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用户服务 > 过刊查询 > 过刊查询中国会计年鉴 > 中国会计年鉴2025年卷 > 中国会计年鉴2025年卷文章 > 正文时间:2026-02-10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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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财政部门2024年度会计管理工作综述
2024年,各地财政部门按照财政部关于会计管理工作的统一部署和本地区关于会计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扎实履行制度实施、行业管理、人才建设等基本职能,加快建设现代会计管理工作体系,全面提升会计管理效能,开创了会计管理工作新局面,为“十四五”时期会计改革与发展圆满收官打下坚实基础。
一、会计法治建设有力有效
(一)推动会计法宣传贯彻。2024年7月,财政部印发《财政部关于做好新修改会计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地方有关部门积极响应,印发工作通知,制定宣传工作方案,扎实部署,广泛动员,推动新修改会计法贯彻落实。
做好培训宣传。培训方面,各省级财政部门分层级、分地区组织系统内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正确理解新修改会计法的立法原则、基本制度和各项规定,带头遵守会计法律法规。同时,各部门注重将专题培训与业务培训相结合,线下集中培训与线上分散学习相结合,将新修改会计法列入财政普法教育、会计人员和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高端会计人才培训课程、职称评审等重点内容,并通过送法进单位、进校园、进基层等方式扩大培训覆盖面,切实增强全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北京、黑龙江、新...
地方财政部门2024年度会计管理工作综述
2024年,各地财政部门按照财政部关于会计管理工作的统一部署和本地区关于会计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扎实履行制度实施、行业管理、人才建设等基本职能,加快建设现代会计管理工作体系,全面提升会计管理效能,开创了会计管理工作新局面,为“十四五”时期会计改革与发展圆满收官打下坚实基础。
一、会计法治建设有力有效
(一)推动会计法宣传贯彻。2024年7月,财政部印发《财政部关于做好新修改会计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地方有关部门积极响应,印发工作通知,制定宣传工作方案,扎实部署,广泛动员,推动新修改会计法贯彻落实。
做好培训宣传。培训方面,各省级财政部门分层级、分地区组织系统内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正确理解新修改会计法的立法原则、基本制度和各项规定,带头遵守会计法律法规。同时,各部门注重将专题培训与业务培训相结合,线下集中培训与线上分散学习相结合,将新修改会计法列入财政普法教育、会计人员和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高端会计人才培训课程、职称评审等重点内容,并通过送法进单位、进校园、进基层等方式扩大培训覆盖面,切实增强全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北京、黑龙江、新疆、青岛、宁波等地将新修改会计法列入财政厅(局)党组重点学习内容。山西、湖南等地在报纸杂志等平台发表署名学习文章。云南省财政厅注重与司法行政系统、省普法办协同联动,组建省级会计法规政策宣讲师资团。浙江探索新修改会计法培训进党校。安徽依托“安徽干部教育在线”平台,将新修改会计法列入行政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必修课。宣传方面,各部门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加强新修改会计法的宣传解读,扩大影响力,营造良好氛围。山西、辽宁、黑龙江、上海、浙江、福建、湖北、湖南、广东、云南、陕西、新疆、兵团、大连等地通过官方网站、新媒体平台、报纸杂志等渠道设立普法专栏,打造会计法治宣传阵地。黑龙江、江苏等地邀请专家录制讲解视频。黑龙江、海南等地在省内会计服务平台上载线上课程。上海、江苏、福建龙岩、湖北、四川、贵州、大连等地制作普法宣传视频。江苏开展新修改会计法“百问百答”题库征集活动。浙江邀请专家设计新修改会计法学习练习题,并将其纳入全省学法用法题库,供公务人员学习。河北、山西、辽宁、江苏常州、浙江、安徽、山东、湖南长沙、广西、重庆、兵团、大连等地以赛促学,举办各类会计法律知识竞赛、技能大赛等活动,营造普法良好氛围。山西、辽宁盘锦、上海、浙江、四川、大连等地推动会计法进校园,提高广大学子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山西、内蒙古、辽宁、安徽、河南、湖南、重庆、陕西西安、兵团、大连等地围绕新修改会计法举办主题征文活动。浙江、安徽、福建龙岩、山东、海南、四川、深圳等地深入企业、社区、农村等开展宣讲,推动会计法进基层。辽宁、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湖北、湖南长沙、四川、宁波等地广泛开展线下宣传,在“政府开放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点、会计人才招聘会、会计管理机构服务窗口、代理记账机构检查等情景或场所发放学习宣传资料。云南开展“送政策解难题、送服务促发展、送温暖强信心”和“政策解读、政策服务、政策兑现进企业”专项行动。新疆和田、塔城等地结合地方财经纪律检查、代理记账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检查等,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融入新修改会计法宣传培训。
加快修改完善配套制度。山东根据新修改会计法,修订《山东省财政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湖南修改出台《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办法》。辽宁、陕西等地推动省会计管理条例修改、废止工作。福建根据会计法最新要求,配合修改《福建省财政厅权责清单》和《福建省财政厅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中涉及会计行业相关规定。湖北对《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办法》的有关情况进行调研,做好会计法配套的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大连结合会计法内容调整和会计管理工作需要,对市财政局2012年以来会计政策进行梳理和清理。
加强组织实施。北京结合会计法修改内容,研究出台《北京市关于宣传贯彻新会计法的若干措施》。海南制定新修改会计法贯彻实施具体意见。黑龙江、河南、湖北、广西等地继续深入推进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活动,督促指导单位构建合法规范、扎实稳健、优质高效的会计工作新秩序。海南、四川等地成立专家团队,深入基层单位开展调研和现场指导,解决基层单位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中的难点堵点问题。黑龙江通过官网设立“咨询服务”和“会计动态”专栏,广泛收集新修改会计法实施情况。江苏设置邮箱、网络答疑专区,由专人定时上线解答新修改会计法实施中的难点疑点。宁夏通过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全区财政系统大会,就抓好现代会计管理工作体系建设进行动员部署。
(二)加强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实施。加强督促指导。北京制定市属高等学校成本核算规范,形成行业领域统一核算标准、统一报告模板。江苏、山东、湖南、四川、云南、西藏、甘肃、新疆、深圳等地联合多部门稳步推进市政基础设施入账核算,督促各有关单位按时间节点推进资产清查、成本确认、会计核算等工作,为完整反映政府“家底”、夯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编制基础提供有力保障。浙江、山东等地编发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汇编,供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学习。广东印发工作通知,对加快推进各地水利基础设施入账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动员。江苏总结高校、医院、科学事业单位等8家事业单位成本核算试点工作经验,发布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典型案例。江苏、广东、云南等地通过印发市政基础设施会计核算实施细则、工作指引、问答手册等配套制度,进一步降低基层单位实施操作难度。
开展调查研究。上海深入开展市政基础设施资产入账情况的调研,撰写完成《关于公共基础设施资产归属及计量等若干问题的研究》报告。安徽调研分析市政基础设施政府会计核算开展情况,形成专报并上报。湖北开展市政基础设施入账课题调研,为市政基础设施确权、确值提供政策指导。广东赴广州、江门、湛江、茂名等地市开展水利基础设施会计核算实施情况实地督导调研。
组织宣传培训。上海组织市级、区级文旅行业有关部门开展文物资源准则专题培训,帮助文旅行业财会人员加强对准则的理解和掌握。江西举办全省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培训班。广东开展系统内人员培训,对水利基础设施核算进行专题讲解。贵州、新疆等地做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7号》的宣传培训。
(三)推动企业会计准则有效实施。各地财政部门按照《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方财政部门推动企业会计准则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督促指导准则制度贯彻实施,密切跟踪准则制度实施问题与效果,加强准则制度宣传培训,不断完善问题收集机制,并高质量报送准则实施情况。
督促指导准则制度贯彻实施。北京、天津、湖北等地收集整理属地企业数据资源会计核算情况,加强企业数据资源入表指导。江苏选取55家数据资源丰富、数据治理水平较高的单位作为示范单位,探索企业数据资源应用有效路径。河南指导省投资集团、豫信电子等企业开展数据资源入表工作,提升社会各界对数据资源的重视程度和利用效率。安徽以省属国有企业为重点,辐射市县企业,督促指导企业贯彻实施会计准则。
巩固完善问题收集机制。安徽、湖南等地安排专人对接国资、审计、金融监管、证监等监管部门,建立多部门常态化准则实施问题收集机制;湖南还充分发挥各级会计学会平台功能,广泛征集《会计准则与制度实施》系列课题。内蒙古组织自治区高层次人才学员结合单位实际,提出会计准则实务意见建议,完成自治区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情况半年报及年度报告。广东持续完善“纵横联动、点面结合”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题收集与情况报告机制,横向与省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等监管部门协同发力,纵向联系各地市财政部门,并充分发挥重点企业、省高端会计人才的引领作用和会计学会、代理记账行业协会的沟通桥梁作用,建立常态化沟通联系机制。
密切跟踪实施效果。天津赴北方大数据交易中心等单位开展调研,重点围绕数据产品交易和数据资产管理等内容,加强数据资源理论研究。上海聚焦重点难点领域和重大变化,指导企业解决新技术、新业态和新经济相关的会计实务问题。江苏、重庆等地深入企业调研数据资源入表情况。湖南开展数据资源入表课题研究。广东开展企业数据资源会计核算典型案例研究,形成调研报告。新疆采取实地走访和问卷调研相结合的方式,对企业在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内部控制建设及企业会计准则执行、会计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情况开展充分调研,为全区高质量执行会计准则、提升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总结有利经验。甘肃指导部分市(州)建立企业会计准则执行突出问题整改工作台账,对有关问题实时跟踪督导,限期整改销号。
加强宣传培训。北京将企业会计准则融入“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知识竞赛”。江苏加强企业数据资源会计处理培训,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作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省会计职业素质提升工程以及高端人才培养的必修课程。山东举办省属国有企业财会人员业务素质提升培训班,将会计准则作为培训重要内容。广东将企业会计准则有关内容纳入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高端会计人才培养课程体系,并对省内备案的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年报编报培训。青岛邀请新华社数据资源专家为企事业单位人员进行培训,指导财会人员重视数据资源。深圳组织举办全市企业数据资源入表业务培训。
(四)强化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加强公立医院内部控制建设。各地财政部门通过印发工作通知或实施意见、制定工作指引或操作指南、加强培训审核评价等方式,指导督促公立医院不断规范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内部控制有效运行。河北、山西、上海、安徽、河南等地联合卫生健康委、医保局等单位印发工作通知,对公立医院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建设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广东通过专项分析和识别共性问题,研究起草加强公立医院内部控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山西、山东等地与部分公立医院召开座谈会,了解公立医院内部控制建设情况。山东济宁开展公立医院内部控制建设规范年活动。河南组织开展医院内部控制建设交流分享。江苏、甘肃等地举办公立医院内部控制建设培训班。浙江、重庆制定《浙江省公立医院内部控制指引(试行)》及《重庆市公立医院内部控制标准体系与实施操作指南》,为公立医院开展内部控制建设提供方法指导。浙江选取部分公立医院实施内部控制建设现场评价,“建设+评价”闭环推进公立医院内部控制建设。广东成立联合工作小组,设置审核评价指标体系,对44家公立医院开展内部控制报告线上审核并选取其中6家公立医院进行实地核查。重庆医科大学“全业务数智化内部控制体系”项目得到国内相关专家的一致认可,入选中国管理案例共享中心案例库。云南组织医疗卫生行业会计领军人才和专家组成调研组,对省内公立医院、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机构开展内部控制建设调研,以点带面强化卫健领域内部控制建设。
组织做好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各地财政部门加强对本地区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层层压实责任,确保符合条件的行政事业单位“应报尽报”,有序推进内部控制报告的编制、汇总、审核、报送、分析、应用等各项工作。北京、山西、吉林、上海、山东、河南、云南、宁夏等地创新审核评价方式,引入大模型审核工具,对内部控制报告及佐证材料智能化审核。天津成立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外部评价小组,聘请内部控制领域专家,研究设计四大类149项评价指标,赴6家单位实地开展评价工作。河北、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海南等地建立数据共享共用机制,提前把关键业务数据预置到内部控制填报系统,将数据审核工作提前到单位填报环节,建立数据自动校验机制,提高数据准确性。广西组织开展自治区本级内部控制报告编报质量回头看工作,及时发现内部控制建设和实施中存在的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天津、河南、贵州、甘肃、新疆、兵团、深圳等地通过在线培训、发布编报指南或指引、建立微信工作群、设立咨询服务电话等多种方式,培训内部控制报告编报要求及编报方法,解答编报过程中遇到的政策、操作问题,帮助各单位及早掌握、顺利操作。天津、江苏、河南、广西等地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纳入有关考核指标体系。
加强宣传指导。安徽印发《安徽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指引(2023年版)》,指导行政事业单位参考使用指引,更好地构建适用本单位的内部控制体系。江西在开展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试点的基础上,印发《江西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指引》,组织全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开展培训部署。湖北印发《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案例》,梳理涵盖主管部门、高校、医院等不同类型单位的内部控制建设路径和方法。广东组织征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典型案例208篇,通过专家评审建立案例库,对内部控制建设的实践经验及典型做法进行全省推广。云南对昆明、玉溪等16家行政事业单位开展实地走访或座谈,开展州(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综合调研,推动内部控制建设提质增效。青岛市财政局联合审计局印发《青岛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提升行动(2024—2025年)实施方案》,充分发挥“财审互促”效能,指导行政事业单位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
(五)推进管理会计实践创新。部分地方财政部门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深化管理会计应用的指导意见》,持续推进管理会计实践创新。北京、山西、河南、湖南、新疆等地开展管理会计优秀案例分享展示活动。河北组织管理会计进企业活动。山西印发2024年度加强管理会计应用工作行动方案,征集案例意向书55项,选出18项具有特色的案例意向书,开展管理会计专家团队“一对一”入户帮扶,为丰富省级管理会计案例库提供案例保障。湖北出台加强管理会计应用的实施方案。吉林围绕入库管理会计案例录制线上课程。江苏公布50篇2023年度管理会计优秀案例,充分调动企事业单位应用管理会计的积极性。上海会同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联合开展以“管理会计助力金融行业健康发展”为主题的金融业管理会计专项立功竞赛活动,集中反映金融业管理会计创新实践成果,发挥管理会计在金融企业的辐射和渗透效应。厦门举办“财税银 益企红”党建品牌之管理会计与财务管理创新案例沙龙展示活动。
(六)提升农村会计核算质量。天津深入调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落地实施情况并形成专项调研报告。黑龙江、广东、新疆等地通过线上平台,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宣传培训。河南、甘肃等地举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培训班。云南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管理工作调研,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管理建章立制。河南指导各县(市、区)财政部门选择一个乡镇或街道办事处作为农村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贯彻落实联系点,并建立沟通反馈机制。山东、河南等地收集梳理常见问题,加大实务操作指导力度。海南研究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委托代理服务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江苏深入村镇实地走访,了解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情况,强化调研成果转化,总结梳理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的做法和经验,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相关工作,提升村级财务管理水平。山东威海市文登区672个村集体经济组织中有643个实行村级账务委托第三方代理记账,有效实现村级账目核算统一,进一步提高村级财务管理水平。
二、会计服务市场更加繁荣
(一)打牢管理制度基础。各地财政部门结合地区实际,加强行业分析研究,出台制度文件,健全行业管理制度体系,不断夯实行业管理基础。
制定专项规划。重庆制发《重庆市注册会计师行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7年)》。浙江出台《推动会计师事务所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2025—2027年)》。四川印发《关于推动注册会计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云南制定《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细化发展举措25项,协同推动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山西、广东、云南、新疆等地出台加强和改进代理记账工作的实施意见与方案。深圳研究制定《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加强会计行业治理的若干措施》。
出台管理办法。山东研究制定《山东省财政厅财会监督结果综合利用办法》,进一步强化财会监督结果的跟踪落实、财会监督结果与财政管理的衔接,以及信用惩戒与信息线索的公开共享,打造治理、执法、结果运用闭环式管理。湖南研究起草《湖南省代理记账机构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广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会计师事务所数据安全管理建设的通知》,明确数据安全管理要求。四川研究制定《会计师事务所负面积分制管理工作方案》,从行政监管、自律监督、日常监管等方面,分类分档设置负面积分标准,对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动态积分管理。云南出台《云南省注册会计师信用评级评价暂行办法》,开展信用评级评价、分类监管,健全行业诚信机制;修订完善《云南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引导激励注册会计师坚持质量导向,强化行业自律管理。
加强分析研究。黑龙江开展注册会计师行业存在问题和强化管理调研、代理记账行业发展现状及对策措施调研,为推动行业立足新形势、解决新问题、完成新任务提出有效措施建议。安徽梳理分析全国各省会计师事务所发展情况,形成《会计师事务所发展三方面问题亟待重视》调研报告;围绕代理记账行业改革与发展开展系列调研,形成专题调研报告。湖北建立全省会计服务业运行月调度分析工作机制,对27家规上企业进行跟踪管理,加强数据分析。广东开展扶持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调研,通过对行业监管部门、会计师事务所、行业专家学者等走访、座谈,广泛征集工作措施,经过联席会议讨论形成促进广东省注册会计师行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初稿。广东选择3家不同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数据安全管理调研,深入了解会计师事务所数据安全管理建设存在问题,听取意见建议。陕西选取部分新成立会计师事务所开展走访调研,实地查看办公环境、了解运营情况、收集意见建议、传达监管要求,督促事务所提升内部管理水平和审计质量,促进事务所增强风险管控能力。甘肃开展“推动中小会计师事务所高质量发展的分类监管路径”调研。福建聚焦代理记账行业发展的制约性问题,形成《加强行业管理,促进代理记账行业高质量发展》课题报告。四川通过发放问卷、实地走访等方式开展全省代理记账行业发展情况摸底调研,撰写行业发展调研报告。
(二)提升监督管理效能。各地财政部门履行主管部门职责,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持续优化审批流程,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有效促进会计服务行业监督管理效能提升。
强化行政管理。各地财政部门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做好会计师事务所、代理记账机构行政许可管理、组织开展年度报备等工作,不断提升政务管理与服务水平。内蒙古组织全区会计师事务所及分支机构开展年度报备线上培训。辽宁细化会计中介机构日常服务管理,依托咨询服务QQ群提供申请材料预审服务。上海持续推进浦东新区“一业一证”改革。江苏探索构建注册会计师行业预警指标体系,围绕超出胜任能力执业、审计报告报备赋码情况、持续符合执业许可条件等方面,对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执业行为进行日常监测。山东制定《服务指南》16项,为经营主体提供明确的政策指引。河南制作《河南省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报备指引(参考)》;修订《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备案及注销执业许可常见问题处理(供参考)》,进一步精简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备案及注销的申请材料,优化办事流程,减轻事务所负担。湖北宜昌开展代理记账机构信用等级评定。福建对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调整网上办事大厅“五级十五同”标准清单,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提升政务服务效率。广东通过梳理内部审核风险点、建立业务办理台账等方式进一步完善境外会计师事务所跨境临时执业许可、境内企业境外上市业务报备等工作流程,提升业务办理规范性;对2021—2023年境内企业境外上市业务报备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对未按规定及时跨境临时执业许可变更的境外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约谈,责令其做好相关变更备案工作。重庆推进“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审批”等“川渝通办”事项落地落实,实现两地通办;实现会计师事务所电子证照移动端电子亮证。西藏对会计师事务所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加强管理,编制事项目录,理顺运行机制,规范办理程序,做到事项名称、申请材料、审批条件、审批流程、承诺时限明晰化。新疆、深圳等地依托当地政务服务网站,推动代理记账机构审批工作统一审批流程,推动代理记账机构规范审批。
强化监督检查。各地财政部门按照财政部加强财会监督统一部署,扎实开展行业专项整治,创新完善监督检查方式,健全协同监管工作机制,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不断净化行业环境。北京推进注册会计师行业、代理记账行业领域非现场监管,通过信息化手段进行数据比对、分析和处理,有效提升非现场监管能力和水平。上海优化会计师事务所无证经营日常管理常态化机制,完善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股东)日常核查机制,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税务局建立事务所设立登记、许可办理全生命周期的协同管理机制,探索相关信息的共享共用,推动证照联动监管。重庆市、区两级财政局通力协作,开展代理记账行业负责人和业务骨干重点培训,及时解决整治工作中的难点疑点问题。山西、浙江、安徽、湖北等地建立健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山西搭建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代理记账三行业“日常监管+专项整治+执业监督+行业发展”一体化管理机制。浙江省财政厅持续深化由省人大财经委、省委网信办、省发展改革委等13个部门参与的注册会计师行业联席会议制度,统筹行业监管工作。安徽省财政厅联合安徽证监局签署《审计与评估机构监管协作机制备忘录》,构建“工作会商、日常工作协作、检查计划协商”机制,推动职能优势互补,形成监管合力。湖北完善联席会议机制、联合监管机制、数据共享机制,构建部门协同、多方联动、社会参与的监管工作格局。
强化行业自律。内蒙古实现自治区、盟市、旗县行业协会一体建设,会员规模不断增长。安徽省、市、县代理记账行业协会加强联动,通过“请进来、走出去”培训,财务软件公司、金融机构链接及案例分享等模式,促进会员资源共享。云南、青海等地依法依规组织完成注册会计师协会换届工作。黑龙江、安徽、山东、青海等地加强行业诚信建设。其中,黑龙江组织全省新批注册会计师开展集中诚信宣誓活动,并将职业道德教育列为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和行业党校培训的必修课。安徽制定贯彻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建设纲要工作方案和重点任务推进表,开展签订一份诚信执业承诺书、开展一次风险警示教育、举行一次诚信宣誓仪式“三个一”活动;发布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案例及业务办理风险提示。山东建立诚信档案系统,录入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不良记录、提示记录、良好记录;指导协会制定行业《内部治理指南》《诚信公约》《黑名单制度》,开展“诚信亮证节”等活动。青海组织开展述职考评、赠书活动、诚信宣誓、签订行业自律公约、底稿观摩点评、业务底稿质量辅导等活动,引导事务所规范执业。黑龙江对受到行政处罚的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进行行业惩戒,加大行业自律监管的警示震慑作用。吉林、云南、甘肃、青海、青岛等地持续推动党建引领行业发展。甘肃对全省2023年度业务收入比上年度降幅超过20%的18家会计师事务所逐一进行电话访谈,分析原因并提出工作建议。
(三)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各地财政部门积极引导中介机构加强内部管理,支持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提升中介机构执业能力,并探索新招实招,出台扶持政策,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提升执业质量与管理水平。天津积极宣传培训《会计师事务所数据安全管理暂行办法》,指导会计师事务所建立健全数据安全管理制度,提升会计师事务所数据安全管理水平。江苏推动实现一体化管理检查评估结果作为省内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排名的重要依据。湖北出台《〈加强会计师事务所基础性标准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方案》,推动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基础性标准体系强化内部管理,提升执业质量和服务能力。陕西举办“三秦会计大讲堂”——注册会计师行业法制专题报告会,深度解读加强财会监督背景下的会计师事务所法律风险防控与合规经营,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提升管理能力和水平。深圳探索研究会计师事务所智能化审计辅助工具,指导市注协完成多项专项审计报告模板制定和专项审计招标信息采集平台搭建,进一步加强行业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质量。河北优选70家代理记账机构打造代理记账基础工作规范施行示范单位,以点带面打造样本,督促和引导全省代理记账机构规范承揽和开展业务。
强化政策扶持引导。北京搭建企业与重点区域对接沟通平台,每季度组织召开区域政策解读会,向会计师事务所详细介绍区域招商引资政策;对会计师事务所设立自贸区分所开通“绿色通道”,进一步提升城市副中心、丽泽商务区等市级重点发展区域内专业服务水平,形成产业区域聚合效果。安徽以安徽(合肥)法务区创建为契机,推动立信等4家安徽分所入驻法务区窗口。山东加强代理记账机构与村级财务合作,鼓励市县探索村级账务委托第三方代理记账模式。海南举办厅局长与企业面对面解读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政策活动。重庆建设“重庆市江北嘴会计产业园”,推动会计产业集聚,培育融合发展新业态。北京、甘肃支持会计师事务所参加2024年中国品牌日线下活动。宁波推动将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指标列入“宁波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行动计划(2021—2025)”和宁波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百千万”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7)。
支持行业人才队伍建设。黑龙江组织开展报表审计实操、高新企业审计等17期面授培训班。安徽修订《安徽省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对高端培训范围进行扩大和延伸,搭建面授培训和网络培训相结合、自办培训和远程培训相结合,覆盖全面、互为补充的培训格局。山东引导行业协会开展校园宣讲,激励在校生报考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购进高顿教育专业阶段6个科目的名师录播课程,向全省考生免费开放。山东举办省级代理记账行业培训班,邀请专家对全省大中型代理记账机构和行业协会进行线下培训,规范业务流程,提升业务能力。甘肃组织45岁以下中青年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围绕中小所生存与发展核心问题进行研讨,鼓励中青年合伙人主动作为、诚信执业,提升服务能力。甘肃组织注册会计师参加2024年青海送教援教面授培训班,充分发挥先进典型正面引导作用。甘肃通过开展校企合作论坛、签署合作意向书、举办校园招聘和行业宣传推介活动等方式,推动省内会计师事务所与高校开展合作,畅通人才培养通道。
三、会计人才素质明显提升
(一)做好人才考评工作。组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地财政部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各级责任、周密安排部署、强化服务保障,持续保持打击考试作弊高压态势,圆满完成202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河北、山西、吉林、福建、江西、广西、重庆、新疆等地主要领导靠前指挥,亲临一线对考试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辽宁、湖北、广东等地印发考试工作指引、巡考工作手册等,详细指导各地考试管理机构标准化组织考试。河北提前做好考场消防用电等隐患排查和应急演练。北京、河南、重庆、西藏等地考前强化人员培训,将考试职责落实到岗、压实到人。甘肃对14个市州和兰州新区2024年度考试组织实施情况进行整体评价,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鼓励鞭策各市州继续做好考试考务工作。河北、河南等地加强诚信考试宣传教育。北京、天津、黑龙江、广东、重庆、宁夏、青海等地协调公安、工信等部门协同防范打击高科技考试作弊。河北、山东、安徽、贵州等地加大巡视巡考督查力度。辽宁、山东等地运用大数据将打击作弊关口前移,加强入场检查,强化监控配备。各省级财政部门持续开展高级资格考试集中评卷,并首次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中级资格考试集中互评试点,其中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海南、四川、贵州、云南、甘肃受到财政部表扬。江苏将8万份会计职称考试证书邮寄给考生,实现考生“零跑腿”。云南推动会计类考试考务费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全覆盖。河北、福建、山东、河南、重庆、大连、深圳等地通过发送考前提醒短信、提供考试指引、设立考试咨询热线、部署交通保障措施、开辟绿色通道、提供现场医疗服务、开放校内餐厅等“爱心助考”活动,为考生营造暖心、贴心、安心的考试环境。青岛组织“党员护考队”服务考生。广东、海南等地稳妥有力应对超强台风“摩羯”对中级资格考试可能造成的影响,协调公安、应急、三防、电力、疾控、无线电等部门,及时调整考试安排,确保考试顺利进行。西藏面向考生,组织开展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前培训班。
开展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各地财政部门持续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严把评审质量,扎实做好会计职称评审工作。北京解决部分中央单位会计人员在京评审需求。山西采取录播视频讲解和咨询电话答疑解惑等方式,助力申报人员顺利完成评审材料网上报送。黑龙江落实总会计师认证制度,推动用人单位科学选聘总会计师。江苏实现网上对申报人员学术成果全覆盖查重。浙江修订《浙江省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指引(2024版)》。天津、辽宁、安徽、山东、河南、广东、四川、青海等地适应新形势下各方面对高层次会计人才标准的更高要求,研究修订完善会计师评审条件,评价标准更加科学规范。四川、重庆等地制定完善评审评价指标体系。天津、辽宁、广东、广西、重庆、深圳等地加强专家库建设,及时充实、更新评审专家。安徽取消评审纸质送审,提升服务对象获得感和满意度。天津全面采用现场答辩方式,确保职称评审公平公正。辽宁坚持量化评审、答辩环节“随机匹配”专家,提高评审的公平性、公正性。吉林、陕西等地依托评审系统,通过“盲评”开展评审工作,确保评审过程和评审结果合规有序。广东加强年度高(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全流程监督,确保评审公平公正。青海省财政厅主动邀请省政协委员、驻厅纪检组和厅机关纪委全程监督,评审专家和工作人员统一签订保密承诺,工作分段负责、全程封闭管理、现场录像录音。江西按照“分类评审,定向使用”的原则评审选拔基层类高级会计师,激发基层会计人员干事创业热情。福建开展全国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毕业学员认定正高级会计师工作。
(二)加强人才教育培养。制定培养方案,完善培养机制。北京完善会计行业人才评价、选拔、培养、应用闭环管理机制。河北、内蒙古、深圳等地制定印发高层次财会人才选拔培养方案,完善高层次财会人才培养机制。山西持续推动“一体、两评、三班、四合”会计人才特色培养模式。辽宁制发《辽宁省推进会计人才振兴的若干措施》。江苏研究推进高端会计人才建设的政策措施,按照全省一盘棋的思路,探索“多维度、重应用、提能力”的高端会计人才培养使用机制。浙江完善会计人才队伍建设制度体系,研究出台《关于全面加强会计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提出贯通会计人才选、育、管、用、留18项工作举措;制定印发《浙江省会计人才队伍培训培养行动计划(2024—2027年)》,构建层次分明、定位清晰、高效有序的会计人才培训培养项目体系;完成《浙江省新时代高素养会计人才队伍建设研究》课题研究,为健全会计人才队伍建设提供参考借鉴。安徽开展高端会计人才赋能长三角新质生产力一体化发展战略课题研究,为高端会计人才培养提供理论支撑和实践指导。湖北、厦门等地完善分类、分层的会计人才培养体系。陕西建立以三家国家会计学院为主,国内知名财经类高校为辅的多个会计人才培养基地,不断加强沟通合作,构建共同培养的良好机制。福建、山东济南等地将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列入全省(市)人才工作重点任务。
实施人才培养项目,打造地区特色品牌。各地财政部门组织推荐财会人才参加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同时结合地区实际,开展高端人才培养项目,打造特色品牌。广东部省校协同发力,推动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粤港澳大湾区高端班)正式落地。江苏推动会计人才被确定为第七期“333工程”高层次人才第三层次培养对象。上海、江苏、浙江、安徽联合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连续两年举办高端会计人才联合集训,促进长三角地区人才联合培养与交流融合。浙江创新开展首期会计青年英才培养项目。湖南实施省财会金融领军人才项目。海南举办海南省历期会计领军优秀人才继续教育培训班。云南加大与云南大学、云南财经大学等省内高校合作交流,探索建设会计学拔尖创新班、开展会计高级研修项目。河南、湖北武汉等地开展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金榜”考试跟踪培养。山东青岛实施“固本强基”和年轻干部“青苗培优”计划,举办高层次财会人才培训班和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培训班。吉林创新开展首届行政事业单位财会知识大赛。青海协调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以“送教上门”方式,选派优秀师资赴西宁为“昆仑英才·高端会计人才”学员开展专题培训。
创新继续教育模式,完善继续教育管理制度。各地财政部门不断健全继续教育机制,完善继续教育内容,丰富继续教育形式,严格学分与继续教育机构管理,强化继续教育结果使用,充分发挥继续教育对会计人才培养的支持作用。北京、黑龙江、重庆等地将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纳入继续教育课程。上海开展继续教育网络机构2023年度评估工作,开展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过程监管,督促网络机构提高继续教育质量。青海修订《青海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山东强化数据共享,对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初步达成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两个学习平台的数据共享对接方案。重庆问卷调查1524名高会学员,不断提升培训精准度。四川研究制定会计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机构教学质量评价办法及评分表,按年度从师资管理、教学质量、技术水平、管理质量、特色指标以及扣分项目6个方面对网络培训机构进行量化评分,引导机构全面提升培训质量。陕西、宁夏等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机构,持续优化继续教育培训资源配置。
广泛开展业务培训,提升基层会计人员专业水平。黑龙江通过网络直播开展会计人员典型失信案例警示教育,依托“黑龙江省会计网”广泛开展财会人员防范网络诈骗警示宣传。河北开展农村基层会计政策宣讲活动,集中对会计法及财政支农政策等热点问题进行讲解。内蒙古举办全区企业高级财务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班。江苏组织开展南京、无锡、常州、淮安、宿迁、盐城等地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高级财务管理人员培训班,服务地方产业发展。浙江通过直接举办或支持推动部门组织培训,分层分类提升会计人员适岗能力。山东与浙江大学、西南财经大学等国内知名学院加强合作,对单位总会计师、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业务骨干等人员进行培训。河南举办省内上市后备企业和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财务专题培训班。湖北举办财务业务骨干综合素质提升培训班。湖南持续推进财会师资力量培训“青蓝工程”,为基层培养“小专家、小老师”。四川组织开展会计人员岗位胜任能力提升培训,分设高层次会计人才班、基层财会骨干班、会计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班。重庆建设“会计名家有约”公益性学习平台,打造全市高级会计人才学习交流、开拓视野、锻炼能力、展示风采的平台。西藏针对基层(村级)财务人员、国有企业财务人员、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的不同级别专业能力水平,设置相应的课程内容,加强全区财务管理人员能力建设。新疆举办自治区高级会计师培训班。
(三)创新人才使用激励。健全会计人才激励机制。北京推动“两师”行业人才落户,科学设置行业推荐标准,梳理重点用人主体清单推送市人才局,覆盖31家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和15家资产评估机构。浙江健全会计人员激励机制,制定全省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工作方案,组织专家现场评审,完成全省100名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加强对会计人员的激励引导。山东枣庄出台《会计领军人才后续跟踪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引导激励会计领军人才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湖北召开省先进会计工作者表彰大会,对100名省先进会计工作者进行宣传表彰。湖北宜昌打造“宜昌三学财会”品牌,推选“学习型”科室、“学者型”财会工作者、“学术型”会计师事务所,树立会计行业先进典型。安徽首次将高端会计人才纳入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目录,享受B或C类待遇保障。福建推荐2020年至2024年已毕业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全国高端会计人才免申即认为省高层次人才B类人才。陕西召开全省先进会计工作集体和先进会计工作者表彰大会,持续发挥榜样引领作用,激励会计工作者崇尚诚信、勤奋敬业。
优化高端会计人才使用。吉林带领高端会计人才开展政府会计公益讲堂、入驻红色孵化器企业等活动,服务全省贯彻执行会计准则制度。山东依托国家会计学院加强高端会计人才培养使用,指导形成多篇优秀论文学术成果,为行业理论研究、建设发展做出积极贡献。浙江依托会计学会成立省、市两级会计领军(高层次)人才委员会,省市联动组织“三服务”活动19场,为1000家企业提供服务。广东组织高端会计人才参与《广东财会》编审工作。云南组织领军人才参与省内制度办法研究,深入用人单位开展领军人才跟踪培养,探索人才使用新模式。福建引导省内会计人才参与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质生产力、会计数据资产、ESG报告等重点领域和会计前沿课题研究,参与会计准则制度建设与实施,承担“独角兽”“瞪羚”企业发展研究、财政绩效评价、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检查等专项工作。江西鼓励高端会计人才通过公开授课、课题研究、研讨交流等方式,进企业、进高校、进单位。四川选取专业知识过硬、实践经验丰富的高端会计人才组成师资团队开展服务基层活动,到市(州)开展公开授课并进行研讨交流,把脉指导基层财务会计工作。
四、会计信息化建设成效显著
(一)深化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试点工作。2022年以来,各地财政部门大力支持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试点工作,扎实做好属地试点单位的组织、指导和督促,共组织248家地方单位参与试点,为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广泛的社会引导。
加强统筹指导。河北、山东等地印发工作通知,扩大试点范围,开展专题培训,建立工作交流机制,督促指导试点单位做好相关工作。浙江在全省域探索验证不同会计主体、不同条件下的电子凭证全流程无纸化应用实现路径,直接参与试点单位覆盖所有市、县(市、区),针对中小微企业的“代理记账云平台—代理记账机构—委托代理企业”全链条试点模式覆盖所有设区市。湖南、广西等地通过强化服务、跟踪督促、做好保障等措施,圆满完成试点任务。
积极组织宣传。北京、上海、福建、河南、湖北等地多次组织试点动员部署会、线上专题辅导培训,搭建试点单位经验交流平台,帮助加深对试点工作的理解和把握。广东、陕西、宁波等地加强与地方税务部门、档案管理部门工作协同,多次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座谈,共同指导推进地方单位的试点工作。天津、安徽、山东、湖南等地加强宣传引导,及时整理试点常见问题解读,邀请试点成绩突出单位作案例分享,保障试点工作快速开展。
发挥平台优势。天津津南区依托预算一体化平台,搭建集“预算执行—财务核算—档案管理—财会监督”于一体的平台系统。河北搭建省级数据接收平台。内蒙古包头、内蒙古乌海、广东等地立足数字财政建设成果和预算一体化系统建设基础,主动将预算单位财务管理系统列入试点平台范围,实现电子凭证从接收、解析、查验、支出报销到国库集中支付、单位会计核算、电子会计档案归档的全流程线上化。江苏南通建设会计凭证综合业务服务平台,创新实现“一库两中心三平台”的标准应用推广模式。新疆依托“自治区一体化数据资源服务平台”,建设具有数据收集、分发和校验功能的电子凭证会计数据平台。
(二)开展小微企业增信会计数据标准扩大试点工作。2024年,北京、河北、湖北、山西、上海、浙江、安徽、湖南、四川等9省市开展小微企业增信会计数据标准试点工作,推动聚合包括电子凭证的财银税票数据和相关业务数据,提升小微企业会计数据质量,实现传统会计服务职能转型,服务普惠金融落地。
制定试点方案。北京、河北、上海通过研究制定试点方案,印发工作通知,与金融管理部门、金融机构、代理记账机构、技术支持单位等建立工作机制,探索试点应用场景,解决数据交互卡点等,推动小微企业以数增信、提升信贷融资服务获得感。
推动平台建设。四川通过建设“普惠通”数据平台,应用增信标准,搭建数据共享互联通道,已实现财务数据规范化采集、代理记账管理、信贷产品宣传以及信贷服务申请功能。湖南依托财信金控集团搭建小微企业会计数据聚合平台,依托财信下属湖南征信开展征信建模,依托湖南银行开发相应的信贷产品,并充分发动市县及代账机构参与。
建立联动机制。山西依托云会计平台先行先试,建立“财政+平台+企业+银行”对接互动机制,以会计数据增信替代抵押担保等传统增信模式,有效发挥会计信息在服务资源配置和宏观经济管理中的作用,助力破解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壁垒。湖北在2023年试点成果基础上,推动试点范围由襄阳扩大至全省,并指导襄阳会计服务平台升级改造,推动平台与省中小企业融资信用平台(鄂融通)等省级平台对接,促进会计数据与全省涉企信用信息、政务信息、公共服务信息共享。安徽协调推动用友、阜阳市财政局、省代理记账行业协会,分别围绕“线上信贷申请”“医保行业数据”“代账平台优势”开展试点。
实现数据增信。湖北在襄阳市成功试点的基础上在全省全面开展试点工作,基于会计数据增信模式为120家小微企业授信2亿元,发放贷款1.36亿元。山西云会计平台服务企业达到9.2万余家,享受财政补贴的小微企业4364家,小微企业授信金额合计达到2.3亿元,放款金额合计达到1.1亿元。浙江发挥税友亿企赢、诺诺云代账等代理记账云平台辐射超百万小微企业的优势,在其原已开展数据增信的基础上,指导其应用数据标准提高增信效果。浙江金华结合小微企业增信标准和企业财务报表数据标准,依托“浙企一表通”平台,为32家企业在金华银行等3家银行获得增信贷款5164万元。
(三)优化完善信息化管理平台。各地财政部门积极配合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全国代理记账行业监管服务平台、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三大平台)的开发优化和运行使用,扎实做好三大平台的宣传、引导、培训等工作,有力开展审计报告验证码应用推广、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数据清理、各省会计人员管理平台相关数据迁移与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等工作,及时反馈问题和建议,切实落实好共建共用三大平台的责任。同时,各地区(部门)积极拥抱数字化浪潮,打造地区管理系统,探索智慧管理新路径。
加强审计报告验证码应用推广。北京市财政局与市国资委、金融监管总局北京监管局联合印发《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实施方案》,并与市经信局、市民政局、市科委等审计报告使用单位建立密切联系,及时共享审计报告赋码查验信息和问题线索;持续深化金融领域、专精特新、民非组织和社团年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等领域应用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力度。黑龙江深化审计报告查验,制发《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完善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的通知》,实现优质中小企业审计报告赋码查验全覆盖;紧盯项目、资金、资产评估和企业认证等领域,制发“加强财政管理中审计报告赋码查验工作提示”。浙江组织开展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报备赋码专项督导,分期分批对全省280余家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报备赋码培训,实现全省审计报告报备赋码率100%。安徽出台《加强审计报告查验 完善省级工信领域涉企政策资金管理的通知》,将审计报告查验工作贯穿到资金申报、管理、服务全过程,推动资金规范安全高效使用。江西通过开展会计师事务所主要负责人集中约谈、加大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报备情况监督检查力度、完善审计报告报备退回管理、强化赋码报备情况比对核查、设置举报窗口、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做好审计报告报备赋码自查整改等举措,进一步加大省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报备赋码工作力度。山东对审计报告赋码滞后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一对一指导,在全省范围内推动实现审计报告赋码全覆盖。湖南采取设立咨询专线、开展业务培训、加强督导核查等手段推动会计师事务所加大报告赋码工作力度。广东持续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中审计报告报备赋码全覆盖工作,截至2024年底,实现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报备赋码率和法定业务审计报告报备赋码率两个100%。
提升行业监管与服务质效。河北改版会计服务平台,系统梳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会计师事务所审批等热点问题,设置智能问答、提高回复效率,拓宽咨询服务渠道。上海探索建立本市境外会计师事务所管理系统,加强临时执业许可的日常监管;全面升级本市代理记账机构事中事后综合监管系统,进一步提升分类监管应用成效。浙江迭代完善“会计智慧服务”应用,建设“会计智慧服务”政务服务应用,并上架“浙里办”,持续完善行业机构查询评价功能,丰富查询内容,优化选聘参数和授权查询机制。广东根据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数据设立会计师事务所注销台账,记录注销原因,跟踪注销后原有注册会计师流向,及时挖掘行业存在问题,完善行业管理工作。重庆探索运用综合画像技术对全市会计管理工作进行可视化管理,将会计人员管理情况、会计专业技术考试情况、会计师事务所和评估机构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建设情况按规模、增幅动态呈现,跨年度、跨区县运行监测,切实提高会计管理工作效能和水平;完善“继续教育学习管理平台”,通过大数据局IRS系统,将财政部门负责的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与人社部门负责的公需科目学习情况完成数据对接,实现信息共享。新疆在“新疆会计人员服务平台”上增加自治区会计专家库管理模块,完善专家入库申报、审核、公示、入库管理等一整套流程,实现专家选拔入库信息化动态管理。
提升会计工作信息化水平。山西大力推动云会计平台推广应用,指导市县财政部门做好云会计宣传引导,发挥好云会计服务辐射作用,以代理记账服务的“小切口”助企降成本、提质量,以业财融合服务的“大平台”帮企增效能、扩融资,力促企业纾困解难和转型发展。安徽推进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与会计核算云平台对接,实现资产、财务等数据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广西推进全区大中型企业实施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XBRL)工作,组织全区12家XBRL实施企业开展2024年XBRL财务报告集中校验和研修工作,促进企业不断提高XBRL实施质量,推动会计信息化和财务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宁波印发《会计数智化试点等项目管理办法》,以数字化为引领,安排专项资金,鼓励企业应用新技术手段、新会计工具,建设财务共享中心、业财融合一体化系统、电子会计档案系统等。
五、会计学会工作稳步加强
地方财政部门指导地方会计学会紧密联系广大会计工作者,不断加强内部管理,积极开展课题研究、学术交流、会员服务等工作,充分发挥会计学会理论先导、政策宣传、知识传播、人才培养的作用。
(一)加强自身建设。天津筹建轨道会计工作专业委员会,搭建会计专业服务平台,增强轨道交通企业财务管理和风险管控能力,助力企业健康发展。辽宁制定《第八届理事会发展规划》,科学谋划学会发展。上海、江苏、云南、青海等地圆满完成学会换届工作。安徽研究推进省会计学会改革,加强与国企、金融企业、上市公司、民营企业、会计中介机构以及高校、医院等联动,新设会计赋能高质量发展等专业委员会、新增会员单位和个人会员、增强学会服务功能。
(二)促进学术交流。天津举办“数据驱动 智能运营”数据资产管理激发数据要素价值论坛、天开园“数聚天开 数赋津彩”论坛、“推动数据资产核算和管理”圆桌会议等活动,助力企业做好数据资源会计核算。山东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会计改革重点问题,组织开展优秀论文评选活动,全年发行《齐鲁珠坛》23000册,财会理论研究阵地更加活跃、水平持续提升。江苏举办第八届智慧会计高端学术年会,聚焦“人工智能、自主会计知识体系与新质生产力发展”,多角度探讨在新质生产力背景下,如何通过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应用构建中国自主会计知识体系。河南举办河南省第一届、第二届会计改革发展论坛,开设“中原会计大讲堂”并制定管理办法,邀请理论界专家学者、实务界业务骨干作主旨报告,传播会计新理论、新思想、新观念,交流分享会计理论研究新成果、会计实务新做法。
(三)强化课题管理。天津组织对122项申请项目进行立项答辩,择优立项,严格管理。内蒙古制定印发《内蒙古会计学会课题管理办法》等8项制度文件;组织开展内蒙古会计学会2024年课题选题、申报、评审、公示、公告等工作。黑龙江高标准完成2024年度黑龙江省会计学会科研课题123项,有力推动社会智库服务龙江振兴发展大局。河南围绕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会计改革与发展等重点领域,组织做好会计领域软科学课题立项、结项和财政后补助,引导会计人员从理论研究向解决现实热点难点问题转型,全面提升课题研究质量和水平。新疆组织申报成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财会研究专家工作室”,研究完善专家工作室运行工作机制,规范管理课题研究。
六、会计对外交流合作不断深化
(一)推动会计师事务所“走出去”,提升国际化能力。部分地方财政部门以培育国际一流会计师事务所为目标,支持本土会计师事务所“走出去”,承接跨境业务,提升国际化能力。北京建立出海企业与会计师事务所对接机制,向市商务局“京企走出去综合服务平台”推荐22家会计师事务所,向市政府“北京国际版门户网站”推荐90家会计师事务所,为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提供咨询、政务、专业服务等综合服务信息。上海对已开展对外投资、加入国际网络、境外业务宣传等活动的5家会计师事务所给予17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浙江将会计师事务所编入浙江省跨境服务机构及境外经贸合作区手册序列,帮助天健、中汇事务所纳入浙江省跨国“领航企业”、省境外投资企业协会服务范围,引导事务所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与企业“共同出海”、共同成长。山东引导全省百余家执业机构“走出去”,参与数百家(次)山东企业在港澳台及海外的上市等服务;组织行业代表参加“2024年海峡两岸暨港澳地区会计师行业交流研讨会”;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与香港商界会计师协会、香港华人会计师公会签订长期合作框架协议,与世界华人会计师联盟签署了结盟合作意向书,在推动本地会计师事务所国际化发展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
(二)加强国际化人才培养,提升国际影响力。山西高标准承办国际会计准则会议,筹备并顺利召开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新兴经济体工作组第二十七次全体会议,来自阿根廷、巴西等11个国家会计准则制定机构的近50名代表作为工作组成员参会。北京制定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培养方案。四川、重庆聚焦服务对外开放“一带一路”建设,联合建立国际化会计高端人才选拔培养机制,完成川渝两地首批国际化会计高端人才选拔工作。安徽积极对接国家会计学院,在省高端会计人才集训中突出强化国际化课程设置。广西依托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承办全国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优势,加大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力度,启动第二期广西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并组织首次集中培训。
七、会计管理工作机制持续强化
(一)拓宽宣传交流渠道。上海持续编发《会计工作简报》,强化市区两级会计管理部门间的业务交流与经验分享,树立高效、便捷的会计服务理念,提升会计管理整体工作水平。内蒙古举办首届“草原杯”珠心算展示活动,保护好、传承好、发展好珠算非遗文化,推动其在会计教育、财务管理等领域的广泛应用。江苏启动省会计史馆筹建工作,依托丰富的会计历史文化和史料资源,多维度、全方位地展示江苏会计的历史、成就和贡献,弘扬江苏会计文化。
(二)完善社会参与机制。新疆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会计专家库管理办法》,公开选聘自治区会计专家库专家。河北、天津、厦门等地开展会计咨询专家选聘工作。河南在全省范围内建立601家会计工作联系点,实现了省、市、县级全覆盖;印发《关于建立会计工作联系点制度的实施方案》,指导督促各级财政部门用好会计工作联系点,提升会计管理效能和质量。厦门探索建立融合市区财政部门、预算单位、厦门大学、厦门国家会计学院、集美大学、会计咨询专家、会计工作联系点和8个会计社团的地方会计服务管理体系新机制,有效提升会计管理服务团队的凝聚力、战斗力和综合服务能力。
(三)开展地区交流合作。北京、天津、河北签署《京津冀会计管理服务工作协作机制(试行)》,深化三地合作,共同破解三地会计行业管理发展的问题,助力京津冀协同发展。上海、江苏、浙江、安徽会同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共同签署《长三角会计管理工作合作备忘录》,持续深化长三角区域会计管理工作协同发展,共同提升区域会计管理水平。四川、重庆举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会计论坛,凝聚川渝会计行业合力。山西组织省市两级会计管理相关人员赴浙江、江苏、宁波等省市财政部门深入学习调研。云南组织16个州(市)开展全省会计管理工作座谈交流,汇编印发各州(市)“十四五”会计管理工作总结、特色亮点和经验做法。
(财政部会计司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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