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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财政杂志社

2023年11月

中国财政 | 江苏:加大投入 多措并举 推动粮食安全取得实效

作者: 江苏省财政厅
来源:《中国财政》2025年第4期 2025/03/13

江苏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精神,切实推动国家粮食安全战略落地落实。2018—2023年,各级财政安排直接用于粮油稳产保供资金约1400亿元,年均增长超过9%。全省粮食播种面积连续14年稳定在8000万亩以上、粮食总产连续10年稳定在700亿斤以上。作为一个拥有8500万人口的东部沿海省份,江苏不仅做到了保证本省口粮安全,每年还有外调粮食,为充盈大国粮仓作出了积极贡献。

健全利益补偿机制

调动粮食主产区积极性


多措并举,确保国家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落实到位。一是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2023年,对粮食大县集中的苏北五市下达转移支付资金1783亿元,占全省转移支付资金总量的48.1%,提升粮食主城区财政保障能力。二是落实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为有效缓解产粮油大县财政困难,提高产粮大县重农抓粮积极性,下达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16.63亿元,对粮油产量排名靠前的55个产粮大县、29个产油大县和6个制种大县(基地)给予奖励。三是农业专项资金向粮食主产区倾斜。全面推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相关涉农专项资金主要采用因素法分配,以耕地面积、粮食播种面积、粮食产量等为主要分配因素,农业专项资金进一步向种粮大县倾斜。四是探索粮食主产区与主销区的补偿机制。坚持“政府搭台、企业唱戏、市场运作”,积极支持开展省内省际产销区协作。如2004年起,南京市每年安排400万元补贴淮安市,用于优质粮食基地建设、定向销售南京市场、粮食应急保供以及举办宁淮粮食产销活动等。2022年,无锡市将政府间粮食产销利益补偿机制纳入《无锡连云港南北结对帮扶合作工作实施方案》,每年直接补贴连云港市480万元。2023年,苏州市和宿迁市合作建设10万吨粮食仓储建设项目。

稳定实施直接补贴

保障种粮农民收益


积极统筹省以上财政资金,进一步加大种粮补贴力度,完善补贴机制,有效提高农民和新型经营主体种粮的积极性。从2023年起,每年在年初公布当年的粮油政策扶持清单,将直接关系种粮农民的政策广而告之,让农民吃上“定心丸”。一是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政策。2021—2024年,累计安排耕地地力保护补贴241.64亿元、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35.22亿元。2024年,安排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60.54亿元。二是完善稻谷补贴政策。2023年,省财政厅会同相关厅局完善政策,明确兑付给稻谷实际生产者的补贴标准不得低于30元/亩,做到“谁种粮、谁受益”、“应享尽享、应补尽补”。2024年,及时分配安排稻谷补贴资金24亿元,保障了农民种粮基本收益。三是稳定实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突出优机优补、应补尽补,对粮食生产薄弱环节机具给予重点支持。2024年,安排省以上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17亿元,90%以上的补贴资金用于粮食生产机具。四是实施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在中央财政每亩补贴150元基础上,省级财政再补贴170元。五是做好农业救灾复产补助。2024年,省财政于年初按照各地播种面积下达农业救灾资金4.3亿元,由各地根据当地年度发生灾情实际情况统筹安排使用,及时应对农业生产灾情。此外,省财政还通过其他农业项目实施农药化肥补贴、轮作休耕补贴、农业社会化服务补贴等,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对种粮农户实行间接补贴。

加大对粮食产业的扶持力度

提升综合产能


一是夯实粮食生产“耕基”。持续推进旱涝保收、高产稳产、节水高效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十四五”以来,省财政累计安排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140.57亿元。2024年省财政取消对全省产粮大县资金配套要求,适当提高省级投资补助水平,省补资金占地方配套资金比例已超过90%,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筑牢粮食生产基础。此外,2024年,省财政统筹相关资金4亿元支持耕地质量建设提升,实施耕地有机质提升行动和盐碱地综合利用试点。二是推动粮食仓储设施和粮食物流产业园区建设。省财政设立江苏省粮食仓储物流及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粮食仓储设施和粮食物流产业园区建设,已累计安排资金1.8亿元,对示范作用强、发展水平高的17个省级粮食物流产业园给予支持。三是推动重大粮食产业发展平台建设。省财政统筹省以上资金,加大对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和省级高质量示范园建设的投入力度。2017年以来,已累计争取利用中央资金11.2亿元,支持包括粮食产业在内的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四是加强粮食全产业链产业集群建设。将优质粮油产业作为省级农业全产业链重点链推进,大力推动水稻、小麦等粮食产业发展,稻米产业获批建设国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涉及8个产粮大县(市、区),有力推动粮食产业增值、主产区农民增收。五是加强粮食品牌建设力度。从2020年起,省财政每年统筹资金近1亿元,支持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以及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持续支持开展粮食产品质量安全专项风险监测。全省粮食类绿色食品产品约2300个。

加强财政与金融政策的协同配合

多渠道投入粮食生产


一是不断完善农业保险政策制度。2024年印发《江苏省全面实施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工作方案》,将水稻、小麦、玉米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实施范围从55个产粮大县扩大到全省所有种粮地区,风险保障水平由原来每亩550—700元提高到1000—1300元。2024年,省财政已统筹下达省级以上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35.27亿元。二是用足用好乡村振兴专项债券。支持各地在省下达的新增专项债限额内申请发行乡村振兴专项债券,目前已发行38.2亿元,支持全省农田水利、粮食仓储等领域公益性项目建设。三是设立乡村振兴投资基金。省政府投资基金设立19只支持乡村振兴产业的子基金,支持现代种养、生产服务、农业生物科技等多个领域项目建设。四是实施粮油贷款贴息政策。2022年起,每年安排2400万元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接用于粮油生产贷款,按不超过2%的标准予以贴息,引导金融机构开展针对粮油生产的信贷业务。五是发挥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作用。持续深化“政银担”合作机制,指导省农担公司聚焦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稳步扩大担保业务规模,截至2024年底,江苏省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业务规模达253.67亿元,在保户数为3.2万户,均为政策性农担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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