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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财政 | 青海:聚力“四有”建设 推动青海监管局工作迈上新台阶
聚力“党建有加强”
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
党建工作水平和质量稳步提升
始终牢记财政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旗帜鲜明讲政治、抓党建,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以“四个一”抓细抓实党建工作。
一是提出一条思路。立足实际提出“夯实基础、健全机制、谋划亮点”党建工作思路,作为青海监管局党建工作的行动指南和目标要求,贯穿于党建工作全过程。
二是构建一个格局。充分发挥双重管理体制优势,积极构建“三纵三横”党建工作格局。主动加强向上请示汇报,争取指导支持;做实党建联建联创,与财政部资环司、河南监管局联合开展“以党建红引领生态绿”主题活动,推动党建业务深度融合;以组长单位身份牵头组织片区18家省直部门开展党建工作;与省财政厅和部分中央驻青单位的党建联建工作机制持续加强,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合作平台。
三是健全一项机制。建立“清单式”党建责任落实机制,全面梳理财政部和青海省委部署的各项党建工作任务,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并实时更新,按照简单实用的原则统一研究、统筹落实;细化党建任务清单并定期印发各党支部,实现“大清单”嵌套“小清单”,确保主体责任件件有着落。
四是打造一个品牌。创新开展“一支部一理念一品牌”活动,各支部结合工作职能提炼各具特色的党建理念和监管理念,建立健全各党支部党建文化阵地,持续营造浓厚党建氛围。监管一处党支部党建工作案例获评青海省直机关“百优党支部工作示范样板”。
聚力“业务有发展”
下足功夫做实做优监管职能
监管话语权和影响力大幅上扬
全面加强监管业务闭环管理,立足主责主业,紧密结合属地经济社会发展特点,聚力构建符合财会监督最新要求和青海财政经济实际的“多维协同闭环监管”机制,坚持当好“四员”,持续推动提升财政监管工作质效。
一是当好“监督员”。突出严肃财经纪律,敢于斗争、敢于亮剑。局主要负责同志在全省财政工作会议、财经纪律专题培训班上反复强调财经纪律要求,持续释放严肃财经纪律强烈信号;举全局之力扎实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发扬斗争精神、克服高寒缺氧困难,深入高海拔地区实地检查,发现一批重点突出问题,得到青海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要求有关地区和部门落实监管局整改要求。
二是当好“守门员”。发挥就地监管优势,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突出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监管,重点聚焦生态类、民生类资金等“一竿子插到底”靠前监管,打通资金管理使用的“堵点”、“痛点”,持续提升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突出地方财政运行分析监控,自主建设地方财政运行分析监控系统,探索推进地方财政运行“立体画像”,实时监测防范财政运行风险,督促地方兜牢“三保”底线。突出中央驻青预算单位监管,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理念,做好全流程监管与指导,督促各单位落实好“过紧日子”要求。突出债务和金融监管,日常监管和重点检查相结合、检查处理问题和提前预警防范相结合,严密防控债务金融风险,持续巩固监管阵地和监管权威。
三是当好“调研员”。围绕“国之大者”,结合青海省情实际加强调查研究,突出参谋作用积极建言献策。密切关注三江源国家公园建设、世界级盐湖产业基地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奖补资金政策效果等,深入调查研究并反映情况,助力中央重大财税政策在青海落实落地。上报的多篇专题材料被上级采用,得到省部级领导批示50多人次,很多建议已转化为政策文件和务实举措。
四是当好“联络员”。认真做好服务全国两会代表委员工作。立足财政监管业务,加强与在青代表委员沟通联络,结合赴基层调研、核查等契机“走出去”,主动拜访、面对面沟通交流;将代表委员“请进来”,开展座谈交流、讲授主题教育党课、参与绩效评价等监管业务,进一步增进代表委员对财政工作的了解,得到代表委员的充分肯定。
聚力“干部有进步”
多措并举抓好干部培养使用
干部能力素质全面提高
从干部队伍的“选、育、管、用”四个方面着力,树立鲜明用人导向,想方设法调动积极性,干部队伍结构逐步优化,全局干部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干劲斗志大幅提升。
四是严格“管”。旗帜鲜明树立“奖优罚劣”导向,倡导“党组搭台、干部唱戏”,全局干部干事创业的劲头明显上扬。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加强日常廉政提醒,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及时传达通报违规违纪典型案例。局领导不定期与全局干部谈心谈话,对重点岗位经常“敲打”提醒,教育引导干部筑牢廉洁自律防线。
聚力“团队有温暖”
用心用情营造团结和谐氛围
队伍凝聚力向心力持续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