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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财政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财政局:深化财政管理改革 奋发谱写财政新篇
包头位于内蒙古自治区西部,是一座伴随国家重点项目建设而逐步发展壮大的工业城市,有“草原钢城”、“稀土之都”之称。包头市财政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对包头“一个创新、三个实现”重要指示,秉承“大财政”服务“大格局”的理念,坚持强化财政改革,实施党建引领、“大预算”、“大国库”、“大资产”、“大监管”、“大综合”五大体系协同的“1+5”财政管理改革,在此基础上构建起法治管理、预算管理、行政管理、内控管理、数智化管理“五位一体”的精细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体系,为包头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了财政力量。
新挑战、新任务 推动财政改革新探索 抓统筹、促落实 创新实施“1+5”财政管理改革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依法理财、坚持目标引领、坚持协同推进等原则,统筹设计财政管理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改革具体任务目标。紧紧围绕优化管理机制和优化具体流程开展工作,注重综合性、协调性、便捷性,打破原有的部门边界,按照“业务相近、便于工作、务求实效”的要求,进行管理机制上的调整和优化,形成一条主线牵引、上下左右协同用力的良好工作推进格局,建成一套更加顺畅、高效的工作流程。 优管理、结硕果 改革实绩实效惠企利民 在改革过程中,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并更新了包头市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信息平台、资产交易平台、预算单位支出服务平台、惠企利民综合服务平台、项目枢纽综合服务平台等多个惠企利民平台。 抓机制、提效能 财政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成效显著 2024年4月,在被选为内蒙古自治区精细化规范化标准化改革试点单位后,市财政局迅速成立精细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制定印发《包头市财政局“五位一体”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目前,已编制完成财政法规及制度库、财政部门重点工作指引、预算单位承办财政业务工作指引,建立预算绩效智库及财政核心绩效指标库,建成会议费、规划编制费、城市公园道路维护费等三类支出标准,制定基本和通用支出标准,完善资产配置标准,制定人事管理标准,建设具有包头特色的“七大”数智化平台,编制完成包括预决算、采购、资产、收入、支出、内控、会计管理等7个方面35类221个节点的预算单位涉及的财政业务常规工作指引大全,全面更新完善覆盖全局20多个科室的内部规范化业务流程280余项,基本形成了一套科学、规范、高效的财政管理体系,财政管理法治化、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和数智化水平显著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