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用户服务 > 过刊查询 > 过刊查询中国会计年鉴 > 中国会计年鉴2025年卷 > 中国会计年鉴2025年卷文章 > 正文时间:2026-02-10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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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建设情况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包括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2024年,在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建设方面,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8号——财务报表列示和披露》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9号——非公共受托责任子公司的披露》;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国际会计准则第7号——现金流量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号——首次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金融工具:披露》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合并财务报表》进行了小范围修订;发布了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项目总结、金融工具减值实施后审议反馈意见公告以及国际收入准则实施后审议项目总结和反馈意见公告;发布了《企业合并——披露、商誉及其减值(征求意见稿)》和《权益法会计(征求意见稿)》等8个准则项目的征求意见稿。在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建设方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发布了《使用全球财务报告倡议组织标准和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报告温室气体排放时的互操作性考虑》《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与欧洲可持续报告准则的互操作性指引》以及《采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国际财务报...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建设情况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包括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2024年,在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建设方面,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8号——财务报表列示和披露》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9号——非公共受托责任子公司的披露》;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国际会计准则第7号——现金流量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号——首次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金融工具:披露》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合并财务报表》进行了小范围修订;发布了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项目总结、金融工具减值实施后审议反馈意见公告以及国际收入准则实施后审议项目总结和反馈意见公告;发布了《企业合并——披露、商誉及其减值(征求意见稿)》和《权益法会计(征求意见稿)》等8个准则项目的征求意见稿。在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建设方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发布了《使用全球财务报告倡议组织标准和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报告温室气体排放时的互操作性考虑》《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与欧洲可持续报告准则的互操作性指引》以及《采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首份区域性指南》等文件;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发布了《议程优先事项的咨询反馈意见公告》。
一、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有关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建设情况
(一)发布《企业合并——披露、商誉及其减值(征求意见稿)》。3月,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了《企业合并——披露、商誉及其减值(征求意见稿)》,改善主体以合理的成本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收购的信息,帮助投资者更好地评估管理层的收购决策和收购业绩。拟议的修订主要涉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3号——企业合并》的披露要求和《国际会计准则第36号——资产减值》中的减值测试。
(二)发布《对第三版中小主体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的补充(征求意见稿)》。3月,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了《对第三版中小主体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的补充(征求意见稿)》,拟根据完整版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中的供应商融资安排及外币缺乏可兑换性有关会计处理要求,对中小主体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进行相应修订。
(三)发布《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8号——财务报表列示和披露》。4月,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8号——财务报表列示和披露》,生效日期为2027年1月1日,允许企业提前采用。该准则聚焦利润表的改进,提出了划分损益类别、增加小计项目、细化表内项目披露、规范管理层业绩指标披露等新要求,同时对现金流量表和资产负债表进行了有限修订。
(四)发布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项目总结。4月,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了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项目总结,标志着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正式终止该项目。
(五)发布《可再生电力合同(征求意见稿)》。5月,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了《可再生电力合同(征求意见稿)》,拟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金融工具:披露》进行修订,旨在解决现有的可再生电力合同的会计处理问题,以确保财务报告更如实反映可再生电力合同对企业的影响。
(六)发布金融工具减值实施后审议反馈意见公告。5月,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了金融工具减值实施后审议反馈意见公告,总结了在2022年至2024年期间开展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中金融工具减值会计处理规定的实施后审议工作的完成情况以及相关结论,评估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中金融工具减值会计处理规定的实施效果。
(七)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金融工具:披露》进行小范围修订。5月,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完成了对金融工具分类和计量的修订项目,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金融工具:披露》进行修订。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明确金融资产的分类、增加披露要求以提高投资者对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和具有或有特征(如与ESG挂钩的目标)的金融工具投资的透明度。
(八)发布《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9号——非公共受托责任子公司的披露》。5月,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9号——非公共受托责任子公司的披露》,生效日期为2027年1月1日,允许企业提前采用。该准则规定了满足适用条件的非公共受托责任子公司允许采用的简化披露要求,要求该类子公司无须采用其他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的披露要求(除特殊情况外),但应采用其他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示要求。
(九)发布《财务报表中的气候和其他不确定性(征求意见稿)》。7月,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了《财务报表中的气候和其他不确定性(征求意见稿)》,拟通过8个示例说明企业在财务报表中报告气候和其他不确定性影响时应当如何应用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这8个示例聚焦于重要性判断、假设的披露、估计的不确定性、分解信息等方面。
(十)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号——首次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金融工具:披露》《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国际会计准则第7号——现金流量表》进行小范围修订。7月,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完成年度改进项目,发布了《年度改进(第11卷)》,并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号——首次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金融工具:披露》《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国际会计准则第7号——现金流量表》的有关要求进行小范围修订,仅限于澄清国际会计准则的措辞,纠正相对不重要的预期之外的结果、疏忽或者国际会计准则规定之间的冲突。《年度改进(第11卷)》中的小范围修订将于2026年1月1日起生效,允许企业提前执行。
(十一)发布《转换为恶性通货膨胀经济下的列报货币(征求意见稿)》。7月,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了《转换为恶性通货膨胀经济下的列报货币(征求意见稿)》,拟对《国际会计准则第21号——汇率变动的影响》进行修订,旨在提升以恶性通货膨胀经济货币列报的财务报表信息的一致性和有用性,减少与折算为恶性通货膨胀经济货币有关的会计实务多样性,提高不同企业之间以及不同国家和地区之间的财务报表的可比性,并为受到此事项影响的企业制定简单且符合成本效益原则的会计处理要求。
(十二)发布《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9号——非公共受托责任子公司的披露〉的修订(征求意见稿)》。7月,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了《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9号——非公共受托责任子公司的披露〉的修订(征求意见稿)》,拟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9号——非公共受托责任子公司的披露》进行修订,主要就2021年3月至2024年5月期间发布的财务报表列示和披露、供应商融资安排、国际税收改革——支柱二立法模板、外币缺乏可兑换性、金融工具分类和计量、管制资产和管制负债等项目所形成的新准则或新修订的简化披露要求征求意见。
(十三)发布《权益法会计(征求意见稿)》。9月,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了《权益法会计(征求意见稿)》,拟对《国际会计准则第28号——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修订,旨在通过解决权益法应用问题以减少实务中的多样性,并提升《国际会计准则第28号——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的可理解性。
(十四)发布国际收入准则实施后审议项目总结和反馈意见公告。9月,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了国际收入准则实施后审议项目总结和反馈意见公告,总结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客户合同收入》实施后审议项目工作完成情况以及相关结论。
(十五)发布《准备——针对性改进(征求意见稿)》。11月,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了《准备——针对性改进(征求意见稿)》,拟对《国际会计准则第37号——准备、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进行修订,内容涉及现时义务确认条件的修订、与计量准备(即预计负债)应包含的成本有关的修订和折现率规定的修订。
(十六)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金融工具:披露》进行针对性地修订。12月,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完成了电力购买协议项目,发布了《涉及依赖自然能源生产电力的合同》,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金融工具:披露》进行针对性地修订。澄清了涉及依赖自然能源生产电力的合同是否能适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的“自用”要求,明确了如果将此类合同指定为套期工具则可适用套期会计要求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并增加了新的披露要求。
二、有关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建设情况
(一)积极推动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与其他国际标准间的互操作性。1月,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与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RI)联合发布了《使用全球报告倡议组织标准和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报告温室气体排放时的互操作性考虑》,分析了双方在温室气体排放披露要求方面的一致性。5月,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和欧洲财务报告咨询组联合发布了《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与欧洲可持续报告准则的互操作性指引》,分析了双方在一般要求以及气候相关披露方面的兼容性及各自独有的额外披露要素。
(二)发布《采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首份区域性指南》。5月,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发布了《采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首份区域性指南》,总结了各国家或地区在规划其采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的路径时可以考虑的因素,并明确后续将评估各国家或地区可持续披露准则的监管或法律地位、与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的一致性程度、适用的目标主体范围、信息披露位置、覆盖的报告主体范围、要求遵循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的情况、生效日期、过渡性豁免、对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的修改以及额外披露要求等方面,以对各国家或地区的准则制定路径进行描述。
(三)发布《议程优先事项的咨询反馈意见公告》。6月,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发布了《议程优先事项的咨询反馈意见公告》,决定将推动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的实施作为2024年至2026年的首要任务,并将提升可持续核算准则委员会行业分类标准(SASB标准)的国际适用性以及启动新的研究和准则制定项目作为重点任务推进。在新项目研究方面,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计划优先开展生物多样性、生态系统和生态系统服务项目以及人力资本项目。此前,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曾于2023年5月发布了《议程优先事项的咨询(意见征询稿)》,开启成立以来的首次议程咨询工作。
(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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