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期刊内容推荐 > 正文
分享到:
【打印】

相关推荐

主办单位:中国财政杂志社

地址:中国北京海淀区万寿路西街甲11号院3号楼    邮编:100036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40014    投诉举报电话:010-88227120

京ICP备19047955号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0967号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署)网出证(京)字第317号

投约稿系统升级改造公告

各位用户:

为带给您更好使用体验,近期我们将对投约稿系统进行整体升级改造,在此期间投约稿系统暂停访问,您可直接投至编辑部如下邮箱。

中国财政:csf187@263.net,联系电话:010-88227058

财务与会计:cwykj187@126.com,联系电话:010-88227071

财务研究:cwyj187@126.com,联系电话:010-88227072

技术服务电话:010-88227120

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中国财政杂志社

2023年11月

中国财政 | 青海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冯志刚:以财政担当守护“中华水塔” 擦亮青海高质量发展生态底色

作者: 青海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 冯志刚
来源:《中国财政》2025年第6期 2025/04/09

以财政担当守护“中华水塔”

擦亮青海高质量发展生态底色

青海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 

冯志刚

图片

习近平总书记三次考察青海,一以贯之强调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要求,从省情定位、战略地位、发展方位上为青海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指明了方向、谋划了路径、擘画了蓝图。青海省委省政府始终把保护好生态环境作为“国之大者”、“省之大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提出的重大要求,把建设生态文明高地作为青海服务全国大局的最大责任,以更大力度、更高水平、更深层次的改革奋力推进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彰显青海生动实践。青海省财政厅立足“三个最大”省情定位和“三个更加重要”战略地位,坚持把生态保护摆在各项工作的首位,聚焦扛牢源头责任强化干流担当积极发挥财政资金保障作用,聚焦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持续完善财政政策支撑,聚焦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目标持续优化制度基础,为打造生态文明高地提供有力支撑保障。



以新发展理念统筹支持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

坚持和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切实发挥好新发展理念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指挥棒作用。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重大要求的精神实质,主动承担起财政支持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坚持以新发展理念厘清思路、谋划举措、推动工作,研究制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的思路和举措,切实保障好维护生态安全、保护“中华水塔”任务资金需求,努力将青藏高原打造成生态文明高地。“十四五”以来,青海财政紧跟党中央大政方针和国家战略机遇,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加大与国家相关部委沟通衔接力度,在中央财政的大力支持下,积极克服收支矛盾,持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十四五”以来投入生态环境领域资金1212亿元,达到“十三五”投入总量的113%,形成持续稳定的资金投入机制。



以系统性观念推动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

坚持系统观念,深化生态文明制度改革,统筹生态环境要素复杂性、生态治理的完整性、经济社会发展的可持续性,建设“山宗水源、大美青海”,在绿水青山中共享自然之美、生命之美、生活之美。

一是明晰地方事权责任划分。以省政府名义分别印发自然资源、生态环境领域省与市(州)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省级和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

二是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主动适应国家专项资金支持方式由因素法向竞争性评审方式转变,深入贯彻落实“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理念,通过竞争性评审方式,青海祁连山区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试点项目被列为全国首批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开创全省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工作先河。并在此基础上,通过不懈努力,成功申报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区东部湟水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推动构建青藏高原“山同脉、水同源、气相通”的自然生态格局,持续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三是高标准建设国家公园。积极履行财政职能作用,健全国家公园建设财政保障制度,通过积极争取中央特殊政策和国家公园等专项资金支持,加大国家公园创建和建设管理资金投入力度,有效保障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生态保护与修复、生态管护等任务资金需求。同时持续优化资金支出结构,通过设立省级国家公园专项资金、预算统筹安排、盘活存量资金等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保障已设立国家公园建设运行、推动祁连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加大青海湖国家公园创建支持力度,推动青海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示范省建设。

四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围绕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方针,结合专项资金支持方向,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导向,全面推进项目谋划储备,“十四五”以来,累计统筹中央和省级污染防治资金129亿元,推动实施黄河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水污染治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大气环境治理,以及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土壤污染源风险防控、农村环境整治等重大工程项目。通过持续的资金投入,青海省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提升,全省空气质量稳定达标,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土壤污染风险得到有效管控,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取得积极成效。

五是扎实推进绿色低碳发展。积极落实环境保护税、资源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等节能减排、绿色低碳相关税收政策,引导市场主体绿色低碳发展。印发财政支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实施意见,将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整体布局,支持碳汇能力巩固提升。坚持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将符合条件的绿色低碳发展项目纳入政府债券支持范围,助力优化产业结构,推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如期实现。

六是强化督查激励奖励措施。落实省政府《关于对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区加大激励支持的通知》要求,会同省生态环境厅对空气质量改善明显并完成年度空气质量目标的地区予以奖励。会同相关部门对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排名靠前地区给予一定额度的资金奖励。


以财政政策制度提升绿水青山“含金量”

积极的财政政策有利于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成效,调动各方参与生态保护的积极性,推动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相统一。

一是健全资金管理机制。按照“一个专项资金对应一个管理办法”要求,结合政策调整和资金管理方式变化,及时制定完善《重点生态保护修复资金管理办法》、《青海省水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青海省林业草原生态保护资金管理》等近20个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不断强化资金管理“制度链”。同时,针对目前林草、生态环保等领域项目缺乏支出控制标准现状,组织相关部门积极开展行业领域支持控制标准调研建设工作,规范项目预算编制、强化项目财务审核,确保专项资金规范、安全、高效使用,形成较为完备的管理制度体系。

二是优化生态补偿制度。印发《三江源国家公园草食野生动物与家畜争食草场损失补偿试点方案》,实现全国首例野生动物与家畜争食草场补偿试点。印发《青海省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失保险赔偿试点方案》,将人身死亡赔偿限额提升近3倍,探索建立野生动物致害损失保险赔偿机制。印发《青海省重点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办法(试行)》,通过流域补偿调动地方加大环保投入的积极性,努力实现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首次与甘肃省签订黄河流域(青海—甘肃段)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推动形成黄河流域上下游省份间流域共治、协同保护的良好局面。

三是落细财政支持政策。印发《青海省关于贯彻落实推进国家公园建设若干财政政策的实施意见》,明确财政支持范围及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推动建立以财政投入为主的多元化资金保障制度,进一步夯实国家公园建设财政支持体系。

四是落实绿色采购制度。将绿色采购相关制度嵌入政府采购全流程,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等措施,鼓励采购人加大绿色建材在政府采购工程中的使用。对属于节能和环保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严格落实绿色包装和绿色运输要求,促进绿色包装和绿色运输在政府采购领域推广应用。

京ICP备19047955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0967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4001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署)网出证(京)字第3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