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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部门决算公开第14年:持续提升公开的规范性和可获得性
7月25日,中央部门向社会公开2023年度部门决算,部门数量达99个,这也是中央部门连续第14年向社会公开部门决算。公众除了在各中央部门网站可以看到其决算外,也可以通过登录财政部门户网站“中央预决算公开平台”专栏集中查阅。
财政部相关司局负责人介绍,中央部门决算公开,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健全现代预算制度的重要内容,是强化预算管理、优化资源配置、硬化预算约束、加强财会监督的重要举措,是打造阳光透明政府、保障公众知情权、强化外部监督的机制性安排,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抓手,对推动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预决算公开工作。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均明确将“规范透明”作为预算制度的基本要求。党的二十大进一步强调“健全现代预算制度”,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完善预算公开和监督制度”。2020年修订的预算法实施条例、2021年印发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等法规文件,要求扩大部门预决算公开范围,进一步增强财政透明度。
财政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贯彻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和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等要求,不断加大工作力度,通过完善机制、细化要求、加强考核等,积极组织做好中央部门决算公开,持续提升公开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可获得性。十四年来,中央部门决算公开范围逐步扩大,公开内容不断丰富、细化,由最初的2张表格增加到现在的9张表格,同时公开功能分类和经济分类科目支出,还公开了“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项目绩效、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等信息。公开方式日趋规范,按照统一格式和体例,集中在同一天、同一个网站发布部门决算信息,并长期处于公开状态。
今年,财政部会同中央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健全现代预算制度”为目标导向,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认真履职尽责、积极开拓进取,着力在巩固优化提升上下功夫,顺利完成决算审核、汇编、批复等工作。6月2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批准2023年中央决算。落实预算法规定,财政部于7月18日完成对中央部门的决算批复工作。7月25日,中央部门依法依规在各自的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开2023年度决算。
财政部相关司局负责人介绍,今年的部门决算公开表包括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等9张报表,涵盖部门收支总体情况以及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9张公开表分成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反映所有预算收支口径的3张收支总表,即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能看到财政拨款和其他收入等各项经费来源和支出用途,按功能分类细化至最明细的项级科目。第二个层次,其余6张表反映财政拨款收支,功能分类细化至项级科目,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最明细的款级科目细化公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按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公开全年预算数和决算数。
没有数据的表格要零报告,例如:某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其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以空表的形式公开。
为使公开的部门决算能够看得到、看得懂、受监督,公开内容除部门决算表外,还包括部门概况、部门决算情况说明和名词解释。
绩效评价是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关键环节,也是对全年预算执行效果的检验。财政部相关司局负责人介绍,2016年以来,在全面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的基础上,财政部组织中央部门逐步建立健全重点民生政策和重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常态化机制,不断拓展绩效评价范围,逐步提升绩效评价质量,加强评价结果应用,持续推进绩效信息公开,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取得了明显成效。
单位自评。“单位自评是对财政资金使用效果的直接反馈,也是落实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主体责任的具体体现。”财政部相关司局负责人介绍,近年来,财政部组织中央部门对本级项目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并加大自评结果抽查复核力度,推动提升自评结果的客观性和真实性。今年随同中央决算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送的项目绩效自评表的数量增长到716个,比上年增加17个,更加充分地展示了预算资金的产出和效果,有利于促使各部门重视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有利于提升政府部门的公信力和透明度。
部门评价。近年来,财政部持续推动改进部门评价工作。督促部门加大对重点民生支出和体现核心职责的事业发展类项目评价力度,原则上以5年为周期,实现部门评价重点项目全覆盖。
财政评价。按照突出评价重点、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统筹协调、提高工作质量等原则,2024年财政部共确定55个项目开展财政重点评价,涉及科技教育、生态环保、社会保障和就业、农业农村等重点领域,覆盖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今年财政部选择40个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随同2023年中央决算报告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参阅,报告数量与上年持平,涉及资金规模约1490亿元。今年提交的绩效评价报告涵盖科技、教育、卫生健康、农业农村等多个领域,涉及教育部、中国科学院、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交通运输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等中央主管部门。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汪德华认为,在当前财政收支格局压力不减的情况下,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重要性进一步提升。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要求,“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绩效评价制度”、“加强公共服务绩效管理,强化事前功能评估”。按照新的要求,未来进一步提升绩效评价的质量,以绩效信息公开为牵引,真正发挥相关管理措施的绩效提升功能,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政府采购是财政支出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财政部相关司局负责人介绍,为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自政府采购法实施以来,财政部督促指导各预算单位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包括采购项目意向公告、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预算金额、采购结果、采购合同等在内的政府采购项目信息。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要求,2016年以来,财政部推动以部门为单位随决算向社会公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公开内容既包括整体情况,也包括各部门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情况,主要有政府采购支出总额以及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分项金额,政府采购合同授予中小微企业金额以及授予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占政府采购支出金额的比重等。2022年,进一步细化政府采购合同授予中小企业情况,公开货物支出、工程支出和服务支出授予中小企业分别占比,推动各部门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这是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连续第9年向社会公开,有力维护了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
汪德华认为,今年各中央部门在遵守相关规定开展政府采购工作的基础上,继续细化公开了采购的结果。在《决定》中,对于充分发挥政府采购功能提出了新的要求,如建设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发挥好政府采购在支持自主创新、扩大制度性开放、支持绿色发展等领域的政策功能等。下一步,应当根据《决定》的精神,进一步细化政府采购支出公开的要求,发挥好政府采购作为宏观调控政策工具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