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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

财务与会计 | 陈辉宇 等:基于构建中国自主会计知识体系视角的财务报表列报和披露准则趋同选择及应对建议

作者: 陈辉宇 侯京玉 徐红霞 王邦昊
来源:《财务与会计》2025年第15期 2025/08/12

引用本文请复制此条目:陈辉宇,侯京玉,徐红霞,等.基于构建中国自主会计知识体系视角的财务报表列报和披露准则趋同选择及应对建议[J].财务与会计,2025,(15):75-77.




摘要:IFRS 18对财务报表列报和披露进行了重大修订,涉及损益表结构、管理层业绩指标等核心内容,对财务报表使用者和编制者具有重要影响。本文提出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IFRS 18的差异化趋同策略:在技术层面保持损益表列报、费用分类和关键指标披露等的国际一致性,同时在会计专业判断、财务报表附注架构等领域保留必要的本土化安排。在趋同实施路径上,建议构建“双轨制”实施框架:监管层面建立规则制定、监管协同、市场培育的协同机制,企业层面优化收入、费用管理与加强内控与合规管理等。
关键词:IFRS 18;自主会计知识体系;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报表列报和披露;趋同

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背景下,会计准则国际趋同已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但这种趋同绝非单向的被动接轨,而是基于国家利益的动态调适过程。我国坚持“趋同不是简单地等同”等重要原则,在跟踪国际准则发展的同时,致力于构建中国自主会计知识体系。2024年4月,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发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8号——财务报表列示和披露》(IFRS 18)对财务报表列报和披露进行了重大修订,涉及改进损益表结构与内容、强化信息汇总与分解要求、引入管理层业绩指标披露等核心内容,将对全球财务报告体系产生深远影响。本文认为,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的修订需要在国际趋同与立足国情之间寻求创新性平衡:既要确保准则的技术兼容性,又要兼顾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阶段和监管需求;既要吸收国际先进经验,又要防范潜在风险;既要实现形式上的趋同,更要追求实质性的协调。


一、IFRS 18的主要影响分析

(一)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的影响

本次IFRS 18对损益表的修订有助于减少损益表信息冗余和无序列示,增强损益表与现金流量表的协同,便于财务报表使用者对不同期间和不同企业之间的经营活动进行对比,发掘有用财务信息。同时,IFRS 18还新增了管理层业绩指标的披露要求,改变管理层业绩指标未经审计但公开传播使用的状态,提升了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可比性和透明度,有助于财务报表使用者判断企业价值。然而,IFRS 18作为原则导向型的准则,在应用上多依赖于使用者的职业判断和主观意愿,将不可避免地降低会计信息的有用性。

(二)对财务报表编制者的影响

IFRS 18关于损益表的修订涉及大量的专业判断,如按照主要业务活动进行损益分类、按照性质或功能进行经营费用分类和按照共同特征汇总与分解信息等均涉及专业判断。以对企业主要业务活动的判断为例,IFRS 18中并没有直接对主要业务活动进行定义,仅提出企业基于可观测证据来评估主要业务活动,其准确性将更多依赖财务报表编制者的专业判断。特别是针对多元化经营的企业,同样一个报表项目可能因为业务活动的差异而分类到不同的损益类别。会计专业判断的复杂性在客观上增加了财务报表编制的难度,也对财务报表编制者的专业胜任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不同监管机构(如税务、统计等部门)对数据报送口径的要求各异,也要求财务报表编制者准确掌握各口径差异,并对数据进行差异化的加工和处理,以满足多方监管需求,进一步增加了编制工作的复杂性和专业性。此外,IFRS 18关于损益表的修订将不可避免地增加监管机构、审计师和投资者等对相关信息系统、评估模型及应用程序的改造成本。


二、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IFRS 18的趋同选择

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IFRS)统计数据,截至2023年,全球168个司法管辖区中已有147个(占比87.5%)要求全部或大部分上市公司及金融机构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财务报表。有研究表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中,68%的国家已全面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另有11%的国家(包括中国)选择保持本国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趋同的发展路径。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已在收入确认、金融工具和租赁等领域实现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实质性趋同。基于我国的法律体系与资本市场发展阶段,在诸如资产减值损失转回、关联方披露、政府补助会计和长期股权投资等领域仍保持适度差异。针对IFRS 18的实施,本文建议可采取差异化趋同策略。

(一)损益表结构采纳多维度列报框架

为确保国际趋同与本土实践的有效平衡,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可以在总体上采纳IFRS 18的多维度列报框架,并采取分步实施策略。在财务报表列报框架上保持与IFRS 18一致,将损益表主表划分为经营性、投资性和筹资性三大类别。但在附注中保留现行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和利润总额的列报链条,通过“经营性净收益+非经常性调整=营业利润”勾稽关系衔接外部监管机构如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和税务机关等对财务报表列报与披露的要求。对于损益主表经营性、投资性和筹资性三大类别划分涉及的会计专业判断,建立约束机制并明确分类标准,减少会计估计的随意性。同时,针对特殊企业设置差异化的报表项目和过渡期指引,如金融企业单列“金融资产重分类损益”并增设资本监管附注,科技企业设置“研发转化损益”过渡科目,跨国集团需披露我国企业准则和国际准则的调节差异表等。此外,针对上市公司、中小企业的实施路径也应制定差异化的策略。

(二)费用分类与披露采用功能法和性质法双重披露

在费用分类与披露的框架设计中,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可构建“功能法主导+性质法补充”的双维度体系,既满足IFRS 18关于信息分类与汇总的全球可比性要求,又兼顾我国资本市场特质的决策有用性需求。具体而言:财务报表主表按功能分类,如主要严格区分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研发费用等;财务报表附注按性质进行补充分解,如人工成本按职能生产、研发、销售分拆,折旧摊销按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区分,同时延续资产减值损失单独列示的传统,要求附注详细说明计提标准(如应收账款按逾期账龄阶梯计提比例),防止利润操纵行为。

(三)建立管理层业绩指标自愿和强制披露机制

为进一步提升会计信息的质量和透明度,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可在IFRS 18关于关键指标披露的信息要求上,构建我国科学有效的管理层业绩指标披露体系,并采用“强制披露+自愿补充”的双层机制,在提升信息决策价值的同时防控信息披露风险。具体包括:强制披露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EBITDA)、调整后净利润等标准化指标,并允许企业自愿披露行业特色指标,如金融行业的风险调整后收益(RAROC)指标、科技行业的客户获取成本(CAC)等,以及ESG整合收益等创新指标,但需附加关键指标的明确定义和调节说明。同时,强化审计机构对特殊指标的鉴证要求,将强制披露指标纳入财务报表审计范围,自愿披露指标由注册会计师执行有限保证程序。此外,为实现我国准则和IFRS 18的平稳过渡,企业应同时列报新旧准则下的关键数据,并强制披露准则变更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三、应对建议

(一)监管机构角度

1.制定分阶段实施路径。从趋同策略角度,本文建议构建分阶段差异化实施机制。具体路径设计包含三个维度:首先,依据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差异化特征,制定例如三年期渐进式过渡方案,按照行业成熟度指数分批次推进准则转换,有效规避“一刀切”式改革引发的系统性合规风险。其次,构建双轨制监管框架,对上市公司及具有系统重要性的金融机构实施强制适用标准,同步建立中小企业过渡期豁免机制。最后,建议组建跨学科专家委员会,系统开展准则转换的行业冲击测试,配套发布行业操作指南,并建立动态跟踪评估机制。

2.完善配套法规与监管框架。从趋同保障角度,本文建议:一是统一监管标准。建议财政部联合证监会、审计署等机构共同制定信息披露细则,建立可量化的财务数据对比指标,确保不同企业报表可比。二是升级监管技术。针对IFRS 18实施后可能出现的财务操纵新手法,开发智能分析系统自动识别异常数据,同时建立初犯警示、累犯重罚的分级处罚制度,提高违规成本。

3.增强国际协调与话语权。从趋同实践角度,一是主动参与国际规则制定,实时跟进IFRS 18修订动态,针对金融资产分类等关键条款及时提出中国意见,通过国际会议等渠道反映中国企业实际情况。二是分步推进标准互认,先与新兴经济体国家简化审计报告互认流程,逐步减少企业境外上市重复编制报表的成本。三是完善配套支持措施,在有条件的地区允许企业灵活选用会计准则,建立跨部门协作机制解决跨境会计问题,同时加强熟悉国际规则的专业会计人才培养,为企业“走出去”提供支持。

4.引导资本市场生态优化。为促进我国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引导资本市场更加关注企业的长期核心竞争力,建议监管机构从价值引导与市场培育双维度深化资本市场改革。首先,构建多维信息披露体系。依据IFRS 18披露要求完善企业核心竞争力指标披露框架,强化无形资产如品牌价值、技术专利、数据资产等的确认计量标准,建立研发强度、人力资本投资等长期价值指标的强制性披露规范,提升财务报告的价值相关性。其次,健全长期资本培育机制。通过优化财税政策建立机构投资者长期持股激励机制,引导市场关注IFRS 18框架下的战略资源披露;同步完善投资者教育体系,制定非财务信息披露解读指引,如重点加强ESG指标的认知传导,构建基于长期价值投资理念的市场定价机制。

(二)企业角度

1.优化收入确认与列报管理。IFRS 18对收入分类和披露提出更高要求,企业需优化收入确认。一是细化收入分类标准,建立覆盖合同类型、业务模式及收入驱动因素的多维度分析框架,确保收入确认的准确性。二是强化关键判断披露,针对履约义务分摊、可变对价等重大会计估计,要求详细说明判断依据和参数选择,并披露敏感性分析结果。三是建立动态监控机制,通过设置收入确认时点追踪、季度末收入集中度等监控指标,定期评估收入政策与实际业务的匹配度。同时建议企业组建跨部门协作团队,开发智能化收入管理工具,并加强相关岗位人员培训。

2.提升费用管理与损益表透明度。IFRS 18强调损益表的结构化列报,企业需优化费用分类。一是优化费用列报体系,建立功能(如销售、研发、管理)与性质(如人工、折旧等)双重维度的结构化披露框架,提升财务信息的可比性。二是强化关键费用分析,对资产减值、股份支付等重大判断事项建立专项披露机制,详细说明计量方法和参数选择。三是推进财务智能化转型,部署自动化核算系统,实现费用数据的精准归集与分类,减少人工干预风险。

3.加强内控与合规管理。一是制定系统化过渡方案,组建专业团队全面评估IFRS 18影响,及时修订企业会计政策手册,并开展多层次专项培训。二是完善监督保障机制,优化审计流程并引入第三方专业评估,确保准则执行的一致性和可靠性。三是建立风险应对体系,针对准则变化可能引发的财务指标波动,提前建立预警机制并加强与投资者的主动沟通。同时建议在上市公司中开展试点示范,培育熟悉国际准则的专业团队,为企业平稳过渡提供有力支撑。

4.强化无形资产与长期竞争力披露。IFRS 18鼓励更全面的非财务信息披露,从信息披露优化角度,建议企业重点推进三方面工作:一是构建无形资产价值评估体系,建立品牌价值、核心技术、客户资源等关键无形资产的量化评估模型,实现核心竞争力的可视化呈现。二是完善ESG与长期价值信息披露框架,增加研发投入强度、供应链稳定性等战略性指标的披露,提升对长期资本的吸引力。三是建立跨部门协同机制,整合财务、战略与业务部门资源,确保披露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企业综合竞争力。



主要参考文献:

[1]王鹏程,曾亚敏,李梓.财务报表的重大改进及影响与应对——IFRS 18 《财务报表列示和披露》分析[J].财会月刊,2024,45(9):18-32.

[2]王斌.关于中国自主管理会计知识体系的初步思考[J].财务研究, 2024,(5): 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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