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增信会计数据标准试点调研报告
受企业经营数据难获取、抵押物不足等因素影响,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一直备受关注。2023年以来,财政部在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深化试点的基础上,先后在湖北省、山西省、北京市、河北省、上海市、浙江省、安徽省、湖南省、四川省开展小微企业增信会计数据标准试点工作,支持普惠金融政策落地,实现对小微企业信用贷款的数据增信,探索出一条增信新道路。
一、试点地区取得阶段性成效
试点地区以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改革为基础,以小微企业融资需求为背景,以标准财务报告传输为路径,以会计数据增信为应用,助力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搭建数据服务平台,推进增信会计数据生成。试点省市财政厅(局)根据本地区实际工作情况,在现有政务服务平台和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综合服务平台的基础上进行系统改造,或围绕增信标准打造综合服务平台。河北省基于现有的“河北省电子会计凭证综合服务平台”的服务能力,依托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深化试点成果,搭建“小微企业增信会计数据平台”,引导有信贷需求的小微企业注册入驻,并进行数据获取、数据清洗、标签加工等技术处理。湖南省聚焦“数据归集、数据校验、数据应用”3个环节,搭建湖南省小微企业增信会计数据综合服务平台,在保证原始数据不出域的情况下,归集、治理、交叉验证小微企业会计数据,利用多维度数据对企业信用进行“画像”,提升数据可靠性,夯实数据增信应用基础。四川省通过建设“普惠通”数据平台,应用增信标准,搭建数据共享互联通道,已实现财务数据规范化采集、代理记账管理、信贷产品宣传以及信贷服务申请功能。
(二)聚合各类数据资源,绘制企业状况全方位画像。各试点地区依托服务平台,多渠道汇集各类数据资源,更加全面、精准刻画小微企业整体状况。北京市选取代理记账机构作为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接收端试点平台,将业务数据、开票数据、纳税数据和工商年检等数据全面列示,给出中小微企业精准画像,并根据企业基本财务信息形成资金流水分析、健康检查报告、会计数据增信评价报告,协助银行更精准地筛选出具备贷款能力的企业。河北省通过小微企业增信会计数据平台采集聚合各类财务数据,与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政银企”服务平台对接,将小微企业的会计标准化数据与其他信用数据一并生成新的企业信用“画像”,支撑银行开展贷前尽调和审核。浙江省“浙里办票”平台汇集企业税务发票、银行电子回单和对账单、财政电子票据等各类电子凭证数据,通过代理记账平台接入相关财务业务数据,通过省数据共享平台获取工商、社保等公共数据,集中向金融机构提供,输出至银行端和担保机构,供其在授信决策中参考。
(三)建立多方联动机制,探索数据增信贷款产品新模式。各试点地区通过构建政府、平台、金融机构、小微企业等多方参与的联动机制,将会计数据应用到现有信用贷款产品,探索开发基于会计数据的信贷新产品。山西省建立“财政+平台+企业+银行”对接互动机制,充分挖掘平台会计数据价值,融合金融机构授信需求,选定农行、浦发银行面向小微企业的“微捷贷”和“银税贷”等纯信用贷产品作为试点试用产品,探索“数据增信”助力小微企业融资新模式。湖北省襄阳市已与中国工商银行襄阳分行签约,正在积极推进工行普惠金融产品接入襄阳服务平台,拟依托会计数据探索“会计数据贷”金融创新产品,同时正在建立小微企业“金融贷款+融资担保+会计数据增信”业务链条,帮助金融机构和融资担保机构防范风险,支持普惠金融创新。安徽省阜阳市成功拓展“阜阳医采贷”业务,通过政务外围采集并加工药品和耗材的报账数据,已在阜阳市开展试点工作,计划针对部分医药供应商开展授信试点工作。
(四)会计数据增信落地,为小微企业实实在在“造血”。基于会计数据增信新模式,试点地区取得了显著成效,增信贷款额度属于实实在在的“造血”。北京市首批试点推荐企业15户,授权11户,通过模型测算5户,业务落地3笔,向资产总额仅2000万元、资产负债率近90%、原本不符合原融资条件的小微企业授信金额合计670万元,累计投放金额370万元,为两家财务状况良好的企业意向合计增信2000万元。山西省云会计平台服务企业达到9.2万余家,享受财政补贴小微企业4364家,小微企业授信金额合计达到2.3亿元,放款金额合计达到1.1亿元。浙江省金华市结合增信标准和企业财务报表数据标准,与金华银行等3家银行完成配套产品开发合作,已有34户企业获得增信贷款4596万元。湖北省会计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在无财政资金兜底的情况下,累计为55家小微出口企业授信1.12亿元,线上发放无抵押、无担保贷款5840万元。
二、面临的困难问题
(一)数据聚合互通存在堵点。一是小微企业和部分软件厂商对提供财务数据的意愿不强,对数据应用的警惕性较高,担心数据安全以及“被查”的顾虑较多,导致参与积极性不高。二是标准中涉及数据种类较多,除会计数据外,还需要融入工商、税务、收支流水等数据,涉及会计软件公司、代理记账机构、征信公司、银行等多个机构,部分省市反映有关单位对数据跨部门共享仍持保守态度。三是部分金融机构对增信标准的接受度较低,在技术准备上存在不足,在数据传递和解析过程中出现障碍,导致系统对接进度滞后。
(二)金融机构参与存在痛点。一是银行现有信贷产品难以满足增信标准试点需要,市县级金融机构有积极性但无权限也无能力创新金融产品,需寻求省级行甚至总行支持。二是风控模型升级迭代需要时间,各金融机构都有各自的风控模型对企业信用情况进行智能评估,而要金融机构根据增信标准升级模型一般需要较长的申请手续及研发测试过程,据调研了解至少在半年以上。三是小微企业会计核算基础工作薄弱,很多企业的会计信息与增信标准规定的质量存在较大差距,金融机构对通过增信标准生成的企业信用画像精准度存疑,导致金融机构存在“不敢贷”问题。
(三)商业模式成型存在难点。一是代理记账机构一部分收入来源是为小微企业提供助贷服务,部分试点地区采用的自建平台化运营模式会挤出代理记账机构的收益。二是小额信贷业务的投入成本与收益不对等,导致小微企业不是金融机构的主要目标客户群。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充分利用会计数据为小微企业融资增信,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有关加快建立民营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健全民营中小企业增信制度重大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下一步,财政部将继续做好增信标准试点工作,加强与其他部门协同合作,助力普惠金融政策行稳致远。
(一)持续做好增信标准试点工作。一是在前期试点省市的基础上,适时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试点工作,为标准推广应用提供更广泛的实践基础。二是加强对增信标准相关政策、要求的宣传和培训,不断增强各单位对增信标准的理解,为推进试点工作营造便利氛围。三是开展小微企业增信会计数据推荐性国家标准研制工作,为小微企业、代账公司、金融机构等多方市场主体提供标准遵循。
(二)加强跨部门协同合作。一是逐步打通工商、税务、财政、海关、银行等各部门间数据壁垒,统筹协调部门数据与地区数据,加强数据共享共用,降低数据获取成本。二是加强全国统一的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以及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将小微企业会计数据标准作为平台建设的基础性工程。三是协调金融监管部门,给予普惠金融专项监管政策支持,多方合力推动银行、担保、征信等金融机构参与试点工作,加快金融机构针对小微企业风控模型更新换代、信贷产品开发等工作。
(三)扩展增信标准应用新场景。一是探索推动将增信数据作为财政资金分配、政府采购、财税政策优惠的重要参考依据,鼓励更多政府部门将小微企业增信会计数据标准应用于各类信用判断场景。二是探索增信会计数据标准在多层次资本市场、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政府投资基金等中的应用,为拓宽小微企业直接融资渠道提供数据基础。
(财政部会计司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