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山东省郯城县在基本建成“三全”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基础上,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各项工作,有力保障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引领县域财政高质量发展。(一)党委政府高站位落实。郯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出台《中共郯城县委 郯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预算绩效的实施意见》。县委县政府领导多次就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作出批示,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并纳入县级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在县委县政府的强力推动下,各级各部门牢固树立绩效意识,绩效管理与预算管理进一步融合、与预算一体化业务管理相互衔接,为预算绩效评价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二)财政部门高质量落实。郯城县财政局陆续出台《郯城县县级预算部门绩效管理办法》、《郯城县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内部规程》、《郯城县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等多个规范性文件,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财政局党组每年都专题听取全县财政重点绩效评价计划以及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工作汇报,明确责任、抓好落实,推动绩效评价出实招、做实功、见实效。(三)联动机制高效率落实。加强部门联动,积极向县审计局报送预算绩效管理资料,建立“信息共享、成果共用”财审联动机制,形成高效协同、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连续两年向县人大财经委专题报告上年度绩效评价开展情况,每年向县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报告绩效评价工作进展,并对部分重点绩效项目联合开展评价,实现了“1+1>2”的效果。健全完善“绩效自评+部门评价+财政评价”体系,明确各自职责分工,转变“注重投入和使用、轻视管理和绩效”的传统思想,通过正向激励机制,让绩效管理理念“入脑入心”。
(一)把好绩效“入口关”,强化事前绩效评估。建立“部门自评+财政重点评估”机制,实现新增重大政策和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全覆盖。2023年选取县环卫市场化运行项目、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攻坚项目、县档案馆馆藏资料维护项目等6个项目进行了事前绩效评估,审减项目预算315万元。
(二)控好绩效“方向盘”,强化事中绩效监控。按照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将2023年部门预算363个项目支出全部纳入绩效运行监控,充分运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掌握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资金支出进度等,实现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和预算执行情况的“双监控”。依据绩效监测情况,对支出进度慢或偏离绩效目标的单位进行督促整改,确保绩效目标实现。(三)戴好绩效“紧箍咒”,强化事后绩效评价。组织全县预算部门和单位对所有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金额25.63亿元,自评结果随部门决算一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强化自评约束。选取2023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东北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等15个社会关注度高、影响较大的民生项目和重点项目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并积极督促整改落实。(四)用好绩效“成绩单”,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对绩效好的政策和项目优先保障,对绩效一般的政策和项目督促改进,对低效无效资金削减或取消,2023年压减教育、交通、住建、综合执法等32个部门65个项目预算,压减预算资金2.5亿元,切实提高了财政资金配置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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