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中部地区崛起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近年来,安徽财政紧扣中部地区“三基地一枢纽”(重要粮食生产基地、能源原材料基地、现代装备制造及高技术产业基地和综合交通运输枢纽)战略定位,一以贯之抓好党中央推动中部地区崛起政策举措的贯彻落实,充分利用安徽链接沪苏浙、辐射中西部“两个扇面”的叠加赋能,不断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为中部地区崛起提供坚实支撑。(一)支持打造科技创新策源地。一是支持战略科技力量建设。省市累计投入近300亿元,争取中央优质科技资源优先在安徽布局,支持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集中财力铸就“国之重器”。二是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深化科技领域零基预算改革,继续设立10亿元省科技创新攻坚计划专项,支持科技型企业主动牵头或参与省科技攻关任务,通过省市联动、部门协同形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合力,进一步提高科技投入效能。三是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投早投小投科技”为导向,支持组建总规模不低于150亿元的省天使基金群,投资项目145个、24.2亿元。累计安排4.7亿元,支持“科大硅谷”打造科技体制机制改革的“试验田”,高科技产业发展的“高产田”,新质生产力发展培育的“排头兵”。四是优化财政科技经费分配和管理使用机制。扩大财政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范围,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经费使用自主权,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全面推广“赋权+转让+约定收益”新模式。(二)支持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以数字化转型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实施方案及支持政策(2024版)》、《支持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安徽省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等系列政策,以数字化转型为主线,支持先进光储为重点,进一步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着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现代化水平。2024年,拨付制造强省建设、中小企业发展资金17.96亿元,支持包含79个“三首”产品应用项目、10个省级先进制造集群、97个省级数字化转型示范项目在内的1215个项目。2024年1—8月,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4%,高于全国2.6个百分点,居全国第五位。(三)持续赋能新兴产业发展。发挥省级财政资金“引导、撬动、增信”作用,更多激发市场主体的创新创造活力,调动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投入新兴产业发展。一是按照“破基数、促统筹、保重点”要求,全面优化省级产业政策资金,整合设立新兴产业、科技攻坚、制造强省等专项引导资金,每个专项10亿元规模。二是按照“集中财力办大事”的要求,通过科学划分事权与支出责任,构建“1+2+1”资金框架,叠加赋能汽车产业集群建设。三是按照提升工作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要求,建立工作专班,形成产业协同机制,实现部门间政策聚焦同一任务、资金投向同一领域、工作聚力同一目标的格局。2023年,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增长12.2%,对工业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超过60%,有力支撑了全省经济转型升级,推动实现由“传统农业大省”向“新兴产业聚集地”的跨越发展。(四)支持打造新兴产业引导基金。自2022年起,省财政出资500亿元设立省新兴产业引导基金,下设16只母基金,重点聚焦十大新兴产业,通过“引导基金—母基金—子基金”出资方式,逐层撬动社会化资本,计划形成总规模不低于2000亿元的省新兴产业引导基金体系。从政策设计看,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科学决策、专业管理、防范风险”的原则,省市县三级联动,出台省新兴产业引导基金组建方案,制定4项配套制度,构建“1+4”的制度体系,形成矩阵式的“基金丛林”。从募投运营看,省财政两年整合162.1亿元财政资金,用于支持组建省新兴产业引导基金,设立省国金公司负责引导基金运营管理,并在全国范围遴选优秀基金管理机构,目前已完成16只母基金组建并实质性运营。同时支持地方组建了112只子基金,实现了对全省重点产业、重点区域和企业全生命周期的全覆盖。截至2024年10月末,省新兴产业引导基金体系母子基金累计投资项目425个,累计投资金额217.5亿元。从促进产业发展看,自2023年4月母基金陆续启动运营以来,引导基金体系在支持安徽省重点产业延链、固链、补链、强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在产业招引上,通过母基金引进了TCL、美的、海尔等著名CVC基金;在投早投小投硬科技上,收购落地韩国LGC偏光片等一批卡脖子项目,有力助推新质生产力发展。
支持现代化交通基础设施加速成网
(一)支持骨干通道建设。铁路方面,每年安排省投资集团约30亿元,支持集团开展铁路建设。此外,2020年起累计发行省级政府专项债券217.65亿元,有效拓宽铁路建设筹资渠道。公路方面,累计争取中央车购税资金262.2亿元,安排省级专项资金60亿元(每年15亿元)、交控集团注册资本金26.8亿元,支持全省高速公路和国省干线建设。水运建设方面,累计拨付引江济淮集团公司资本金282亿元、发行政府专项债券91.19亿元,保障一期工程实现通水通航。在财政政策资金支撑和引导下,一批外联内畅的重大项目相继建成运营,全省综合立体交通网总里程达25万公里,高铁里程2537公里,高速公路5804公里,干线公路2.32万公里,四级及以上航道2202公里。(二)支持加快布局货运枢纽。航空枢纽建设运营方面,省级累计注资12.8亿元,发行专项债券48亿元,支持合肥新桥机场二期改扩建,加快推进合肥国际航空货运集散中心建设。同时,设立民航发展专项资金,自2019年以来共安排补助资金6.8亿元,重点支持客运航线航班、货运航线航班、航空公司设立基地等。目前,全省运行民航航线200余条、国际全货机航线9条,覆盖国内外100多个城市。港口建设运营方面,省财政每年安排资金6亿元,已累计拨付港航集团资本金36亿元,支持开展资源整合、资产并购、岸线收储等,有效支撑了港航集团获批AAA主体信用评级,成为全国首家获得3A评级的内河港口企业。同时,累计安排国有资本预算资金4.8亿元,支持加快“芜湖港”出海口建设,推进安徽省港口融入长三角港口一体化发展,目前芜湖港已迈入内河百万集装箱大港行列。(三)支持提升多式联运承载能力。落实《打造全国有影响力的供应链平台集聚区行动计划(2022—2025年)》,累计安排省级服务业引导资金5.6亿元,争取中央基建资金2.6亿元,支持物流枢纽、供应链重点平台等项目建设。设立“省级促进口岸建设发展项目经费”资金,每年安排资金3500万元,重点支持智慧口岸建设、口岸核心指标提升、芜湖港集装箱转运中心、综保区争先进位和开放平台建设等。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优化调整运输结构的部署,累计安排补助资金7200万元,支持启动创建三批省级多式联运示范工程,验收通过的省级多式联运示范工程项目初步实现“一次委托”、“一次结算”、“全程负责”的一体化运输服务模式。
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加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
(一)推出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即申即享”升级版。2024年,省财政持续深化改革,特别是结合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推出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即申即享”升级版,让惠企政策资金应纳尽纳、兑付手续应免尽免、经营主体应享尽享,大量财政政策的“无感”兑现,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截至目前,全省已兑付财政资金160亿元,惠及企业3.4万余家。在政策供给端,一方面结合零基预算改革,以财政资金的整合对政策进行优化集成;另一方面,把政策分解成最小“颗粒度”,形成“政策库”,让每项政策企业一看就懂。在服务企业端,建立“企业库”,并给企业打标识,让各项政策可以精准推送给企业,变“企业找政策”为“政策找企业”,最大限度地提高政策供给的精准度、便利化和公平性。在政策兑付端,运用大数据手段,将政策与符合条件的企业精准匹配,平台可智办部门审核、预警比对和资金兑付等全部流程,有效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目前,该平台被列为国务院办公厅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双十百千”工程和安徽省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典型经验案例,并入选安徽省优秀数字政府场景,作为省重点推荐项目连续亮相第六届、第七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和第二届数字政府建设峰会暨“数字湾区”发展论坛。(二)持续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一方面,高位推动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季度评议。2024年以来,省委省政府持续高位推动营商环境季度评议,省财政厅作为政府采购领域指标牵头单位,始终将维护公平竞争和市场主体权益作为评议重点,指导各级财政部门建立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聚焦教育、医疗等问题多发易发领域,深入核查采购文件内容,着力清除政府采购活动中的隐形门槛和壁垒。2023年度全省营商环境评价报告显示,安徽省政府采购领域在“合同签订率”、“合同公开率”等方面已达到全国先进水平,省财政厅连续两年获全省营商环境优秀单位。另一方面,扎实开展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整治。以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为抓手,与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相结合,以零容忍的态度,重点对采购人倾斜照顾本地企业、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歧视待遇、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围标串标等行为进行清理排查,对相关问题线索进行延伸检查,共发现问题222个,依法对涉及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作出相应处罚,着力整顿政府采购市场秩序。
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低碳发展
加快建设美丽中部
(一)支持重要江河湖泊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一是支持长江流域生态保护修复。省财政安排专项引导资金2亿元,重点用于提升长江流域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保护和利用岸线资源、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方面。二是支持淮河流域生态保护修复。推荐“安徽淮河生态廊道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通过竞争性评审入选国家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试点项目,获中央财政补助资金3亿元。三是支持巢湖流域生态保护修复。已累计拨付中央补助资金19.5亿元,支持巢湖流域“山水工程”国家试点项目加快实施,截至2024年8月底,巢湖流域“山水工程”已基本完工,总体进度达到99%。(二)推动建立健全重要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一是支持新安江—千岛湖生态环境共同保护合作区建设。与浙江省共同出资10亿元,联合设立专项资金,支持两省开展生态环保、产业发展、人才交流、教育共建、医疗健康等多领域专项合作。二是建立长江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与江西省、江苏省在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阊江、滁河流域建立横向补偿机制,实施补偿资金与水质改善挂钩的“双向补偿”。三是实施省内重点流域横向生态补偿。省财政安排资金1亿元,在全省16个市同步实施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补偿范围基本覆盖全省重要水体。安排资金1.32亿元,支持实施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加强皖西大别山区重要水源地保护。(三)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2024年制定《安徽省排污权有偿使用收入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在全省推开排污权交易改革,并将大气污染物纳入交易污染物范围。同时,支持广德市与沪苏浙三县(区)共同开展长三角试点区域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权交易。截至2024年6月,全省6个地市已产生排污权交易24笔,保障了14个重大项目顺利开工,广德市已产生长三角区域排污权交易2笔,通过市场机制有效激发企业自主减排动力。
夯实粮食能源安全基础
提升保障供应能力
(一)支持打造千亿斤安徽粮仓。一是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下达中央财政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91亿元、省财政补助资金22亿元,将新建项目亩均投入标准提高到3000元、改造提升标准提高到2600元,取消产粮大县配套资金要求。二是支持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下达省级以上农机购置补贴资金20亿元,坚持优机优补,进一步完善农机购置和更新报废政策。下达省级补助资金5525万元,支持推进农机研发补短板行动、农机全程社会化服务。三是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建设。会同相关部门印发《关于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的通知》和《安徽省“优质粮食工程”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累计下达省级“优质粮食工程”专项资金3.54亿元。各市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择优选取支持项目,着力开展粮食绿色仓储提升、品种品质品牌提升、质量追溯提升、机械装备提升、应急保障能力提升、节约减损健康消费“六大提升行动”,促进优粮优产、优粮优购、优粮优储、优粮优加、优粮优销“五优联动”。四是主动深化粮食产销协作。与浙江、上海、福建、海南、贵州、云南、四川、西藏等19个省签订粮食产销合作协议,浙江、上海等粮食销区在皖实施粮食异地储备。2024年全省夏收粮食播种面积4325万亩、总产量351.9亿斤,居全国第三位,以全国4.3%的耕地生产了全国6%的粮食。作为全国5个粮食净调出省之一,每年净调出的优质粮达到200亿斤左右。(二)支持能源安全保供。积极探索以零碳和低碳能源为主、传统化石能源为辅,依靠先进科技与工业体系的新型能源系统,构建能够适应并支持新型能源系统发展壮大的相关机制和政策体系。迎峰度冬度夏期间,发挥应急储备煤炭兜底保障作用,确保电煤安全稳定供应。持续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支持煤矿重大灾害治理和煤矿安全基础能力建设提升,提高煤矿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支持煤层气等非常规天然气开采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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