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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与会计 | 湖南:会计与法同行 共促高质量发展
引用本文请复制此条目:湖南省财政厅会计处.会计与法同行 共促高质量发展[J].财务与会计,2025,(9):18-19.
会计法是规范会计工作的基础性法律。2024年6月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决定》,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湖南省财政厅会计处积极为绘就“三高四新”蓝图奉献力量,梳理会计法治变迁历程,总结会计法治实践经验,勇开会计法治实践新局。 一、与时俱进、不断完善的会计法治历程 改革开放初期,我国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逐步向市场经济过渡,原有的行政法规已不能满足经济发展对会计工作的要求,迫切需要一部法律来规范会计工作。1985年第一部会计法颁布实施,顺应了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解决了改革开放初期单位会计工作的各种“乱象”,对会计核算与监督、会计机构与会计人员做出了基础性要求,从法律层面确立了会计工作和会计人员在经济管理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对会计工作以及整个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二)不断修改完善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原会计法明显滞后于我国所有制结构已经发生重大变化的现状,1993年国家对会计法进行了首次修改,扩大了会计法的的适用范围,确立了会计工作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并对会计电算化作出了相应规定。随后一段时期,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全面深化,作为市场经济主体的企业的自主性、市场地位以及企业财产的产权关系等被重视。1999年国家再次对会计法进行全面修订,以适应当时生产关系的变迁,新修订的会计法明确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进一步完善了会计核算规则与制度,建立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制度来加强对会计人员的管理,加大了对会计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2017年,为落实简政放权,国家对会计法进行了第三次修改,删除了关于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等规定,强调由各单位自主择优聘用具备专业能力的会计人员,引导会计人员依法从业、遵守职业道德和持续保持专业胜任能力。 (三)新的时代要求 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会计工作面临着新形势、新问题,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深入推进,也对会计工作提出了新要求。2024年,我国对会计法进行了第四次修改,此次修改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在保持现行基本制度不变的基础上,着力解决会计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推进会计信息化建设,加强会计监督,加大法律责任追究力度,为遏制财务造假等会计违法行为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与法同行、全面深入的湖南会计法治实践 知为行之始,知法才能更好用法。多年来,全省各级财政部门毫不松懈抓好会计法的宣传教育,坚持传统方式与新媒介并用、座谈培训与知识竞赛并重,多渠道、多形式加强宣传,“扬工匠精神 展财会风采”财会知识竞赛更是把宣传教育工作推向新台阶,全省参与人数达11.15万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学法用法氛围浓烈。 (二)始终把人才队伍建设作为会计法治实践的关键 会计从业人员是会计法实践的主体和关键。会计处从“选、育”入手,以能力、素质为重点,着力做强会计从业人员队伍;以考评为抓手,通过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职称评审双管齐下、协同发力,选拔一支体系完备、结构合理、储备充足的初、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立足行业发展前沿,精心实施省财会金融人才项目和财会金融类湖湘青年英才项目,着力打造湖南财会金融人才项目品牌;立足市县基层,启动全省财会师资力量培训“青蓝工程”,努力建设一支紧跟理论前沿、熟悉财会实务、契合基层需要的“县域小专家、财会小老师”队伍。 (三)始终把准则制度实施作为会计法治实践的重点 会计准则制度是会计法的延伸和细化,贯彻实施全国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是落实会计法的重要途径。会计处持续创新举措,三管齐下,通过培训师资队伍、建立大型企业定点联系制度以及咨询专家指导制度,系统推进企业会计准则落地;加强政府会计改革顶层设计,制定“1+X”系列方案,加强宣传培训、调研督导,确保新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全面贯彻实施;开辟财会高端讲堂,把准新制度、新准则更新节奏,邀请高端人才上讲堂解读、解惑。 (四)始终把服务发展作为会计法治实践的落脚点 贯彻落实会计法、加强会计管理工作的根本目的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会计处聚焦行业秩序规范,持续开展注册会计师行业和代理记账行业四类问题专项整治,大力推广审计报告一码通查,努力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围绕“完善数据标准、丰富应用场景、探索推广路径”目标,积极推进小微企业增信会计数据标准试点,服务普惠金融落地;持续深化管理会计应用,有效拓展会计职能边界,推动会计职能从重“算”转变为“管算结合”,服务单位内部管理,增强企业价值创造。 三、革故鼎新、勇开新局的会计法治实践路径 新修改会计法普法宣传工作是一项长期性工作。会计处将坚持集中宣传和经常性宣传相结合,推动新会计法宣传融入会计日常管理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常抓常新、见行见效。前期,会计处制定了《湖南省新会计法普法宣传方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六个一”系列普法宣传活动,重点宣传新会计法修改背景、意义,立法原则、基本制度和各项规定,新旧会计法对照以及新会计法系列解读等内容。后续,将持续推动市州、县市区分层级开展新会计法的学习、宣传、培训,确保两年内实现对会计人员全覆盖,增强全行业法治意识。 (二)配套新办法,深化准则制度实施 法律的有效实施离不开配套法规、准则制度的完善与精准实施。会计处对照新修改会计法认真梳理《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办法》有关条款,配合省人大完成了实施办法修订,使其更加适应全省会计法治实践的现实需求;持续加强会计准则制度实施跟踪、指导,强化财政、证监、税务、国资多部门协同监管和问题跟踪反馈机制;创新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价,建立健全内部控制评价指标体系,在压实各级主管部门对本级及所属单位内控体系建设评价主体责任的同时,按比例对内控制度建设评价情况进行抽查。 (三)树立新理念,加力实现会计工作数字化转型 加强会计信息化建设是此次修法的重点。会计处将扩大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化试点范围,进一步提升会计核算智能化程度和财务管理规范化水平,推动经济发展绿色化、低碳化;努力推进小微企业会计数据增信,以数据增信助力解决中小微企业破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动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直达快享机制落实;在总结前期部分企业入表经验的基础上,着力推进数据资产入表,挖掘数据资产价值,服务数字产业发展。 (四)立足新形势,加强会计信用体系建设 新修改会计法首次将诚信记录写入法律条款。会计处将持续加强会计人员诚信建设,将教育引导和日常管理、专项治理相结合,依托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完善会计信用信息的记录、整合、使用,实现从业人员全生命周期信用管理;完善行业治理,推进代理记账机构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定信用评价标准,推动县市区按统一指标、同一标准开展信用等级评价,将评价结果在网上集中公布,并依照信用评价结果进行分类监管,对守信机构进行激励,对违法失信行为进行打击。 (五)围绕新要求,持续加强会计人员队伍建设 法律的有效实施、事业的兴旺发展离不开人才队伍。会计处将继续抓好人才选拔,在做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高端人才选拔项目的基础上,修订完善《会计系列高级职称申报评价办法》,积极争取在事业单位中试行会计高级职称评聘分开制度,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继续深耕人才培养,按照“抓好两头,带动整体”的思路,建立分层次、分类别的财会人才培养长效机制,继续组织实施好财会金融人才集训、全省财会师资培训“青蓝工程”等人才项目,突出长期性、系统性。同时,按照财政部要求,推动分级分类培训,着力提升从业人员综合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