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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3年,重庆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2656.69亿元,比上年增长12.3%。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002.68亿元,增长4.7%;第二产业增加值6397.92亿元,增长13.4%;第三产业增加值5256.09亿元,增长12.0%。全社会固定资产完成11205.03亿元,比上年增长19.5%。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511.77亿元,比上年增长14.0%。全年进出口总额687.04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9.1%。其中,出口总额467.97亿美元,增长21.3%;进口总额219.07亿美元,增长49.7%。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2.7%,实现了全年控价目标。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25216元,比上年增长9.8%;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8332元,比上年增长12.8%。
2013年,重庆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693.2亿元,增长15.5%,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3062.3亿元,增长12.7%;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669.8亿元,增长12.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735.3亿元,增长14.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65.9亿元,为预算的96.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64.7亿元,为预算的95.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974.9亿元,增长1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810.4亿元,增长24.7%。
一、增长总体平稳,收入任务圆满完成
2013年,重庆市经济实...
2013年,重庆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2656.69亿元,比上年增长12.3%。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002.68亿元,增长4.7%;第二产业增加值6397.92亿元,增长13.4%;第三产业增加值5256.09亿元,增长12.0%。全社会固定资产完成11205.03亿元,比上年增长19.5%。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511.77亿元,比上年增长14.0%。全年进出口总额687.04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9.1%。其中,出口总额467.97亿美元,增长21.3%;进口总额219.07亿美元,增长49.7%。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2.7%,实现了全年控价目标。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25216元,比上年增长9.8%;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8332元,比上年增长12.8%。
2013年,重庆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693.2亿元,增长15.5%,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3062.3亿元,增长12.7%;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669.8亿元,增长12.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735.3亿元,增长14.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65.9亿元,为预算的96.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64.7亿元,为预算的95.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974.9亿元,增长1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810.4亿元,增长24.7%。
一、增长总体平稳,收入任务圆满完成
2013年,重庆市经济实现较快增长,地区生产总值、工业增加值、投资、消费、进出口等主要指标稳中趋好,为财政增收奠定了坚实基础。财税等执收部门坚持依法征管,较好完成了全年收入预算任务。一是总体增速保持平稳。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幅全年保持在13%左右,月度间增幅波动最大为4个百分点,较上年收窄1.6个百分点,稳定性增强。税收收入增幅连续6个月超过14%,累计完成1112.3亿元,增长14.6%,其中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主体税种均保持两位数增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增长较快,土地出让收入完成1520亿元,增长11.8%。二是重点行业支撑明显。地方级税收中,建设投资领域贡献超过50%,增长16.9%,较上年提高8.6个百分点,发挥了领跑作用;工业税收占比逐月回升,全年增长11.7%,较上年提高9.3个百分点;金融业税收增长15.4%,继续保持较快增长。辖区税收中,建设投资、工业、金融及商贸流通等服务业税收各占约三分之一,结构保持相对稳定。三是区县增长态势良好。区县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17%,高于市级3.7个百分点。其中,税收收入增长14.8%,较上年提高3.3个百分点。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分别增长18.7%、19.1%,均高于区县平均水平。城市发展新区税收收入增长20.6%,增速最快。都市功能核心区和拓展区税收收入企稳回升,增幅较上年提高2.4个百分点。
二、把握财经关系,促进经济稳中有进
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和复杂财经形势,立足特殊市情和特定发展阶段,统筹把握财政与经济的关系,尽可能减少对微观经济干预,把财政扶持经济的着力点聚焦到稳增长、调结构和优环境上来,为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创造条件。一是优化发展环境。落实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在部分现代服务业启动“营改增”试点,兑现调高营业税、增值税起征点等结构性减税政策,向企业减税让利265亿元。取消和免征4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6项政府性基金,减轻企业和居民负担6亿元。取消、调整76项财税扶持政策,营造符合市场法则、促进公平竞争的政策环境。安排专项资金和兑现扶持政策资金225亿元,支持两江新区、保税港区、开发区和区县工业园区开发建设、完善功能,打造产业集聚平台。安排8.3亿元,保障煤炭、成品油、电力等生产要素供给,满足企业生产需要。二是稳定经济增长。统筹366.2亿元,加快高速公路、铁路、轨道交通、城市道路和机场、港口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筹措46.8亿元,支持农村公路、大中型水库等公益项目建设。安排5亿元,补助新建50个社区便民商圈和194个综合超市、标准化菜市场,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完善城乡商贸流通体系,改善消费环境。安排17亿元,落实家电惠民、汽车惠农等政策,补贴新能源汽车及节能惠民产品消费,支持民族特需商品贸易。安排14.9亿元,支持粮食、食用油、药品和农资等商品储备,保障市场供应和稳定物价。安排5.9亿元,扶持“渝新欧”(重庆始发,经达州、安康、西安、乌鲁木齐,再转俄罗斯、白俄罗斯、波兰,至德国的杜伊斯堡)铁路运输和铁海联运,支持电子口岸建设,推动新开辟洛杉矶、旧金山和悉尼等国际航线。安排7.7亿元,支持电子信息、汽车摩托车、机电等特色优势产品出口,兑现寸滩、果园等港口航运货物补贴,发展服务外包,推动企业“走出去”。三是推动结构调整。安排29.7亿元,加快企业技术改造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动电子信息、汽车摩托车、装备制造、综合化工、材料、能源等产业集群建设。安排4.2亿元,发展物流、会展、金融、旅游和文化等服务业,培育电子商务、物联网、结算中心等新兴产业。安排20亿元,帮助民营企业融资和提高市场竞争力,促进转型升级。安排3.7亿元,支持中小企业技术研发和服务平台建设。安排8.5亿元,支持基础研究、应用技术开发和知识产权保护,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安排7.2亿元,加快钢铁、水泥、焦炭、电解铝等产能过剩行业淘汰落后产能,推动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支持大型服务业集聚区节能减排,促进报废汽车处理等再生资源综合回收利用。安排8.7亿元,支持基层安全生产和安监设施建设,加快关闭小煤窑、小非煤矿山、小危化、小烟花爆竹等“四小”高危企业,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三、保障改善民生,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围绕“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22件民生实事,加大投入,完善制度,切实提高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一是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安排36亿元,继续巩固“两免一补”(免教科书费、免杂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等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提高公用经费和校舍维修经费标准。安排21亿元,落实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安排8.9亿元,支持农村薄弱学校改造和教师周转房建设,改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学校办学条件。安排10.6亿元,完善中小学校食堂配套设施,补助人员和运行经费,保障营养改善计划顺利实施。统筹24.7亿元,支持化解移民迁校等义务教育债务。安排2.3亿元,落实被辞退民办教师待遇,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安排14.8亿元,支持职业学校实训基地建设和民办职业技术院校发展,继续提高公办中职生均公用经费和高职财政拨款标准。安排6.3亿元,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缓解“入园难”。安排34.7亿元,巩固高等教育财政投入机制,支持特色专业、特色学科建设,促进高校提高办学质量。安排1.7亿元,支持教师培训,提高教师教学水平。投入26亿元,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二是扶持创业带动就业。安排8亿元,支持孵化园、创业基地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完善资本金补助、贷款贴息、创业培训等配套政策,扶持新创办3.1万户微型企业。安排2.5亿元,落实招工补贴,保障重点产业用工需求。筹集1.9亿元,政府购买7万个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促进高校毕业生、大龄失业人员等就业困难人群就业。安排3.1亿元,支持职业培训,提高劳动者劳动技能。安排5.2亿元,兑现就业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和补充担保基金,扶持8万人创业。安排6.1亿元,落实社会保险补贴等就业援助政策,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三是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筹集45亿元,将城镇企业退休人员和农转非人员养老保险待遇平均水平提高10%。支持医疗保险信息化建设,实现市内就医和部分外地就医实时结算。落实6亿元,建立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安排58.1亿元,城乡低保平均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350元、200元,城市“三无”(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抚养义务人)人员和农村“五保”(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平均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430元、300元,重点优抚对象平均保障水平提高15%。安排3.7亿元,加大临时救助,保障低收入家庭基本生活。安排0.2亿元,支持公益性公墓建设。安排1.9亿元,推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和乡镇敬老院建设,落实民办养老机构扶持政策,推动健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四是支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安排11亿元,将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280元。落实7.9亿元,支持县级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300个撤并村卫生室建设。安排0.7亿元,支持开展全科医生培训,提高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安排14.6亿元,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30元,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慢病管理等20余项公共卫生服务。落实7.2亿元,继续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安排1.4亿元,取消药品加成,建立多渠道补偿机制,支持扩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范围。安排2.9亿元,支持理顺监管体制,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加大抽检力度,保障群众食品药品安全。安排6.7亿元,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五是改善人居环境。安排23.8亿元,推进农村D级危房和城市棚户区改造。安排0.3亿元,支持城市居民家庭供水“一户一表”改造和“三无”(无房屋大修基金、无物业单位管理、无业主委员会)老旧住宅电梯更新。安排1.9亿元,推动城市电网和弃管小区电力设施改造。安排34.5亿元,兑现燃油补贴,优化城市公交线网,落实一小时免费优惠换乘,增加农村客运线路和客运车辆,方便群众出行。安排0.6亿元,支持主城区新增公厕及过街人行天桥(地下通道)建设。安排44.8亿元,支持污水管网和垃圾中转站建设,补助城乡污水、垃圾处理。六是发展文化体育事业。安排2.5亿元,巩固公共文化服务机构运行经费保障机制,支持128个博物馆、图书馆等公益性文化场馆和12027个基层文化服务设施免费开放,满足城乡居民文化需求。安排1.7亿元,支持重庆自然博物馆、群众艺术馆和美术馆建设及运行。安排1.9亿元,支持大足石刻千手观音、潼南大佛寺摩崖造像等重点文物保护。安排2.4亿元,支持文化产业发展,落实文艺院团转制财政扶持政策。落实1.1亿元,支持建设50个乡镇农民体育健身广场、500个村级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和110个社区路径工程,落实射击运动学校、重庆竞技体育训练中心建设及运行资金,进一步提高竞技体育经费保障水平。
四、统筹安排财力,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坚持财力进一步向区县和农村倾斜,巩固农业基础,保障平稳运行,支持生态环保,促进城乡均衡、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一是支持农业发展。安排10亿元,支持良种繁育、标准化基地建设、冷链物流和加工营销,扶持区县发展特色效益农业。安排2.5亿元,继续实施生猪、奶牛、森林等农业保险,补贴新增水稻、玉米等种植业保险,提高农业抗风险能力。安排35.9亿元,兑现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农机购置试行“全价购机、县级结算、直补到卡”。安排25.4亿元,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稳定粮油生产。安排10.1亿元,支持解决农村200万人饮水安全问题。安排52.2亿元,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江河治理,支持山坪塘集中整治等农田水利建设。安排23.9亿元,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将高山生态扶贫搬迁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8000元,450个村通过整村扶贫验收。安排5.8亿元,实施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支持200个村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和美丽乡村建设。安排5.7亿元,加强农业防疫、森林防火、气象服务、水文测报、防汛抗旱和水利设施后期管护,提高防灾减灾能力。二是保障平稳运行。保持25∶75的市与区县财力分配格局。全年市对区县补助总额达到1295.5亿元。其中,财力补助535亿元,比上年增加35亿元。安排均衡财力补助150亿元,着力缩小区域财力差距。安排运转保障和调整工资转移支付91亿元,增强区县政府运转保障能力。安排定向补助200亿元,重点保障医疗卫生、义务教育、民营经济、生态环保和基层平安建设等政策落实。区县人均财力提高到15万元,最低人均财力达到9万元,财力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三是改善生态环境。安排生态转移支付20.6亿元,加大对渝东北、渝东南地区财力补偿。争取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和三峡水库库区基金84.5亿元,支持长江两岸生态环境保护和移民增收、产业发展。安排4.3亿元,落实民族地区的地方税收全留政策,支持渝东南民族地区保护生态、改变面貌。安排5.6亿元,启动主城建成区湖库污染治理,支持200个行政村环境连片整治。安排5.9亿元,推进PM2.5污染防治,加快淘汰黄标车,支持推广低碳、绿色建筑,巩固深化“创模”(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成果。安排35亿元,继续实施退耕还林和天然林保护,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提高到15元。
五、依法科学理财,财政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坚持依法理财,从严管控支出,推进财税改革,提高资金绩效,财政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一是严控一般性开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规定,规范管理,推进公开,市级“三公”经费压缩25%的目标得以落实。出台管控措施,压缩节庆、展会、论坛活动经费。修订完善制度,严格会议经费使用管理。全面清理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严禁新开工政府性楼堂馆所。深入推进公务卡改革,预算单位使用量和公务支出结算金额得以提高。二是改进专项资金管理。探索设立重庆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优化专项资金分配方式。从申报、审核、拨付和监督等环节规范资金分配使用程序,明晰监管责任,实行公示公开,完善扶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高山生态扶贫搬迁补助、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及食堂建设等惠民资金开展重点专项检查,确保真正惠及民生。三是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探索建立全过程管理机制,对887个项目133亿资金试编绩效目标,对微型企业发展、法律援助等16个项目实行绩效运行报告制度,对农村公路、低保等32个项目255亿资金实施市级重点绩效评价,建立绩效评价结果反馈、报告和应用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探索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稳步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注重审计、会计等监督检查结果的运用,预算会审、投资评审更见实效。
(重庆市财政局供稿,徐阳薇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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