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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财政 | 雪域高原60载医保变迁
在西藏自治区成立60周年之际,为全面回顾西藏医疗保障事业的发展成就、深入了解西藏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成效及未来规划,近日,《中国财政》记者对西藏自治区财政厅社会保障处处长丁元玉进行了专访。此次专访围绕西藏医保事业的发展历程、体系建设、改革创新及未来规划等核心议题展开,呈现了西藏医疗保障事业的辉煌变迁与坚实步伐。
《中国财政》:在西藏自治区成立60周年的重要时刻,回顾西藏医疗保障事业的发展历程,您认为最大的变化是什么?
丁元玉:西藏自治区成立60年来,医疗保障事业经历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从和平解放前医疗资源极度匮乏,到如今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这一历程凝聚了党中央、国务院的深切关怀,以及全区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特别是近年来,财政投入力度不断加大,政策设计进一步优化,确保每一位西藏人民都能享受到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中国财政》:能否具体介绍一下西藏医疗保障体系的建设成效?
丁元玉:“十四五”期间,西藏自治区已建立起覆盖全民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包括大病保险等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和全面实施的医疗救助制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始终稳定在95%以上,财政补助标准连续提高,2025年人均补助标准已达到735元。同时,充分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保障效能,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基金支付比例保持在80%左右,大病保险赔付标准也显著提高。
《中国财政》:在医疗保障改革方面,西藏自治区有哪些创新举措?
丁元玉:西藏自治区在医疗保障改革方面进行了多项创新。一是实现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统一了全区医疗保障待遇标准,让各族人民享受到更加公平、更高水平的医疗保障。二是推进了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实现了按病种分值付费,有效降低了人均住院医疗费用。三是建立了民族药、医疗机构制剂、中药(藏药)饮片目录动态调整机制,丰富了医保药品目录,满足了群众多样化的用药需求。此外,还全面实现了异地就医备案等政务服务事项线上办理、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和门诊费用直接结算,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就医。
《中国财政》:对于未来西藏医疗保障事业的发展,有哪些规划和展望?
丁元玉:下一步,西藏将继续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重点推进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健全可持续的筹资运行机制,巩固拓展参保率成果,优化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结构。二是健全公平适度的待遇保障机制,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要求,动态调整基本制度、基本政策、基金支付范围和标准。三是完善基金监管机制,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强基金管理运行及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审计,确保基金安全高效运行。同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等挑战,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为老年人提供更加全面的医疗保障服务。
《中国财政》:在西藏自治区成立60周年之际,您对西藏医疗保障事业的未来有何寄语?
丁元玉:在西藏自治区成立60周年之际,我深感自豪和振奋。西藏医疗保障事业的发展成就离不开党中央、国务院的关心支持,离不开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全区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展望未来,我们将继续秉承“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不断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努力构建更加完善、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医疗保障体系,为西藏各族人民的健康福祉保驾护航。同时,我们也期待与社会各界携手合作,共同推动西藏医疗保障事业迈向新的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