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用户服务 > 过刊查询 > 过刊查询中国会计年鉴 > 中国会计年鉴2025年卷 > 中国会计年鉴2025年卷文章 > 正文时间:2026-02-10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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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会计工作
202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会计管理工作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财政工作全局,立足“管制度、管行业、管队伍”基本职能,推动各项工作实现新跨越,为中国式现代化新疆实践贡献会计力量。
一、提升会计管理法治化水平
(一)开展新修改会计法宣传培训。印发《关于做好新修改会计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明确总体要求、工作任务和组织实施具体要求,部署全区推动新修改会计法的宣传贯彻实施工作:将新修改会计法列入自治区财政厅党组重点学习内容;通过新疆会计人员服务平台加载新修改会计法以及系列解读,同时转发给各地财政局、全区会计师事务所以及自治区高端会计人才等,形成良好宣传贯彻氛围;在《新疆财会》刊登会计法新旧对比条文;自治区财政厅为8家企事业单位的1000余名财会人员进行新修改会计法培训。截至年底,自治区各级财政部门累计举办线上线下培训13场,培训会计人员7000余人。动员全区会计人员、注册会计师参与财政部开展的会计法律法规答题活动,达到普法效果。
(二)开展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情况调研工作。实地调研地方国有企业、民营企业、金融机构等33家企业,发放并收回有效调查问卷1082份,了解...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会计工作
202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会计管理工作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财政工作全局,立足“管制度、管行业、管队伍”基本职能,推动各项工作实现新跨越,为中国式现代化新疆实践贡献会计力量。
一、提升会计管理法治化水平
(一)开展新修改会计法宣传培训。印发《关于做好新修改会计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明确总体要求、工作任务和组织实施具体要求,部署全区推动新修改会计法的宣传贯彻实施工作:将新修改会计法列入自治区财政厅党组重点学习内容;通过新疆会计人员服务平台加载新修改会计法以及系列解读,同时转发给各地财政局、全区会计师事务所以及自治区高端会计人才等,形成良好宣传贯彻氛围;在《新疆财会》刊登会计法新旧对比条文;自治区财政厅为8家企事业单位的1000余名财会人员进行新修改会计法培训。截至年底,自治区各级财政部门累计举办线上线下培训13场,培训会计人员7000余人。动员全区会计人员、注册会计师参与财政部开展的会计法律法规答题活动,达到普法效果。
(二)开展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情况调研工作。实地调研地方国有企业、民营企业、金融机构等33家企业,发放并收回有效调查问卷1082份,了解自治区企业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企业会计准则执行、会计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情况。结合企业会计准则实施联席机制相关监管部门以及各地2023年度、2024年度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推进情况,形成自治区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情况报告报送财政部。
(三)宣传贯彻会计准则制度。通过“新疆会计人员服务平台”加大对《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7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等会计准则制度宣传。做好多项会计准则制度征求意见稿的学习讨论、意见建议征求反馈工作。推进自治区市政基础设施政府会计核算和入账工作,形成自治区市政基础设施政府会计核算入账情况报告报送财政部。
(四)提升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质量。按照“统一部署、分级实施、自下而上、逐级汇总”的原则开展自治区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督促指导全区14000余家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完成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印发《关于自治区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情况的通报》,通过“以评促建”与“以报促建”相结合的方式,提升各地区、各部门内部控制建设水平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质量。
二、提升会计管理专业化水平
(一)组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全区202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共报名102393人。其中:初级资格考试报名71960人,实考46279人,合格13710人;中级资格考试报名29364人,实考17792人,合格2760人;高级资格考试报名1069人,实考745人,合格288人。
(二)开展职称评审工作。开展自治区2024年度援疆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经专家评审、双专家审核、小组会评议、面试答辩、大会集体表决等程序,通过评审4人,其中取得正高级会计师资格2人、财政税收专业高级经济师资格2人。修订完善自治区专家库管理办法,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会计专家库管理办法》《关于公开选聘自治区会计专家库专家的通知》,明确专家入库条件、申报程序、申报要求等,经评审新增71名会计专家,为职称评审、财会政策研究提供智力支持。完成2024年度自治区会计系列、经济系列(财政税收、金融专业高级经济师)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共收到申报材料500份,经申报、初审、专家评审、小组会议集体研究、评审大会民主表决等程序,通过评审187人。其中:正高级会计师申报43人,通过22人;高级会计师申报282人,通过148人;财政税收专业高级经济师申报13人,通过8人;金融专业高级经济师申报18人,通过9人。
(三)开展会计人才培养培训工作。组织53名企业总会计师、13名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负责人参加2024年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岗位能力培训。组织第九期自治区高端会计人才第2次集训,参训49人;开展第十期自治区高端会计人才行政事业、企业类选拔和第1次集训,参训96人。举办4期自治区高级会计师培训班,企业班参训145人,行政事业班参训206人。组织开展2024年度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行政事业班和学术班的选拔培养相关工作,行政事业班报送申报材料5人,其中1人入选;学术班报送申报材料1人。
(四)开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开展继续教育面授培训机构备案工作,确认20家面授培训机构。发布会计专业自治区级继续教育基地申报公告,经自治区人社厅评估,确定8家培训机构承担网络培训任务、6家培训机构承担高级会计师培训任务。指导各地财政局与当地人社部门对接,做好地(州、市)级继续教育基地申报工作,对未纳入基地管理的面授机构组织备案工作。向承担网络教育任务的8家施教机构提出工作意见,满足会计人员网络学习的需求。
(五)推进财会研究工作。组织申报成立自治区财政厅财会研究专家工作室,研究完善专家工作室运行工作机制,规范管理课题研究工作,做好24个财会研究课题研究计划、立项确认和评审等工作。在全区范围内广泛征集管理会计案例,经财政部遴选,2篇入选财政部案例库,其中1篇被评为管理会计优秀案例,自治区财政厅获评管理会计案例优秀组织单位。协助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指导自治区第九期高端会计人才举办“财德兼备务实创新”新疆管理会计优秀案例分享交流会,分享入选财政部管理会计案例的研究成果。
三、提升会计管理数字化水平
做好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宣传和运行工作。开展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正式上线试运行前的准备工作以及上线后的线上、线下宣传培训工作,抓实本地平台与全国统一平台的数据对接,做好管理人员的业务指导和会计人员的信息采集工作。开展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深化试点工作。依托自治区一体化数据资源服务平台,建设具有数据收集、分发和校验功能的电子凭证会计数据平台。建立完善自治区会计专家电子档案。在新疆会计人员服务平台增加自治区会计专家库管理模块,完善专家入库申报、审核、公示、入库管理等一整套流程,实现专家选拔入库信息化动态管理。
四、提升会计管理协同化水平
(一)深化注册会计师行业“放管服”改革。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日常管理。依法开展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所的设立审批工作,办理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审批5家、终止执业许可3家、跨省迁移变更备案2家、其他事项变更备案54件。完成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报备工作。全区应报备会计师事务所137家,完成年度报备135家,未完成报备2家(撤销执业许可,无法登录平台),报备完成率98.5%。加强审核力度,对存在不满足持续执业许可条件、报备信息和工商不一致等情况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并督促整改。优化注册会计师行业服务。印发《关于推进会计师事务所分支机构设立审批告知承诺改革的通知》,对会计师事务所分支机构设立审批方式增设告知承诺制,不断放宽市场准入,优化营商环境。主动对接中国银行业协会,召开全区会计师事务所、银行函证数字化座谈会及培训会,组织全区50余家会计师事务所参与银行函证业务数字化试点工作。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结合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报备及日常核查,对不符合执业许可条件且限期未整改的2家会计师事务所撤销执业许可。开展注册会计师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印发《关于开展注册会计师超出胜任能力执业行为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筛选出的相关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自查。新疆注册会计师协会累计注销注册会计师注册46人,自治区财政厅对筛查出的有照无证会计师事务所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督促整改;将纳入超出胜任能力执业核查范围和涉嫌无证经营的会计师事务所移交自治区财政厅内控监督处核查。按要求向财政部会计司报送5期半月报和年度总结报告。
(二)加强代理记账行业管理。推动代理记账行业规范管理。制定印发《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代理记账工作的实施方案》,从加强制度宣传、强化内部治理、提升行政审批质效、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等方面提出落实措施,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配合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各县市区财政局代理记账机构审批工作和统一审批流程、模板复用工作,推动全区代理记账机构规范审批。开展代理记账机构年度备案工作。印发《关于做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4年代理记账行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安排部署年度备案、行业监督检查、优化服务工作和推动行业自律建设工作,指导各地(州、市)财政局组织各县(市、区)财政局开展代理记账机构年度备案工作,应备案的代理记账机构1943家,通过备案1858家、终止80家、限期整改4家、未备案1家,备案完成率99.95%(含终止及限期整改机构),形成代理记账行业管理工作分析报告上报财政部。开展代理记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指导各地(州、市)、各县(市、区)财政局对1177家企业开展实地检查、依法处理处罚及整改工作。对75家企业是否存在无证经营行为方面、458家企业是否存在虚假承诺行为方面开展实地检查,对483家企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日常监督检查、对161家企业开展“重点监督检查”。经检查,对458家企业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并指导各地(州、市)财政部门持续督促落实整改工作。推动代理记账行业协会成立。乌鲁木齐市、昌吉州、阿克苏地区、喀什市、伊犁州等地陆续成立代理记账行业协会,通过加强行业自律管理,逐步构建政府行政管理和行业自律管理相互协调、相互配合、相互支撑的监管格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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