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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财政杂志社

2023年11月

中国财政 | 四川广元:加大财政对“双碳”支持力度 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发展

作者: 四川省广元市生态环境局  张厚美 四川省广元市财政局  李红艳 四川省广元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  谢玲
来源: 2025/03/12
近年来,四川省广元市财政局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加大投入力度,完善政策措施,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发展。

创新财税支持方式

(一)优化“顶层设计”。制定印发生态环境领域市与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编制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实施方案、嘉陵江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实施细则等制度,确保财政推动绿色发展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二)创新资金支持方式。积极争取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完善市级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分配办法,增强生态功能重要地区财政保障能力,加强生态环保和保障改善民生。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资金分配突出重点,强化对重点行业领域的保障力度。对推动“双碳”工作成效突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县(区)给予奖励支持,提高资金政策的精准性。
(三)落地落细财税政策。统筹各领域资金,积极争取中央、省级预算内投资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加大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支持力度,支持环境基础设施补短板强弱项、绿色环保产业发展、能源高效利用、资源循环利用等。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引导作用,激发市场主体绿色低碳投资活力,扩大绿色低碳产品市场需求。持续抓好税收政策实施,严格落实节能节水环保、资源综合利用和合同能源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方面税收优惠政策,更好地发挥税收对市场主体绿色低碳发展的促进作用。
(四)扩大政府绿色采购覆盖范围。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综合运用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等措施,在政府采购文件中明确低碳要求,鼓励采购人在采购需求中提出更高的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要求,促进节能环保产品推广应用,提高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市场份额。探索建立绿色低碳产品政府采购需求标准体系,分类制定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推动落实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加大新能源汽车政府采购力度,原则上新增和更新公务用车应选择新能源车辆,优先采购提供新能源汽车的租赁服务。
(五)健全市场化多元化投入机制。充分发挥市级产业发展投资基金引导作用,撬动各类社会资本投向市内符合条件的绿色低碳企业项目。实施融资担保增量降费奖补政策,引导融资担保机构为符合条件的绿色低碳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支持绿色企业转型发展,对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通过资本市场上市融资给予财政奖补。支持降低绿色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对向符合条件的绿色小微企业发放的低利率贷款,财政部门按照贷款金额的1.5%给予一次性贴息。将符合发行使用政府债券条件的绿色低碳发展项目纳入政府债券支持范围。引导商业银行对符合条件的建设主体提供配套融资支持,做好信贷资金和专项债券资金的有效衔接。

支持重点领域绿色低碳发展

(一)支持构建绿色低碳能源体系。巩固以水电为主、水风光一体化发展的可再生能源体系,支持大力发展风电、光伏发电,推进水风光互补开发。加快推进地热资源勘探开发,积极开展地热资源综合利用试点示范。探索推进可再生能源制氢、加氢综合能源站等项目实施,推动氢能技术在储运、加注、应用等环节取得突破性进展。打造油气“两基地一枢纽”,大力推进天然气与多种能源融合发展,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加快建设水电和新能源占比较高的新型电力系统,推进适应大规模高比例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友好并网等电网技术创新。
(二)支持工业领域绿色低碳转型。推进有色金属行业、建材行业和化工行业碳达峰进程,推进打造一批绿色低碳示范园区和绿色低碳工厂。对在绿色发展、能效水平方面获得国家级、省级评定的先进单位,分别一次性给予30万元、2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国家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的企业,给予20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国家、省级绿色工厂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国家、省级绿色设计产品的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推进工业领域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发展,加强重点行业和领域技术改造。持续推进工业、交通、建筑、农业农村等领域电能替代,实施“以电代煤”、“以电代油”。
(三)支持交通运输体系绿色低碳建设。以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和成渝地区北向重要门户枢纽建设为引领,支持构建绿色高效交通运输体系,统筹发展铁、空、水多式联运。加大电动化、清洁化车辆推广力度,推动城市公共服务车辆电动替代化,安排财政资金逐年替换老旧公交车辆为新能源电动公交车。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节能减排补助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城市交通领域新能源汽车运营补贴等。依法落实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积极开展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进港口岸电设施和船舶受电设施安装,加快推动港口大宗货物采用铁路、水路、封闭式皮带廊道等绿色运输方式。加快推进嘉陵江多式联运体系建设、促进内河航运降本增效减碳。
(四)支持绿色低碳关键技术研发应用。统筹省、市科技专项资金,支持绿色低碳关键技术研发应用。在科技计划项目和“揭榜挂帅”项目实施中突出碳达峰碳中和以及绿色低碳节能导向。聚焦绿色低碳、减污降碳和零碳排放技术研究方向,支持市内科技企业联合中南大学等高校、科研院所建设能源与碳达峰碳中和新型研发机构和创新联合体。加强对低碳零碳负碳、节能环保等绿色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的支持。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承担国家、省绿色低碳科技项目。
(五)支持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持续厚植绿色本底,以城市更新为契机,以海绵城市建设为抓手,不断提升城市功能品质。倡导绿色低碳规划设计理念,积极开展生态园林城市建设,持续扩大生态绿量,提升城市治理水平。全面落实“渗、滞、蓄、净、用、排”的海绵城市理念,充分利用广元山地河谷条件,按照“遵循一个策略,健全五大体系,统筹推进排水防涝、雨洪通道、雨污管网、海绵小区、海绵街区、新型绿化‘六大工程’,建成一个典范”的总体思路,全力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推动建设与城市建筑一体化的光伏发电和景观照明示范工程,推动建筑用能电气化和低碳化,推动农村建设和用能结构低碳转型。
(六)支持生态碳汇能力巩固提升建立健全体现碳汇价值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筑牢嘉陵江上游生态屏障。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推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实施,支持生态保护与修复重大工程建设。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改善自然资源生态系统整体质量,提高重点生态地区生态碳汇增量。全面推行“林长制”,系统实施天保工程,建设一批国家储备林基地,因地制宜发展和利用竹林资源,扩大林草资源总量。支持落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深入推进林草碳汇项目建设,支持开展湿地生态补偿,提升森林、湿地等生态碳汇能力,推动生态价值转化。支持开展退化土地修复治理,实施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有效处置固废危废,落实本级水土保持资金、废弃农膜回收补助资金,减轻农业生产环境污染,加强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推广农业农村减排固碳技术,推进农村节能环保,建立良好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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