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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财政杂志社

2023年11月

中国财政 | 浙江温州:从“事后应对”转向“事前预防” 财政承受能力评估的制度创新

作者: 浙江省温州市财政局
来源: 2025/12/26

浙江省温州市以财政科学管理试点为契机,积极探索并率先建立财政政策财政承受能力评估机制。该机制以新增财政政策评估为切入点,融合事前绩效评估理念,提前介入政策决策流程,推动财政管理重心从“事后应对”转向“事前预防”,有效延伸了预算管理链条,为筑牢财政可持续基础提供了扎实的制度保障与有益的实践样本。

机制创新:构建前瞻式预算约束新范式

温州市针对长期以来财政决策中存在的前端参与不足、中期被动承接增支、后期绩效不达预期等结构性痛点,率先建立新增财政政策“事前绩效评估”与“财政承受能力评估”相结合的“双评估”机制。该机制在制度层面实现多项拓展,重塑了财政资源的分配逻辑与决策流程。其核心创新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创新财力评级机制,硬化预算约束边界。为扭转传统财政管理中“先决策、后找钱”的被动局面,温州市构建了“市本级财政整体承受能力评级”量化模型,原则上实行“年初+年中+年末”三次动态评级。该模型以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的综合财力为测算基础,在优先全额保障“三保”、“类三保”、重大政策和项目等刚性支出以及既有其他支出前提下,科学核定可用于新增政策的财力空间上限,并计算“财政整体承受能力系数”(=新增财力限额/综合财力)。根据该系数的数值区间,将财政状况划分为甲级(可持续)、乙级(基本可持续)、丙级(不可持续)三个等级。这一分级机制既为决策提供清晰的财力信号,也设置了“红绿灯”式的程序约束。例如,在丙级状态下原则上不得新增非“三保”类财政支出政策。

(二)创新双重过滤机制,严把政策出台关口。设计“双评估”两轮筛选流程,从政策效用端和财政承受端双重把关,在财力可控背景下持续推动政策提质。第一轮为“事前绩效评估”,侧重于政策本身的合理性,包括政策设立的必要性、目标设置的科学性、实施方案的可行性、资金需求的合理性等维度。评估结果分为“优、良、中、差”四档,仅“优”级政策可进入第二轮评估,从源头上确保财政资金投向高效、优质的政策领域。第二轮为“财政承受能力评估”,该环节侧重于政策与财力的匹配度。根据政策属性将其划分为“三保”类、“类三保”类、重大政策与项目类、其他政策类等4类,并区分省定、市定、未明确等3级支出标准。结合当期财政整体承受能力评级结果,给出保障能力评级,即“予以保障”、“降标保障”、“暂缓保障”或“不予保障”。最终经“双评估”联审会议综合形成“予以支持”、“审慎支持”、“不予支持”结论,作为政策能否出台的直接依据。

(三)创新前置审核机制,确保评估决策硬挂钩。通过制度设计,将“财政评估审核意见”设置为政策上会研究的前置必备条件,明确要求所有拟出台的增支政策,必须完成财政承受能力评估程序,且评估结论为“予以支持”或“审慎支持”的,方可提交市政府集体审议决策。凡未开展评估或评估未获通过的政策议题,一律不得上会、不得出台。这一刚性规定彻底改变了以往“决策先行、财政后排”的传统流程,使财政部门从资金保障的“后排队员”转变为政策制定的“前置关口”,真正让评估机制发挥刚性约束作用,实现了从程序性介入到实质性影响的跨越。

实践成效:从精准评估到整体效能提升

财政承受能力评估机制运行以来,温州市在优化资金配置、强化风险防控、提升治理效能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资金配置更优化。在机制运行前,由于缺乏标准化的评估流程,财政部门往往被动承接或陷入与主管部门的反复协商博弈。机制建立后,通过制度化的财政承受能力评估,财政评估更加客观、量化。以2025年温州市人工智能创新发展政策为例,财政部门对该政策中的4条新增资金条款提出评估建议,其中3条符合省级支出标准的条款建议“予以保障”,1条无明确标准的条款,按“降标保障”方式处理,合计节约财政资金约1000万元。

(二)政策导向更精准。在机制运行前,部分新增政策“重投入”、过于强调“有无资金保障”,缺乏财政可持续性、成本效益比等多维度的综合考量;机制建立后,将绩效、标准、财力有机结合,从“成本—效益”、“标准—财力”等多维度评估,推动政策制定从“要不要做”到“如何做得更好”转变。该机制形成“评估—反馈—优化—决策”的良性闭环,既防范了无效支出,也推动政策设计与财力水平更加匹配,切实提升了政策制定导向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三)风险防控更有力。在机制运行前,财力与政策间缺乏有效衔接,多项新增政策叠加后可能产生收支失衡风险。机制建立后,通过“财政整体承受能力评级”、“双评估”与政策准入的硬约束,温州市对新增支出政策采取更为审慎的态度,积极探索与财政可持续发展相适应的政策最优解。此外,通过建立“年初+年中+年末”的三期动态财力评级机制,能够及时响应财政收入、土地出让等重大事项的波动,避免评估结果滞后于财力实际情况,实现财政承受能力的动态适配与可持续性管理,系统性增强了对财政整体收支风险的防控能力。

发展启示:为地方政府提供可复制路径

温州的实践为更多地方政府及财政部门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启示,具体包括:

(一)权威性的顶层设计是制度落地的前提。温州经验表明,财政承受能力评估机制能否有效运行,首先依赖于高位推动和制度权威。温州市以市政府名义正式印发《温州市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办法》,并配套出台操作细则和流程图,实现“制度—操作”一体化设计。通过行政规范性文件明确评估为政策出台的前置条件,有效破解了部门藩篱和决策惯性,实现了机制的真正落地与高效运转。

(二)可操作性与标准化是广泛推广的关键。温州创新的量化评级模型、政策分类规则、评估流程与结论体系,注重标准化与可操作性。例如,明确乙级财力状况下,按省级标准新的“三保”支出政策“予以保障”,避免了因人为判断差异导致的评估公平性问题。这种“制度比人强”的设计,极大压缩自由裁量空间,减少人为干预,既提升了评估效率,也保障了不同政策、不同时期之间的横向公平与纵向可比性,为跨区域复制推广奠定了技术基础。

(三)协同治理是防范系统风险的保障。温州在机制设计中特别注意纵向与横向的协同。针对可能出现的“上级请客、下级买单”问题,创新提出“县域共担机制”,明确将征求县(市、区)意见纳入“双评估”流程,规定如果一项政策需县区配套出资但超50%县区明确反对,则不予出台。这一机制有效抑制了盲目出台新增财政政策,强化了基层财政发言权。

(四)有效服务战略决策是根本目标。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并非简单机械“卡项目、压支出”,其根本目标是通过科学评估确保财力资源高效服务于重大战略决策。面对党委政府决策事项可能超出当期财力的现实矛盾,温州创新设置“兜底条款”,明确对党委政府重大决策事项的政策,如经评估超出承受能力,可通过优化已安排预算结构、压减非刚性非重点支出、调整政策实施内容等方式,在履行必要程序后原则上予以支持。这一设计既保持了评估的客观性与严肃性,避免了评估机制被行政权威架空,又确保了财政资源能够集中力量保障大事要事,实现“防风险”与“保重点”之间的有机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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