,2023)。非国有股东凭借其敏锐的市场嗅觉、先进理念与关系网络,为国有企业注入关键信息与资源,直接提升了企业的敏捷响应能力。敏捷响应度的提升使得企业能够建立“感知—决策—反馈”的高效闭环,实现数字化转型过程中的动态战略校准;同时促使企业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资金、人才等关键资源的配置方向,将有限资源精准投入最具潜力的数字项目;更重要的是助力企业构建主动式风险管控体系,通过持续环境扫描前瞻性识别各类风险并快速制定应对预案。由此,非国有股东网络通过提高企业敏捷响应度,增强战略动态调整、资源精准分配和风险前瞻管理的协同作用,确保企业在不确定性环境中稳步推进数字化转型并取得实效。基于上述分析,本文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4:非国有股东网络通过提高企业敏捷响应度,进而促进国企数字化转型。


六、结论与建议

本文以2007~2022年沪深A股国有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实证检验了非国有股东网络对国企数字化转型的影响效应及其作用机制。结果表明,非国有股东网络能够显著促进国企数字化转型。进一步的机制检验揭示,其作用是通过提升高管创新意识、优化企业人力资源配置(以超额雇员率为表征)以及增强企业对市场的敏捷响应度这三条路径实现的,即这三者在非国有股东网络影响国企数字化转型的过程中发挥了部分中介作用。此外,异质性检验发现,非国有股东网络对国企数字化转型的促进效应存在情境依赖性:在地区数字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宏观环境中,或是在企业自身资源配置效率较低、研发投入力度较小的微观情境下,非国有股东网络的正向影响更为显著。

基于以上结论,本文提出如下建议:

在政府层面,应持续优化数字经济发展环境,充分发挥非国有股东网络的赋能作用。具体建议如下:第一,加强新型数字基础设施的统筹布局。既要推进5G基站、数据中心等硬件设施的覆盖范围与成本优化,也要加快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算力平台等软件设施的建设和共享,着力缩小区域“数字鸿沟”,保障企业享有数字化发展红利。第二,推进区域一体化数据要素市场建设。建立健全安全高效的数据流通机制,促进海量数据转化为可用生产要素,提升资源配置效率与精准匹配水平,为非国有股东提供更明晰的投资依据。第三,完善数字经济领域相关法律制度。明确数据产权与安全边界,加强隐私保护,稳定投资预期,降低监督成本,缓解非国有资本因信息不对称产生的参与顾虑。第四,培育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鼓励独立机构对企业数字化转型能力与资源配置水平开展认证评级,为非国有股东提供客观参考,增强其信息优势,助力精准识别投资机遇与风险。

在企业层面,应多措并举,充分激发非国有股东网络对数字化转型的促进作用:第一,完善股东协同治理机制。结合非国有股东网络的结构特点,拓宽非国有股东治理参与渠道,有效激发治理效应,提升企业在人力资源配置与市场敏捷响应等方面的决策质量。第二,构建高透明度信息披露机制。引入区块链、大数据可视化等技术,系统披露经营与创新信息,打造可信的“企业数字画像”,降低非国有股东的信息获取与监督成本,吸引其以网络为媒介注入信息资源。第三,强化长期转型绩效挂钩的高管激励机制。设计以股权、期权为核心的激励方案,将管理层收益与研发转化率、数据资产收益等数字化成果绑定,增强其创新意识,激励其积极推动战略性研发投入与资源优化配置。第四,建立数字化转型“容错免责”机制。对程序合规、出于公心但未达预期的创新项目予以适度包容,实施审慎追责与过程学习,为管理层开展大规模研发投入提供制度保障,释放创新活力。


(以上为部分节选,阅读全文欢迎订阅杂志)

京ICP备19047955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0967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4001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署)网出证(京)字第3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