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发展是经济发展的命脉和根基。面对新一轮科技革命浪潮和国内日益深化的转型升级压力,加快我国产业结构调整、加速创新驱动发展,对于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2013年,中央财政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大政策集成,在创新驱动发展、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
一、培育和支持新兴产业,推动产业创新发展
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实现创新驱动发展,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举措。为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大力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加快结构调整的要求,2013年,中央财政加大政策集成,通过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和产业技术研发资金支持企业创新、产业链创新和产业集聚发展。一是支持重点行业骨干企业整体创新。在继续支持集成电路研发设计、家电领域骨干企业的同时,将通信网络、数字家电领域龙头骨干企业纳入支持范围,加快提升骨干企业创新能力。二是支持产业链协同创新。选择高端装备、新材料、高性能医学诊疗设备等领域,支持优势企业联合科研院所及上下游用户开展研发创新,促进重大创新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三是支持产业集聚发展区域示范。支持湖北、江苏、深圳、广东、安徽5省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区域集聚试点,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支持山东、浙江、广东、福建4省海洋经济创新区域示范,促进海洋生物、海洋医药、海洋装备等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支持赣州市稀土开发利用综合试点,推进稀土资源勘查开发、冶炼分离、深加工等全产业链一体化协调发展。四是支持关键核心技术突破。选择机械关键零部件、节能降耗、信息安全、海洋工程装备等领域,支持一批高技术产业化项目,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技术产业化。五是推进新兴产业创投计划。2013年新参股39支创投基金和3个企业,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引导社会资金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初创期创新型中小企业。
二、支持工业转型升级,推动工业发展方式转变
工业转型升级是我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所在,是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的根本要求。为落实《工业转型升级规划(2011-2015)》,2013年,中央财政继续通过工业转型升级资金集中支持工业领域共性薄弱环节。一是支持工业强基。选择装备制造、电子信息产业领域15个重点方向,支持行业骨干企业强基。二是推动重点产业提升竞争力。支持电子信息、集成电路等领域突破核心技术,支持麝香、石斛等濒危稀缺野生植物药材基地建设,促进重点产业竞争力提升。三是强化工业行业服务保障能力。支持省级中小企业网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及重点工业园区公共服务平台升级改造。此外,大力推动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
三、推动化解过剩产能,优化产业结构
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是产业结构调整的重点,对于引导投资方向、促进产业转型,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意义重大。为落实2013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中央财政通过节能减排等资金,积极支持化解过剩产能。一是加强对产业运行的监测分析,研究具体政策。密切关注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情况,针对部分行业产能严重过剩问题,提出解决思路,参与制订了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二是支持淘汰落后产能。通过节能减排资金对淘汰产能任务重、财力相对薄弱地区淘汰电力、钢铁、水泥、造纸等13个行业落后产能,按淘汰设备和落后产能规模给予奖励。通过中央财政关闭小企业专项补助资金等,支持符合条件的小企业行政性关闭。积极推进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推动环境保护税立法等,促进淘汰落后产能。三是鼓励企业兼并重组。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债务重组、资产转让、合并分立等给予所得税优惠,完善了企事业单位改制重组契税政策等。
四、支持低碳经济发展,促进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升
发展低碳经济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的重要举措之一。为落实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和《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2013年,中央财政加大扶持力度。一是支持循环经济发展。新补助支持了20个循环化改造园区、10个“城市矿产”示范基地、15个餐厨试点、8个国家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批复“以旧换再”再制造产品推广试点方案。2013年支持的工业类项目清洁生产技术整体水平较往年有较大提高,2万吨/年尿素醇解法生产碳酸二甲酯等应用示范项目采取的工艺达国际领先水平。支持的农业清洁生产项目试点范围由甘肃、新疆两省(区)扩大至甘肃、新疆、河北、内蒙古等10省(区),政策影响力进一步增强。二是支持新能源产业发展。出台了分布式光伏发电“度电补贴”新机制,调整生物燃料乙醇补贴政策,支持工业企业设立能源管理中心并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开展节能改造,深入推进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启动新一轮节能环保汽车、新能源汽车推广示范等。
五、推动服务业加快发展,增强转型升级动力
2013年,中央财政加大对服务业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以支持服务业增强产业结构转型内生动力。一是支持发展健康养老服务业。为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央财政以“打造平台、引领投入、市场运作、融合发展”为原则,通过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地方统筹推动健康养老服务业发展。二是继续实施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在8个区域试点的基础上,新增苏州试点,加强试点成效评估和经验总结,促进试点成效由点到面拓展。三是支持电子商务、物流业发展。积极参与打破地区封锁,消除行业垄断,营造统一开发、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