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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3年,辽宁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7077.7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8.7%。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321.6亿元,增长4.8%;第二产业增加值14269.5亿元,增长8.9%;第三产业增加值10486.6亿元,增长9.2%。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24791.4亿元,比上年增长15.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524.4亿元,比上年增长13.7%。全省进出口总额1142.8亿元,比上年增长9.8%。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578元,比上年增长10.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6%。全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0523元,比上年增长12.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5%。商品零售价格指数和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分别是101.6和102.4。
2013年,全省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343.8亿元,比上年增长7.7%。其中:税收收入2521.6亿元,增长8.8%;非税收入822.2亿元,增长4.3%。全省公共财政预算支出5197.4亿元,比上年增长14%。201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对各市、县的各类转移支付补助1282.6亿元,比上年增长3.3%。全省财政继续保持收支平衡。
一、支持转方式调结构,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一)支持深入实施三大区域发展战略。省财政投入3亿元,继续实施沿海经济带重点园区产业项目贴息政策,加快开发开放步伐;投入2亿...
2013年,辽宁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7077.7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8.7%。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321.6亿元,增长4.8%;第二产业增加值14269.5亿元,增长8.9%;第三产业增加值10486.6亿元,增长9.2%。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24791.4亿元,比上年增长15.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524.4亿元,比上年增长13.7%。全省进出口总额1142.8亿元,比上年增长9.8%。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578元,比上年增长10.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6%。全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0523元,比上年增长12.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5%。商品零售价格指数和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分别是101.6和102.4。
2013年,全省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343.8亿元,比上年增长7.7%。其中:税收收入2521.6亿元,增长8.8%;非税收入822.2亿元,增长4.3%。全省公共财政预算支出5197.4亿元,比上年增长14%。201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对各市、县的各类转移支付补助1282.6亿元,比上年增长3.3%。全省财政继续保持收支平衡。
一、支持转方式调结构,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一)支持深入实施三大区域发展战略。省财政投入3亿元,继续实施沿海经济带重点园区产业项目贴息政策,加快开发开放步伐;投入2亿元,支持沈阳经济区城际连接带新城、新市镇主导产业园区产业项目70个;投入3亿元,支持沈阳地铁和铁西装备制造业基地建设;投入3亿元,支持阜新、朝阳、铁岭三市重点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
(二)支持扩大政府投资和对外开放。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争取国家投资、预算安排等方式,省以上财政投入423.7亿元,重点支持关乎全省大局的基础设施建设,有效发挥投资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省财政投入8.7亿元,支持外贸出口和利用外资等,推进外贸大省建设。
(三)支持全面实施工业五项工程。省财政投入11.8亿元,支持企业提升工程、产业集群工程、项目工程、并购工程和淘汰落后产能工程等建设,进一步提高重点优势工业企业综合竞争力。
(四)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大幅增加科技创新投入,省财政投入总量达20.4亿元,重点支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特色产业基地建设和科技成果转化等,引导企业向科技型、创新型和环保型发展,进一步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五)支持服务业和中小企业发展。省财政投入9.8亿元,支持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和服务业集聚区、重大服务业项目建设;投入1.4亿元,支持中小科技企业启动创新型企业工程和中小企业贷款担保机构风险补偿。全省财政中小企业担保机构实现担保额116.4亿元,担保项目1322个,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六)支持生态环境建设。省财政投入49.4亿元,重点支持碧水、蓝天、青山等生态保护工程建设,建立跨市地表水饮用水水源生态补偿机制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机制;投入22.3亿元,重点支持造林绿化和草原沙化治理工程;投入3.3亿元,支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二、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题
全省与民生直接相关的支出达3690亿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70.9%。
(二)支持就业再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省财政投入39.5亿元,重点支持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实现实名制就业80.7万人;投入312.8亿元,确保企业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落实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提标政策;投入66.9亿元,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保障城乡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体基本生活;投入33.8亿元,落实重点优抚对象、军队转业干部等群体待遇,改善生活水平。
(三)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省财政投入58.4亿元,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人均财政补助标准由240元提高至28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年人均补助标准由25元提高至30元,提高了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促进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四)支持抢险救灾及灾后重建。抚顺地区“8·16”洪水灾害发生后,省财政多渠道筹集资金10.3亿元,用于灾民生活救助和灾后重建等,切实保障了受灾群众生产生活。
(五)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省财政投入44.9亿元,继续推进政法经费保障体制和监狱体制改革。投入47.7亿元,支持棚户区改造、廉租房、公租房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进一步改善了城乡居民居住条件。对城市公交等公益性行业和弱势群体发放成品油价格调整补贴33.7亿元。省财政投入4.5亿元,支持到户扶贫、整村屯搬迁集中安置等。投入4.8亿元,支持解决127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确保农村饮用水安全。投入9.5亿元,落实对口支援政策,用于改善当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三、加大强农惠农投入力度,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
(一)支持现代农业发展和粮食生产。省财政投入16.7亿元,支持发展节水滴灌200万亩,并提前下达2.4亿元,支持实施节水滴灌100万亩;投入2.8亿元,支持全省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投入5.3亿元,重点支持畜牧业发展、设施蔬菜育苗中心建设和“一县一业”等;投入7.5亿元,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民专业合作社、气象为农服务、农业科技推广、动物疫病防治等。省以上农业综合开发投入19.2亿元,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节水增粮行动项目、中低产田改造和产业化经营项目等。省财政投入7.4亿元,对全省37个产粮油大县给予奖励。此外,省财政投入63.9亿元,支持水利基础设施和防洪抗旱体系建设,进一步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
(二)落实各项惠农补贴政策。全省发放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资金43.9亿元,惠及584万农户,补贴面积5132万亩。省财政投入13.9亿元,落实农作物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惠农政策;投入保费财政补贴资金6.3亿元,支持农民参加农业保险;投入5180万元,积极推进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工作,46个县区实现了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积极落实农产品深加工固定资产投资财政补助政策,全省财政预借4.66亿元,支持8个农产品深加工大项目建设。
(三)支持改善农村生活条件。全省投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17.3亿元,完成村内沥青或水泥路面道路4440公里,村内桥梁6634延米,并在312个行政村开展了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省财政投入4.5亿元,支持农村3500公里公路维修改造。全省筹集1.3亿元,支持全省40个县的2500个村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
四、深化改革强化管理,完善财政体制机制
(一)加强财政收支管理。认真落实征收责任,切实加强分析调度,建立了预算执行监测报告制度,实行财税联动和省市联动工作机制,并加大工作力度,强化收入征管,确保依法征收、应收尽收,进一步提高收入质量。全省税收收入增幅比全省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幅高1.1个百分点;税收收入占比75.4%,比上年提高0.8个百分点;五个共享税种收入增长8.6%,比上年提高3.7个百分点;财政部门组织的非税收入占比23%,比上年降低0.8个百分点;涉土税收占税收收入比重36.2%,比上年降低0.7个百分点。全面清理结余结转资金,激活财政存量,较好地完成了财政部国库挂账资金清理和压缩结转结余资金任务,并加大资金统筹和整合力度,进一步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切实保障了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民生等重点支出需求。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用政府行政支出的减法换取民生支出的加法,对8-12月省直部门经费类支出按5%比例进行了压减;全省通过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下降11.5%。
(二)深化各项财税改革。进一步细化部门预算编制,改进预算批复办法,预算批复到位率达90%,比上年提高16.4个百分点。推进乡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开展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试点和非税收缴改革试点,深化公务卡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了国库管理。编实政府采购预算,构建政府采购“大监督”格局,切实提高了政府采购的公信力和执行力。平稳实施部分行业“营改增”改革、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为相关企业减免税14.3亿元。
(三)推进依法理财。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认真开展财政专项资金整治工作,清理省直预算单位银行账户,规范了财政财务管理。积极开展财政收入质量和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等监督检查,切实维护了财经纪律。强化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完善省级公物仓管理制度,圆满完成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认真做好政府债务统计分析工作,对全省BT(建设移交)项目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建立土地储备机构年度融资规模控制卡制度,规范举借政府债务行为,提高了政府债务管理水平。扩大预算绩效管理覆盖面,初步建立贯穿预算编制、执行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按照财政部和省政府部署,全面公开省本级“三公”经费预决算。转变职能、简政放权,减少、合并和下放了一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和行政审批事项。继续推进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和惠农补贴“一卡通”发放,基层财政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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