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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3年,宁波市实现生产总值7128.87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8.1%(以下简称“增长”)。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276.35亿元,下降1.2%;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3274.72亿元,增长8.2%;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3110.80亿元,增长8.8%。三次产业增加值结构调整为3.9:52.5:43.6。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生产总值为93176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3422.95亿元,增长18.0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635.71亿元,增长13.3 %。外贸进出口总额1003.30亿美元,增长3.9 %。其中,出口657.10亿美元,增长7.0 %;进口346.20亿美元,下降1.4 %。港口货物吞吐量完成4.96亿吨,增长9.5 %;集装箱吞吐量完成1677.4万箱,增长7.0 %。市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1729元,增长10.1%,居民消费价格指数102.2 %,商品零售价格总指数101.0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534元,增长11.1%。
2013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651.2亿元,增长7.5%,其中地方财政收入792.8亿元,增长9.3 %;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939.8亿元,增长13.5 %。全市地方财政收入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比重为48 %,地方财政收入中税收部分所占的比重为92.5 %。市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49.6亿元,增长3.8 %,其中地方财政收入72....
2013年,宁波市实现生产总值7128.87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8.1%(以下简称“增长”)。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276.35亿元,下降1.2%;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3274.72亿元,增长8.2%;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3110.80亿元,增长8.8%。三次产业增加值结构调整为3.9:52.5:43.6。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生产总值为93176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3422.95亿元,增长18.0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635.71亿元,增长13.3 %。外贸进出口总额1003.30亿美元,增长3.9 %。其中,出口657.10亿美元,增长7.0 %;进口346.20亿美元,下降1.4 %。港口货物吞吐量完成4.96亿吨,增长9.5 %;集装箱吞吐量完成1677.4万箱,增长7.0 %。市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1729元,增长10.1%,居民消费价格指数102.2 %,商品零售价格总指数101.0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534元,增长11.1%。
2013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651.2亿元,增长7.5%,其中地方财政收入792.8亿元,增长9.3 %;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939.8亿元,增长13.5 %。全市地方财政收入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比重为48 %,地方财政收入中税收部分所占的比重为92.5 %。市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49.6亿元,增长3.8 %,其中地方财政收入72.1亿元,下降2.5 %。市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97亿元,增长10.3 %。全市财政收支平衡,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一、财政收入实现平稳增长
2013年,宁波市各级财税部门,始终坚持依法治税,加强税收征管,优化税收环境,圆满完成了地方财政收入和地税收入任务。宁波市地税部门共组织各项收入967.77亿元,比上年同口径增长11%,其中税收收入625.09亿元,同口径增长9.5%。一是强化组织收入。完善财政收支分析联席会议制度,做好财政收支预测分析工作。加强重点税源预测和分析,推进税源监控平台建设。规范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深化房地产税收征管一体化系统应用工作。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实现社保征收体制调整平稳过渡。二是落实优惠政策。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和清费减负工作,认真执行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营业税等税收政策,加大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小型微利企业、节能环保企业等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力度等工作。“菲特”台风后,及时出台帮助受灾企业灾后自救全力恢复生产有关税收政策,并简化对受灾纳税人的办事程序,在最短时间内落实政策,帮助企业克时艰、度难关。三是完善税收执法。积极推进税收法治建设。利用数据集中优势,开展后台筛选、比对,排查执法风险点,敦促基层堵漏建制。设立与直属分局合署的大企业管理局,按照公正要求对全市大企业进行纳税风险税务审计,共入库税款4326万元。深入开展税收专项检查,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推进区域税收专项整治,全年各级地税机关共检查纳税人1813户,入库税款3亿元。四是优化征纳环境。开展纳税服务需求调研,探索构建纳税服务体系,尝试多种形式的税法宣传。完善一窗式一次性告知和“免填单”服务,通过优化审批流程,逐步扩大前台办结、后台监管的办税流程,拓展网上办税业务,纳税人网办业务比例达到72%,实现网上大厅与实体大厅业务同质化要求,为纳税人提供方便快捷的办税服务。
二、重点支出得到有力保障
2013年,宁波市各级财政部门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办大事,整合资金,抗灾复产,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发展做好财力保障。一是压减一般性支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压缩一般性支出,对各部门公用经费和小专项实行零增长,“三公”经费预算在2012年执行数基础上压缩10%。规范开支标准,协同有关部门制定出台公务接待规定、规范因公出国管理,牵头制定出台公车配备使用管理规定,停止新建党政机关楼堂馆所,严格控制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2013年宁波市“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下降19.1%。二是支持调结构促转型。支持产业转型,市级设立2.1亿元专项资金支持八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投入1亿元推进“高成长企业培育计划”和“机器换人”,落实外经贸发展资金2.58亿元、服务业重点领域发展扶持资金2.2亿元。支持创新驱动,安排智慧城市建设专项资金3亿元、人才发展专项资金3.05亿元,落实4亿元支持新材料科技城建设。支持生态文明建设,市级落实1.99亿元推进节能环保和淘汰落后产能,实施八大重污染行业专项整治提升。支持城市经济发展,市级落实中心城区城市维护与建设项目资金35.74亿元,投入金融发展专项资金2.48亿元。三是保障民生支出。2013年全市落实民生支出598.83亿元,占地方财政支出比重为65.5%,其中市本级113.56亿元,占63.4%。市级农林水事务支出6.75亿元,主要用于水利工程建设、补贴各类农机购置、农业农村(渔业)政策性保险保费补贴等。市级教育支出24.47亿元,主要用于高等教育发展、支持普惠民办性幼儿园等学前教育发展、提高生均经费定额标准等(市级普高、职高生均公用经费分别由2400元、4300元提高到2600元、4500元)。市级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97亿元,主要用于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城乡居民等各类人群待遇的发放、帮扶高校毕业生、城镇困难人员、退役军人等重点人群就业、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以及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等。市级医疗卫生支出11.13亿元,主要用于促进市级公立医院发展、建设医疗卫生基础设施项目、保障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运行、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水平。市级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2亿元,支持艺术剧院改造、宁波博物馆二次提升工程、保国寺整体功能提升改造等工程,落实东部文化广场服务采购专项资金,支持扩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覆盖面,支持大运河(宁波段)申遗正式进入2014年世界文化遗产大会评审,扶持演艺、影视、新闻出版动漫等文化产业。市级投入67.8亿元推进十方面41项民生实事项目。四是支持抗洪救灾和复产重建。面对“菲特”强台风造成的惨重损失,通过整合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统筹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结余等办法,及时筹措救灾复产资金6.28亿元,争取中央、省财政补助3.15亿元,统筹用于支持抗洪救灾和灾后复产重建。
三、财税管理体系不断完善
一是积极谋划税收征管改革。着眼于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纳税人满意度、降低税收流失率和征纳成本,制定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明确优化纳税服务、突出风险管理、强化纳税评估、实施有效稽查、深化信息应用、加强内部监督六项重点工作,深入研究、精心谋划全市地税系统税收征管改革。风险监控处、纳税服务处、纳税服务中心(筹)已开始先行运作。推进“智慧财税”建设,一期项目已在全市顺利推广应用,二、三期正在鄞州、余姚、大榭、慈溪试点。二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进一步推进综合预算改革,出台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办法,盘活存量资金,加强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建立健全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增强政府财力统筹能力。探索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加强对重大项目的财政支出评价工作。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市级和宁海县、镇海区等首次向社会公开2013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预算信息。全面实施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市级公共财政预算资金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围。深化公务卡制度改革,在全市推行建立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创新政府采购方式,推行网上竞价采购。三是加强财税监督管理。开展财政专项资金检查工作和“三公”经费使用检查集中行动,提升财政监督能力。完成全市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调查摸底工作,完善计划管理,防范债务风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推进国有资产处置进场交易管理。抓好会计准则制度有效实施,提升会计管理服务水平。开展“六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工作,创新税收执法督察工作方式。建立税收风险管理运行机制,推进风险管理信息化建设。
(宁波市财政局供稿,谢鲁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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